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第703章 你的名字,我的姓氏(四)
他说着,也走了过来,将她插好的花瓶往一旁的架子上放了去,拍了一下她的肩头,然后才往门外走了去。
冬夜是异常的寒冷的,即便天上点缀无数闪亮的星光,也还是抵挡不住这般清寒之意。
慕煜尘清俊的身影穿过清寒的路灯光,不一会儿便来到别墅区湖边的一处水榭凉亭里,李斯跟阿豹早已经在水榭里等待许久。
“少爷,来了!”
李斯跟阿豹恭敬的鞠个躬沉声道。
慕煜尘淡漠的点了点头,伸手揽了揽肩头的风衣,在护栏边收住了脚步,“情况怎么样?”
“少爷,我按照莫哥的指示,拿着这支笔把好几个城市都走了一趟,最后在b市一家有名的古董店里找到有关于它的消息。”
阿豹低沉的说道。
然而,阿豹的声音落下,慕煜尘当下就微微皱眉,“b市?”
“是的,少爷!正是b市,xx珠宝行xx古董店。那里的店主已经是一个年迈的老人,据他提供的消息,他说这支笔是他当初根据买方亲自去联系人定制打造的,因为情况特殊,所以他就记得很清楚。”
阿豹回道,一边将手中的档案袋递给了慕煜尘。
慕煜尘伸手接了过来,借着昏暗的灯光,打开了文件袋,很快就从里面拿出了那只笔,伴随掉落出来的,还有那张泛黄的照片……
慕煜尘弯腰捡起掉落的相片,背面上的字很清晰的映入了眼帘。
他拿着很认真的端详了一下,片刻之后,才默然抬头看向阿豹,“继续往下说。”
“是,少爷!”
“他说当时来打造这支笔的是一位很英俊年轻的男子,看那男子应该是有身份的人,出手很阔绰,为人看起来也很谦和。我特地将齐启明的相片拿给他看,他很肯定不是齐启明,身高对不上,而因为当时男子戴着墨镜,他也没有瞧清楚男子的样子。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应该是他们b市的人。”
“那个男子让店主把东西做好之后就寄到道尔大街的xx公馆信箱里,我后面按着那个地址查了过去,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公馆的房子正是……正是慕紫小姐名下的!现在那里的房子已经拆迁,好多资料也消失了,我本来还想查清楚慕紫小姐当时买下那一套小公馆的情况,但是查找了很久却是一无所知。慕紫小姐去世之前,在那边写好了遗嘱,她过世之后,公馆可以拍卖,所有的拍卖得的钱都捐给福利院……”
阿豹这话,无疑就是一枚炸弹,投入慕煜尘的心湖,迸溅出无数的浪花!
公馆?
姑姑名下的?
怎么会这样子?
慕煜尘脑袋里快速的掠过一道道的幽光,在他的印象里,还有调查出来的一些资料显示,慕紫是很少去b市的,怎么可能会在那边买下了一处公馆呢?
而且xx公馆,价格不菲,据他所知,慕紫过世之后,所有的财产也都留给了凌天跟凌诗,那也是一笔非常庞大的数额,如果这公馆是她买下的,那么她手头不可能还留了这么这么大的一笔钱。
“少爷,那些资料我怀疑极有可能是之前就被人故意抹去的,我走访了附近的老居民,拿慕紫小姐的相片给他们看,他们都很肯定当初慕紫小姐就是公馆的主人,不过她并不经常过来,有时候一个月都不会过来一趟,来的时候都是戴着墨镜,应该是不想被人认出来。”
阿豹继续低声的说道,察觉到慕煜尘的脸色不太对,只好顿了顿,而慕煜尘却朝他打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继续往下。
“那里的老居民都说没见过慕紫小姐跟什么人接触过,就是偶尔见一亮黑色的轿车送慕紫小姐回公馆,是本地的车牌,但没有具体的车牌号,也无从查起。”
阿豹这话落下,李斯忍不住又皱起了眉头——
好不容易掐到的线索,现在又是这么断了。
他转过头有些担心着急的朝慕煜尘望了去,却见自家的少爷是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没有之前那般的阴沉,看着似乎反而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少爷可是有什么办法?”
李斯小声的问道。
慕煜尘神秘的一笑,淡漠的嘴角扯过一个冷淡的弧度,“欲盖弥彰!既然都能查到这一步,往下就容易多了。在b市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圈定一下,能让他们抹去那些资料的人,我想应该比之前的大海捞针容易得多!另外,你马上走一趟b市那边的德宝拍卖会,将这支笔拍卖出去,尽量做到宣传面广一点。德宝拍卖会的会长我会亲自给他知会一声。”
慕煜尘这话落下,李斯当下眼睛就是一亮,不禁有些崇拜的看着慕煜尘——
他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办法!
那只钢笔,白色青花瓷笔身,上面镶嵌的那些蓝宝石可是价格不菲的!按着评估的价值,绝对有收藏的价值!
如果那人真的b市的人,而且还是当初定制这支笔的主人的话,那么或许他不会舍得让这支笔落入别人的手里,或者至少也会引起他的注意,到时候让德宝拍卖会这边的人留意一下,再筛选一下,说不定……
少爷就是少爷,简直是太聪明了!
李斯抑制不住的笑了起来,“少爷,还是你有办法!双管齐下,就不信这次还查不出一个究竟!”
“按着之前给你们提示的信息,身高,外形比对,后面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
说着又将手中的档案袋扔给一旁的李斯,漠然转身往水榭外走了去。
“这些消息,没有我的指令,不得向外人透露任何一个字,包括阿莫,明白吗?”
临走上阶梯的时候,慕煜尘忽然收住了脚步,转过身看了两人一眼。
李斯跟阿豹连连点头,应道,“少爷请放心,我们明白的!”
慕煜尘点了点头,抬头看着星星漫天闪烁的夜空,“早点回去吧,阿豹明天就可以赶去b市了。”
冬夜是异常的寒冷的,即便天上点缀无数闪亮的星光,也还是抵挡不住这般清寒之意。
慕煜尘清俊的身影穿过清寒的路灯光,不一会儿便来到别墅区湖边的一处水榭凉亭里,李斯跟阿豹早已经在水榭里等待许久。
“少爷,来了!”
李斯跟阿豹恭敬的鞠个躬沉声道。
慕煜尘淡漠的点了点头,伸手揽了揽肩头的风衣,在护栏边收住了脚步,“情况怎么样?”
“少爷,我按照莫哥的指示,拿着这支笔把好几个城市都走了一趟,最后在b市一家有名的古董店里找到有关于它的消息。”
阿豹低沉的说道。
然而,阿豹的声音落下,慕煜尘当下就微微皱眉,“b市?”
“是的,少爷!正是b市,xx珠宝行xx古董店。那里的店主已经是一个年迈的老人,据他提供的消息,他说这支笔是他当初根据买方亲自去联系人定制打造的,因为情况特殊,所以他就记得很清楚。”
阿豹回道,一边将手中的档案袋递给了慕煜尘。
慕煜尘伸手接了过来,借着昏暗的灯光,打开了文件袋,很快就从里面拿出了那只笔,伴随掉落出来的,还有那张泛黄的照片……
慕煜尘弯腰捡起掉落的相片,背面上的字很清晰的映入了眼帘。
他拿着很认真的端详了一下,片刻之后,才默然抬头看向阿豹,“继续往下说。”
“是,少爷!”
“他说当时来打造这支笔的是一位很英俊年轻的男子,看那男子应该是有身份的人,出手很阔绰,为人看起来也很谦和。我特地将齐启明的相片拿给他看,他很肯定不是齐启明,身高对不上,而因为当时男子戴着墨镜,他也没有瞧清楚男子的样子。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应该是他们b市的人。”
“那个男子让店主把东西做好之后就寄到道尔大街的xx公馆信箱里,我后面按着那个地址查了过去,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公馆的房子正是……正是慕紫小姐名下的!现在那里的房子已经拆迁,好多资料也消失了,我本来还想查清楚慕紫小姐当时买下那一套小公馆的情况,但是查找了很久却是一无所知。慕紫小姐去世之前,在那边写好了遗嘱,她过世之后,公馆可以拍卖,所有的拍卖得的钱都捐给福利院……”
阿豹这话,无疑就是一枚炸弹,投入慕煜尘的心湖,迸溅出无数的浪花!
公馆?
姑姑名下的?
怎么会这样子?
慕煜尘脑袋里快速的掠过一道道的幽光,在他的印象里,还有调查出来的一些资料显示,慕紫是很少去b市的,怎么可能会在那边买下了一处公馆呢?
而且xx公馆,价格不菲,据他所知,慕紫过世之后,所有的财产也都留给了凌天跟凌诗,那也是一笔非常庞大的数额,如果这公馆是她买下的,那么她手头不可能还留了这么这么大的一笔钱。
“少爷,那些资料我怀疑极有可能是之前就被人故意抹去的,我走访了附近的老居民,拿慕紫小姐的相片给他们看,他们都很肯定当初慕紫小姐就是公馆的主人,不过她并不经常过来,有时候一个月都不会过来一趟,来的时候都是戴着墨镜,应该是不想被人认出来。”
阿豹继续低声的说道,察觉到慕煜尘的脸色不太对,只好顿了顿,而慕煜尘却朝他打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继续往下。
“那里的老居民都说没见过慕紫小姐跟什么人接触过,就是偶尔见一亮黑色的轿车送慕紫小姐回公馆,是本地的车牌,但没有具体的车牌号,也无从查起。”
阿豹这话落下,李斯忍不住又皱起了眉头——
好不容易掐到的线索,现在又是这么断了。
他转过头有些担心着急的朝慕煜尘望了去,却见自家的少爷是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没有之前那般的阴沉,看着似乎反而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少爷可是有什么办法?”
李斯小声的问道。
慕煜尘神秘的一笑,淡漠的嘴角扯过一个冷淡的弧度,“欲盖弥彰!既然都能查到这一步,往下就容易多了。在b市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圈定一下,能让他们抹去那些资料的人,我想应该比之前的大海捞针容易得多!另外,你马上走一趟b市那边的德宝拍卖会,将这支笔拍卖出去,尽量做到宣传面广一点。德宝拍卖会的会长我会亲自给他知会一声。”
慕煜尘这话落下,李斯当下眼睛就是一亮,不禁有些崇拜的看着慕煜尘——
他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办法!
那只钢笔,白色青花瓷笔身,上面镶嵌的那些蓝宝石可是价格不菲的!按着评估的价值,绝对有收藏的价值!
如果那人真的b市的人,而且还是当初定制这支笔的主人的话,那么或许他不会舍得让这支笔落入别人的手里,或者至少也会引起他的注意,到时候让德宝拍卖会这边的人留意一下,再筛选一下,说不定……
少爷就是少爷,简直是太聪明了!
李斯抑制不住的笑了起来,“少爷,还是你有办法!双管齐下,就不信这次还查不出一个究竟!”
“按着之前给你们提示的信息,身高,外形比对,后面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
说着又将手中的档案袋扔给一旁的李斯,漠然转身往水榭外走了去。
“这些消息,没有我的指令,不得向外人透露任何一个字,包括阿莫,明白吗?”
临走上阶梯的时候,慕煜尘忽然收住了脚步,转过身看了两人一眼。
李斯跟阿豹连连点头,应道,“少爷请放心,我们明白的!”
慕煜尘点了点头,抬头看着星星漫天闪烁的夜空,“早点回去吧,阿豹明天就可以赶去b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