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惟秀上辈子在边关多年,对辽国贵族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发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发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
姜砚之看了看,“尸体很僵硬,用手指按尸斑,会出现褪色的情况,因此我推断死者死亡不超过六个时辰。原推官对王都的小倌馆十分熟悉啊,应该经常能够遇见北院大王吧。”
原青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好端端的为何要提北院大王?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往前走了一步,指着尸体说道,“从外表上来看,除了一些牙印和抓挠的痕迹之外,尸体并没有任何致命的伤痕。看上去有些像是无疾暴毙。”
原青有些失望,“连你都看不出来死因么?”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你没有发现,他的眼睛很奇怪么?整个都是淤青的。”
原青忙凑近了一些,说道,“我发现了,但是青楼的一些恩客,经常有一些缠住眼睛的嗜好,我去小倌馆问过话,他们说,昨日夜里,他接的客人,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蒙眼睛就算再用力,也不会出现这么深的淤青。这双眼睛,就是他的死因。”
“是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住他的眼睛,我在一本杂书中看到过这种杀人的手法,会让人脉搏变弱,然后死去。”
姜砚之说着,跳了开来,瞧着萧太后同辽国皇帝说道,“不过呢,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是作弊啊。不是说好了,比试一番么?怎么这原青还先看过了尸体,都去查访过了,这不是诓我么?”
辽国小皇帝俊脸一红,“最近王都不止这一起杀人案,全都跟这个小倌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原青查了许久,都不知道死因。一开始是半个月死一人,后来便是十日死一人,然后是五日,到最后,已经是一天死一个了。”
“朕听闻寿王刚到王都,便连破两桩奇案,便有心相询,这才……绝对没有冒犯之意。这案子眼见就瞒不住了,若是在不解决,定要在王都掀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
“寿王若是能够破此奇案,朕愿意送骏马五千匹作为酬金。”
姜砚之一听,顿时乐了。
遇到了这样的案子,便是小皇帝不说,他也会受到好奇心的趋势,去解决案子的。如今多好啊,一下子五千匹马到手了!
话说他在大陈审了那么多案子,他阿爹怎么就一毛不拔呢!
苏中丞瞪圆了眼睛,等等……这下他们回去,能够牵着一万匹骏马了?我的乖乖啊!
“皇帝爱民如子,实乃我大辽之福。不过你这孩子,也太过心急了一些,再重要的案子,也得等我们给寿王接风洗尘了再说不是?”萧太后说着,一脸的慈爱。
应声虫齐王一听,立马附和道,“正是正是,这一局没有结果,算是和局和局。既然比了文,现在我们要比武了。听闻寿王妃乃是武国公之女,天生神力,我大辽有一员猛将,名叫耶律本熊,想同寿王妃走上一局。不知可否?”
闵惟秀激动的站了出来,“可以打架了吗?真是太好了!”
第四百六十五章 简直不是人
她说着,就瞧见了姜砚之眨巴眨巴着的眼睛。
闵惟秀顿时心领神会,按捺下了激动的心情,“上一局,你们作弊不说,竟然还赖账?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小家子气的人!”
“明明我家大王三个问题都回答对了,竟然还说是和局。大辽人的诚信,真是让人怀疑。”
“小赌怡情,左右不过是区区一千匹马儿而已,不及我箱笼里随便一件首饰,就这样你们都不认,还真叫人扫兴。”闵惟秀说着,转了转手臂上的大金饼子。
今日阳光正好,太阳照射在上头,晃眼得很,宛若明镜。
饶是齐王一把年纪,络腮胡子里的老脸,也忍不住一红。
“寿王妃小小年纪,牛皮倒是吹得很响,也不知道,你长这么大,赌过多少次,又赌了什么?连一千匹马都瞧不上。”
两国相交不能怂,齐王脑子转了个弯儿,问道。
闵惟秀来了精神,这是你非逼着我炫富的啊!不是我有意让你们的人生黯淡无光的!
“在我三岁那年,有人同我打赌,比比谁的坐骑最独特。赌注乃是天宝女帝大婚之时戴过的一整套头面首饰!天宝女帝家中有多富,你们知道的吧?”
饶是萧太后,都对她放来了嫉妒的眼光。
没有女人,能够抵挡得住这个,尤其是一个厉害的女人。
“最后当然是我赢了。她以千里马为坐骑,但是我阿爹,替我扫荡了整个匪寨,抓了当世最厉害的土匪头子,当我的坐骑。此人江湖人送绰号笨熊,为何?因为他练就了一套堵门的拟兽功夫,跑起路来,宛若巨熊。”
姜砚之听得差点儿没有笑死,还天宝女帝的首饰呢!毛都没有见到一根!
武国公为闵惟秀剿匪,倒是有这是,不过绰号笨熊什么的……哈哈!
闵惟秀说话做事带着精气神儿,此牛一出,震住了堂上大部分的人。
倒是萧太后,神色古怪的看着姜砚之同闵惟秀,一时有些词穷。
她就说,明明三皇子出身高过二皇子,为何大陈要立二皇子为太子,实在是此夫妻二人都是奇葩啊!
笨熊,不就是说的耶律本熊吗?可惜愚蠢的齐王丝毫没有听出来!
她绝对不会承认,先头听到天宝女帝的首饰,她都信了,到了最后一句,方才识破这是一个大牛!
辽国小皇帝听得津津有味的,“我已经答应,用五千匹马,换寿王破案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赌注是赌注,报酬是报酬,岂能混为一谈?”
小皇帝点了点头,“有道理,我堂堂大辽,不能失信于人。”
闵惟秀这下高兴了,说几句话,就是一千匹马,多好啊!
她想着,又接着说道,“那么这一场武斗,彩头又是什么呢?光你们给,不好意思,要不这样吧,我这有一对金镯子。平日里我也就是随便戴戴,不值当什么。”
“若是我输了,这金镯子是你们,若是我赢了,你就随便给个差不多的价值的马就行了。
不等小皇帝发话,齐王便阴恻恻的笑道,“就依寿王妃所言,你若是赢了,我齐王府给你两千匹马。不过先说好了,刀剑无眼,若是受了什么伤,寿王妃可别哭哭啼啼的不认账,到时候可就不好看了。”
闵惟秀高兴的拍了拍掌,“这话你不说,我还担心呢,就怕自己个一不小心,把人打死了,你们要怪我赢得太彻底,是和局呢。”
齐王老脸又红了,他轻轻的哼了一声,拍了拍手。
不一会儿,只感觉地面震了震,走过来了一个身量巨大,宛若小山一般的男子,“哪里有架打!”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齐王看来是有备而来啊,这位大兄弟一瞧是个练家子不说,还同她是一样的路数,力大无穷。
在他的手中,拿着两个紫金大锤,好家伙,这若是让他抡了一下,便是她也要吐血。
苏中丞一瞧,顿时急眼了,此番出使大辽,名义上说是寿王为主,但实际上,和谈什么的,都是他来做,寿王……你只要不在京城碍官家眼,让他耳根子清静一会儿,便万事大吉了。所有的一切,他都是要全权负责的。
要是闵惟秀在这里磕破了一点皮,或者出了什么事……
他敢说,正在雁门关的武国公,能够立马带着手下杀将过来,将他锤成泥。
武国公大闹高将军府,这事儿在东京,都成了热门的说书段子了。
“你们……”他才说了一半,就被姜砚之拉了回来。
“大王……”
姜砚之摇了摇头,“相信惟秀,你只要等着看就好了。”
闵惟秀听到这话,回过头来,看了姜砚之一眼,咧嘴一笑,露出了雪白的八颗牙!
“就是你,杀了我兄弟,今日我要你成为我的手下败将?”那耶律本熊抖了抖肚子上的肉,吼道。
闵惟秀连头都没有抬,不好意思,她不喜欢仰视别人,尤其是仰视自己的对手。
“你兄弟是谁?不好意思,杀的人太多,记不清了。”
耶律本熊立马被激怒了,高举着紫金大锤冲了过来。
萧太后瞧着眼前的场景,忍不住责备的看了齐王一眼,她知道,上一场大战之中,闵惟秀杀了不少辽将,军中的武将都憋着一口气,这才选出了耶律本熊这个出头鸟,想要找回场子来。
再加上她是武国公的女儿,武国公是谁,那简直辽人又敬又恨的头号人物,他的女儿,更是想让人打死了事。
可是闵惟秀不能有事,她毕竟是寿王妃。
正在这个时候,她发现闵惟秀嘴角撇了撇,歪着嘴笑了笑,然后开始搓起手来,做出了一副立马要随风奔跑的模样!
喂,人家的大锤子都砸过来了,你还有心情跑步?
不是她没有想到逃跑,实在是没有瞧见过面对着敌人逃跑的。
闵惟秀热了身,一个跺脚,大殿之中,隔得近的贵妇人发出了阵阵尖叫声。
不是因为闵惟秀太帅,迷倒万千女子,而是因为他娘的,脚下都裂开了啊,感觉下一刻钟,就有一条地龙要从土里翻出来了好吗?
不等她们回过神来,只见眼前一闪,一个人影,犹如离弦之箭,朝着耶律本熊冲了过去。
耶律本熊只感觉肚子一阵剧痛,整个人宛若被攻城车撞击了一般,火速的朝后退去,直到撞到了墙,方才停了下来。
耶律本熊一口老血吐了出来,抡起紫金铁锤,便朝着自己胸前的人锤去。
可就是那么一瞬间,还站在那里的人,像是一条滑不溜秋的泥鳅,不见了,可是大铁锤已经到了胸前……
闵惟秀拍了拍手,“大辽的武功果然不同凡响!这招我狠起来连自己都锤死的功夫,实在是太厉害了!承让承让……侥幸胜了一局。”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发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发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
姜砚之看了看,“尸体很僵硬,用手指按尸斑,会出现褪色的情况,因此我推断死者死亡不超过六个时辰。原推官对王都的小倌馆十分熟悉啊,应该经常能够遇见北院大王吧。”
原青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好端端的为何要提北院大王?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往前走了一步,指着尸体说道,“从外表上来看,除了一些牙印和抓挠的痕迹之外,尸体并没有任何致命的伤痕。看上去有些像是无疾暴毙。”
原青有些失望,“连你都看不出来死因么?”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你没有发现,他的眼睛很奇怪么?整个都是淤青的。”
原青忙凑近了一些,说道,“我发现了,但是青楼的一些恩客,经常有一些缠住眼睛的嗜好,我去小倌馆问过话,他们说,昨日夜里,他接的客人,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蒙眼睛就算再用力,也不会出现这么深的淤青。这双眼睛,就是他的死因。”
“是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住他的眼睛,我在一本杂书中看到过这种杀人的手法,会让人脉搏变弱,然后死去。”
姜砚之说着,跳了开来,瞧着萧太后同辽国皇帝说道,“不过呢,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是作弊啊。不是说好了,比试一番么?怎么这原青还先看过了尸体,都去查访过了,这不是诓我么?”
辽国小皇帝俊脸一红,“最近王都不止这一起杀人案,全都跟这个小倌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原青查了许久,都不知道死因。一开始是半个月死一人,后来便是十日死一人,然后是五日,到最后,已经是一天死一个了。”
“朕听闻寿王刚到王都,便连破两桩奇案,便有心相询,这才……绝对没有冒犯之意。这案子眼见就瞒不住了,若是在不解决,定要在王都掀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
“寿王若是能够破此奇案,朕愿意送骏马五千匹作为酬金。”
姜砚之一听,顿时乐了。
遇到了这样的案子,便是小皇帝不说,他也会受到好奇心的趋势,去解决案子的。如今多好啊,一下子五千匹马到手了!
话说他在大陈审了那么多案子,他阿爹怎么就一毛不拔呢!
苏中丞瞪圆了眼睛,等等……这下他们回去,能够牵着一万匹骏马了?我的乖乖啊!
“皇帝爱民如子,实乃我大辽之福。不过你这孩子,也太过心急了一些,再重要的案子,也得等我们给寿王接风洗尘了再说不是?”萧太后说着,一脸的慈爱。
应声虫齐王一听,立马附和道,“正是正是,这一局没有结果,算是和局和局。既然比了文,现在我们要比武了。听闻寿王妃乃是武国公之女,天生神力,我大辽有一员猛将,名叫耶律本熊,想同寿王妃走上一局。不知可否?”
闵惟秀激动的站了出来,“可以打架了吗?真是太好了!”
第四百六十五章 简直不是人
她说着,就瞧见了姜砚之眨巴眨巴着的眼睛。
闵惟秀顿时心领神会,按捺下了激动的心情,“上一局,你们作弊不说,竟然还赖账?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小家子气的人!”
“明明我家大王三个问题都回答对了,竟然还说是和局。大辽人的诚信,真是让人怀疑。”
“小赌怡情,左右不过是区区一千匹马儿而已,不及我箱笼里随便一件首饰,就这样你们都不认,还真叫人扫兴。”闵惟秀说着,转了转手臂上的大金饼子。
今日阳光正好,太阳照射在上头,晃眼得很,宛若明镜。
饶是齐王一把年纪,络腮胡子里的老脸,也忍不住一红。
“寿王妃小小年纪,牛皮倒是吹得很响,也不知道,你长这么大,赌过多少次,又赌了什么?连一千匹马都瞧不上。”
两国相交不能怂,齐王脑子转了个弯儿,问道。
闵惟秀来了精神,这是你非逼着我炫富的啊!不是我有意让你们的人生黯淡无光的!
“在我三岁那年,有人同我打赌,比比谁的坐骑最独特。赌注乃是天宝女帝大婚之时戴过的一整套头面首饰!天宝女帝家中有多富,你们知道的吧?”
饶是萧太后,都对她放来了嫉妒的眼光。
没有女人,能够抵挡得住这个,尤其是一个厉害的女人。
“最后当然是我赢了。她以千里马为坐骑,但是我阿爹,替我扫荡了整个匪寨,抓了当世最厉害的土匪头子,当我的坐骑。此人江湖人送绰号笨熊,为何?因为他练就了一套堵门的拟兽功夫,跑起路来,宛若巨熊。”
姜砚之听得差点儿没有笑死,还天宝女帝的首饰呢!毛都没有见到一根!
武国公为闵惟秀剿匪,倒是有这是,不过绰号笨熊什么的……哈哈!
闵惟秀说话做事带着精气神儿,此牛一出,震住了堂上大部分的人。
倒是萧太后,神色古怪的看着姜砚之同闵惟秀,一时有些词穷。
她就说,明明三皇子出身高过二皇子,为何大陈要立二皇子为太子,实在是此夫妻二人都是奇葩啊!
笨熊,不就是说的耶律本熊吗?可惜愚蠢的齐王丝毫没有听出来!
她绝对不会承认,先头听到天宝女帝的首饰,她都信了,到了最后一句,方才识破这是一个大牛!
辽国小皇帝听得津津有味的,“我已经答应,用五千匹马,换寿王破案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赌注是赌注,报酬是报酬,岂能混为一谈?”
小皇帝点了点头,“有道理,我堂堂大辽,不能失信于人。”
闵惟秀这下高兴了,说几句话,就是一千匹马,多好啊!
她想着,又接着说道,“那么这一场武斗,彩头又是什么呢?光你们给,不好意思,要不这样吧,我这有一对金镯子。平日里我也就是随便戴戴,不值当什么。”
“若是我输了,这金镯子是你们,若是我赢了,你就随便给个差不多的价值的马就行了。
不等小皇帝发话,齐王便阴恻恻的笑道,“就依寿王妃所言,你若是赢了,我齐王府给你两千匹马。不过先说好了,刀剑无眼,若是受了什么伤,寿王妃可别哭哭啼啼的不认账,到时候可就不好看了。”
闵惟秀高兴的拍了拍掌,“这话你不说,我还担心呢,就怕自己个一不小心,把人打死了,你们要怪我赢得太彻底,是和局呢。”
齐王老脸又红了,他轻轻的哼了一声,拍了拍手。
不一会儿,只感觉地面震了震,走过来了一个身量巨大,宛若小山一般的男子,“哪里有架打!”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齐王看来是有备而来啊,这位大兄弟一瞧是个练家子不说,还同她是一样的路数,力大无穷。
在他的手中,拿着两个紫金大锤,好家伙,这若是让他抡了一下,便是她也要吐血。
苏中丞一瞧,顿时急眼了,此番出使大辽,名义上说是寿王为主,但实际上,和谈什么的,都是他来做,寿王……你只要不在京城碍官家眼,让他耳根子清静一会儿,便万事大吉了。所有的一切,他都是要全权负责的。
要是闵惟秀在这里磕破了一点皮,或者出了什么事……
他敢说,正在雁门关的武国公,能够立马带着手下杀将过来,将他锤成泥。
武国公大闹高将军府,这事儿在东京,都成了热门的说书段子了。
“你们……”他才说了一半,就被姜砚之拉了回来。
“大王……”
姜砚之摇了摇头,“相信惟秀,你只要等着看就好了。”
闵惟秀听到这话,回过头来,看了姜砚之一眼,咧嘴一笑,露出了雪白的八颗牙!
“就是你,杀了我兄弟,今日我要你成为我的手下败将?”那耶律本熊抖了抖肚子上的肉,吼道。
闵惟秀连头都没有抬,不好意思,她不喜欢仰视别人,尤其是仰视自己的对手。
“你兄弟是谁?不好意思,杀的人太多,记不清了。”
耶律本熊立马被激怒了,高举着紫金大锤冲了过来。
萧太后瞧着眼前的场景,忍不住责备的看了齐王一眼,她知道,上一场大战之中,闵惟秀杀了不少辽将,军中的武将都憋着一口气,这才选出了耶律本熊这个出头鸟,想要找回场子来。
再加上她是武国公的女儿,武国公是谁,那简直辽人又敬又恨的头号人物,他的女儿,更是想让人打死了事。
可是闵惟秀不能有事,她毕竟是寿王妃。
正在这个时候,她发现闵惟秀嘴角撇了撇,歪着嘴笑了笑,然后开始搓起手来,做出了一副立马要随风奔跑的模样!
喂,人家的大锤子都砸过来了,你还有心情跑步?
不是她没有想到逃跑,实在是没有瞧见过面对着敌人逃跑的。
闵惟秀热了身,一个跺脚,大殿之中,隔得近的贵妇人发出了阵阵尖叫声。
不是因为闵惟秀太帅,迷倒万千女子,而是因为他娘的,脚下都裂开了啊,感觉下一刻钟,就有一条地龙要从土里翻出来了好吗?
不等她们回过神来,只见眼前一闪,一个人影,犹如离弦之箭,朝着耶律本熊冲了过去。
耶律本熊只感觉肚子一阵剧痛,整个人宛若被攻城车撞击了一般,火速的朝后退去,直到撞到了墙,方才停了下来。
耶律本熊一口老血吐了出来,抡起紫金铁锤,便朝着自己胸前的人锤去。
可就是那么一瞬间,还站在那里的人,像是一条滑不溜秋的泥鳅,不见了,可是大铁锤已经到了胸前……
闵惟秀拍了拍手,“大辽的武功果然不同凡响!这招我狠起来连自己都锤死的功夫,实在是太厉害了!承让承让……侥幸胜了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