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酒肆第一步
    沈韶光在这儿做好了咬牙硬扛的准备,却不知云来酒肆那边已经萎了。
    冯掌柜指着魏三使劲点了两下:“尽给我惹事儿!”
    魏三有点委屈,当初勾连两个胡人泼皮去那沈记小店捣乱也不是没跟你说,你当时可是笑呵呵的,说什么“别让他们太过了,给点教训就完了。小娘子家家的,别让人过不下去。”
    这会子知道跟京兆少尹府有些关联,就埋怨起我来了。
    虽腹诽,魏三面上却赔笑,“不过是少尹身边一个小小的侍从,掌柜不用太过担心。”
    “侍从?侍从能支使管家亲去买糕饼?”冯掌柜怒道。
    都这么些日子了,这狗东西才来报,说那两个无赖儿被架去了法曹那里,且被判了杖刑!自己觉得不对,找街面上的人打听,又听说中秋前林府管家亲去沈记买了好些糕饼。这架势——可不像一个侍从能做到的啊。
    “您说是——林少尹?”魏三惊骇地睁大眼睛,“不能吧?”
    “怎么不能?那小娘子可是个美人儿。”
    “美人儿,这长安城不多了去了吗?再说,林少尹世家子,能看上这街头卖饼的?”魏三不以为然,哪怕看上平康坊的艺伎娘子们呢?又妖乔,又会吹拉弹唱,有的还能吟诗作赋。
    冯掌柜也有点犹疑。
    魏三跟着冯掌柜不短时间了,说话很能掐准地方,“我劝您老也莫太焦急。便是林少尹又如何?别看现在赫赫扬扬的,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得罪了人,被外放到什么海沿子、山沟沟去了呢。这京兆的官换得多快啊。”
    看冯掌柜不语,魏三再加一句,“就咱们,都经历了几个府尹少尹了?简直比咱们酒肆的杯子盘子换得还勤快呢。”
    冯掌柜踢魏三一脚,笑骂道:“事儿办不好,耍贫嘴倒是一等一的。”神色却已经松了下来。
    且不说魏三说的这个,就说这林少尹,也不是那种纨绔,会为了个小娘子怎么样的,再说那俩无赖到底也没惹出什么大事来。刚才着急,主要是怕给主人惹麻烦,主人最是淳厚谨慎,每次拜见,都嘱咐大伙儿在京里要安分,要老实,又听说王府每年要花好些钱给朝里的大臣们……
    “行了,反正已经这样儿了。不管那小娘子与林府有什么关系,都莫要惹她了。”又多嘱咐一句,“以后都老实着些,莫弄这些有的没的。”
    冯掌柜也告诫自己,以后一定要谨慎,这京里盘根错节,街上跑只耗子都可能是宰相的爱宠啊……
    沈韶光则在自己店旁的布匹肆里说店面转租的事。
    沈韶光与布匹肆的女主人李娘子算是熟人,两人时常交流些做菜心得。沈韶光跟她微露要租个大店面的心思,本来是想她在这里人头熟,让她帮忙打听着,没想到李娘子拍掌:“你便把我们这店面也租了,两个和一个,不是很好?”
    李娘子的郎君郭大郎十几岁来长安城,在西市一个大绸缎布匹肆当学徒,二十余岁上娶了李娘子,成婚后李娘子用嫁妆租了个小铺面,两口子也做起了布匹买卖。
    勤勤恳恳二十多年,郭家夫妇也积攒了些钱财,如今父母年老,孩子在老家都娶了亲,便想着回乡共享天伦去——好些“安漂”都是这样的。
    回乡安居是好事,沈韶光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财务自由,也过上退休生活,笑着恭喜了李娘子,又打听这房东以及租金。
    李娘子自从儿子娶了新妇,这阵子一直盘算着回去享享当阿家的福,但之前把租金交到了明年,若有人这时候接手,这租金想来还能拿回来,当下对沈韶光笑道:“小娘子放心,这房主最是省事儿的。每次都是管家出面收钱,我们租这店也有七八载了,从来不啰嗦,也不曾加租。”
    沈韶光也看上这地方了,直接扩大店面好啊,好不容易卖出点名声,能不搬地方还是不搬地方,况且租金也不贵,前面的店铺有约莫三四十平的样子,后面三间屋舍,一个小院,每月一千五百钱,若是当初在坊门卖煎饼的时候是租不起,如今却轻轻松松。
    沈韶光便请郭大夫妇帮着牵线。
    那来谈事签契的果然是个管家模样的人,听说沈韶光要做酒肆,又听她说要把店与隔壁打通,不由得皱起眉来——好些小酒肆邋遢得很,弄糟污了,以后再想外租,还要来粉刷,太也麻烦,何况还要在墙上开口子!
    沈韶光请他去隔壁自己的小店看看,又笑道:“等儿退租的时候,会找泥瓦匠把墙再砌回去,断不敢留下麻烦,这可以写到契里。”
    那管家入目的是粉墙棕垫、白罐绿竹、整齐桌案、擦得发亮的铜水壶,不由得一怔,恍惚想起当初这里是个肉铺子,里面黑漆漆的墙,坑坑洼洼的地,油腻腻的案台,又听沈韶光愿意以后再把墙砌回去,略想了想,也便答应了。
    郭家夫妇归心似箭,把交房日子定在一个月后,那管家也没难为,果真把他们的租金退还,这边又与沈韶光立了契,收了钱,三方交割清楚。如此沈韶光便只等着下个月搬家,装修新店面。
    阿圆对自家小娘子越发佩服起来,小娘子真是说到做到啊,说“大喘特喘”,就“大喘特喘”!
    阿圆又欣喜:“我们这回也有自己的地方了!省得住在庵里,看净慈那姑子眼色。她对庞家二娘那般客气,对小娘子却冷淡得很,当我们看不出来?”说到后面便有些愤愤不平。
    沈韶光哑然失笑,人家就是怕你看不出来呢!
    沈韶光突然觉得有点愧对阿圆,人家世家女的婢子一个个趾高气扬、养尊处优的,就像红楼上说的,堪比“副小姐”,自己这“世家女”的婢子,每天洗碗擦地、择菜剁肉,保不齐还得动手揍无赖……
    回头看阿圆,她已经乐呵呵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你急什么?且得等些日子,李娘子搬了家,我们也把那屋子重新收拾过,才好搬家呢。”
    “我高兴!提前收拾着。”
    呵,高兴好,沈韶光不管阿圆,自己在那琢磨,店面既然扩大了,只两个人,是势必忙不过来的,还要再添加些人手。
    第29章 酒肆第二步
    西市便有奴隶市场,沈韶光带着阿圆去逛。
    本朝畜奴情况普遍,雇工却少,若是需要劳力了,都是直接购买奴仆婢女。
    沈韶光分析着,一则是因为这种关系安全牢靠,奴仆婢女就是主人的私人财产,轻易不敢违拗主人的意思,甚至“奴婢听为主隐”,除了谋反等大罪以外,奴仆不得首告主人,否则便要处刑;再则就是奴仆便宜,一个有些技能的成年男仆也不过几两银子的事。
    自穿越后,沈韶光早已节操掉尽,在奴仆这件事上,选择入乡随俗。
    奴市离着马市很近,浏览着各色或羸弱或皮毛油亮的骡马,不觉便来到了奴市。
    奴市规模不小,有卖传说中的昆仑奴、新罗婢的,有专卖漂亮歌姬舞女的,有规模小只卖一两个、三四个的,也有圈了一圈儿几十个奴隶的大奴隶商人们。
    问了几个散卖的,都不合适,想也知道,若是出色的厨子,主家轻易不会发卖。
    沈韶光来到一个四十余岁的奴隶商人面前,他不远处圈着二三十个奴仆,正在发卖。
    两个买主像买牲口骡马一样,掰着脸看“成色”,很快三四个稍有姿色的婢子被挑了出来,自有人带着去市署办理买卖书契。
    见沈韶光近前,奴隶商人客气地问,“女郎有什么吩咐?”
    “儿要买个男仆,最好懂些厨艺。”
    各个奴仆的出身、年岁、旧主、技艺,奴隶商人都有记录,好些奴隶商都是团队合作,上头的买家和下头的卖家不是一人,这记录很有必要。
    虽沈韶光只买一个,那奴隶商人却不怠慢,笑着对她道:“女郎稍等,待某翻翻册子。”
    “巧了,这个于三原先就是厨子。”奴隶商人指着站在最边上一个男仆道。
    沈韶光看那于三,约莫二十六七岁,高个子,平头正脸的,甚至说得上清秀,只是眉头拧着,目光冷漠,一副老子不想过了,爱咋咋的样子。
    嗯,有个性!
    沈韶光近前去看,不知是出于对美女的风度,还是职业操守,那奴隶商人陪着她走进奴隶圈。
    “你懂厨艺?”沈韶光问。
    于三撩开一点眼皮看看沈韶光,“懂。”
    “最擅长做什么菜?”
    于三声音平平,“葵汤、藿羹。”
    奴隶商人沉下脸,“好好回女郎的话!”葵菜很家常,而藿羹几乎可以算粗粝,哪有厨子说擅长这两种菜的?
    估计是出于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心理,于三到底回答:“早年旧主还有钱的时候,也做过些烧子鹅、烤羊肉、鲤鱼脍这样的菜。”
    沈韶光点点头,“为何被发卖?”
    “主人穷,卖了我换了顿玉柳楼的全鱼宴。”
    沈韶光:“……”行吧,有点理解这哥们为什么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了,也理解他旧主为什么穷了——卖了厨子换顿饭,这是多么亏本的买卖!
    奴隶商人却觉得一定是这庖厨厨艺不好,又或者是胡说八道的,在心里埋怨前面购买奴隶的同伴不靠谱,对沈韶光赔笑道,“小娘子若不着急,后天还到一拨,届时小娘子再来看看?”
    沈韶光对奴隶商人笑道:“不用,就这个吧。多少钱?”
    这个男仆在三两银的档上,如今看来这厨艺有点水,又这副鬼声鬼气的德行,奴隶商人也懒得搁手里再调教他,自动降了点价钱,只索要两千七百文。
    沈韶光觉得这价钱还算公道,便谢过这奴隶商人,交了钱,去办买卖奴仆的公契。
    沈韶光领着昂首挺胸的阿圆和垂头耷脑的于三回家去。
    西市东西全,路上顺便给于三买些铺盖日用。
    见花这许多钱给于三买东西,他还是那副“爱咋咋,死了便埋我”的样子,阿圆颇为生气,连甩了于三好几个白眼儿。
    沈韶光失笑,不知道阿圆竟然还有欺生的特性……
    因为租的房子还不能搬,庵里又不留男客,沈韶光便让于三先住在店里。
    回到店里,太阳还老高,没到准备晚饭的时候,沈韶光先拿着顺便在西市买的糖去谢隔壁李娘子帮着看店门和炉子,回来看看于三,“先去后面洗手洗脸。”
    于三没什么表情地应着,自去了后面。
    沈韶光让阿圆去邱大郎那儿买几个胡饼,又盛了些红烧排骨放在食案上——出门的时候炖上的,这会子已经骨酥肉烂。
    这个时代,有些余钱的才一天吃三餐,没钱的只吃两餐,沈韶光觉得于三肯定没吃午饭。
    等于三回来,沈韶光道:“吃饭吧。”
    于三看沈韶光一眼,坐在案前吃起来,想来是真饿了,吃得不慢,但样子并不粗鲁。
    等他吃完了,沈韶光问他味道。
    “糖放多了,盐放少了。”
    沈韶光挑眉。
    “——比我做得好。”
    “……!”行吧,至少有个好舌头。沈韶光一向擅长发现自己人的优点。
    沈韶光跟于三解释,长安人嗜甜,又是空口吃的下酒菜,故而糖放得多一点,盐要少一点。
    于三点点头。
    “能做鱼吗?后面还有条一尺多长的鲤鱼!”既然吃饱了,就可以干活儿了,店老板当然要考较一下新厨师的实操水平。
    于三再点头,问沈韶光:“现在就做吗?得趁热吃。”
    沈韶光笑道:“没客人的话,我们自己吃。”
    于三便什么也不说了,自去厨下小水缸里抓了鱼,拿到后面杀。
    见他杀鱼的手法,沈韶光心里一松,嘿,至少以后杀鱼不犯愁了。
    每次看阿圆那货拿个棍子砸鱼,沈韶光都替那鱼浑身疼,关键有时候是砸懵了没砸死,收拾的时候,那鱼还诈个尸,拍打拍打尾巴,身子一抽一抽的。
    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沈韶光不是君子,也不能远庖厨,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落忍。
    于三就干净利落多了,一刀毙命,绝对的刽子手水平。
    杀鱼干净利落的于三,取肉也干净利落,头尾剁掉,只要中间肉厚的部分,去皮切段,然后略码一码味儿,裹了薄薄的蛋清芡粉,便下锅油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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