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戈锋醒来的时候,发现窗外的阳光已经射了进来,原来天已经亮了。
    他身体素质非同常人,昨天打了一场惨烈的比赛,昨夜又和雪芙伦娜巫山**,抵死缠绵,但是睡了一夜,立即感觉精力旺盛,浑身有劲。
    两个人正谈话着,耳尖的戈锋突然听到客厅中有动静,说道:“雪芙,你住的地方还有其他人吗?”
    雪芙伦娜正快美难言间,忽地感觉戈锋停住了动作,不依地扭了扭腰部,嗔道:“你干吗停下来嘛,讨厌。这里就我一个人住,哪里会有人?打扫卫生的阿婆都是下午才来,现在不会有人。”
    戈锋甩了甩头,他明明听到客厅里有动静,虽然心里疑惑,但是正直情浓之际,还是忍不住继续动作,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再度在室内响起。
    突然,一阵“哈哈哈哈”的大笑声传来,这次听得真切,确实是从客厅中发出的,而且是男人的声音。
    “外面确实有人。”戈锋竖起了耳朵。
    雪芙伦娜嗔道:“迈克尔,你真讨厌,怎么会有人…哎呀,不好了……”她似乎是想起来什么,一骨碌爬了起来。
    戈锋强行收摄心神,说道:“怎么了?”
    雪芙伦娜嚷嚷道:“我忘记了爸爸和哥哥今天要来看我,外面的一定是他们。”
    饶是戈锋胆气颇壮,闻言也吓了一跳,自己在屋里和人家女儿风流快活,而未来老岳和大舅子就守在门外,搁在再勇猛的男人身上,也难免心慌。
    虽然听说过雪芙伦娜的父亲来头不小,是欧洲贵族,但是具体到底是怎样没有人知道,雪芙伦娜没有说过,而戈锋也从来没问过。
    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与家族何干?
    此刻明知道这位大有来头的人物就在外面,若是平时,戈锋绝对不会怯场,但是像如今这种尴尬局面,他自然有些着急。
    戈锋吃吃地说道:“你明知道今天长辈要来,还敢让我到这里睡,真是不怕死啊。”
    雪芙伦娜手忙脚乱地穿衣服,说道:“昨天人家喝醉了嘛,出去再说吧,早晚要将你介绍给他们。”
    戈锋想想也是,逃避不是他这个人的作风,既然碰巧遇上了,那就出去见见吧,他既然想和雪芙终生厮守,这些人也是早晚非见不可。
    想通此节,他逐渐镇定下来,穿上衣物。
    当戈锋和雪芙伦娜一前一后从卧室内出来的时候,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的两个男人同时望向他们,同时惊咦一声。
    这两个男人一个五十余岁年纪,气度雍容,衣饰华贵,一看就知道是位富贵之人,另外一名二十五六岁年纪,皮肤白皙,面目俊美,嘴角始终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是嘲弄,又仿佛是毫不在乎,手中还无意识地玩着一枚玉戒,一股富贵雍容之气,扑面而来。
    戈锋在打量他们,这两个男人也一瞬不瞬地打量戈锋,雪芙伦娜虽然长在美国,但是家教甚严,兼之她眼高于顶,所以从没有对哪个男人稍加辞色过,更加不曾有过交男朋友的经历,此刻竟然和一个男孩相携着从卧室内走出,看他们眉梢眼角的春意,说不定刚刚还在亲热,对于这个能掳获教堂山之花的男孩,他们全部都很好奇,也产生了几分敌意。
    见这个男孩身高两米左右,健壮彪悍,气质冷峻无双,眼神深邃,心里先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彩,但是看肤色和眼睛应该是黄种人,不由心里一阵失望。
    作为白种人中的贵族,若说他们没有种族歧视,那是世上最大的谎言。
    “爸爸,哥哥,你们都来啦?怎么不提前给我个电话?”雪芙伦娜并不怕自己的父兄,笑嘻嘻地打招呼。
    “想给你个惊喜啊,不过没想到的是,我们惊喜的成分比较大。”年轻的男子微微一笑,大有深意地看了戈锋一眼。
    看来这两位都不怎么喜欢篮球,不然不会到现在还不认识戈锋。
    也是,篮球这种运动并不受所谓的上流社会青睐。
    “都过来坐下吧。”雪芙伦娜的父亲维持长辈的威严,指了指面前的沙发。
    “伯父,大哥,你们好。”戈锋很礼貌地打了个招呼,从容地落座。
    “女儿,你不打算为我们介绍一下吗?”雪父面色沉稳,不怒自威。
    “爸爸,哥哥,这位是戈锋,来自中国,北卡篮球队的队长,是我的男朋友,我很爱他。”雪芙伦娜正色说道。
    “打…打篮球的?”雪芙伦娜的哥哥诧异地说道:“妹妹,在我的记忆中,你并不喜欢篮球啊。”
    “爱好是会改变的,”雪芙伦娜说道:“哥哥,你小时候不喜欢运动,后来不也爱上击剑了吗?”
    年轻男子看了一眼自己修长的指甲,淡淡道:“击剑和篮球不同。”言下之义,篮球这种平民运动和高贵的击剑是不能比拟的。
    戈锋的脊背立刻僵硬起来。
    虽然他们是雪芙伦娜的家人,但是他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轻贱他挚爱的篮球运动,只是碍于雪芙伦娜的情面,没有发作。
    “看来,我必须自我介绍一下了,我是雪芙伦娜的父亲,路易斯.格兰特,英国驻美大使,英国女王册封的公爵,这是我儿子,大卫.格兰特男爵,”路易斯格兰特缓缓说道:“你来自中国?”
    戈锋不卑不亢地点了点头,淡淡说道:“没错,我是中国人。”
    路易斯.格兰特说道:“你爱雪芙伦娜吗?打算娶她”
    戈锋点头说道:“是的,我爱她。”
    路易斯.格兰特皱了皱眉头,淡淡说道:“我们格兰特家族在英国拥有上百年的历史,从来没有过与外国人通婚的先例,你们相爱没问题,我向来不反对雪芙交男朋友,只是,她以后的婚事,自己做不了主。”
    戈锋感到非常不爽,因为路易斯公爵的语气中充满对自己的家族的自豪,而且明显不太在意他的感受,结论是:这是个优越感很强的人。
    戈锋天生就讨厌优越感很强的人,这与他小时候坎坷的经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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