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着害怕把钱递给曹壮,叶婉清隐忍地问道:“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曹壮目光贪婪地接过钱,手指在舌头上沾了点唾沫就去数钱,一边数一边威胁:“老子今天心情好,不跟你算账。但是,今天的事情你要是说出去了,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行。”
钱太多,曹壮过了一下瘾就不数了,把钱胡乱塞在口袋里就准备走。
哪里知道,他才刚心满意得地走出几米远,身后的叶婉清突然尖声叫起来:“渊哥,曹壮抢了我的钱,你快点把他抓住!”
戈渊来了?
要死!
大事不好,曹壮一个激灵拔腿就跑,可惜他根本跑不过戈渊。
戈渊还是故意放了点水,溜着曹壮在村子里跑了一段路,引得一些不明真相围观群众跟着他们一起跑,闹哄哄地看热闹。
等到人聚集得差不多了,他才一个加速猛地追上曹壮,狠狠飞起一脚放倒了他。
“啊!”
曹壮百多斤的身体横飞出去,狠狠摔在地上,砸起一片尘土。摔下去的时候不走运,脸朝下,刚好碾在几颗碎石子儿上,差点没疼得他尖叫出声。
“这是怎么回事啊?”
“戈渊,你怎么追着曹壮不放,他惹你了?”
“曹家小子肯定又做什么下三滥的事情了,我就说他迟早要被教训!”
“之前曹壮就想偷戈家的东西,现在怎么还死性不改?”
“今天是怎么了?”
“戈渊,你说说……”
戈渊还没有说话,急匆匆跑来的叶婉清赶到了,她红着眼眶一指摔在地上的曹壮,声音气喘吁吁中带着几分惊怒:“他……曹壮他抢劫!他身上带着刀,渊哥,你对付他的时候注意点儿,别被弄伤了。”
抢劫,还带着刀?
这可是大事!
围观的人原本站得很近,闻言“呼啦”一下朝后退了好几步。
戈渊大步走上前,黑着脸从曹壮裤腰后抢过他别在上面的菜刀,在手中抛了抛,顺手递给了一个围观的村民。
“麻烦你拿一下,我怕我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要是等会儿伤到人就不好了。”
“……哦,好,好的。”
处理完了菜刀,戈渊冷着眸子把吓得浑身发软的曹壮从地上拎了起来,搜了搜他的身,当着不少村民的面直接搜出了五千块的现金,甚至把曹壮自己身上剩下的几块钱也搜了出来。
搜过钱之后,戈渊一拳打在曹壮下颌上,直接又把他给揍趴到地上。
不让曹壮挣脱,戈渊一脚踩在他的后背,让他跟乌龟一般翻不过身,爬都爬不起来。
叶婉清从戈渊手中接过钱,数了数,只拿过了自己的,嫌恶地把曹壮那点毛票子丢在地上,鄙夷道:“这种人渣的钱,送给我都不要!”
然后,她又对围观的村民道:“今天我被曹壮拦住抢劫,如果不是我爱人及时赶到,我身上这五千块就保不住了……大家都是见证者,等会儿公安局来人了,请大家一定要替我作证。拜托大家了!”
叶婉清红着眼眶,对在场的村民们鞠了一躬。
她这样子和平时做事时干练温和的一面有些不同,恰到好处露出来的一点点柔弱让很多人同情心爆棚,义愤填膺地道:“叶厂长你放心,我们肯定给你作证。”
“曹壮也太不是东西了,竟然做这种不是人干的事!”
“对,我们肯定会作证!”
“……”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汇聚成巨浪,直把地上的曹壮给拍得头昏脑涨,胆颤心惊。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有脑子的玩意儿,不然也不会想一出是一出,做出这么鲁莽的事情来。现在被抓了,他就直接吓得直哆嗦,大脑一片空白。
村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又赶来不少看热闹的村民。
曹家也来人了,曹香陪着曹家老娘来的。
曹家老娘从远处哭天喊地冲过来,一见到被戈渊踩在地上的曹壮就拍着腿大哭。
可惜,她想要利用别人对“弱者”的同情,见证了戈渊从曹壮身上搜出抢劫钱的村民们却不买账了。
以前叶婉清还没有弄起手工作坊,富源村的村民只是对戈家的好日子羡慕,那时候曹壮偷戈家东西,还有些村民会为曹壮说话。
可现在叶婉清是带着整个村子一起过好日子了,他们怎么于情于理都不会得罪叶婉清!
得罪了人,万一叶婉清收回了他们的工作,或者以后不给他们工作机会,那可怎么办呢?
于是,曹母苦哑了喉咙也没有用,撒泼也没有用。
公安局一个多小时之后才到,等人到了,戈渊和叶婉清立刻就把曹壮交给了公安局的人。
至于曹家老娘……爱跟公安哭,那就哭去吧!
——
对寻常人来说,五千块在这时候可是一个大数目。
曹壮因为抢劫被送进了公安局,抢劫金额还那么的大,不判个几年都不可能。
这也是他活该。
知道了这个消息,叶明珠沉了几天的小脸上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
而又在这时,从清水县回来的猴子带来一个大消息……
欺负了叶明珠却跑掉的那三个渣滓,可能有消息了!
第100章
日落西山。
阳光慢慢收进云层, 一层层夜色温柔将世界笼罩。
听说曹壮最少要判个五六年, 曹母在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富源村大部分人却拍手称快,叶婉清等人都很开心。
就连叶明珠冷了几天的脸也扬开淡淡笑容,看上去心情还算不错。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 几人边吃边说话, 气氛还不错。
“渊哥, 渊哥!”
突然的,一声声惊讶中带着复杂情绪的叫喊声由远及近,等叶婉清等人把目光投过去的时候,猴子已经冲进了戈家院门。
“渊哥, 我有件大事要告诉你们……我……”
“你说。”戈渊猛地皱眉站起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先,先给我一口水?”
不然, 要死了!
戈渊:“……行。”
猴子额头上挂满了汗珠,前胸的衣服被汗水打湿了一片,可见他应该是一路跑过来的。他急促地大喘着气,看着嗓子干哑得不行, 再不补充点水分整个人就要干裂了。
戈渊转身的时候, 叶明珠已经飞快起了身, 眼疾手快地给倒了一搪瓷杯的水递到猴子面前。
“猴子哥, 你喝水。”
叶明珠跟猴子算是认识挺久了,又因为沈蔷的关系而对猴子印象更好,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人。
“谢了。”猴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咕咚咕咚两三下,一大杯子的水就都被灌了下去。
“什么事?”戈渊等猴子缓过来,问他。
“这事吧……”猴子抓了抓头发,“那个,渊哥你和嫂子过来一下,我单独跟你们说说。”
戈渊转眸看向叶婉清,两人对视一眼,点头。
“行。”
三人走到院子里,猴子这才开口:“我昨天带沈蔷回了一趟老家,没曾想今天动身回来之前竟然听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所以赶紧跑了过来,把这事告诉你们。”
猴子的老家在清水县下面乡镇一个叫青石村的小村子里,那地方很偏僻,比远山村藏在还要深的山窝窝里。
他也是十岁出头才搬到清水县跟戈渊认识的,之前从未出过村子。
这次他带沈蔷回老家也没什么别的意义,纯粹是两人找个由头到处走走,加深加深感情。
哪里知道,这一去竟然听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情。
青石村是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村子,旁边的村子自然也是差不多一个样儿。
可是,就在一年前青石村和旁边村子有三个风评很差,平时不学无术、横行乡里的小混混突然发财了,据说每人都带回来了好几百上千块,给家里添置了不少东西。
那三家人,从此换了一副德行,在村子里耀武扬威得不行。
其中有一个男人放话说自己要盖房子,还是青砖大瓦房,只要有长得漂亮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进门就能住大房子,吃香喝辣。
别人都当他吹牛,可竟然真有媒婆上门给他说媒。而他如愿娶了一个长相漂亮却家境贫寒的女子之后,果然开始盖房子,现在日子过得非常不错。
据说现在他媳妇儿都已经怀上了孩子,再过两三月就要生了。
这人拿出了经济实力,另外两个小混混的门槛也快被媒婆给踏平了,只是他们都没有要结婚的意思,说自己还要再打拼打拼。
三人成为了青石村的“传说”,猴子这次去就听说了,仔细想想,觉得里面很多事情不对。
“渊哥,你说我们虽然被外面人说是混混,可我们自己人知道自己的事,咱们就从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会钻营了点,是不?但那三个人却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时偷鸡摸狗的,据说还对村子里的姑娘动手动脚过。”
“刚好是三个人,刚好又带回去那么多钱……这事情,我不多想都不行,所以就赶紧回来告诉你们一声。要不要去确定一下,你们做决定。”
猴子的言下之意,那三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欺负叶明珠的人。
他和沈蔷虽然没有把话给说得太明白,但已经基本确定了关系。他同情沈蔷曾经的遭遇,也觉得叶明珠这小姑娘也实在是太辛苦了点。
如果有机会把那三个人渣给抓住,那当然是最好!
“我知道了!”戈渊沉沉点头,在猴子肩膀上砸了一拳,“兄弟,谢了。”
猴子摇头:“这算什么事?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希望把那些连人都不是的东西都给抓起来,省得他们再去祸害别人。”
曹壮目光贪婪地接过钱,手指在舌头上沾了点唾沫就去数钱,一边数一边威胁:“老子今天心情好,不跟你算账。但是,今天的事情你要是说出去了,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行。”
钱太多,曹壮过了一下瘾就不数了,把钱胡乱塞在口袋里就准备走。
哪里知道,他才刚心满意得地走出几米远,身后的叶婉清突然尖声叫起来:“渊哥,曹壮抢了我的钱,你快点把他抓住!”
戈渊来了?
要死!
大事不好,曹壮一个激灵拔腿就跑,可惜他根本跑不过戈渊。
戈渊还是故意放了点水,溜着曹壮在村子里跑了一段路,引得一些不明真相围观群众跟着他们一起跑,闹哄哄地看热闹。
等到人聚集得差不多了,他才一个加速猛地追上曹壮,狠狠飞起一脚放倒了他。
“啊!”
曹壮百多斤的身体横飞出去,狠狠摔在地上,砸起一片尘土。摔下去的时候不走运,脸朝下,刚好碾在几颗碎石子儿上,差点没疼得他尖叫出声。
“这是怎么回事啊?”
“戈渊,你怎么追着曹壮不放,他惹你了?”
“曹家小子肯定又做什么下三滥的事情了,我就说他迟早要被教训!”
“之前曹壮就想偷戈家的东西,现在怎么还死性不改?”
“今天是怎么了?”
“戈渊,你说说……”
戈渊还没有说话,急匆匆跑来的叶婉清赶到了,她红着眼眶一指摔在地上的曹壮,声音气喘吁吁中带着几分惊怒:“他……曹壮他抢劫!他身上带着刀,渊哥,你对付他的时候注意点儿,别被弄伤了。”
抢劫,还带着刀?
这可是大事!
围观的人原本站得很近,闻言“呼啦”一下朝后退了好几步。
戈渊大步走上前,黑着脸从曹壮裤腰后抢过他别在上面的菜刀,在手中抛了抛,顺手递给了一个围观的村民。
“麻烦你拿一下,我怕我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要是等会儿伤到人就不好了。”
“……哦,好,好的。”
处理完了菜刀,戈渊冷着眸子把吓得浑身发软的曹壮从地上拎了起来,搜了搜他的身,当着不少村民的面直接搜出了五千块的现金,甚至把曹壮自己身上剩下的几块钱也搜了出来。
搜过钱之后,戈渊一拳打在曹壮下颌上,直接又把他给揍趴到地上。
不让曹壮挣脱,戈渊一脚踩在他的后背,让他跟乌龟一般翻不过身,爬都爬不起来。
叶婉清从戈渊手中接过钱,数了数,只拿过了自己的,嫌恶地把曹壮那点毛票子丢在地上,鄙夷道:“这种人渣的钱,送给我都不要!”
然后,她又对围观的村民道:“今天我被曹壮拦住抢劫,如果不是我爱人及时赶到,我身上这五千块就保不住了……大家都是见证者,等会儿公安局来人了,请大家一定要替我作证。拜托大家了!”
叶婉清红着眼眶,对在场的村民们鞠了一躬。
她这样子和平时做事时干练温和的一面有些不同,恰到好处露出来的一点点柔弱让很多人同情心爆棚,义愤填膺地道:“叶厂长你放心,我们肯定给你作证。”
“曹壮也太不是东西了,竟然做这种不是人干的事!”
“对,我们肯定会作证!”
“……”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汇聚成巨浪,直把地上的曹壮给拍得头昏脑涨,胆颤心惊。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有脑子的玩意儿,不然也不会想一出是一出,做出这么鲁莽的事情来。现在被抓了,他就直接吓得直哆嗦,大脑一片空白。
村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又赶来不少看热闹的村民。
曹家也来人了,曹香陪着曹家老娘来的。
曹家老娘从远处哭天喊地冲过来,一见到被戈渊踩在地上的曹壮就拍着腿大哭。
可惜,她想要利用别人对“弱者”的同情,见证了戈渊从曹壮身上搜出抢劫钱的村民们却不买账了。
以前叶婉清还没有弄起手工作坊,富源村的村民只是对戈家的好日子羡慕,那时候曹壮偷戈家东西,还有些村民会为曹壮说话。
可现在叶婉清是带着整个村子一起过好日子了,他们怎么于情于理都不会得罪叶婉清!
得罪了人,万一叶婉清收回了他们的工作,或者以后不给他们工作机会,那可怎么办呢?
于是,曹母苦哑了喉咙也没有用,撒泼也没有用。
公安局一个多小时之后才到,等人到了,戈渊和叶婉清立刻就把曹壮交给了公安局的人。
至于曹家老娘……爱跟公安哭,那就哭去吧!
——
对寻常人来说,五千块在这时候可是一个大数目。
曹壮因为抢劫被送进了公安局,抢劫金额还那么的大,不判个几年都不可能。
这也是他活该。
知道了这个消息,叶明珠沉了几天的小脸上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
而又在这时,从清水县回来的猴子带来一个大消息……
欺负了叶明珠却跑掉的那三个渣滓,可能有消息了!
第100章
日落西山。
阳光慢慢收进云层, 一层层夜色温柔将世界笼罩。
听说曹壮最少要判个五六年, 曹母在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富源村大部分人却拍手称快,叶婉清等人都很开心。
就连叶明珠冷了几天的脸也扬开淡淡笑容,看上去心情还算不错。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 几人边吃边说话, 气氛还不错。
“渊哥, 渊哥!”
突然的,一声声惊讶中带着复杂情绪的叫喊声由远及近,等叶婉清等人把目光投过去的时候,猴子已经冲进了戈家院门。
“渊哥, 我有件大事要告诉你们……我……”
“你说。”戈渊猛地皱眉站起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先,先给我一口水?”
不然, 要死了!
戈渊:“……行。”
猴子额头上挂满了汗珠,前胸的衣服被汗水打湿了一片,可见他应该是一路跑过来的。他急促地大喘着气,看着嗓子干哑得不行, 再不补充点水分整个人就要干裂了。
戈渊转身的时候, 叶明珠已经飞快起了身, 眼疾手快地给倒了一搪瓷杯的水递到猴子面前。
“猴子哥, 你喝水。”
叶明珠跟猴子算是认识挺久了,又因为沈蔷的关系而对猴子印象更好,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人。
“谢了。”猴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咕咚咕咚两三下,一大杯子的水就都被灌了下去。
“什么事?”戈渊等猴子缓过来,问他。
“这事吧……”猴子抓了抓头发,“那个,渊哥你和嫂子过来一下,我单独跟你们说说。”
戈渊转眸看向叶婉清,两人对视一眼,点头。
“行。”
三人走到院子里,猴子这才开口:“我昨天带沈蔷回了一趟老家,没曾想今天动身回来之前竟然听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所以赶紧跑了过来,把这事告诉你们。”
猴子的老家在清水县下面乡镇一个叫青石村的小村子里,那地方很偏僻,比远山村藏在还要深的山窝窝里。
他也是十岁出头才搬到清水县跟戈渊认识的,之前从未出过村子。
这次他带沈蔷回老家也没什么别的意义,纯粹是两人找个由头到处走走,加深加深感情。
哪里知道,这一去竟然听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情。
青石村是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村子,旁边的村子自然也是差不多一个样儿。
可是,就在一年前青石村和旁边村子有三个风评很差,平时不学无术、横行乡里的小混混突然发财了,据说每人都带回来了好几百上千块,给家里添置了不少东西。
那三家人,从此换了一副德行,在村子里耀武扬威得不行。
其中有一个男人放话说自己要盖房子,还是青砖大瓦房,只要有长得漂亮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进门就能住大房子,吃香喝辣。
别人都当他吹牛,可竟然真有媒婆上门给他说媒。而他如愿娶了一个长相漂亮却家境贫寒的女子之后,果然开始盖房子,现在日子过得非常不错。
据说现在他媳妇儿都已经怀上了孩子,再过两三月就要生了。
这人拿出了经济实力,另外两个小混混的门槛也快被媒婆给踏平了,只是他们都没有要结婚的意思,说自己还要再打拼打拼。
三人成为了青石村的“传说”,猴子这次去就听说了,仔细想想,觉得里面很多事情不对。
“渊哥,你说我们虽然被外面人说是混混,可我们自己人知道自己的事,咱们就从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会钻营了点,是不?但那三个人却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时偷鸡摸狗的,据说还对村子里的姑娘动手动脚过。”
“刚好是三个人,刚好又带回去那么多钱……这事情,我不多想都不行,所以就赶紧回来告诉你们一声。要不要去确定一下,你们做决定。”
猴子的言下之意,那三个人很有可能是当时欺负叶明珠的人。
他和沈蔷虽然没有把话给说得太明白,但已经基本确定了关系。他同情沈蔷曾经的遭遇,也觉得叶明珠这小姑娘也实在是太辛苦了点。
如果有机会把那三个人渣给抓住,那当然是最好!
“我知道了!”戈渊沉沉点头,在猴子肩膀上砸了一拳,“兄弟,谢了。”
猴子摇头:“这算什么事?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希望把那些连人都不是的东西都给抓起来,省得他们再去祸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