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埋掉尸体,背上战利品。
    在那血腥浓重的战场上,罗锋把一袋灌满温热马血的马血酒举起。
    “今日,我们并肩作战,同生共死,此后,我们就是兄弟,生死与共,富贵同当。来,共饮此血酒以盟志!”
    说完,罗锋带头,仰首灌下数口马血酒。
    水酒里掺杂着马血,腥烈无比。
    萧萧冷风之中,罗锋是闭着眼睛吞下去的。
    罗四一把接过,“好兄弟,一起喝!”
    他学着罗锋的样子,猛灌一口马血酒,结果酒一下喉,立马就吐了。
    “我了个天,这么难喝。”
    罗锋笑眯眯的看着这个兄弟,结果罗四好脸,硬着头皮又狠灌了几口,虽然只觉得腹中一阵翻江倒海,可却硬生生还是压住了,这让罗锋对这个兄弟又有了几新的认识。
    “哥,我也喝。”
    罗锋把酒袋递给小六,拍了拍他的大脑袋,“小六,你少喝点。”
    小六很耿直,也连灌了好几大口,结果他却没吐,只是脸通红通红的,“五哥,这马血酒挺好喝的啊,四哥怎么吐了?”
    引得大家一阵哄笑,罗四好没面子的道,“放狗屁,我喝酒会吐?想当年我在王庄跟人比酒,一人脚下放了两大桶酒,我一人愣是连喝败了十几个,最后我也没醉没吐,刚才只是觉得嗓子眼有点不太舒服。不信,哥再喝给你看。”说着,罗四果然又抢过酒袋,又狠灌了几口。
    虽然心里极不舒服,可硬撑住了。
    疤面和周新他们也一个个上来喝血酒。
    酒能喝,但大家却都喝的很豪迈。
    尤其是杜伏威和辅三两个少年,这喝血洒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加入了组织的特别仪式,他们特别看重这个,也喝的最多。
    结果辅三大吐特吐,杜伏威醉眼熏熏。
    “没喝过酒就别喝这么多,喝点意思下就行。”罗锋拍打着辅三。
    “五哥,我能喝。”
    辅三还在那里喊。
    而杜伏威也在那里吐着酒气道,“五哥,我特别感谢你能够带着我,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从那天起,我就发过誓,以后就跟着五哥你。反正五哥你人好,我娘也说了,跟着五哥不会吃亏,五哥你吃肉,我起码有汤喝。五哥,以后你说往哪冲,我就往哪冲,哪怕前面是刀山是火海,我都绝不皱下眉头。”
    罗锋看的出这少年说的是发自内心的真诚之语,杜大、辅三和小六一样,甚至家庭条件比小六还差,孤苦无依,打小吃尽了苦。可这样的人家,想改变想出人投地,甚至只是想改善一下生活条件,都极其的艰难。
    而罗锋不但收留了他们哥俩,还让他们做帮闲,这对他们来说,罗五哥就是值得他们卖命的大哥了。
    十二三岁的贫家少年,是最容易感动的,也最会记恩的。
    “好了,你们跟小六是兄弟,那也是我的兄弟,如今咱们又是一起并肩拼杀过,一起拼过命的,以后咱们就都是过命交情,那些话就不要再说了。收拾下东西,咱们转移吧。”
    夜幕低垂。
    血腥味顺着风散发到很远处,已经引来了暗夜里的不少野兽在四周不安的躁动着。
    况且,不止是这些野兽,罗锋还得防着青阳山庄或长白山里的响马随时会出来。
    毕竟十八骑响马出来后就没了消息,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再派人来查看一下呢。
    少了秦琼,罗锋可没把握在这暗夜里再来一场遭遇战。
    缴获了九匹好马,三匹伤马,秦琼走的时候,除了自己的坐骑还带着了五匹好马。
    罗锋他们便把剩下的四匹好马,三匹伤马一起带走,本来他想把伤马留下,可小六他们舍不得,只好一起带上,好在这些马倒也是伤的不太重,只是受了些箭伤,还是能走的。
    举着火把,在月色下他们连夜赶了十里路,中间还越过了两条溪河,来到一处比较偏僻的山谷里隐藏,沿路,罗锋还特意按与秦琼的约定留下了隐秘的标记。
    不大的小山谷里,找到一处山洞,山洞不大,但是容纳十几人不是问题,清扫干净后,罗锋七人终于放松下来。
    “小五,你说咱们这次能得多少赏赐呢?”
    罗四把玩着一把角弓,这是骑兵的骑弓,比起步兵用的长弓要小的多,是用牛角、桑木、牛筋等制成,一把反曲角弓,需要很大的力拉开,但射程很远。
    本来罗锋是不打算拿走响马们的武器的,可最后大家还是你一件他两件的拿走了不少。
    结果现在,罗四他们几个,不管会不会射箭,人人一张弓,还全是骑射的角弓。另外匕首短刀这些也都拿了,再加上长矛这样的长兵。
    如今罗锋这七人,倒是全副武装,人人一套骑兵装备。
    从战马到鞍鞯,从骑弓到长矛,再到马上的皮圆盾、横刀、短剑、小手斧、小铁戟、短锤之类的样样俱全。
    就是没有铠甲,连头盔都没有,或许是因为盔甲管的太严格,不容易弄到的原因,这些响马并没有备,连件皮甲都没有。
    若是他们装备了盔甲,那这一战或许就不会有这么轻松了。
    “天快亮了,你们睡会吧,我来守夜。”罗锋道。
    可那些家伙哪个睡的着啊,一个个把玩着自己刚寻来的武器装备,正宝贝似的把玩擦拭呢。
    “哥,睡不着。”小六脸依然红通通的。
    “小五,要不咱们把细软分下吧。”老四一直惦记着小六背着的那些金银呢。
    罗锋没好气的瞪了这兄弟一眼,简直就跟取经路上总吵吵着要分包袱的猪八戒一样。
    “分吧分吧。”
    罗锋看大家不吭声,其实也有点惦记着,毕竟都是些穷家伙,平时铜钱都见不到几个的,现在有一包袱的金银在那里,谁不想分。
    也不是说大家有多贪财,只能说大家穷怕了。
    “小六。”
    小六一直宝贝一样的把包袱绑在怀里,此时小心翼翼的解下来交给罗锋,“五哥,都在这呢,一点也没丢。”
    包袱打开,黄的白的都有,甚至还有些零散的铜钱,以及一些金银首饰啊珍珠之类的,零零碎碎的也无法估量个价值,总之应当是能值些钱的。
    最后罗锋问了大家意见之后,干脆把东西分成了七分。比如金的,差不多每人一两样,其它的也都照此,大致分成了七堆了,然后罗锋拿了根树枝折成七截长短不一的。
    “抽到最长这根,就拿最左边的,最短的就拿最右边的,依此顺序来拿,大家没意见吧?”
    一群人早眼睛发红的盯着那些细软了,齐喊没意见。
    于是一包袱金银细软,便这样简单的分掉了。
    不管拿到哪一堆,大家都没意见,各自捧着属于自己的那堆,左瞧右看,喜笑颜开。
    罗锋估摸着,每人分到的这些细软,大致能值个二三十贯肉好的样子,很值钱的一笔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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