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这些绝不可能是埃及法老的权杖。”德尔菲娜马上就推翻秦学兵的猜测,埃及法老的权杖都是根据长矛设计而成,以武器象征权力地位,并不是这种圆柱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应该是元帅权杖。”德尔菲娜马上又作出判断。
    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时代,这个短而粗的圆柱体曾是罗马将军们的传令节。当时是把一节木头(也有羊皮筒)中间掏空,放上写好的命令,封死后让传令兵传来送去。古罗马军团还把“命令order”塞进一种名曰“传令节”的筒状物在军中往来传递,其效力不亚于至高无上的《罗马法》。
    克拉苏镇压斯巴达克斯的传令节设计独特、做工精致,金属兽皮、宝石镶嵌。受命的将帅有时站在城头上,传令兵可以将传令节扔上去。
    过去每个罗马的将军都力求把自已的传令节做得与众不同,既便于区分,也可以趁机炫耀。这也就造成传令节设计越来越奢侈,很多都是以黄金制作而成,镶嵌大量宝石,以此显示将军的地位和财富。
    罗马的这个传统一直传到纳?粹的第三帝国,这时传令节的通讯作用逐渐被电话、电台取代,昔曰传令的筒状物也蜕化成元帅杖,元帅权杖成了象征个人成就的最高奖赏,用以象征元帅的责任和权威。
    当然,这些奢侈的圆筒并不是真正的元帅权杖。元帅权杖真正被称之为元帅权杖的时候,黑胡子已经死去两百多年。这些应该是古罗马真正的传令节。
    “古罗马的东西,还算不错!”秦学兵对这些宝贝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具有古玩价值就行,反正他是不指望黑胡子能收藏珍惜古玩,尤其是陶瓷字画。
    “知足吧了你,这些东西在古罗马象征着权力地位,是贵族身份的象征,在拍卖会上很受欢迎的。”瑞斯白了他一眼,感觉这人得了便宜还卖乖。
    “还不如给我一块将近印信。”秦学兵对西方文化并不了解,这些东西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一堆可以换钱的宝贝,又或者可以展出,吸引西方游客。
    但如果是华夏的东西,他的反应绝对不一样,哪怕并不是非常值钱的古玩在他眼里也是宝贝,不可损坏。
    秦学兵把箱子合上,又搬来一个箱子,说道:“我可以肯定,这里边不是黄金就是白银。”
    对此众人并不怀疑,黑胡子只是一个粗人,宝石、黄金、白银才是他的追求。你要给他一堆瓷器,当场就能给砸个稀巴烂,然后把你双手双脚全部砍下来喂鱼。
    秦学兵打开箱子,果不其然,又是黄金,不过却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是一尊黄金佛像,还不小,怕是有七八十斤重。而且佛像上面上还镶嵌着很多宝石,这些宝石的价值就足以比得上铸造佛像的黄金。
    “可惜,不是我们华夏的佛像。”秦学兵又叹了口气,是佛像没错,但一眼就能看出是阿三的产物,与华夏的佛像风格差别很大。
    “应该是婆罗门,说不定是供奉在那个神庙里被人拆出来的。”叶梓菁看了一会,作出判断。
    婆罗门印度四姓中,最上位之僧侣、学者阶级。为古印度一切知识之垄断者,自认为印度社会之最胜种姓。
    婆罗门教是多神教而又带著一神教的色彩,崇拜各种自然的神碉,盛行祭祀祈祷以招福禳灾,而以梵为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
    梵从口生出婆罗门,从肩部生出刹帝利,从腹部生出吠舍,从足部生出首陀罗,以此定四姓的贵贱,这就成为种姓制度的根据。人应当服从梵天的意旨,因此应当信奉《吠陀经》,奉事婆罗门,严格遵守种姓制度。
    后来婆罗门教义有所发展,它把‘梵’抽象起来做为宇宙的本体,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一方面又从个人观察,认为‘我’是个人的主宰和本体,人的身体由‘我’而生,人的活动由‘我’而起,外界万物也都因‘我’而存在。由此推论出‘我’与‘梵’本来不二,人所应当努力的就是经过修行以达到梵我一致的境地,这样才能免去轮回之苦而得到大自在。
    不过很可惜,奇门中人不信佛,哪怕这尊佛像是如来佛,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区别。
    秦学兵把所有藏品都清点了一下,如他所想,除了一箱子宝石,其他全都是黄金白银制品,什么黄金人像、黄金盆子、白银小碗……林林总总一大堆。当然,还有一大堆金银币。
    秦学兵想了下,给所有人发了两枚金币,总不能他拿走所有东西,其他人都白跑一趟,留作纪念也好。尤其是这些战士,他们可不像巴特利这些保镖,都是义务活动。秦学兵还准备等回到船上,给船上所有人都发两枚。
    夜晚很平静递过去,天亮之后,秦学兵有一次见到怪鸟,便走了过去。怪鸟也不排斥他,低着脑袋磨蹭了一下他的身体。
    “大家伙,我们要走了,不过相信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秦学兵摸着它的脑袋,输入一股元气。这一次寻宝,多亏了这个家伙,否则能否扛得住蚁群都是个未知数,更别说搬出宝藏。
    不过秦学兵可以肯定自己一定还会回来。按照公约,这座岛屿已经属于华夏,到时候肯定要对这座岛屿进行开发,自己免不了过来帮忙,最少也要负责带路。
    告别怪鸟,众人踏上返程之路,两头野猪的待遇再次下降,从开拓者沦为搬运工。不过需要搬运的东西确实不少,除了这批宝贝,还有一大堆野猪骨头,还有三头陷入昏迷的巨狼。
    “哥,你看那是什么?”欧阳小妹眼睛突然一亮,赌船的甲板上竟然出现两只海鹰的身影。
    “这就是至死不渝吗?”叶梓菁有些感慨,飞来的那只海鹰到底是不知道有危险,还是明知有危险也丝毫无惧。
    秦学兵搂着她的肩膀,笑了下:“既然来了,那就把它们带回去吧,外边的天空远比这里广阔。”
    “哥,你快点,再不动手就飞走了。”欧阳小妹连忙催促,之前就约定好了,如果不能抓到这只海鹰,就要把之前抓到的那只也放走,那她就没法实现骑鸟上天的梦想。
    “放心吧,这么近的距离,它跑不掉的。”秦学兵笑了下,连玉扇都不用,随手掐了一个法诀就将海鹰放倒。
    “哥,我去找大海龟。”
    欧阳小妹很快就又跑开,秦学兵可不放心,赶紧跟了上去,很快就找到那只寂寞了三百年的大海龟。
    “大海龟,我们要走了。”欧阳小妹舍不得把大海龟留在这里。可是她也头疼,海龟应该生活在海里,京城那边可没有海,总不能带回大宅门吧。
    “不过你放心,用不了多久我们还会回来,到时候还会有人跟我们一起来,并且会长期住在这里,你就有伴了。”秦学兵知道大海龟能听得懂,也很希望大海龟能不再是孤孤单单。
    秦学兵在一边看着欧阳小妹爬到大海龟背上,陪着大海龟玩闹,心想这小丫头接下来几天心情肯定不好。
    “要是岛上的动物都真么和谐就好了!”欧阳战军拿着摄影机站在船舷上把这一幕都拍下来,心有感慨。
    “那样就一点也不刺激!”瑞斯的想法完全不同,他就喜欢这一次神奇之旅,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又有些惋惜,寻宝之旅已经结束,这辈子怕是再没机会了,这一切都只能当成回忆。
    “你小子脑子有病,最后一战,要不是那只怪鸟帮了我们,你小子早就喂蚂蚁了。”欧阳战军没好气道。
    “正因充满变数,所以才更刺激。”
    瑞斯嘿嘿一笑,又道:“回头你可得把拍下来的画面复制一份给我,这会是我一辈子的记忆。”
    “一分钟画面一万法郎。”欧阳战军狮子大开口。
    “你怎么不去抢劫。”瑞斯气得差点出脚踢人,一分钟一万,一小时六十万,十个小时六百万,所有画面加在一起,超过一百个小时,得付六千万。
    “你小子还当真了。”
    欧阳战军笑了下,又道:“复制一份给你可以,但有些画面必须要删除掉,你知道,有些事情是见不得光的。”比如秦学兵的超能力。
    “可那些才是最精彩的画面。”瑞斯叹了口气,但他能理解,有些东西确实不能摆上台面。就比如秦学兵,这类人的存在极有可能引起恐慌。甚至不宽张地说,这类人就不应该存在。
    “小妹,我们该回去了!”秦学兵叹了口气,最终还是要离开了,这里注定只能是人生中的一段旅程。
    “哦!”
    欧阳小妹从大海龟背上跳下来,兴致怏怏,抱着大海龟的脑袋:“大海龟,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登上赌船,开始返程的路。欧阳小妹突然看到大海龟跳进海里,出现在赌船前方:“哥,大海龟要送我们。”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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