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年代在农村里结婚也就这么回儿事,看对眼了就行。
    第52章
    凌母让人算了日子,定在了初八。
    农村的婚礼都是挺简单的, 而且高至前现在就一个人, 南妃妤是二嫁, 所以办得还是挺低调的。
    高至前那边来了几个曾经的战友,都是同一个地方的, 也不远, 婚礼当天帮着忙活了一下。
    他没有请高家的人,免得看了心烦。
    谁知道高大娘不请自来了,还嚷着他不孝, 结婚都不知道请自家人!
    最后村长都看不过去了,出声想把她劝退, 来吃宴的村人对她也一通赶,她才骂骂咧咧离开。
    她的出现就是一个小插曲, 很快被人丢在了脑后。
    别看小磕巴看起来寒酸, 这宴席还是挺丰富的,也不知道用的是谁的钱……
    凌知儿现在也算是哥小富婆了, 娶了她只能说小磕巴走运了!
    夜里, 所有人开始散场,高至前这个简陋的屋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今天的婚宴也请了不少村里的人, 他们的小声议论高至前都听在耳里。
    他们说他一直住在这样的屋子里, 太穷酸了, 可能养不起她。
    他以前不觉得寒酸,一个人住哪儿都行,可是如今不一样了。
    他都觉得知儿跟了他, 实在是委屈了她。
    两人收拾了一下,外面就飘起了雪来,南妃妤抖了抖身子,连忙将门给关上了。
    “明天再收拾,太冷了!”她喊了一声,一把弄乱了床上的喜庆的红双喜被子,整个人钻到了被窝里。
    可是这被子冷冰冰的,身下的木床也硬邦邦,她又默默下了床。
    高至前看了过去,只见她扯着被子冲他喊了一句,“小磕巴,快来暖床!”
    听到那声称呼,高至前耳根微热,却一本正经对她开口,“知儿,要叫哥。”
    他说着已经来到了床边,目光盯着她手里的被子,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南妃妤凝着他脖子上蔓延开的红色,觉得好笑,虽然村里是有这个习俗,感情浓厚的时候叫声哥哥妹妹的,但是她有些不习惯。
    “我想叫老公。”她一逗他,他脸色更红了,但是脸上依旧要表现得从容镇定。
    高至前心脏急促跳动,搂着她的细腰将她带上床,哑声道,“那你叫来听听?”
    结实滚烫的身躯像一座火山将南妃妤笼罩着,好像感觉没有刚才那么冷了。
    “老公?”她轻唤了一声。
    娇软的嗓音跟她平时说话有些差别,那声称呼直击他心脏最柔软的一处,让他眼神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她的脸细嫩白皙,透着淡淡的粉色,眼眸亮晶晶的,小嘴润润的,哪哪都好看。
    他想起了上次那个吻,他没有喝醉,但是却借着酒意欺负了她。
    那么软,那么甜。
    他还想再尝尝。
    “知儿……”他喉咙干燥似着了火,微凉的薄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一抹柔软的嫣红。
    她终于是他的了。
    高至前三十年来都过着禁欲的生活,吻起人来没有什么技巧。
    南妃妤觉得自己就像一根冰淇淋似的,快要被他化开了。
    空气中冷飕飕的,衣服没了之后,她靠的都是他的体温来取暖,双手双腿都都紧紧缠在他身上。
    高至前被那温软如水的身子磨得满头大汗,太阳穴的青筋隐隐跳着,见她眼神迷乱似已准备好时,他才伸手托在她腰下,失控般迅速侵入。
    ——
    高至前光着膀子起身,披了件大衣就去煮热水,帮南妃妤擦洗了一下。
    她身子娇贵,他刚才用力没有分寸,竟然在她身上留了这么多的痕迹,他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南妃妤迷迷糊糊睁眼,喊了一声冷,高至前连忙丢开了毛巾,上了床将她紧紧揽住。
    他已经升到了团长,等他回去打了家属随军申请,她就能跟他一起去部队了。
    翌日,高至前被生物钟早早闹醒了,但是他一动,怀里还睡着的人就不乐意了,“冷,别动……”
    的确,冬天里就是翻个身,冷空气入侵被窝,都冷得让人直哆嗦。
    可是高至前想去做早餐,他怕她等会儿醒来会饿坏。
    “知儿,你继续睡,我先去给你做早餐?”他低声在她耳边说着,呼吸轻拂在她耳际的绒发上。
    他觉得可爱,又伸手帮她捋了一下耳边的发丝。
    “不吃……”南妃妤眼眸都没睁就回了两个字,粉嫩的脸颊还在他胸膛上蹭了蹭。
    高至前马上感觉自己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怀里的人感觉到他身体升温,抱得更紧了。
    “别戳我。”南妃妤伸手推了推抵在自己腹部的东西。
    高至前闷哼一声,倏地翻身将她压在了床上,“知儿,你真是……”
    他憋了半晌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她现下妖媚的模样,下一秒只是用力将她圈入自己怀里,让她感受一下被她撩起来的熊熊烈火。
    南妃妤昨晚被他像煎饼一样反复烙了几遍,现在除了全身酸软,其他倒是没有什么不适。
    她瞥到他肩膀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是她昨晚的杰作。
    程东元身子病弱,当初并没有跟她做过,否则她也不会痛这一次了。
    说实在的,他这尺寸……简直是太欺负人了,而且还一身蛮力!
    “真是什么?”她故意问,像八爪鱼一样勾着他的腿。
    程东宇亲了亲她额头,“真是好喜欢你。”
    “……”南妃妤脸一热,一头扎在了他胸前,接着就感觉到他胸腔震动,沉沉的笑声也传来过来。
    高至前食髓知味,趁着大雪不宜出行,动不动就缠着她要一回。
    他在部队磨炼了这么多年,体力惊人,每每让她受不了。
    三天后他陪着她回门,不过也是回凌家吃了一顿饭。
    年还没过完,南妃妤就要回镇上了。
    家里种庄稼收入不高,她想着让其他几个哥哥都去镇上帮忙,不用辛辛苦苦背朝天地干活。
    但是居住又成了个问题,所以这件事还是推后了。
    高至前陪着她在若水镇呆了一天,接着又去了忙江和城装修新店面的事。
    正月十五后,高至前回了部队,争取早点把她接过去。
    不过,他知道她忙着生意的事,也不一定能马上走。
    ————
    南妃妤在江和城待了一个多月,等到店面的生意稳定后,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高至前也给她发过了电报,说要回来接她过去b市。
    现在“素裳”的品牌已经在省内打响了,但是还不够。
    南妃妤还没等高至前回来接她,她就自己坐了火车去了b市,只是给他发了一封电报,跟他说了大概到达的时间。
    差不多一天多的路程,她从火车站出来后,整个人都快要废了。
    b市果然跟高至前说的那样,一派繁荣,天气干冷,南妃妤穿了素裳出品的米白色呢子大衣,内里搭了一件粉色毛衣,和白色的半身纱裙,脚踩着一双驼色短靴。
    杏色的围巾将她脖子和半张脸都遮得严实,只露出了挺翘的鼻梁和一双黑亮的眼眸。
    她这个装扮在b市算是新潮的,她手里拉了个行李箱,往车站门口一站,都吸引来了无数的目光。
    甚至有不少青年才俊上前来询问她需不需要帮忙,她都是摇了摇头拒绝。
    她看了眼手腕的表,她到的时间比电报里晚了将近一个小时,也不知道现在高至前在哪儿。
    正想着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他的声音,“知儿。”
    高至前早早就在火车站里等着了,就怕她来了又找不到人,可是这里是终点站,要下车的人很多,他一没留意她就跑出来了。
    南妃妤转身,朝他张开了双臂,一双眼眸弯成了月牙。
    高至前轻咳一声,也顾不得要注意军人的形象,直接搂着她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她又瘦了,被他抱着一点儿都快感觉不到重量了。
    他将她放下,脱下身上的军大衣,将她裹紧,“不是跟你说了,出门要多穿点?”
    “我不冷。”南妃妤刚说完,就打了个寒颤。
    高至前无奈地笑开,拉过她的行李,一手揽着她的腰,带着她离开。
    ——
    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到了高至前所在的部队。
    他以前住在家属大院的旧楼,可是升了团长后,部队给他换到了新楼去,还是一套两层的小独栋。
    这里近郊区,南妃妤感觉比在市区里冷多了,一路上她低着头跟在高至前身后,走到一处炮台的地方时,她然后感觉又好几道视线胶在自己身上,于是忍不住四处打量了一下。
    高至前也停了下来,朝着炮台的方向喊了一声,“出来!”
    接着,南妃妤就看到炮台后缓慢挪出了十几道军绿色的身影来,年轻黝黑的脸,都挂着傻乎乎的笑容,“团长好,团长夫人好!”
    劳政委说得没错,团长的小媳妇真有气质,怪不得团长那么猴急地打报告,而且这一个月来除了训练他们,就是在看着照片发呆,魂不守舍的!
    高至前拿出了属于团长的威严,“叫嫂子。”
    团长夫人,听着就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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