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啷。
火枪掉了下去,老地精死死盯着麻袋缝隙里透出的诱人金光,瞬间失神。
“成交!”
身旁传来一声断喝,那是骑在另一头猛犸上的地精,他眼见程晓天对面的地精还在发愣,气的拎着个铜水壶,照着他脑袋就飞了过来。
“维克托,还不快伺候老板!”
这一声终于将维克托惊醒,不过这没什么用,紧接着他就被飞过来的铜水壶砸了个正着,“哐当”一声,他带着一脸美美的笑,栽下了猛犸……
程晓天装作没来得及,伸手望着掉下去的维克托,摇头叹了口气。
“老板,布隆伯格为您服务。”身前忽然传来尖细的声音,这回轮到程晓天被吓了一跳,险些栽了下去。
不知何时,原来维克托坐着的地方,已经换成了一个更绿的地精,就是刚才坐在另一头猛犸上那位。两头坐骑间相距有十几米,也不知他是怎么飞过来的……
仿佛看穿了程晓天心头疑惑,布隆伯格舔着脸凑到金袋子跟前,一边伸手一边痴痴地说:“老板,你要相信金钱的力量,神也不及!唔……如果您能付出这一整袋金子的话……”
程晓天目中闪过一抹警惕,右手飞快的掐了个法诀,拍在了麻袋上,麻袋瞬间消失,回到了乾坤袋中。
“额呵呵呵呵……”布隆伯格装作不在意,缩回手挺着肚子哈哈大笑,声音跟公鸡打鸣似得,笑完接着说道:“如果您愿意付出那些金子,我!布隆伯格,风险投资公司阿拉希总监,将为您征召一支万人大军,横扫阿拉希盆地!”
“你们不是为兽人帝国服务的吗?”程晓天反问。
“不,我们只为钱服务。”布隆伯格幽幽说道。
程晓天闻言一愣,接着笑了,征召万人大军横扫阿拉希盆地?得了吧,可别连自己的望月村都给扫了……
“你们还是先把这笔买卖做完,干得好,后续还会有生意找你们。”说罢,程晓天一挥手,两根各一公斤重的金条落在了猛犸背上。
布隆伯格微笑颔首,对这两根大金条根本不看一眼,大主顾上门,当然要注意风度。
“老板,您放心,我们风险投资公司的口碑享誉艾泽拉斯,只需要五天时间,我们就保证将货物送到,还附送所有坐骑的鞍具。”布隆伯格目送程晓天驾驭剑光飞走,笑眯眯喊道。
“布隆伯格!”脚下传来维克托的声音,布隆伯格见程晓天已去得远了,笑容一收,低头看去。
“为什么不干脆……”维克托仰着头,用左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个割喉的动作。
布隆伯格摇了摇头,叹道:“你果然很笨,你觉得,我们这几个人能打得过他?”
其实同样的念头,刚才程晓天也有过,不过最后也放弃了。
杀了这两个奸商容易,可自己该怎么把这400多头坐骑放下去?乾坤袋倒是可以装活物,可这几百头坐骑济济一堂,自己的宝贝袋子也就完了,光是几百头牲口的粪便,就让他不寒而栗……而且乾坤袋里还有那么多至宝,哪一件不是价值连城?岂是这点黄金可比!
不过这两个地精也给了他很大的启发,征召一支援军,多好的构想,不愧是头脑灵活的生意人,这一个启发的价值在他看来,远超几百头坐骑!
重新调整了计划的程晓天,斗志愈发昂扬。
####
“要斗志做什么?我已经很老了。”瑟当-麦酒喝了一口麦酒,不屑地说。他是个矮人,独自居住在南海镇,有些年头了。
他今年已经327……也许是328岁了吧?反正他自己也记不太清了。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那?该活多大活多大,记年龄能让自己多活一天吗?不能!那记了又有什么意思?反正我很老就是了。
以上这一段就是瑟当-麦酒常说的话,特别是在他喝多了麦酒之后,总是逢人就絮絮叨叨。
他没什么朋友,唔……一个都没有,有朋友的人都不这样,嗯!
这里环境很噪杂,或者说,是南海镇最嘈杂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南海镇的冒险者旅店。与阿拉希盆地那样的穷乡僻壤不同,这里的冒险者旅店大得吓人,据说就连那位矮人大妈店东都经常在里面迷路,尽管她脑子有点秀逗,不过这仍然足以证明这里真的很大!
你想想,萨多尔大桥被两方军队堵死,所有来北部探险的冒险者,都得在南海镇登岸,这里人不多就有鬼了。
越是孤独的人就越喜欢凑热闹,尽管这样的人一般不太受待见,不过自己玩也挺好的。所以随着这家冒险者旅店的生意越来越好,瑟当-麦酒来这里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最近更是日夜都泡在这里。
他没什么钱,所以每次来只要一杯麦酒,待多久就喝多久,除非遇到有冤大头肯请他喝酒,这种情况很少见,不过,今天例外。
“我请大家喝酒!”来人是这样说的,牛逼哄哄,举座皆惊,所有人都循声望去。
下一刻,这个“牛逼”人物直接跳上柜台,俯视众人。
只见来人,身着雪白滚银边法袍,身背……得了,也别介绍了,就是程晓天……
程晓天一路马不停蹄,除了休息,全是在赶路,那把破佩剑都给他驭折了,终于在第二天傍晚时分赶到了南海镇。他既不打尖也不住店,一头扎进了当地的冒险者旅店,进门就来了这一出。
不得不说,这一手很漂亮,瞬间就吸引了冒险者们的注意力,偌大的大堂内鸦雀无声。
“这位少爷,盛惠,一个金币加仨银角子。七个铜板就算了……”脚下传来弱弱的话语,还扯了扯程晓天裤腿儿,低头看去,是一位矮人大妈,看那身打扮,准是老板娘没错。
程晓天二话不说,掏出一根金条,伸到嘴边一口咬住,脑袋一甩!
嘎嘣!
“呸!”
当啷啷!
一个金角子被吐在了柜台上。
“不用找了!”程晓天牛逼哄哄说完,把缺了角的金条在胸口涮了涮,擦去口水塞回了怀里。
“哇!”
“谢老板!”
旅店大堂内顿时炸了锅,所有人一哄而上,嚷嚷着再来一杯,把老板娘挤在了一旁。
老板娘抓着金角子欲哭无泪,这颗金角子,尼玛不够秤!
火枪掉了下去,老地精死死盯着麻袋缝隙里透出的诱人金光,瞬间失神。
“成交!”
身旁传来一声断喝,那是骑在另一头猛犸上的地精,他眼见程晓天对面的地精还在发愣,气的拎着个铜水壶,照着他脑袋就飞了过来。
“维克托,还不快伺候老板!”
这一声终于将维克托惊醒,不过这没什么用,紧接着他就被飞过来的铜水壶砸了个正着,“哐当”一声,他带着一脸美美的笑,栽下了猛犸……
程晓天装作没来得及,伸手望着掉下去的维克托,摇头叹了口气。
“老板,布隆伯格为您服务。”身前忽然传来尖细的声音,这回轮到程晓天被吓了一跳,险些栽了下去。
不知何时,原来维克托坐着的地方,已经换成了一个更绿的地精,就是刚才坐在另一头猛犸上那位。两头坐骑间相距有十几米,也不知他是怎么飞过来的……
仿佛看穿了程晓天心头疑惑,布隆伯格舔着脸凑到金袋子跟前,一边伸手一边痴痴地说:“老板,你要相信金钱的力量,神也不及!唔……如果您能付出这一整袋金子的话……”
程晓天目中闪过一抹警惕,右手飞快的掐了个法诀,拍在了麻袋上,麻袋瞬间消失,回到了乾坤袋中。
“额呵呵呵呵……”布隆伯格装作不在意,缩回手挺着肚子哈哈大笑,声音跟公鸡打鸣似得,笑完接着说道:“如果您愿意付出那些金子,我!布隆伯格,风险投资公司阿拉希总监,将为您征召一支万人大军,横扫阿拉希盆地!”
“你们不是为兽人帝国服务的吗?”程晓天反问。
“不,我们只为钱服务。”布隆伯格幽幽说道。
程晓天闻言一愣,接着笑了,征召万人大军横扫阿拉希盆地?得了吧,可别连自己的望月村都给扫了……
“你们还是先把这笔买卖做完,干得好,后续还会有生意找你们。”说罢,程晓天一挥手,两根各一公斤重的金条落在了猛犸背上。
布隆伯格微笑颔首,对这两根大金条根本不看一眼,大主顾上门,当然要注意风度。
“老板,您放心,我们风险投资公司的口碑享誉艾泽拉斯,只需要五天时间,我们就保证将货物送到,还附送所有坐骑的鞍具。”布隆伯格目送程晓天驾驭剑光飞走,笑眯眯喊道。
“布隆伯格!”脚下传来维克托的声音,布隆伯格见程晓天已去得远了,笑容一收,低头看去。
“为什么不干脆……”维克托仰着头,用左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个割喉的动作。
布隆伯格摇了摇头,叹道:“你果然很笨,你觉得,我们这几个人能打得过他?”
其实同样的念头,刚才程晓天也有过,不过最后也放弃了。
杀了这两个奸商容易,可自己该怎么把这400多头坐骑放下去?乾坤袋倒是可以装活物,可这几百头坐骑济济一堂,自己的宝贝袋子也就完了,光是几百头牲口的粪便,就让他不寒而栗……而且乾坤袋里还有那么多至宝,哪一件不是价值连城?岂是这点黄金可比!
不过这两个地精也给了他很大的启发,征召一支援军,多好的构想,不愧是头脑灵活的生意人,这一个启发的价值在他看来,远超几百头坐骑!
重新调整了计划的程晓天,斗志愈发昂扬。
####
“要斗志做什么?我已经很老了。”瑟当-麦酒喝了一口麦酒,不屑地说。他是个矮人,独自居住在南海镇,有些年头了。
他今年已经327……也许是328岁了吧?反正他自己也记不太清了。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那?该活多大活多大,记年龄能让自己多活一天吗?不能!那记了又有什么意思?反正我很老就是了。
以上这一段就是瑟当-麦酒常说的话,特别是在他喝多了麦酒之后,总是逢人就絮絮叨叨。
他没什么朋友,唔……一个都没有,有朋友的人都不这样,嗯!
这里环境很噪杂,或者说,是南海镇最嘈杂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南海镇的冒险者旅店。与阿拉希盆地那样的穷乡僻壤不同,这里的冒险者旅店大得吓人,据说就连那位矮人大妈店东都经常在里面迷路,尽管她脑子有点秀逗,不过这仍然足以证明这里真的很大!
你想想,萨多尔大桥被两方军队堵死,所有来北部探险的冒险者,都得在南海镇登岸,这里人不多就有鬼了。
越是孤独的人就越喜欢凑热闹,尽管这样的人一般不太受待见,不过自己玩也挺好的。所以随着这家冒险者旅店的生意越来越好,瑟当-麦酒来这里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最近更是日夜都泡在这里。
他没什么钱,所以每次来只要一杯麦酒,待多久就喝多久,除非遇到有冤大头肯请他喝酒,这种情况很少见,不过,今天例外。
“我请大家喝酒!”来人是这样说的,牛逼哄哄,举座皆惊,所有人都循声望去。
下一刻,这个“牛逼”人物直接跳上柜台,俯视众人。
只见来人,身着雪白滚银边法袍,身背……得了,也别介绍了,就是程晓天……
程晓天一路马不停蹄,除了休息,全是在赶路,那把破佩剑都给他驭折了,终于在第二天傍晚时分赶到了南海镇。他既不打尖也不住店,一头扎进了当地的冒险者旅店,进门就来了这一出。
不得不说,这一手很漂亮,瞬间就吸引了冒险者们的注意力,偌大的大堂内鸦雀无声。
“这位少爷,盛惠,一个金币加仨银角子。七个铜板就算了……”脚下传来弱弱的话语,还扯了扯程晓天裤腿儿,低头看去,是一位矮人大妈,看那身打扮,准是老板娘没错。
程晓天二话不说,掏出一根金条,伸到嘴边一口咬住,脑袋一甩!
嘎嘣!
“呸!”
当啷啷!
一个金角子被吐在了柜台上。
“不用找了!”程晓天牛逼哄哄说完,把缺了角的金条在胸口涮了涮,擦去口水塞回了怀里。
“哇!”
“谢老板!”
旅店大堂内顿时炸了锅,所有人一哄而上,嚷嚷着再来一杯,把老板娘挤在了一旁。
老板娘抓着金角子欲哭无泪,这颗金角子,尼玛不够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