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强最大的本事就是装。
他凭借着一副老派官腔,投机取巧上位,并应用于南鼓区的管理之中,在大势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这让他更加的飘然不知,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东州的头号功臣。
在他的眼里,无论是秦帮,还是秦侯,都离不开他这种最优异的人才。
所以,他的胆子很肥!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瞧不起其他堂主的,因为他更多时候认为自己是个官,而不是个混混。
此刻,他见秦羿不过是个学生仔,又穿着极为普通,虽有几分眼熟,但也绝不会认为秦羿就是他的主子。
“金堂主,看来你是真不知道自己端的是谁的饭碗啊。”
秦羿站起身,绕着金胜强走了一圈,越看越一肚子的火。
好家伙,大背头、满腹便便,皮鞋、西裤都是名牌,手上还带着金手表,分明就是一个贪官样儿。
出入奥迪专车,警车开路,光这份派头,在各大堂主中也是头一号了。
“我端的当然是大秦帮侯爷的饭碗,怎么,你小子有意见?”
金胜强眼皮一翻,不悦问道。
“金堂主,既然来了,坐在聊几句吧,要打要杀也不差这一会儿的功夫吧。”
秦羿当先坐了下来,抬手示意道。
金胜强这会儿心里也有些发麻了,这要是别人见到他这阵势与名头,早吓的跪着求爷爷告奶奶了,这小子居然还如此淡定。
难道真有什么来头?
“哥,你跟他叽歪啥啊,直接劈了他不就得了?”
金大龙有些急了。
“别,我这人最好交朋友,跟他盘下道子,聊会儿。”
“让我也好看下这位兄弟,到底是啥来头。”
金胜强冷然一笑,在秦羿对面坐了下来。
他刻意端着一副官架子,想要压住秦羿的气场!要知道平日里,他就是一瞪眼,哪怕是市长级别的人物,都得胆寒。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对面的少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仿佛他就是个屁一样。
“嗯,金爷!”
“我听金大龙说,东州你说了算,看来你混的还不错嘛,能给兄弟说道说道吗?”
秦羿似笑非笑的问道。
他一直很纳闷,为何万小芸、唐天赐他们都把金胜强看得如此重,毕竟是一方堂主,秦羿有必要了解清楚。
“东州自然是侯爷说了算!”
“但这里,我说了算!”
金胜强用手指了指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翘着腿,铮亮的皮鞋在秦羿面前晃荡了起来。
“要说混的咋样,不是吹啊,吃的穿的,都是上等。”
“吃饭必定是五星级,就说小兄弟眼馋的这把紫砂壶吧,那可是道光爷用过的,不带假的。”
“再说那关系,市委一把手跟金爷我称兄道弟。各大局长,老子指东,他们不敢往西。做生意的,不经老子的口,甭想做成买卖。老百姓嘛,见了咱,那也是一口一个金爷,无不竖大拇指的。”
“怎样,你觉得金爷我混的如何?”
金胜强手一招,立即有小弟恭敬的递过来了雪茄,待吸了两口后,越说是越带劲。
“混的确实不错,恐怕就是你们侯爷也没你这般气派吧?”
秦羿声音渐寒,冷笑道。
“这个嘛,那是不敢比的!侯爷是神,我是俗人。俗人嘛,自然也就过的俗点。”
金胜强稍微犹豫了一下,巧言道。
“我就想知道,金爷混的这么好,你们侯爷知道吗?”
秦羿冷笑问道。
“小子,金爷的名头你是知道了,该你报报家门了吧。”
“让我看看,你这朋友值不值得交?”
金胜强笑问。
他是个很现实的人,被废了几个外围混子,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
反正他弟弟一块肉没少。
秦羿要是有点来头,他不介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嘛,哪天万一不在秦帮干了,还能有条后路不是?
“想跟我交朋友,你还不够资格!”
秦羿淡然笑道。
“妈的,这么说你小子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资格,来人,给我剁了他,拖出去喂狗。”
金胜强见秦羿如此不给面子,顿时恼了。
他接任堂主以来,就没人敢不给面子,那些不给面子的人,全都去江里喂鱼了。
“放肆!”
“金强胜,你好大的狗胆!敢在太爷也头上动土!”
一声雷霆大喝在包厢里炸开。
那些黑衣人中,一个人走了出来,指着金胜强,怒气滔天骂了起来。
明月就在包厢内,由于穿着便装,金胜强也没认他出来。
其实他、万小芸、张大灵这些常务管事的,都跟金胜强私交不错。
为啥?
因为金胜强很会来事,做事也还不错,这样的下属谁不喜欢。
秦羿在问话的时候,明月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
然而,金胜强好死不死的,居然在侯爷面前装逼、摆起了派头来。
谁不知道,侯爷向来简朴,虽然对手下比较宽裕,各地堂主一年的分红也是百万起。
但作死也没金胜强这般作法,这小子简直就把自己当成了土皇帝,这不是送上门来找死吗?
这会儿别说是明月,就是张大灵这个执法堂主在这,也没法替他圆场。
眼瞅着金胜强越来越放肆,明月决定是时候出来,送这家伙上路了。
这一声道气十足的大喝,险些没把金胜强的魂魄都吓飞了。
“谁!”
“是谁在说话,给老子把灯打亮了。”
金胜强惊惶大叫道。
立即有手下,关掉霓虹灯,换了照明灯。
“上章!”
明月手一挥,执法堂的弟子从口袋里摸出庄严的执法徽章,戴在了袖子上。
秦帮的执法堂,向来执行秘密任务,由于地位的特殊性,他们的徽章是地狱的一种蛇!
名唤:噬罚!
这种蛇,是地狱之中专门用来吞噬那些作恶多端之辈的神兽,与四相齐名。
此蛇高百丈,有三目,通灵性,能辨是非,被喻为公义的化身!
但凡被吞噬的的鬼、神、魔,会在它的腹中,受万年酸噬之苦,永世不得超生!
他凭借着一副老派官腔,投机取巧上位,并应用于南鼓区的管理之中,在大势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这让他更加的飘然不知,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东州的头号功臣。
在他的眼里,无论是秦帮,还是秦侯,都离不开他这种最优异的人才。
所以,他的胆子很肥!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瞧不起其他堂主的,因为他更多时候认为自己是个官,而不是个混混。
此刻,他见秦羿不过是个学生仔,又穿着极为普通,虽有几分眼熟,但也绝不会认为秦羿就是他的主子。
“金堂主,看来你是真不知道自己端的是谁的饭碗啊。”
秦羿站起身,绕着金胜强走了一圈,越看越一肚子的火。
好家伙,大背头、满腹便便,皮鞋、西裤都是名牌,手上还带着金手表,分明就是一个贪官样儿。
出入奥迪专车,警车开路,光这份派头,在各大堂主中也是头一号了。
“我端的当然是大秦帮侯爷的饭碗,怎么,你小子有意见?”
金胜强眼皮一翻,不悦问道。
“金堂主,既然来了,坐在聊几句吧,要打要杀也不差这一会儿的功夫吧。”
秦羿当先坐了下来,抬手示意道。
金胜强这会儿心里也有些发麻了,这要是别人见到他这阵势与名头,早吓的跪着求爷爷告奶奶了,这小子居然还如此淡定。
难道真有什么来头?
“哥,你跟他叽歪啥啊,直接劈了他不就得了?”
金大龙有些急了。
“别,我这人最好交朋友,跟他盘下道子,聊会儿。”
“让我也好看下这位兄弟,到底是啥来头。”
金胜强冷然一笑,在秦羿对面坐了下来。
他刻意端着一副官架子,想要压住秦羿的气场!要知道平日里,他就是一瞪眼,哪怕是市长级别的人物,都得胆寒。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对面的少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仿佛他就是个屁一样。
“嗯,金爷!”
“我听金大龙说,东州你说了算,看来你混的还不错嘛,能给兄弟说道说道吗?”
秦羿似笑非笑的问道。
他一直很纳闷,为何万小芸、唐天赐他们都把金胜强看得如此重,毕竟是一方堂主,秦羿有必要了解清楚。
“东州自然是侯爷说了算!”
“但这里,我说了算!”
金胜强用手指了指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翘着腿,铮亮的皮鞋在秦羿面前晃荡了起来。
“要说混的咋样,不是吹啊,吃的穿的,都是上等。”
“吃饭必定是五星级,就说小兄弟眼馋的这把紫砂壶吧,那可是道光爷用过的,不带假的。”
“再说那关系,市委一把手跟金爷我称兄道弟。各大局长,老子指东,他们不敢往西。做生意的,不经老子的口,甭想做成买卖。老百姓嘛,见了咱,那也是一口一个金爷,无不竖大拇指的。”
“怎样,你觉得金爷我混的如何?”
金胜强手一招,立即有小弟恭敬的递过来了雪茄,待吸了两口后,越说是越带劲。
“混的确实不错,恐怕就是你们侯爷也没你这般气派吧?”
秦羿声音渐寒,冷笑道。
“这个嘛,那是不敢比的!侯爷是神,我是俗人。俗人嘛,自然也就过的俗点。”
金胜强稍微犹豫了一下,巧言道。
“我就想知道,金爷混的这么好,你们侯爷知道吗?”
秦羿冷笑问道。
“小子,金爷的名头你是知道了,该你报报家门了吧。”
“让我看看,你这朋友值不值得交?”
金胜强笑问。
他是个很现实的人,被废了几个外围混子,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事。
反正他弟弟一块肉没少。
秦羿要是有点来头,他不介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嘛,哪天万一不在秦帮干了,还能有条后路不是?
“想跟我交朋友,你还不够资格!”
秦羿淡然笑道。
“妈的,这么说你小子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资格,来人,给我剁了他,拖出去喂狗。”
金胜强见秦羿如此不给面子,顿时恼了。
他接任堂主以来,就没人敢不给面子,那些不给面子的人,全都去江里喂鱼了。
“放肆!”
“金强胜,你好大的狗胆!敢在太爷也头上动土!”
一声雷霆大喝在包厢里炸开。
那些黑衣人中,一个人走了出来,指着金胜强,怒气滔天骂了起来。
明月就在包厢内,由于穿着便装,金胜强也没认他出来。
其实他、万小芸、张大灵这些常务管事的,都跟金胜强私交不错。
为啥?
因为金胜强很会来事,做事也还不错,这样的下属谁不喜欢。
秦羿在问话的时候,明月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
然而,金胜强好死不死的,居然在侯爷面前装逼、摆起了派头来。
谁不知道,侯爷向来简朴,虽然对手下比较宽裕,各地堂主一年的分红也是百万起。
但作死也没金胜强这般作法,这小子简直就把自己当成了土皇帝,这不是送上门来找死吗?
这会儿别说是明月,就是张大灵这个执法堂主在这,也没法替他圆场。
眼瞅着金胜强越来越放肆,明月决定是时候出来,送这家伙上路了。
这一声道气十足的大喝,险些没把金胜强的魂魄都吓飞了。
“谁!”
“是谁在说话,给老子把灯打亮了。”
金胜强惊惶大叫道。
立即有手下,关掉霓虹灯,换了照明灯。
“上章!”
明月手一挥,执法堂的弟子从口袋里摸出庄严的执法徽章,戴在了袖子上。
秦帮的执法堂,向来执行秘密任务,由于地位的特殊性,他们的徽章是地狱的一种蛇!
名唤:噬罚!
这种蛇,是地狱之中专门用来吞噬那些作恶多端之辈的神兽,与四相齐名。
此蛇高百丈,有三目,通灵性,能辨是非,被喻为公义的化身!
但凡被吞噬的的鬼、神、魔,会在它的腹中,受万年酸噬之苦,永世不得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