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什么出身不可考究,但有人说她可能出身大家,所以规矩严苛,才将女儿送人了。可大家的女儿,从哪里学一身的功夫,尤其是她水性极好。大家族的女儿家是能学游泳,但想精通,却不那么容易,她又是从哪里学的。即便这些都是事实,可她能从家族里出来,一个人在小镜湖住,过的也并不艰难。又是避世而居。怎么就不能养活自己的孩子了。送人就罢了,刚出生的孩子往身上刺字。她是怎么下得了手的。只看身上这个疤,就在知道这伤口肯定是感染化脓过,要不然不会长成这般的狰狞。一个小小的孩子,当时得承受怎样的痛苦。而且,她将孩子送到了哪里,她自己都不知道吗。她当时是怎么选的人家。怎么会叫一个女儿成了别人的婢女,另一个流落与江湖挣命呢。哪怕她当时是没办法,但等她有办法的时候,她有想过要找孩子吗。还是没有,只一味的怀念着一个不属于她的男人。这什么脑子啊。
最让人想不明白的就是,阿朱阿紫是不是双胞胎姐妹。要说是双胞胎,两人一见面,也该因为长相而认出来。结果,并没有。那就是说,两人并不是双胞胎。很可能阿朱比阿紫大一两岁。
这就叫人更无法理解了。生下阿朱送人了,然后又跟段正淳在一处你侬我侬,完全没有提过送了人的孩子。结果又生了阿紫。然后依然送人了。一个错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
这个世界,简直让人觉得扭曲。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她们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而这个身体,若不是自己来了,恐怕也早就不存在了。没有人找过去认亲,阮星竹大概也不会提起这个孩子。
腹诽了半天,林雨桐快手快脚的上了药。又翻找了以前存下来的衣裳,穿上。看看自己的手脚,林雨桐还是决定好好的保养。看人的手,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出身。
她不想让这段狼孩的经历被人知道。只是因为自己要跟人接触,只要一开口,谁都会知道这不是一个狼孩能有的水平。
养伤的日子,林雨桐缩在空间哪也不去。或是是空间里的空气滋养,也许是泉水的效果。这身体恢复的很快。也养护的极为白皙。就是手脚,退了几层皮以后,也已经看不出粗糙的痕迹了。想着也该出去了,可空间这衣服穿出去是不是有点太打眼了。宋朝和红楼,衣服服饰总是有差别的。她翻出布料,找出不打眼的灰色布匹,做了两套简单的紧身衣。头发用一根桃木簪子簪起来。看上去,就有些雌雄莫辩了。
等准备好这些,她一刻也不想多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再这么下去,非把自己逼疯不可。况且这空间只有这么大,闷了小半年,跟坐牢似的。她翻出麻醉枪,这是唯一能防身的东西了。
要是没记错,刚来的时候,应该是初夏的时候。如今却已经深秋了。林子里草木枯黄。也已经看不到当初那血腥的场面了。
林雨桐觉得自己可能继承了这孩子的一切,包括嗅觉,也包括如何在山林里生活。
那个洞穴,是这孩子跟她的狼群生活过的地方。如今里面却空空如也。林雨桐靠着身体的本能进去,在一处石头缝隙里,找到了一个用皮毛包着的金锁片。这大概是这孩子朦胧的意识里唯一牵绊的东西。
金锁片上刻着‘如意’二字。
林雨桐一瞧,就更确定这孩子不是阿朱和阿紫了。
她将金锁片扔进空间里。至于认亲什么的,她从没想过。一对不靠谱的爹妈,认来做什么。
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出了山洞,就一路往山下走。有山林的经验,走的一点也不吃力。这个身体的素质,简直太好了。直到太阳落山,才走出了深山,已经能看到山下的路了。
这才又回了空间,饱饱的吃了一顿。洗了澡,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又给身上装上了一荷包散碎的银子,才出去。
天微微亮,山林里鸟雀之声不绝于耳。走了两刻钟,才走到官道上。至于朝哪个方向走,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的差别。如今唯一能判断的就是这是在南边,其余的,就不得而知了。她急需找到人群,确定自己的方位。
也急需一匹马,或是一辆马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这么长的路靠两条腿丈量,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在现代,走路可以看做是一项运动。在红楼,更是只在自己的院子里走路。一出院子,就有肩舆。一出二门,就有马车。哪里走过路。要不是这身体有个好底子,林雨桐还真就宁愿守在这里等着过路的马车了。
向南走了大约大半个时辰,路上才有了行人。
而这其中,竟有一半是江湖人的样子。林雨桐也不敢答话。想凭着一把麻醉枪,就在这个世界横冲直撞,那就是找死。但凡遇到这样的人,她都靠边走,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但要是能去无量山,学了那凌波微步,也算是多了逃生的本事。之后,才能谋取其他。比如逍遥派的医术。
听了一路路上行人的闲谈,才知道自己正往姑苏走。她顿时就有些了然。
燕子坞不就在姑苏城外三十里的地方。而阮星竹的小镜湖离燕子坞不远。也就该是在姑苏城附近。那么自己身在姑苏城外,也该是合理的。
第72章 天龙(2)
北宋的姑苏城,还是十分繁华的。林雨桐自己是北方人,但因为在红楼里,在扬州住过,林如海的老家又在姑苏。所以说,对异时空的姑苏城,还是很有几分感情的。吴侬软语,林雨桐不仅听得懂,说的也还算凑合。找了一家最好的客栈,要了上房。点了饭菜叫他们送到房间里。林雨桐才算松了一口气。她刚才还在担心,没有身份文牒该怎么办。谁知道根本就没人查验。
好似在这个世界里,官府的作用被无限制的淡化了。让林雨桐有那么一点不怎么适应。
小二哥人很热情,饭菜看着也算是干净。林雨桐就跟他打听在姑苏的什么地方能买到马。
“小哥儿买马自己用吗?”那小二上下打量了林雨桐一眼。
林雨桐这才有些懊恼,没错,以如今的身高,驾驭马还是相当的困难的。她就笑道:“想买个小马驹。”反正不急着赶路,总比走路快。
那小二这才释然。“往城东走,转过两条街就到了。小马驹有二十两银子就尽够了。”
林雨桐就摸了个银豆子给他,“劳烦你了。”
那小二眼睛一亮,马上道:“小公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的就在楼下,招呼一声就上来。”
刚才还叫自己小哥,这会子就成了公子。可见不管什么时候,还是有钱好说话。
在客栈里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林雨桐就起身往城东去。吸取昨天人家只看衣衫不看人的教训,去了成衣铺子,买了几身还算体面的成衣。找了没人的地方,进了空间,重新换了衣服,头上也选了一根碧玉簪。腰上坠了一个玉佩。男装打扮自是比女装方便。这么一打扮,倒也确实像是富贵人家出身的少爷。
说是转过两条街就到了,可这两条街也不近便。还没到地方,肚子就先饿了。这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饭就出来了。随便找了一家干净的铺子,要了一笼包子一碗汤,倒也吃得下去。要说不习惯,最不习惯的大概就是吃了。在红楼里,自己一个人就有好几个厨子伺候,哪一顿饭不精细。看来,还是得在空间里做些吃的,以便于自己随吃随取。
林雨桐正觉得吃的不顺口,边上就传来肚子的叫声。她扭头一瞧,原来是铺子的门槛上,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乞丐。正看着自己桌子上的饭食咽口水呢。
一边的掌柜的出来,像是赶苍蝇一般的对小乞丐道:“去去去!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林雨桐哪里受得了这个,她最看不得孩子受罪。忙起身道:“掌柜的撵他做什么。”然后朝小乞丐招手,道:“你过来。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不了。”
小乞丐噌的一下就窜了进去,“多谢小公子。我能拿着走吗。”
那掌柜的好似小乞丐弄脏了他的地方,就道:“叫拿走。公子看着他也吃不下不是。”
林雨桐对掌柜的也没有费什么唇舌。这种小买卖,挣不了几个银子,也就是够养家糊口的。也别坏了人家的生意。这些掌柜的,其实最见不得叫花子。就拿客人剩下的饭菜来说,都是给灶上的师傅吃的。小伙计都轮不上。有叫花子要讨剩饭,其实就是从人家嘴里夺食。这也是林雨桐在红楼里卖酱菜那段时间,跟这些小饭铺常打交道,才知道的。这古代,农作物产量低,赋税重的情况下,吃不饱是常有的。谁还在乎是不是别人吃剩下的。不给,显得做生意的人不仁义。可给了,难免又心疼。林雨桐能体谅了别人的难处,她也没难为,付了银子,就让小乞丐把包子拿了,然后跟着他出了店。问道:“你自己不吃,是要拿给谁。”
“哥哥病了,我就出来讨口吃的。”那小乞丐就道。
林雨桐蓦地就心酸了起来。都说丐帮的势力庞大,可这世道要是真的好,又有谁乐意做乞丐呢。就道:“你们住在哪?”说着,又从旁边的馒头铺子,买了一大包馒头出来。
“这都是给我们的。”那小乞丐不确定的问。
“嗯。”林雨桐笑道:“见到就是缘分。”
那小乞丐反倒提防了起来。不肯说话。
林雨桐这才觉得自己冒失了。路上遇到个人,平白对人家好,是谁都会觉得不正常。
林雨桐就笑道:“我会点医术,但是别人都不信我,觉得我年轻不给我医。我想找你哥哥练练手,行不行。”
小乞丐就露出这才正常的神色来。他低声道:“我哥哥……临死能吃顿饱饭,也值。你跟我走。”
林雨桐跟着小乞丐,在城外的一处破庙里,见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躺在枯草堆里。
小乞丐跑过去,将包子小心的放下。才道:“公子来看看。”
这孩子发烧已经烧的打摆子了。林雨桐拿了空间里准备的药,给他吃了。对于没用过抗生素的人,这些药可以说是有奇效的。不过等了一个时辰,人就退烧了。
“多谢公子大恩。”小乞丐对着林雨桐就磕头。
林雨桐刚把人扶起来,就听见外面有说话声。
“小黑子,你哥哥好点没。”声音里透着一股子郎阔豪迈。
声音才落,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走了进来,一身灰衣,有些破损。二十多岁的年纪。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端是相貌堂堂。又极有威严。
“乔大哥!”那被称为小黑子的小乞丐马上欢喜的迎了过去,“你几时到了姑苏。”
林雨桐一愣,心道:不会这般巧。
就听那小乞丐道:“他们怕哥哥的病是疫病,就把哥哥挪了出来。要不是这位好心的公子,只怕哥哥真就撑不过去了。如今,哥哥已经不烧了,想来该是无事了。”
那被称为乔大哥的年轻男子就朝林雨桐看过来,拱手道:“在下乔峰,多谢小兄弟仗义出手。”
还真是乔峰。林雨桐记得在小说里,乔峰一出场就说他三十多岁了。可如今再看乔峰,绝对没有三十。二十七八岁是有的。
心里琢磨着,动作却也不慢。忙拱手还礼道:“原来是乔大侠,失敬。”
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头,已经叫了出来。江湖上谁不知道乔峰啊。不过,这个时候,他还不是丐帮的帮主呢。
“今日多谢小兄弟救了我丐帮的弟子。”乔峰笑道:“敢问兄弟高姓大名,哪里人士。但凡以后用得到我丐帮的地方,定然是义不容辞。看小兄弟药到病除,想来也是医术不凡。”
“小子林雨桐。一直跟师傅住在城外的山上。师傅仙逝,我这才下了山。只是在山上采药,识的一些药草的药性罢了。哪里称得上是不凡。”林雨桐忙谦虚。只以乔峰这般的名声,能亲自到小破庙里看一对年纪小的兄弟,又能对自己这样的小孩客气有理。他能在丐帮得人心,也不是偶然的。应该说,这是一个极有人格魅力的人。
“原来也是一个苦命人。不知小兄弟孤身一人,可是要在这城里安家。”乔峰问道。
“本是想买一匹坐骑,四处走走看看的。恰巧碰见小黑子。”林雨桐就笑道。
“走!我带你去。想来以小兄弟的年纪,坐骑可不好选。”乔峰一把拉了林雨桐就往外走。边走边回头对小黑子道:“一会我就来接你们兄弟。”
等出了破庙,两人直往城里去。走了一段,乔峰就道:“小兄弟真是一点武功都不懂。”
“是!”林雨桐一笑,就道:“四处走走,也许能碰见什么机缘也不一定。”
“小兄弟倒是一个洒脱之人。只是这路上多有不太平,还当小心才是。”乔峰叮嘱完,又道:“若是遇到难处,只管找丐帮的分舵求助。只要报了我乔峰的名号,自是有人帮你。”
初一见面,就这般的坦诚。林雨桐也不由的佩服起这位大侠来了。
两人一路相谈甚欢,等到了牛马市。俨然十分莫逆。称呼都成了‘大哥’,‘兄弟’。等挑了马,林雨桐也就不打算再在姑苏待下去了。没有武功,在这个强横的世界,还真是没有半点安全感。她急着去大理无量山呢。
“乔大哥!”林雨桐翻身上马,“大哥是坦荡丈夫,我也不该隐瞒大哥。大哥以后还是叫我‘妹子’。”说完,哈哈一笑,一挥马鞭,就离开了。
乔峰看着林雨桐的背影半天,才愕然道:“原来是个姑娘家。倒是莽撞了。”说着又扬声道,“林家妹子,一路千万小心。”
林雨桐远远的听见了,就响亮了应了一声。
虽然厚着脸皮跟在大侠的身边更安全一些,但谁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况且,再等几年,乔峰的身边便是最不安全的地方了。
或许是故事还没有开始,江湖倒也没有想得那般险恶。来往商贩也是络绎不绝。林雨桐只跟着大队的商贩走。开始还真有人见她一个人,动过歪心思。可被林雨桐用麻醉枪和痒痒粉收拾过两回之后,就没人再敢招惹她了。
等到了冬天,林雨桐就顺利的进入了大理。
第73章 天龙(3)
大理的冬天,也是温暖的。这叫两辈子都没来过云南的林雨桐也不由的对这里喜欢了起来。街上行人如织,极为繁华。以此来看,段正明这个大理的皇帝还是励精图治的。林雨桐还真有点贪恋这样的热闹。打听清楚了去无量山的路,就马不停蹄的奔着目的地而去。
这无量山也不是没有人烟的地方,林雨桐记得,好似无量剑派剑湖宫就在这个地方。而无量剑派的后山,因为能看见‘无量石壁’上舞动的人影,所以成为无量剑派的禁地。所以,只要找到无量剑派,就无限的接进了琅嬛福地了。
可这无量剑派虽是江湖上不打眼的小帮派,可也不是如今的林雨桐能招惹的。
到了无量山下,却不好带着马了。这匹小马驹,如今已经长得半大了。林雨桐哪里舍得就扔下它。心里想着空间不知道能不能装活物,这马儿局瞬间不见了。林雨桐心里大喜,进了空间一看,果然能放进来。可这空间着实有限,只能暂时安置。
看来空间升级,还是带了一点好处的。
林雨桐站在山下发愁,这无量山极大,山峰又多。上哪里找无量剑派去。不得已,又回集市上,在一些茶馆酒肆逗留。这地方的方言晦涩难懂,林雨桐听了几天,才听出了一些端倪。每隔半个月,这家酒馆是定期给无量剑派送酒水的。有了这个消息,林雨桐也不着急了。只天天在酒馆的附近守着。
这一等又是六七天,才见一行十几个壮汉,挑着扁担,箩筐里全是一坛子一坛子酒。
林雨桐不好大喇喇的跟着,自己一张口,人家就能知道自己不是大理人士。没办法,她赶紧从一家铺子里买了两罐子盐,两罐子油,又买了背篓,全都背在肩上,跟在众人身后,也不说话。
那些汉子问了,林雨桐只装作哑巴啊啊几声,指了指山上。
就有汉子笑道:“只怕跟我们一样,是送货的。这孩子年纪不大,看着穿的还算齐整,怎的也卖起了苦力。”
林雨桐看了身上的灰色劲装,心里不由一晒。只好露出一个哭脸,也不做解释。
众人也就没有多问。谁还没点不能说的伤心事呢。
可林雨桐一路上就苦了。为了不露馅。这盐油的分量可不轻。走了大半天的路,才算远远的看见了无量剑派的山门。
林雨桐‘啊啊’了两声,指了另一边,表示自己走错了。满脸的懊恼。惹得汉子们哈哈一笑。林雨桐就顺势回头,往山下走去。直到确保山上的人看不见自己。这才闪身进了空间。
地方找到了。如今就得想办法靠近人家的后山。
最让人想不明白的就是,阿朱阿紫是不是双胞胎姐妹。要说是双胞胎,两人一见面,也该因为长相而认出来。结果,并没有。那就是说,两人并不是双胞胎。很可能阿朱比阿紫大一两岁。
这就叫人更无法理解了。生下阿朱送人了,然后又跟段正淳在一处你侬我侬,完全没有提过送了人的孩子。结果又生了阿紫。然后依然送人了。一个错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
这个世界,简直让人觉得扭曲。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她们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而这个身体,若不是自己来了,恐怕也早就不存在了。没有人找过去认亲,阮星竹大概也不会提起这个孩子。
腹诽了半天,林雨桐快手快脚的上了药。又翻找了以前存下来的衣裳,穿上。看看自己的手脚,林雨桐还是决定好好的保养。看人的手,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出身。
她不想让这段狼孩的经历被人知道。只是因为自己要跟人接触,只要一开口,谁都会知道这不是一个狼孩能有的水平。
养伤的日子,林雨桐缩在空间哪也不去。或是是空间里的空气滋养,也许是泉水的效果。这身体恢复的很快。也养护的极为白皙。就是手脚,退了几层皮以后,也已经看不出粗糙的痕迹了。想着也该出去了,可空间这衣服穿出去是不是有点太打眼了。宋朝和红楼,衣服服饰总是有差别的。她翻出布料,找出不打眼的灰色布匹,做了两套简单的紧身衣。头发用一根桃木簪子簪起来。看上去,就有些雌雄莫辩了。
等准备好这些,她一刻也不想多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再这么下去,非把自己逼疯不可。况且这空间只有这么大,闷了小半年,跟坐牢似的。她翻出麻醉枪,这是唯一能防身的东西了。
要是没记错,刚来的时候,应该是初夏的时候。如今却已经深秋了。林子里草木枯黄。也已经看不到当初那血腥的场面了。
林雨桐觉得自己可能继承了这孩子的一切,包括嗅觉,也包括如何在山林里生活。
那个洞穴,是这孩子跟她的狼群生活过的地方。如今里面却空空如也。林雨桐靠着身体的本能进去,在一处石头缝隙里,找到了一个用皮毛包着的金锁片。这大概是这孩子朦胧的意识里唯一牵绊的东西。
金锁片上刻着‘如意’二字。
林雨桐一瞧,就更确定这孩子不是阿朱和阿紫了。
她将金锁片扔进空间里。至于认亲什么的,她从没想过。一对不靠谱的爹妈,认来做什么。
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出了山洞,就一路往山下走。有山林的经验,走的一点也不吃力。这个身体的素质,简直太好了。直到太阳落山,才走出了深山,已经能看到山下的路了。
这才又回了空间,饱饱的吃了一顿。洗了澡,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又给身上装上了一荷包散碎的银子,才出去。
天微微亮,山林里鸟雀之声不绝于耳。走了两刻钟,才走到官道上。至于朝哪个方向走,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的差别。如今唯一能判断的就是这是在南边,其余的,就不得而知了。她急需找到人群,确定自己的方位。
也急需一匹马,或是一辆马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这么长的路靠两条腿丈量,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在现代,走路可以看做是一项运动。在红楼,更是只在自己的院子里走路。一出院子,就有肩舆。一出二门,就有马车。哪里走过路。要不是这身体有个好底子,林雨桐还真就宁愿守在这里等着过路的马车了。
向南走了大约大半个时辰,路上才有了行人。
而这其中,竟有一半是江湖人的样子。林雨桐也不敢答话。想凭着一把麻醉枪,就在这个世界横冲直撞,那就是找死。但凡遇到这样的人,她都靠边走,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但要是能去无量山,学了那凌波微步,也算是多了逃生的本事。之后,才能谋取其他。比如逍遥派的医术。
听了一路路上行人的闲谈,才知道自己正往姑苏走。她顿时就有些了然。
燕子坞不就在姑苏城外三十里的地方。而阮星竹的小镜湖离燕子坞不远。也就该是在姑苏城附近。那么自己身在姑苏城外,也该是合理的。
第72章 天龙(2)
北宋的姑苏城,还是十分繁华的。林雨桐自己是北方人,但因为在红楼里,在扬州住过,林如海的老家又在姑苏。所以说,对异时空的姑苏城,还是很有几分感情的。吴侬软语,林雨桐不仅听得懂,说的也还算凑合。找了一家最好的客栈,要了上房。点了饭菜叫他们送到房间里。林雨桐才算松了一口气。她刚才还在担心,没有身份文牒该怎么办。谁知道根本就没人查验。
好似在这个世界里,官府的作用被无限制的淡化了。让林雨桐有那么一点不怎么适应。
小二哥人很热情,饭菜看着也算是干净。林雨桐就跟他打听在姑苏的什么地方能买到马。
“小哥儿买马自己用吗?”那小二上下打量了林雨桐一眼。
林雨桐这才有些懊恼,没错,以如今的身高,驾驭马还是相当的困难的。她就笑道:“想买个小马驹。”反正不急着赶路,总比走路快。
那小二这才释然。“往城东走,转过两条街就到了。小马驹有二十两银子就尽够了。”
林雨桐就摸了个银豆子给他,“劳烦你了。”
那小二眼睛一亮,马上道:“小公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的就在楼下,招呼一声就上来。”
刚才还叫自己小哥,这会子就成了公子。可见不管什么时候,还是有钱好说话。
在客栈里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林雨桐就起身往城东去。吸取昨天人家只看衣衫不看人的教训,去了成衣铺子,买了几身还算体面的成衣。找了没人的地方,进了空间,重新换了衣服,头上也选了一根碧玉簪。腰上坠了一个玉佩。男装打扮自是比女装方便。这么一打扮,倒也确实像是富贵人家出身的少爷。
说是转过两条街就到了,可这两条街也不近便。还没到地方,肚子就先饿了。这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饭就出来了。随便找了一家干净的铺子,要了一笼包子一碗汤,倒也吃得下去。要说不习惯,最不习惯的大概就是吃了。在红楼里,自己一个人就有好几个厨子伺候,哪一顿饭不精细。看来,还是得在空间里做些吃的,以便于自己随吃随取。
林雨桐正觉得吃的不顺口,边上就传来肚子的叫声。她扭头一瞧,原来是铺子的门槛上,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乞丐。正看着自己桌子上的饭食咽口水呢。
一边的掌柜的出来,像是赶苍蝇一般的对小乞丐道:“去去去!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林雨桐哪里受得了这个,她最看不得孩子受罪。忙起身道:“掌柜的撵他做什么。”然后朝小乞丐招手,道:“你过来。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不了。”
小乞丐噌的一下就窜了进去,“多谢小公子。我能拿着走吗。”
那掌柜的好似小乞丐弄脏了他的地方,就道:“叫拿走。公子看着他也吃不下不是。”
林雨桐对掌柜的也没有费什么唇舌。这种小买卖,挣不了几个银子,也就是够养家糊口的。也别坏了人家的生意。这些掌柜的,其实最见不得叫花子。就拿客人剩下的饭菜来说,都是给灶上的师傅吃的。小伙计都轮不上。有叫花子要讨剩饭,其实就是从人家嘴里夺食。这也是林雨桐在红楼里卖酱菜那段时间,跟这些小饭铺常打交道,才知道的。这古代,农作物产量低,赋税重的情况下,吃不饱是常有的。谁还在乎是不是别人吃剩下的。不给,显得做生意的人不仁义。可给了,难免又心疼。林雨桐能体谅了别人的难处,她也没难为,付了银子,就让小乞丐把包子拿了,然后跟着他出了店。问道:“你自己不吃,是要拿给谁。”
“哥哥病了,我就出来讨口吃的。”那小乞丐就道。
林雨桐蓦地就心酸了起来。都说丐帮的势力庞大,可这世道要是真的好,又有谁乐意做乞丐呢。就道:“你们住在哪?”说着,又从旁边的馒头铺子,买了一大包馒头出来。
“这都是给我们的。”那小乞丐不确定的问。
“嗯。”林雨桐笑道:“见到就是缘分。”
那小乞丐反倒提防了起来。不肯说话。
林雨桐这才觉得自己冒失了。路上遇到个人,平白对人家好,是谁都会觉得不正常。
林雨桐就笑道:“我会点医术,但是别人都不信我,觉得我年轻不给我医。我想找你哥哥练练手,行不行。”
小乞丐就露出这才正常的神色来。他低声道:“我哥哥……临死能吃顿饱饭,也值。你跟我走。”
林雨桐跟着小乞丐,在城外的一处破庙里,见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躺在枯草堆里。
小乞丐跑过去,将包子小心的放下。才道:“公子来看看。”
这孩子发烧已经烧的打摆子了。林雨桐拿了空间里准备的药,给他吃了。对于没用过抗生素的人,这些药可以说是有奇效的。不过等了一个时辰,人就退烧了。
“多谢公子大恩。”小乞丐对着林雨桐就磕头。
林雨桐刚把人扶起来,就听见外面有说话声。
“小黑子,你哥哥好点没。”声音里透着一股子郎阔豪迈。
声音才落,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走了进来,一身灰衣,有些破损。二十多岁的年纪。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端是相貌堂堂。又极有威严。
“乔大哥!”那被称为小黑子的小乞丐马上欢喜的迎了过去,“你几时到了姑苏。”
林雨桐一愣,心道:不会这般巧。
就听那小乞丐道:“他们怕哥哥的病是疫病,就把哥哥挪了出来。要不是这位好心的公子,只怕哥哥真就撑不过去了。如今,哥哥已经不烧了,想来该是无事了。”
那被称为乔大哥的年轻男子就朝林雨桐看过来,拱手道:“在下乔峰,多谢小兄弟仗义出手。”
还真是乔峰。林雨桐记得在小说里,乔峰一出场就说他三十多岁了。可如今再看乔峰,绝对没有三十。二十七八岁是有的。
心里琢磨着,动作却也不慢。忙拱手还礼道:“原来是乔大侠,失敬。”
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头,已经叫了出来。江湖上谁不知道乔峰啊。不过,这个时候,他还不是丐帮的帮主呢。
“今日多谢小兄弟救了我丐帮的弟子。”乔峰笑道:“敢问兄弟高姓大名,哪里人士。但凡以后用得到我丐帮的地方,定然是义不容辞。看小兄弟药到病除,想来也是医术不凡。”
“小子林雨桐。一直跟师傅住在城外的山上。师傅仙逝,我这才下了山。只是在山上采药,识的一些药草的药性罢了。哪里称得上是不凡。”林雨桐忙谦虚。只以乔峰这般的名声,能亲自到小破庙里看一对年纪小的兄弟,又能对自己这样的小孩客气有理。他能在丐帮得人心,也不是偶然的。应该说,这是一个极有人格魅力的人。
“原来也是一个苦命人。不知小兄弟孤身一人,可是要在这城里安家。”乔峰问道。
“本是想买一匹坐骑,四处走走看看的。恰巧碰见小黑子。”林雨桐就笑道。
“走!我带你去。想来以小兄弟的年纪,坐骑可不好选。”乔峰一把拉了林雨桐就往外走。边走边回头对小黑子道:“一会我就来接你们兄弟。”
等出了破庙,两人直往城里去。走了一段,乔峰就道:“小兄弟真是一点武功都不懂。”
“是!”林雨桐一笑,就道:“四处走走,也许能碰见什么机缘也不一定。”
“小兄弟倒是一个洒脱之人。只是这路上多有不太平,还当小心才是。”乔峰叮嘱完,又道:“若是遇到难处,只管找丐帮的分舵求助。只要报了我乔峰的名号,自是有人帮你。”
初一见面,就这般的坦诚。林雨桐也不由的佩服起这位大侠来了。
两人一路相谈甚欢,等到了牛马市。俨然十分莫逆。称呼都成了‘大哥’,‘兄弟’。等挑了马,林雨桐也就不打算再在姑苏待下去了。没有武功,在这个强横的世界,还真是没有半点安全感。她急着去大理无量山呢。
“乔大哥!”林雨桐翻身上马,“大哥是坦荡丈夫,我也不该隐瞒大哥。大哥以后还是叫我‘妹子’。”说完,哈哈一笑,一挥马鞭,就离开了。
乔峰看着林雨桐的背影半天,才愕然道:“原来是个姑娘家。倒是莽撞了。”说着又扬声道,“林家妹子,一路千万小心。”
林雨桐远远的听见了,就响亮了应了一声。
虽然厚着脸皮跟在大侠的身边更安全一些,但谁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况且,再等几年,乔峰的身边便是最不安全的地方了。
或许是故事还没有开始,江湖倒也没有想得那般险恶。来往商贩也是络绎不绝。林雨桐只跟着大队的商贩走。开始还真有人见她一个人,动过歪心思。可被林雨桐用麻醉枪和痒痒粉收拾过两回之后,就没人再敢招惹她了。
等到了冬天,林雨桐就顺利的进入了大理。
第73章 天龙(3)
大理的冬天,也是温暖的。这叫两辈子都没来过云南的林雨桐也不由的对这里喜欢了起来。街上行人如织,极为繁华。以此来看,段正明这个大理的皇帝还是励精图治的。林雨桐还真有点贪恋这样的热闹。打听清楚了去无量山的路,就马不停蹄的奔着目的地而去。
这无量山也不是没有人烟的地方,林雨桐记得,好似无量剑派剑湖宫就在这个地方。而无量剑派的后山,因为能看见‘无量石壁’上舞动的人影,所以成为无量剑派的禁地。所以,只要找到无量剑派,就无限的接进了琅嬛福地了。
可这无量剑派虽是江湖上不打眼的小帮派,可也不是如今的林雨桐能招惹的。
到了无量山下,却不好带着马了。这匹小马驹,如今已经长得半大了。林雨桐哪里舍得就扔下它。心里想着空间不知道能不能装活物,这马儿局瞬间不见了。林雨桐心里大喜,进了空间一看,果然能放进来。可这空间着实有限,只能暂时安置。
看来空间升级,还是带了一点好处的。
林雨桐站在山下发愁,这无量山极大,山峰又多。上哪里找无量剑派去。不得已,又回集市上,在一些茶馆酒肆逗留。这地方的方言晦涩难懂,林雨桐听了几天,才听出了一些端倪。每隔半个月,这家酒馆是定期给无量剑派送酒水的。有了这个消息,林雨桐也不着急了。只天天在酒馆的附近守着。
这一等又是六七天,才见一行十几个壮汉,挑着扁担,箩筐里全是一坛子一坛子酒。
林雨桐不好大喇喇的跟着,自己一张口,人家就能知道自己不是大理人士。没办法,她赶紧从一家铺子里买了两罐子盐,两罐子油,又买了背篓,全都背在肩上,跟在众人身后,也不说话。
那些汉子问了,林雨桐只装作哑巴啊啊几声,指了指山上。
就有汉子笑道:“只怕跟我们一样,是送货的。这孩子年纪不大,看着穿的还算齐整,怎的也卖起了苦力。”
林雨桐看了身上的灰色劲装,心里不由一晒。只好露出一个哭脸,也不做解释。
众人也就没有多问。谁还没点不能说的伤心事呢。
可林雨桐一路上就苦了。为了不露馅。这盐油的分量可不轻。走了大半天的路,才算远远的看见了无量剑派的山门。
林雨桐‘啊啊’了两声,指了另一边,表示自己走错了。满脸的懊恼。惹得汉子们哈哈一笑。林雨桐就顺势回头,往山下走去。直到确保山上的人看不见自己。这才闪身进了空间。
地方找到了。如今就得想办法靠近人家的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