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初四的黄昏,北京城发生件惊天大案,一名男子企图闯宫袭击太子。《明通鉴》有详细记载,史称“梃击案”。
    当时,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初审后,拿出一个初步意见:“罪犯叫张差,蓟州井儿峪人。察其形迹,似乎有疯癲症状,仔细看他的容貌,实乃狡猾之人,请交给刑部亚加审讯。”
    巡察皇城的官员,并非没有审察一件突发案件的能力,而是这个案子牵连到太子。一个流窜进京的农民,袭击太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非同寻常,背后的曲折之处可以想象。
    这个负责皇城治安的小御史很聪明,将案件的基本要素查清楚,如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以及他对嫌疑人的初步判断。他知道,再往下深究,不知会牵连什么,干脆把这个皮球踢给最高司法机关——刑部。
    刘廷元给这个案子的发展留下有意思的活扣:张差行动好似疯癫,但是,看上去有些狡猾。如此案件,可大可小,怎样做都可以。不愧是一名在皇城办差的老练官员。
    刘廷元和当时的大多数官员肯定知道,这件案子可能有重大政治背景,不像办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那样简单,亦不可以简单地寻求真相。案涉太子,则是超级政治案件,如何处理?一个小官员哪能做主。
    这个案件一发生,立刻引起朝野政治方面的联想。万历帝喜欢郑贵妃所生的福王,迫于祖制和群臣的压力,不得已,立长子为皇储。
    如果太子不幸死在老皇帝前头,福王肯定会顺利登基。因此,朝廷内外怀疑嫌疑人背后的指使者是郑贵妃和她的弟弟——当朝大臣郑国泰。
    案件由刑部复审,郎中——一个司局长胡士相,顺着案犯疯癫这条线,拟好奏禀的草稿,说张差在老家收购和存放的柴草,被人烧毁。他上京申冤,走到东华门,遇见一人,告诉他:“持木棍进入,可当冤状。”于是,他误入东宫。此人按律当判死刑,罪加一等,就是立即处决。
    按刑部的复审意见,无非说他是一个普通的上访户,脑子有些不正常,伸冤无门,做出过激行为。如果案犯一死,一了百了,背后所有的秘密就会消失。
    稍有司法经验的人,不可能相信这样的解释,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迅速将张差处死,则难免让人觉得是有人想灭口。
    刑部主事王之采深为怀疑。按理说,郎中是主事的上司,上司如此下结论,他没必要多管闲事。那时候,真有较真的人。有一天王大人在刑部大狱值班,私下里讯间张差。几番言语往来,张差回答“不敢说”,王大人让跟随的人退走,留下两名吏员。
    当时,问案和笔录必须有两个以上办案人员在场。张差交代,他小名叫张五儿,被马三舅、李外父引荐给一个宫内的太监,太监说:“事情要是办好,给你几亩地。”然后,他被带到京城,进了一个大宅院,一太监让他吃了一顿饭,然后让他冲一次慈庆宫,遇到人,就把对方打死。慈庆宫居住的正是当朝太子——后来的泰昌帝朱常洛。
    这样一个审讯结果,仍然不太符合逻辑,如果宫内真的有人指使张差谋害太子,肯定不至于这样小儿科。王之采将审讯结果写成揭帖,请代理刑部尚书张问达上奏。因为他的级别太低,没有直接上书皇帝的资格。并且建议将案犯押赴文华殿,进行朝审,由九卿、给事中、御史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审,以求真相。
    王之采的奏折送入后,皇帝尚未批复,廷臣接二连三上奏折,支持王之采。这时候,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认为王之采的奏折荒谬,请求皇帝明示办案方针。朝廷再发文到蓟州,命令详查。
    当地知州戚延龄查询后,报告案犯得疯癫病的原因:郑贵妃派太监在当地建佛寺,需要大量烧制砖瓦,于是,老百姓纷纷买薪草囤积赚钱。张差将田产变卖,买了大量薪草,有人嫉妒他,偷偷放火,将其薪草焚烧。他受到刺激,持着木棍,进京告状。
    这个结论和郎中胡士相的复审意见差不多,加上这番地方政府的调查,完全可以结案。胡士相催促代理尚书张问达,就此写成结案意见,上书求皇帝批准。他们摸清万历帝这位超级懒汉的习性,奏章十有八九不会批复,而被无限期地搁置起来,这个案子一拖,就不了了之。
    那时,认真的官员不止王之采一人,刑部员外郎——副司长陆梦龙力争在奏报皇帝前,大家公审一次案犯,查出真相。看来,除了皇帝专权外,官僚系统各部门的一把手,还不能手遮天,下属可以和上司据理力争。
    陆员外郎的建议合情合理张问达无法拒绝。于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共十三个司局,近二十名官员,一起公审案犯。
    那天,张差一点也没有表现出疯癫的样子,在刑具的震慑下,他画出进东宫的路线图,并交代案情,与王之采私下讯问的结果有所差异。据张差交代,在朝阳门外刘成家的大宅院里,太监庞保、刘成养了他三年,送了金壶、银壶各一只,并让他打上宫门,打了小爷,便有吃有穿(小爷,是宮内太监对皇太子的称呼)。
    此时,真相露了出来,这是一起典型的雇凶杀人未遂案,杀害的对象是皇位继承者太子。太监背后肯定有指使人,如果再查下去,顺藤摸瓜不是难事。于是,科道官员何士晋上奏折,将幕后人指向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而且暗示郑贵妃和此案有牵连。
    如果一旦査实何士晋的判断是正确的,郑贵妃伙同外戚要谋害太子,万历帝再宠爱郑贵妃,恐怕也不好偏袒。接到这份奏折的万历帝大怒,又不能明确惩罚何士晋,否则,显得自己心虚,不久,找了个理由,把他调到外地做官。
    此时,希望案子马上了结的,除了可能是幕后指使人的郑贵妃姐弟,还有皇帝和内阁大臣方从哲。郑贵妃姐弟的理由不需要解释,而皇帝除了偏爱郑贵妃和福王,还有一个理由是,从稳定朝局的政治层面出发。
    皇帝喜欢的郑贵妃和弟弟雇凶害太子,皇帝偏袒郑贵妃。这个真相一旦大白于天下,案子牵扯到太子、郑贵妃和皇帝,将太子和皇帝、郑贵妃的矛盾摆到明面上,将带来多大的危机啊。大明最高当局可能会发生地震,以当时大明文臣党派林立、攻讦为常的习气来看,不知有多少人会利用这个案子,兴风作浪,大明朝廷从此将永无宁日。
    万历帝已经当了四十三年皇帝,来日无多,他不想在混乱中交班。内阁大臣未必想讨好郑贵妃也是从政治稳定的层面考虑问题。
    具体办案的一些中层官员才不考虑这个层面的问题。他们只想索真相,求公道,尤其是谏官,就是靠这个博得声名的。案子到了这个地步,只能请求圣裁。
    此时,皇帝犯难了,天下人早已对他不喜欢太子议论纷纷,而当年妖人诅咒太子的事,牵扯郑贵妃和太监刘成,被皇帝包庇下来。此番如此重大案件,关系到国脉,他再公开包庇郑贵妃,强行结案,也担心天下悠悠之口。
    于是,他先谕令郑贵妃老老实实做人。此时,郑贵妃知道了厉害,乞求太子,说明自己毫无恶意。然后让当事人太子出马化解。万历帝亲自临幸慈宁宫,在皇太后灵位几案前召见太子,并让内阁大臣方从哲以及其他文武百官,站在旁边做见证——万历久居深宫多年,此番走到台前,说明他是何等郑重。
    皇帝拉着太子的手,说:“此儿很孝顺,朕十分喜欢,如果有别的意思,为何不就早立别人呢?外臣心怀何意?动辄用流言离间朕父子。”
    他还把太子生养的三个孩子叫到跟前,让各位大臣看,说:“朕的孙子都这么大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并要太子心里有什么话,当着群臣的面,全说出来,不要隐瞒。
    皇帝把话说到这里,太子马上表态,那个疯疯癫癫的案犯要马上处决,不能再拖,并对众大臣讲:“我们父子十分亲爱,外臣议论纷纷,只能成为无君之臣,也使我成为不孝之子。”
    当事人都这么说了,案子哪还有继续追查的必要。皇帝谕示刑部,明确给案子的处理定调,说张差是个疯疯癫癫的奸徒,闯入东宫伤人,罪在不赦,立即处决。太监庞保、刘成严加提审,明确定罪,不许牵连他人。
    于是,张差被凌迟处死,两个太监没有交给刑部审讯,因为害怕供出后面的指使人,便将他俩在宫内用私刑处死。
    至此,一件意图谋害皇储的案件,就这样成了个葫芦案,死的只是三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没有更多牵连。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大明朝一场大风波就这样消弭了。
    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万历帝作了一个最高统治者的明智选择,太子的表态赢得孝顺、大度的名声,经过这场风波,他的皇储地位也真正稳固了,郑贵妃再不敢觊觎其位。
    至于那些要追求真相的官员呢?他们的一腔正义豪气被耗散在政治那个大八卦炉里在政治面前,有时真相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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