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晓文的三万大军来到安阳,果然没有夏侯惇进犯之事。
白晓文召集安阳校尉级别以上的军官,一个个看过去,排查没有神庭觉醒者混迹其中,才算是放下心来。
哨马来报,夏侯惇的七千兵屯于黎阳,正在修缮城池。
而且,黄河之南的白马津,曹氏后续大军源源不断渡河,进驻黎阳,据称有二十万。
田丰说道:“黎阳是冀州的南大门。黎阳大营陷落,贼军已经在冀州境内打开局面。今贼军二十万,声势浩大。我军是否需要早日将邺都兵马,调遣过来,以抗衡曹操?”
白晓文摇头说道:“曹操不可能无中生有,变出粮草来。他诈言大军二十万,能有一半的真实数量就不错了。我军不急调兵,有此三万军,足以扼守安阳;等到田豫。慕容平整编军队结束,就引军去魏县防守。”
曹操如果真带了二十万大军,每天耗粮就接近一万斛(相当于三十万斤),对曹军绝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劳师远征,在敌人的地盘上,粮草要从自家转运。
辎重队路上人吃马嚼,用于粮道上面的耗费同样巨大,而且战线拉得越长,耗费越高。所以《孙子兵法》才推崇“因粮于敌”,也就是从敌人的地盘上劫夺军需。
这也是白晓文赞赏、追封蒋义渠的原因:除了为众将作表率之外,主要是因为他兵败之际,能焚烧黎阳大营积储的粮草,不让敌人利用。
袁氏的粮草储备,即便经过了官渡乌巢被烧的事件,本身仍要比曹军好过一些。
白晓文只提兵三万,粮食从邺都转运过来,负担也轻。
白晓文本身就觉得,三国时代动辄数十万大军,声势固然浩大,但真的没有必要。攻取敌城,三万精兵足矣;攻灭敌国,十万大军也够了。
除非是多线作战,全面战争,才需要更多的军队。
兵贵精而不贵多,实在是兵家至理。
在田豫和慕容平整编军队完毕之后,就会淘汰一大批老弱残兵,交付给典农中郎将——任峻,去开垦荒田。
没错,白晓文在许都屯田卫所抓获的特殊人才任峻,也派上了用场。从许都带着天子百官离开之际,他也没有忘记任峻,把任峻的家小都带到了邺都。
任峻没了退路,同时也没了后顾之忧,便投靠了白晓文。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只是公元199年(建安四年),曹操196年才接回天子、移驾许都,并改元建安;麾下收服的很多人才,效命于曹操的时间都很短暂。
曹氏集团的人才,在忠诚度方面,并不像三国后期那样高。
再加上白晓文有天子正统,作为君主的魅力值也夸张,任峻的投靠也是顺理成章。
说到年号,在天子移驾邺都之后,白晓文就改了年号为“泰始”。公元199年,就是泰始元年。
这是后来三家归晋大一统的年号,白晓文用泰始作为年号,本身就是有深意的。
田丰思索了一阵,已经明白了白晓文的用意:“主公应该是不着急收回黎阳吧。”
白晓文笑道:“黎阳城虽然战略地位重要,但只要我军扼守安阳、魏县这两大门户,就可以让曹操无法打开局面。曹操聚兵既多,粮草消耗必然大。等到对方锐气丧失,粮食耗尽的时候,我军再寻找机会攻击,必能取胜。”
田丰本身就是老成持重的王道谋士,闻言欣然说道:“主公此言极是。”
白晓文驻军安阳,又依托城池,在城西挖掘沟堑,新建了一座大寨,派张郃、高览二将,率领一万精兵驻扎,与城池互为犄角。
敌军如果攻城,则张、高二将攻敌侧翼;敌军如果攻寨,则城内守军攻其侧翼。
这是当时下邳城之战,陈宫给吕布献出的计谋,可惜吕布耽于美色,没有听从。
……
两日之后,曹操亲率大军,来到安阳城下。
曹操扬鞭,指向城头:“袁熙吾侄,出来答话!”
白晓文站在城头,指着曹操厉声喝道:“曹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跟你这欺君罔上之徒,没有什么话好说的。要战便战,休要多言!”
声调很是慷慨激昂,和渭水之战的马孟起差不多。
曹操哈哈一笑:“袁熙贤侄,明人不说暗话。你把天子挟持到邺都,不也是跟我一样的做派?我可听说啦,你身为大司马,开府建牙,凡朝廷大事,都先禀报你,再上奏天子;你又让荀彧做尚书令,朝廷诏书都在你控制之下,天子不过一个人形图章罢了。”
白晓文当然不会承认,道:“我得蒙天子信重,赐以专断之权,和你这个乱臣贼子独揽大权,有本质的区别!曹贼,许田打围僭越帝尊,禁宫杀死贵妃,这些恶事,可都是你做出来的。你要和我并列?你也配!”
曹操脸皮极厚,也不动怒,呵呵笑道:
“袁熙贤侄,你说的这些事,我怎么一件都没听过?不要信口胡言。你父亲在世之时,和我相交莫逆;后来沙场争雄,他不幸殒命,我也是非常惋惜哪!现在我大军压境,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把天子归还,奉上冀州?我这个做叔父的,不会亏待你的!”
白晓文冷笑一声,开了大招,背起了《讨曹诏书》。
曹操听了两句,摇了摇头,挥鞭命令大军攻城。
不过,有张郃、高览领军在城西驻扎,曹军不敢全力攻城。白晓文又是挑选的精兵守城,依托邺都大本营,守城的军资器械齐备。
当下火油浇落,云梯烧毁;滚木擂石,砸死无数;更有箭矢如雨。曹军攻城士兵,一波波冲上来,又一波波倒下去,像是割麦子一样。
李淑仪在城头看到这一幕,眼角直跳。古华夏攻城战的惨烈,可见一斑。
不过对于三国位面的领袖们来说,这都只是小意思。
第一天攻城,曹军折损了三千多人,而白晓文这边,只损失了几百人。这战损比倒也正常。
白晓文召集安阳校尉级别以上的军官,一个个看过去,排查没有神庭觉醒者混迹其中,才算是放下心来。
哨马来报,夏侯惇的七千兵屯于黎阳,正在修缮城池。
而且,黄河之南的白马津,曹氏后续大军源源不断渡河,进驻黎阳,据称有二十万。
田丰说道:“黎阳是冀州的南大门。黎阳大营陷落,贼军已经在冀州境内打开局面。今贼军二十万,声势浩大。我军是否需要早日将邺都兵马,调遣过来,以抗衡曹操?”
白晓文摇头说道:“曹操不可能无中生有,变出粮草来。他诈言大军二十万,能有一半的真实数量就不错了。我军不急调兵,有此三万军,足以扼守安阳;等到田豫。慕容平整编军队结束,就引军去魏县防守。”
曹操如果真带了二十万大军,每天耗粮就接近一万斛(相当于三十万斤),对曹军绝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劳师远征,在敌人的地盘上,粮草要从自家转运。
辎重队路上人吃马嚼,用于粮道上面的耗费同样巨大,而且战线拉得越长,耗费越高。所以《孙子兵法》才推崇“因粮于敌”,也就是从敌人的地盘上劫夺军需。
这也是白晓文赞赏、追封蒋义渠的原因:除了为众将作表率之外,主要是因为他兵败之际,能焚烧黎阳大营积储的粮草,不让敌人利用。
袁氏的粮草储备,即便经过了官渡乌巢被烧的事件,本身仍要比曹军好过一些。
白晓文只提兵三万,粮食从邺都转运过来,负担也轻。
白晓文本身就觉得,三国时代动辄数十万大军,声势固然浩大,但真的没有必要。攻取敌城,三万精兵足矣;攻灭敌国,十万大军也够了。
除非是多线作战,全面战争,才需要更多的军队。
兵贵精而不贵多,实在是兵家至理。
在田豫和慕容平整编军队完毕之后,就会淘汰一大批老弱残兵,交付给典农中郎将——任峻,去开垦荒田。
没错,白晓文在许都屯田卫所抓获的特殊人才任峻,也派上了用场。从许都带着天子百官离开之际,他也没有忘记任峻,把任峻的家小都带到了邺都。
任峻没了退路,同时也没了后顾之忧,便投靠了白晓文。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只是公元199年(建安四年),曹操196年才接回天子、移驾许都,并改元建安;麾下收服的很多人才,效命于曹操的时间都很短暂。
曹氏集团的人才,在忠诚度方面,并不像三国后期那样高。
再加上白晓文有天子正统,作为君主的魅力值也夸张,任峻的投靠也是顺理成章。
说到年号,在天子移驾邺都之后,白晓文就改了年号为“泰始”。公元199年,就是泰始元年。
这是后来三家归晋大一统的年号,白晓文用泰始作为年号,本身就是有深意的。
田丰思索了一阵,已经明白了白晓文的用意:“主公应该是不着急收回黎阳吧。”
白晓文笑道:“黎阳城虽然战略地位重要,但只要我军扼守安阳、魏县这两大门户,就可以让曹操无法打开局面。曹操聚兵既多,粮草消耗必然大。等到对方锐气丧失,粮食耗尽的时候,我军再寻找机会攻击,必能取胜。”
田丰本身就是老成持重的王道谋士,闻言欣然说道:“主公此言极是。”
白晓文驻军安阳,又依托城池,在城西挖掘沟堑,新建了一座大寨,派张郃、高览二将,率领一万精兵驻扎,与城池互为犄角。
敌军如果攻城,则张、高二将攻敌侧翼;敌军如果攻寨,则城内守军攻其侧翼。
这是当时下邳城之战,陈宫给吕布献出的计谋,可惜吕布耽于美色,没有听从。
……
两日之后,曹操亲率大军,来到安阳城下。
曹操扬鞭,指向城头:“袁熙吾侄,出来答话!”
白晓文站在城头,指着曹操厉声喝道:“曹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跟你这欺君罔上之徒,没有什么话好说的。要战便战,休要多言!”
声调很是慷慨激昂,和渭水之战的马孟起差不多。
曹操哈哈一笑:“袁熙贤侄,明人不说暗话。你把天子挟持到邺都,不也是跟我一样的做派?我可听说啦,你身为大司马,开府建牙,凡朝廷大事,都先禀报你,再上奏天子;你又让荀彧做尚书令,朝廷诏书都在你控制之下,天子不过一个人形图章罢了。”
白晓文当然不会承认,道:“我得蒙天子信重,赐以专断之权,和你这个乱臣贼子独揽大权,有本质的区别!曹贼,许田打围僭越帝尊,禁宫杀死贵妃,这些恶事,可都是你做出来的。你要和我并列?你也配!”
曹操脸皮极厚,也不动怒,呵呵笑道:
“袁熙贤侄,你说的这些事,我怎么一件都没听过?不要信口胡言。你父亲在世之时,和我相交莫逆;后来沙场争雄,他不幸殒命,我也是非常惋惜哪!现在我大军压境,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把天子归还,奉上冀州?我这个做叔父的,不会亏待你的!”
白晓文冷笑一声,开了大招,背起了《讨曹诏书》。
曹操听了两句,摇了摇头,挥鞭命令大军攻城。
不过,有张郃、高览领军在城西驻扎,曹军不敢全力攻城。白晓文又是挑选的精兵守城,依托邺都大本营,守城的军资器械齐备。
当下火油浇落,云梯烧毁;滚木擂石,砸死无数;更有箭矢如雨。曹军攻城士兵,一波波冲上来,又一波波倒下去,像是割麦子一样。
李淑仪在城头看到这一幕,眼角直跳。古华夏攻城战的惨烈,可见一斑。
不过对于三国位面的领袖们来说,这都只是小意思。
第一天攻城,曹军折损了三千多人,而白晓文这边,只损失了几百人。这战损比倒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