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晨。
    申城市,城南球场。
    这是一座公众球场。
    两个身材高大的少年,迎面对峙。
    秋风起,落叶纷飞,天地间一片萧条!
    戈锋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对手,长发在风中狂乱地飞舞,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气!
    只有在篮球场上,他才能体会到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
    戈锋两只手娴熟地在**倒着球,脚步快速地移动。面前的对手弓着身子,重心压得很低,随时准备抢断他手中的篮球。
    戈锋嘴角微微一撇,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的右手突然一挑,球向对方头顶飞去,那少年急忙跳起封盖,球堪堪擦指而过。
    戈锋闪电般地从他身边滑过,在他身后捞到皮球,身体腾空而起,双手高举篮球,向篮网滑翔而去。此刻的他,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御风飞行。
    “砰”地一声,他重重将球灌入篮筐,双手挂在筐上,身体就势弓了一下,轻轻落地。
    “你输了,”戈锋冷冷地说,“100块拿来。”
    少年歪着脑袋看着戈锋,仿佛看侏罗纪恐龙似的。他,关峥谷,jc市枫陵高中校队主力中锋,竟然屡屡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街球小子。对于视篮球为生命的他来说,真是个幽默的讽刺!
    关峥谷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衣衫敝旧,神情倔强冷傲,一年前自己来这里练球时见到他,他就是这副样子。
    “打一场,输的付100块。”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关峥谷每到周六都会赴这个100块赌约,一年来,他在高中联赛中所向披靡,称霸篮下,但在这片场地上,却从没有赢过这小子一次。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关峥谷取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交给了戈锋。他每月的零花钱,至少有三分之一要被这小子赢去。他就不明白,这小子那些层出不穷的花招都是从哪儿学来的,自己十年苦练的扎实功底,在他面前似乎不堪一击。他那些怪异的招数如果在正式比赛中,可能华而不实,甚至贻误战机,但一对一和他对垒,却偏偏挡不住他神鬼莫测的妙着。
    “两个小鬼,刚才在这儿打球了是吧?”六七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了过来,一个个奇装异服,痞气十足。
    为首说话的那个满脸横肉,脖子上挂着根手指粗细的项链,黄澄澄的,也不知是真金还是假铜。可笑的是他的发型,两边光秃秃的,只有中间留了一道菜畦式的黄毛,根根竖立,离远看仿佛西瓜皮上粘着根香蕉似的。
    “这里是战狼帮的地盘,在这儿打球要交场地费。100块拿来。”黄毛看见了戈锋捏在手中的钞票。
    “这座球场是公共的,从来没听说属谁所有。”关峥谷气愤地说道,这也忒黑了,打一场球就要100块,比市体育馆要价还贵。
    “从今天起,城南所有的球场,都归战狼帮保护,我黄鼠狼就是这里的老大,小子,你不服吗?”黄毛竖眉瞪眼地对着关峥谷吼叫。
    “原来阁下叫黄鼠狼,怪不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关峥谷双手插兜,嘴角扯出一丝嘲弄的微笑。
    “什么意思?”黄兄的脑筋看来不怎么灵光。
    “大,大哥,他的意思是说,你在大放臭屁。”旁边一个机灵的小弟提醒他。
    “你才大放臭屁咧!”黄鼠狼挥手给了那个小弟一耳光,恶狠狠地盯着关峥谷,喝道,“小子,你活腻了是吧?”
    关峥谷微笑了一下,暗忖黑社会唬人怎么都是这句话?动辄就问人是不是活腻了,仿佛他们跟阎罗王有多熟似的。
    “这里是我的地盘。和我打一场,你赢,100块归你。你输,马上滚!”一直不作声的戈锋突然说道。他俯视着这群比他矮上一头的痞子,语声中充满了不屑。在这座球场上,他从来未逢敌手,在他的观念中,他就是这里的君王。谁想在这里宣示主权,必须凭球技战胜他。
    “黄爷我不会打球,只会打人。小子们,狠狠地给我打,打到他亲娘也不认识他。”黄鼠狼指着戈锋,吩咐手下动手。
    几个痞子发一声喊,冲上去围住戈锋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以众凌寡,向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戈锋灵活地躲闪着,从小到大,为了保护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他不知打了几百场架,这种场面,只能算毛毛雨。
    他的身高腿长,每一次出手,不是拳头击中了对方鼻梁,就是腿脚重重踢中对方下阴,他的这些招数,都是在实战中摸索出来的,简单有效,短时间内可以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
    片刻之间,六个痞子倒了一地,捂着各自的要害哼哼唧唧地痛叫。
    “啪啪啪”,背后响起了关峥谷热烈的掌声。这小子,不仅球打得棒,打架也是一把好手。
    戈锋走到了黄鼠狼面前,冷笑道:“怎样?”
    黄鼠狼向后退开一步,手成螳螂之形,脚踩蜈蚣之步,虎虎生风地耍了一套拳法,动作迟缓,仿佛乌龟下蛋,姿式难看,恰似王八翻身,好一套“乌龟王八拳”!
    他正耍得兴起,戈锋“砰”地一拳,击中他的左眼。黄鼠狼哀嚎一声,捂着眼睛蹲了下去。
    关峥谷笑得坐在地上直打跌。
    “全都给我滚得远远的,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戈锋冷冰冰地对着这帮流氓说道。
    黄鼠狼的左眼肿得老高,仿佛一只独眼熊猫。他恨恨地道:“黄爷我平时就是用这只左眼来迷女人的,你把它打成这样,小子,你说你得死多少次,才能解我心头只恨?”
    “砰”地一声,戈锋又击中了他的右眼,说道:“你的右眼呢,是用来迷什么的?”
    “看来他的右眼,现在只能迷只母熊猫!”关峥谷差点笑断了气,还真是个幸灾乐祸的家伙。
    黄鼠狼现在正像一只发了情的熊猫,他嗷嗷地叫道:“日你妈,得罪了战狼帮,回家准备好棺材吧!小子,爷我记住你了!”和他的一群爪牙,踉踉跄跄去了。其中有一个大概下阴中招,夹着下体,一扭一扭地挪着,酷似一只大肥鸭。惹得关峥谷又是一阵大笑。
    “你笑够了没有?”戈锋诧异地盯着他,这小子笑神经真够发达的。
    “你究竟是做什么的?以你这么好的身手,中学篮球联赛为什么都没有你的身影?”关峥谷停住了笑,认真地问道,他对这个街球高手生出无限好奇。
    “今天你又输了,想翻盘下次再来。”戈锋冰冷地语声击碎了关峥谷的好奇心,“别忘了带100块!”说完就扬长而去。
    真是个财迷心窍的家伙!关峥谷嘟囔了一句。不过今天花了100块观看了一场少年高手独战黄鼠狼军团现场肉搏记,值!回去讲给家里那个小可爱听,她一定很开心,小丫头最喜欢听故事了!没事还得好好研究一下那小子的怪招,邪不胜正,就不信学院派正宗功夫赢不了他的野狐禅。
    我究竟是谁?我也想知道。戈锋的心陷入了一种悲哀的情绪中。他只知道,孤儿院的院长戈妈妈告诉他,十五年前,在孤儿院门口捡到了他。他是个被父母遗弃的野孩子!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就是他脖子上挂的那把形式奇古的金锁,反面刻着一个篆体“枫”字,戈妈妈告诉他,这应该是他的名字,所以他和孤儿院其他小朋友一样,跟着院长姓戈,他的名字,就叫作戈枫。但是他恨那个遗弃他的家庭,恨自己的父母,更恨他们留给他的那个名字,所以他懂事以后就自己改名为戈锋,他和戈妈妈说,他只是她的小锋,而不是别人的小枫。
    他在孤儿院的日子,起初是快乐的,有戈妈妈温柔的关怀,有其他小朋友的陪伴,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就像一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
    戈锋的身材长得很快,比学校的其他同龄孩子高大得多。他们不敢惹他,却经常欺负他的弟弟妹妹,骂他们是野种,是没人要的垃圾。为此他没少和别人打架,每次鼻青脸肿地回家,戈妈妈只是抱着他垂泪,他觉得,戈妈妈那美丽的脸庞上似乎蕴含着无限凄苦。
    他从小就迷上了篮球,他在这项运动上有着惊人的天赋,学校的篮球教练觉得他是块良材美玉,也肯花心思细心地雕琢他,很快,他就在同龄人中难遇敌手。
    上天有时很残忍,会让原本不幸的人们更加不幸。
    在戈锋十二岁那年,他刚上初一,戈妈妈却患上急性脑血管痉挛,撒手西去了。这对于戈锋和他的弟妹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们命运的华厦,顷刻间倒塌。
    戈妈妈临终前,只是盯着戈锋,口中喃喃道:“小枫,妈妈...对不起你。我该把你送到萧家...那样,你...就不用受这么多苦...”她美丽的眼睛里,写满了悲哀和绝望,也写满了浓浓的不舍。一缕芳魂,就此断绝!
    戈锋根本听不见戈妈妈的临终遗言,在戈妈妈咽气的那一刹那间,他如遭雷击,仿佛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整个人瘫软在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从那以后,他艰苦的生活真正开始了。戈妈妈在世的时候,她会教有钱人家的孩子弹钢琴赚取费用供他们上学,如今她不在了,社会上的资助杯水车薪,维持基本的生活都不够。
    为了养活弟妹们,戈锋忍痛辍学,小小年纪就要在社会上闯荡。他乞讨过,为了一个馒头,差点被野狗咬死。因为妹妹小戈杨的病,他曾经跪在医院门口一天一夜,观者无不动容。他搬过砖头,扛过泥包,背过石头,只是为了让弟妹们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
    当然,他仍然没有放弃篮球,不能上学,他就在街头打。城南这座球场,成为他三年来唯一真正挥洒过快乐的地方。凭借着出神入化的身手,他在这里挟技称王。每一次和人单挑,他都会要求赌钱,数目不等,这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像关峥谷这种一身名牌运动服的人,他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口就是100块,对方也爽快地答应了。
    一年来,戈锋从他身上赢了不少钱,弟弟妹妹们都添上了新衣服。而他自己,仍然是那身破旧的衣衫,球鞋前部,已经露出了破洞。
    “像我这样的人,也有资格出现在篮球联赛中吗?”他想起关峥谷的话,唇边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上学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奢侈的梦想。”三年来,他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坐在微弱的油灯前,拿起弟弟戈松的课本和笔记,拼命地吞咽着上面的知识,他只是暂时被幸运之神忽略,总有一天,他会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所以他从未放弃过自己。
    戈妈妈总是教育他们,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这些年来,他也渐浙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所以他从来不怨天尤人,只是默默地准备着,承受着,耕耘着。戈松年龄只比他小几天,但却是弟妹中性格最软弱的一个,每每遭遇困难,都是他抱怨地最大声。戈锋每次都严厉地责备他,他知道自己没有戈妈妈那么温柔,那么会教孩子,但没办法。他原本也是个开朗调皮的孩子,生活逼得他不得不冷酷。
    “像你那种富家公子,怎么会明白我们这种人的生活。”戈锋其实对关峥谷很有好感,觉得他为人爽朗大方讲信义,球技也很出色,每次赢他也要竭尽全力,和自己所知的纨绔子弟有很大不同,若不是身份悬殊,倒可以交交朋友。
    今天又赢了他100块,晚上可以给弟妹们改善一下伙食了。不过,下午还要到城南的工地上背石头,这可是他目前唯一的工作,弟妹们的学费可全靠它了。
    他又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迈开大步向工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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