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苏嘴里突然发酸,“你跟你妹妹关系很好嘛。”
    “她是最小的孩子,父母都宠着她,你家不也是这样吗?”
    “我都让我弟弟去挖矿了,你是不是也该改改?”
    段瑞金挑眉,“怎么改?”
    “比如说……往后最宠我。”
    阮苏狡黠的笑,段瑞金毫无征兆地发了力,竟将她抱离地面,转了一圈。
    她被他吓得尖叫,两只手打出了一套喵喵拳。
    “放开我,放开我……小心你的腰!”
    中场休息时,阮苏给自己倒饮料喝,小曼鬼影似的闪出来,递给她一个杯子。
    她没多想,接过来就往嘴里倒,哪知里面装得居然是老陈醋,顿时喷了满地。
    “小曼……”她酸得脸都皱成一团,“你是要陷害我呀?”
    小曼哼了声,抱着胳膊道:“难喝吗?你才喝一杯,我们可是喝了小半个月呢。”
    阮苏被她逗得笑出了声,直起腰拿手帕擦嘴。
    “别生气啦,生气也没用的,你们迟早要习惯。”
    “太太……”
    小曼简直气死了,跺着脚撒娇,“你们要腻歪到什么时候啊?我都多久没跟你出去逛街了,你心里还有没有我嘛?”
    “逛街?”阮苏摸着下巴,“是个好主意,我们明天逛街去。”
    “真的?”
    “嗯,我现在就去跟二爷说!”
    阮苏扭头就跑了。
    小曼望着她欢快的背影,无话可说,端起那杯老陈醋一饮而尽,来个以毒攻毒。
    自从确定了恋爱关系后,阮苏发现段瑞金身上有太多太多自己不曾注意过的细节。
    他习惯早饭之后喝一杯茶,有了那杯浓茶才能提起一整天的精神。
    他讨厌甜食,却唯独爱吃糖醋肉,每次厨子做了都会多吃半碗饭,可他从不特地吩咐厨子做,菜单随缘。
    他入睡很快,脑袋一沾枕头就睡着,一觉睡到大天亮,还不打呼噜。
    他爱干净,身上沾了一点点污渍都要擦掉,对亲近者身上的脏污也无法忍受。有次她喝汤时没注意,溅了一滴在衣襟上,蹭了蹭便继续喝,他却亲自上楼为她拿来干净衣服,让她马上换掉
    他对于衣服的新旧倒不是很在意,一件衬衣只要没破洞,穿三年都行。穿烂了便让段福去买个十几件来,继续穿新一轮。
    头发每两个月剪一次,手表每年买一块新的,鞋柜里永远是三双鞋,一双舒服的布鞋在家穿,一双轻便的工作穿,一双皮鞋出门穿。
    这一点让阮苏十分痛心,长着如此好看的一张脸,却整天穿一样的衣服,是多么的暴殄天物啊!
    如今她是他恋人,非得给他好好打扮不可。
    翌日她、段瑞金、段福小曼、阮桃,乘坐两辆汽车来到繁华的大街上。
    望着窗外的商店,段瑞金出乎意料的迟疑了。
    “要不还是算了……我每日待在矿上,买那么多衣服也穿不了。”
    “那就穿给我看,不许拒绝。”
    阮苏指了指他,打开车门率先下了车。
    段瑞金无可奈何,被簇拥着走了进去。
    阮苏来到寒城这么久,最熟悉的便是各大服装店首饰店,已经成为许多家店的老主顾。
    店主们见她今日把鼎鼎有名的段二爷都带来了,愈发热情接待,把店里所有的好东西都摆出来,供他们一套套试穿,一套套挑选。
    阮苏之前打扮成那样,是为了招摇过市。但她本身的审美也很喜欢浓墨重彩,最讨厌清汤寡水,无论出席什么场合,身上都得披挂点颜色才行。
    在为段瑞金选衣服时,她也坚持着这一点,为他选得不是宝蓝的外套便是粉色的衬衫,格纹西裤也挑了好几条,还有极富雅痞风的小礼帽。
    段福见自家清冷不染尘埃的二爷被她“糟蹋”成这模样,满脸写得都是惨不忍睹,然而无法阻拦,干脆眼不见为净,去外面站着了。
    段瑞金又被送进试衣间里,这次试得是一套深灰色薄呢西服,配白衬衫与条纹领带,衣型尺寸剪裁得恰到好处,完美的勾勒出他宽肩窄腰的好身材。
    出去后店主又为他加上一副金丝边眼镜,说港城如今最流行这种搭配。
    他感觉怪怪的,因为平日只有看书时才戴眼镜,没事时戴不嫌麻烦吗?他不明白那些摩登人类是怎么想的,对着镜子扶了扶眼镜,皱着眉回头问阮苏:
    “好看?”
    阮苏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斯文败类”这四个字终于在她脑中具象化了。
    “等等,还缺点东西。”
    “缺什么?”
    她左看右看,瞥见一条大红羊绒围巾,抓在手里跑过去,绕在他脖子上,而后满意地说:
    “这才叫完美。”
    店主忍不住笑出了声,段瑞金略感窘迫,搂着她的腰压低声音道:
    “你是不是把我当成那小姑娘的洋娃娃了?打扮来打扮去,嗯?”
    “怎么可能?天底下哪儿有你这么好看的洋娃娃。这套衣服买了,走,咱们现在去剪头发。”
    阮苏拍拍他的胸膛,付账去了。
    只不过买了些衣服,一辆车就已经装得满满当当。
    阮苏吩咐司机之一把东西送回去,另一个载他们去理发店。
    自剪辫运动后,理发店行业便火速发展起来,几十年间有不少店铺都打出了名号。
    他们来的这家叫金特门理发厅,乃取英文中“绅士”的发音,只为男士服务。因消费颇高,于是顾客群体又限定在有钱男士中。
    店名如此摩登,剪的发型自然也是摩登的,什么三七分四六分小中分,全都是理发师的拿手绝活。
    大约是受电视剧影响,阮苏不喜欢分头,总感觉看着不像好人。
    她参考理发师提供的模特画像后,敲定了大背头,坐在一旁等待。
    理发是个漫长的过程,阮苏等得有些无聊,想到刚才在车上时,看见有人摆摊卖刚上市的大红枣,便与段瑞金打了声招呼,带着两个丫头出去找。
    红枣是寒城特产的,这里日照时间长,土质合适,种出来的枣子又大又脆又甜,堪称一绝。
    农户挑了一担子来卖,大约二三十斤,阮苏直接包圆了,单独挑了两斤出来用小篮子装着,带在身边吃,其他的让他直接送到公馆去,分给佣人们吃。
    理发厅有水,她要回去洗枣子,小曼忽然推推她。
    “太太你看,赵祝升。”
    她回头望过去,果然看见两百米外的路灯柱子旁边站了个人,没有逛街也没有朋友,孤零零的形单影只,带着一脸落寞,正在看两个小屁孩比赛吹鼻涕泡。
    阮苏陡然想起自己很久没见过他了,之前与他妈妈的矛盾也没给个解释,有些过意不去,便让小曼等人在这里等自己,走到了赵祝升的背后。
    他似乎瘦了一些,也高了一些,犹如春天里抽出来的新笋。脆嫩中带着韧劲儿,挺拔里透出单薄。
    “嘿。”
    阮苏拍了他一下。
    他猛地回过头,看见是她,半晌没说话。
    阮苏挥挥手,“傻了?不认得我了?”
    他想起了什么,赌气似地撇开头。
    “怎么不认得呢?当街纵容手下丫头打我妈的大混蛋。”
    阮苏笑道:“你说这种话就太偏心了,分明是你妈先动的手,小曼看不过去才帮我出气的。”
    赵祝升知道实情,只是心里过不去这道坎,闷头不言语。
    阮苏知道他生自己气了,要哄,抓起一把枣子塞进他的西服口袋。
    “拿去吃,可甜呢。”
    “我不要。”
    “拿着拿着。”
    “都说了不要!”
    他一挥手,枣子咕噜噜滚了满地。
    气氛凝固了几秒,阮苏耸耸肩,蹲下去捡枣子,“我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不吃就算了。”
    心情好?
    赵祝升定睛看她,的确是满面红光,像有喜事的样子,不由得心里一紧。
    “为什么心情好?”
    阮苏不回答,起身笑道:“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她的话让他更急迫,脑子一热,看了眼远处的小曼和阮桃,拉住她的手就往巷子里跑。
    小曼本来在吃枣子,看见这幅画面大惊,立马喊了起来。
    “诶!怎么大街上抢人呢?站住!”
    话音未落,人已飞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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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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