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奶奶没拦着她。
第二天上午,姜瑜就来了王家。
王晓已经割完牛草回来了,两个人一起拔了萝卜,洗干净,然后将萝卜切成小块小块的,晒到太阳下。
下午,姜瑜跟王晓上了山,利用他装牛草的背篓的掩护,打了好几只野兔和野鸡。送了一只给王晓,让他带回去晚上红烧了吃,余下的几只,姜瑜通通背到了胡大山家,分了一只给胡大山,其他的都托林英给腌了起来,熏干。
林英见她一下子拿这么多只野味来熏干送人,明显没经过家里同意,怕她被人给骗了,便问:“小瑜啊,你别怪伯娘多嘴,你弄这么多肉打算送给谁啊?可别被人给骗了。”
三队离一队还有一段距离呢,林英和胡大山两口子也不是多话的,传不到周老三和冯三娘的耳朵里,姜瑜也就没跟她撒谎:“送给我的一个叔叔,他是我爸爸的战友,帮了我不少忙。我运气好,在山里总容易打到野兔野鸡的,就想熏干了给他送几只去,让他也尝尝。”
姜瑜爸爸的战友,那就是军人了,林英的怀疑顿消:“成,我给熏干,过个半个月你过来拿。其实啊,我跟你说,小瑜啊,送他们这些军人,最简单地就送咱们纳的鞋垫,他们训练出任务出汗多,没那么多鞋子换就只能勤快点换鞋垫了。鞋垫用不要的旧衣服就可以做,也不用花钱,这个最实惠。”
她活了三辈子就没拿过针,姜瑜赶紧拒绝:“这个还是算了吧,伯娘,我不会纳鞋垫。”
不过梁毅上回说他还没结婚,估计也没人给他纳鞋垫,姜瑜又加了一句:“伯娘,要不你帮我纳几双吧,回头我给你工钱。”
林英嗔了她一眼:“纳鞋垫是最简单的,你一个姑娘家,连鞋子都不会做,以后穿什么?正好最近比较闲,我教你,明天你就来我家,我先教你做鞋垫,你要不来,我让你胡伯伯去叫你!”
这是要赶鸭子上架啊,姜瑜很想拍自己一嘴巴,谁让你多嘴提让林英帮着纳鞋垫!
第48章
乡下纳鞋垫都是用不穿了的旧衣服, 先拆洗干净, 然后把布放到浓稠的面汤里浆过, 铺在平坦的青石板或者水泥地上,擀平, 晒干, 称为骨子。下一步根据人的脚的大小将骨子剪成一个个的鞋垫的模样,最后再用糊糊在上面贴几层布, 最上面一层要用新的白布,最后晒干。鞋垫的雏形就成了。
这还不算完, 接下来要给鞋垫用针缝一层包边, 然后就是最后一道也是最麻烦的工序, 纳鞋垫了。
刚开始姜瑜还觉得有些新鲜, 但没坚持两天,她就不耐烦了, 万万没想到, 做个鞋垫子而已竟这么多道工序。她这时候非常怀念后世的工业化生产了, 有了机器哪还用人手工缝制,花钱买就是, 想要什么花样的就要什么花样。
幸好,庄师伯给力,姜瑜的一双鞋垫还没纳完, 公社那边就传来了消息了,广播站缺个播音员,让姜瑜去, 总算把姜瑜从纳鞋垫的苦活中解放了出来。
公社的广播站主要就是传达一些上面的政策、通知,或者读一些伟人语录,非常清闲。这个年代,因为思想守旧,广播员也没什么发挥的余地,所以满打满算,其实每天真正播报的时间顶多不超过半小时。
这可是人人都艳羡的好工作。翔叔接到通知的时候,都还有些纳闷,他上次才问了一遍,这才过了几天,公社就把工作派给了他们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儿。不过他也没往姜瑜身上想,毕竟那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娃,哪有能力左右公社的决定,最后翔叔只能把一切归结为姜瑜运气好。
于是去通知姜瑜的时候,他还不放心地嘱咐了姜瑜一通:“公社不比在咱们村里,那里的人际关系更复杂,你去了,少说话多干事,勤快点。要是遇到什么想不通的,可以回来问我,公社那边的人我都认识。”
知晓他是好意,姜瑜感激地冲他笑了笑:“知道了,翔叔你放心,我不会给咱们荷花村丢脸的。”
翔叔点头:“你这个孩子是有福的,好好干,争取以后转正,留在公社。”
金安公社的前身其实是个镇,留在公社转正了,也算城里人了,对天天顶着风吹日晒干活的农民来说,这无异于鱼跃农门,所以翔叔有此一说。
姜瑜含笑谢过了他。
等送走翔叔后,周家四口都紧紧盯着姜瑜,像是不认识她了一般,其中尤以周建英的目光最为炙热。
前几天,姜瑜丢了代课老师的工作,她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呢,可这才几天,姜瑜就混到了公社,还捡了广播站这么个轻松体面的活干,老天真不开眼啊。她有时候都怀疑,姜瑜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吧,不然为何每次有什么好事都落到她头上。每次自己以为要把她踩到泥坑了,结果没几天,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突然又翻身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好。
相比之下,周老三和周建设父子心里虽然有点酸,但两人更多的是欣喜。姜瑜有前途,这事说出去都有面子,以后就是看在她的份上,村里人也会对他们家客气许多。况且姜瑜有出息了,以后他们多少也能沾沾光啊。
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于是周老三也扬起笑脸,不住地夸姜瑜:“不错,你这孩子就是有出息的。以前别人都说我周老三傻,非要供一个女娃念书,现在让他们看看,究竟谁傻,我的苦心没有白费啊。”
他这么说是提醒姜瑜别忘了,没他供她读书,她就去不了公社。姜瑜好笑地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谁说不是呢,周叔最是聪明不过了,全荷花村都找不出比你还精明的。”
这话状似没问题,不过怎么听都有些奇怪,可周老三又想不出有什么不对,心想,可能是他这几天倒卖粮食,太敏感了的缘故。便没多想,笑了笑,闲扯了两句。
可能这个家真正替姜瑜高兴的就是冯三娘了。
饭后,冯三娘主动到姜瑜房间里,拿出一身浅红色,没有补丁的衣服,递给了姜瑜:“这是你五岁那年,我带着你去探亲,你爸爸在城里的百货商店买的。这衣服,下地穿着浪费了,怪可惜的,我就一直没穿,压在箱底留了下来。现在你有出息了,要去公社上班,明天就穿你爸爸买的这件衣服吧。”
这件衣服款式很保守,虽然没穿过,但到底放了十年,颜色已经褪了些,看起来有些暗,没有曾经的鲜艳和亮丽。不过在这灰扑扑的农村,已经很别致了。
但姜瑜并不打算接受,这件衣服冯三娘珍藏了十年,对她来说应该意义非凡。自己既然没打算认这么个妈,那就别接受别人的好处了,她又不是买不起衣服。
“不用了,我就一个小播音员,穿得比书记还好,让别人怎么想我?”姜瑜把衣服推了回去,婉拒了她。
听她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可看着姜瑜衣服上的补丁,冯三娘又有些担忧,怕姜瑜穿得太破旧被人看不起。
姜瑜把她拉起来,推出了房门:“放心吧,没谁会看不起。我这是劳动人民的朴素作风,谁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劳动人民。”
这顶大帽子一扣,搞得冯三娘也无话可说。
她走后,见时间还早,姜瑜翻出是那本《蔡特金传》看了一会儿,看着看着她就开始走神,上次收到梁毅的信和包裹,因为不确定能不能去公社,她一直没回梁毅的信。
既然现在事情定下来了,她似乎也有必要跟他说一声。不说也不行,改变了通讯地址,她不说,梁毅肯定也猜到了她的工作发生了变动。不过写信的事,她还是等明天去公社看看情况回来以后再说吧。
金安公社离荷花村不是很远,大约有五六里地。它的前身是金安镇,后来改为了金安公社,规模非常小,公社只有一家供销社,一家农技站、一个武装部,一个肉联厂,还有一个公社办事处,外加一个食堂。
几家单位总共有几十号工作人员,大都在食堂吃饭,也有一部分人家就在附近,回家吃饭。除了政府办事机构,公社附近还住了十几户农民,其实他们以前都是镇上的居民,公私合营后,家里的店铺财产充了公,很多人又重新拿起锄头,下地干活了。
公社也有革委会,主任就是由金安公社的书记刘云东兼任。乡下这地方,大多都是农民,往上数九代都是根正苗红的泥腿子,而且宗族势力庞大,很多时候村子里的事,外面的人都插不上手,所以革委会的工作也很清闲,除了刘云东,就只有另外两个干事。
这两个干事,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看着人五人六的,但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就像躲在阴暗处的蛇,冷不防就给人咬一口。给姜瑜的观感非常差。
不过也不知庄师伯找了谁出面给她弄来这个工作,刘书记对她的态度非常和蔼,那两个干事惯会见风使舵,见状,也不再老是用那种阴冷审视的目光打量姜瑜了,对她说话都客气殷勤了许多。
姜瑜一律笑脸迎人。简单地认识了几位领导后,她就被安排到了广播站守着,每天传达上面的政策和意见,偶尔也有刘书记召各个村子的村干部开会之类的通知。
其他的时候,都非常清闲。姜瑜没事揣着一口袋松子去肉联厂、供销社转,瞧见姑娘、小孩子就塞半把松子。
半个月下来,她在公社的人缘越发好了,大家都知道公社新来了个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每回她去买肉,肉联厂的师傅都会专门挑肥的那块割给她。姜瑜内心是抗拒的,她更喜欢吃瘦肉啊,无奈,这个年代,大家似乎都更喜欢肥肉。好在筒骨、排骨、猪蹄这些也在被嫌弃的行列,经常归了姜瑜。
她托供销社的供销社售货员孟丽,买了一口有点缺口的瑕疵锅,安放在了公社后门的那间杂物房里,没事就炖个筒骨汤、排骨汤、猪蹄汤喝,中午再去食堂买个饭,打个素菜就是一顿了。
这样连午饭她都几乎不回周家吃了。每天早出晚归,她与周家人打照面的功夫仅仅局限在了早上,但最近一段时间,做倒爷做得风生水起的周老三父子早晨要么还没回来,要么就躺在床上补眠,所以跟姜瑜碰面的机会寥寥无几。
一天两天还能说是巧合,半个月都如此,姜瑜猜测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不过他们又没妨碍着她,姜瑜也懒得去管他们的破事,继续优哉游哉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村里人就没这么淡定了。
这天底下就没不透风的墙,周老三父子三人现在天天要么不上工,要么总是迟到,时间长了,村里的人肯定有意见,也不知道是谁告到了沈天翔那里去。
挖社会主义墙角,搞资本主义那一套,沈天翔肯定是要管的,他带了几个民兵一起去周老三家搜了一圈。周老三很狡猾,收来东西从不带回家,沈天翔当然什么都没搜到,只能败兴而归。
回去后,李会计跟着去了他家。关起门来,李会计气得直拍桌子:“哼,周老三肯定不老实,就这不到半个月,他已经买了好几回肉回来了。还有他家那闺女,那衣服的样子布料肯定是城里的百货大楼才有的,听说他那闺女有一回还端了一碗红烧肉去找叫孙亭煜的那个知青,自己家的肉都吃不完了,还有多的送人……”
哐当一声,西边的屋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打碎了,惊得沈天翔和李会计齐齐站了起来。
沈天翔偏着头,朝西边那间屋子里喊了一声:“红英?”
“爸。”西边那间屋子缓缓被拉开,一个十四五岁,娇俏的少女从门里探出一个头来,娇滴滴地唤道,“爸,李叔叔,不好意思,刚才看书看得睡着了,醒来不小心把笔筒扫到了地上,吵到你们了。”
“小心点。”沈天翔这个老来女没脾气,“赶紧回屋看你的书去,我跟你李叔还有工作要谈。”
沈红英不依,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拉着沈天翔的胳膊,摇啊摇:“爸,人家看得头都痛了,你们让我休息一会儿吧。对了,你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周家的闺女去给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送肉吃?周家的闺女是叫姜瑜的那个吗?”
沈天翔摇头:“是周建英。姜瑜那孩子不会那么没分寸呢!”
不是姜瑜,竟然是周建英!沈红英心里泛起了惊涛骇浪,这男主怎么跟恶毒女配搭上线了?究竟哪里不对?
她忙急切地问道:“那姜瑜呢?”
沈天翔不解地看了女儿一眼,不懂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姜瑜去公社的广播站上班了,你问她做什么?平时也没看你们有什么往来。”
“姜瑜怎么会去广播站呢?”沈红英那个急啊,她去了广播站还怎么跟男主结下深厚的革命感情。
有李会计在,沈天翔也不好说是走的自己的路子:“哎呀,你小孩子问这些做什么,赶紧回去看书,我跟你李叔还有事。”
沈红英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间,把门关上,一屁股坐在床上,心乱如麻。乱套了,全乱套了,这剧情不知偏到哪儿去了。
沈红英本来是个高二的女生,平时比较爱看小说,有天同桌推荐她看了晋江文学城一本叫《姜瑜复仇记》的网络小说,结果第二天醒来,她就变成了书中的一个无名小卒沈红英,荷花村村长的老来女。
原书中这姑娘因为家里就她一个女孩子,上面两个全是哥哥,又比她大得多,所以很受家里人宠爱,养成了骄纵天真的性子,后来看上了一个知青,要死要活地要跟对方在一起,跟着对方回了城。因为只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书里也没写原主的结局。
沈红英穿来后花了三天才接受了自己穿进一本书里的事实,并且根据她对这本书的记忆,想出了一条对策,那就抱紧女主和男主的金大腿。原书中说了,女主姜瑜是个有恩必偿,有仇必报,恩怨分明的人,对朋友非常友善义气。
沈红英以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天天被父母宠着,她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除了抱紧女主的大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个法子,谁能告诉她,女主怎么跑到公社去上班了,她这一去,还怎么跟男主同甘共苦,建立深厚的革命友情,然后双双考入清大,成为一代传奇?
沈红英百思不得其解,在家里想了半天,实在坐不住了,她得去公社找姜瑜。
第49章
沈红英走到公社的时候, 发现这里静悄悄的, 只有姜瑜一个人坐在漆都掉光了的旧书桌前伏案看书。秋日午后温暖的阳光打在她的脸上, 给她的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芒,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白, 白中又透着一丝健康的红晕, 肤质细腻,毛孔都清晰可见。
真不愧是女主, 长得真好看。沈红英看呆了,忽地对上姜瑜清冷的目光, 她才猛然回过神, 上前支支吾吾:“姜瑜, 你好, 我……我是沈红英。”
同在一个村,虽然不熟, 但也打过照面。姜瑜点头:“我知道, 你是翔叔的小女儿。”
“对, 对……你……你真好看!”沈红英结结巴巴的。她凭着一腔孤勇跑来找姜瑜,真见到了人, 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姜瑜被她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眯起眼盯着她看了片刻。稀奇了,这姑娘竟然神魂不稳, 不过她的气质纯净,跟周建英那浓烈得几乎要化为实质的怨气大不相同。
发现姜瑜盯着她看,沈红英紧张地捏着手, 脸蛋忽地爆红,慌乱中寻了个借口:“姜瑜姐,能不能麻烦你帮我补习补习功课?”
姜瑜挑眉:“你还在上学吧,我也要上班,恐怕没时间。”
“那……那我放学的时候咱们一起回家行不行?我有什么不懂的,路上问你。”沈红英紧张不安地说。
姜瑜想着沈天翔一直对自己不错,初中就在镇上,她下班的时间和沈红英放学的时间差不多。冬天,天黑得早,两个姑娘一同回家,路上也有个照应,便没有拒绝:“行,以后你放学了到公社来叫我。”
沈红英一脸欣喜:“嗯,谢谢姜瑜姐。对了,姜瑜姐你认识知青点的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吗?”
姜瑜瞟了她一眼:“你问这个做什么?”
沈红英还是拿学习当借口:“我就问问,听说他成绩蛮好的。”
“怎么,你想找他辅导功课?”姜瑜挑眉,农村姑娘喜欢上斯斯文文的知青不要太正常,不过能结成善果的太少,念在沈天翔的份上,姜瑜劝了她一句,“知青们白日要上工,很辛苦,恐怕没空辅导你。平日里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和同学。”
沈红英连忙摆手:“不是,就是,我听说周建英跟他走得很近。”
说完,她就后悔了,她怎么情急之下,说了这个呢,这不是让女主对男主的印象更不好吗?
果然,姜瑜蹙起了眉头,语气带着点漫不经心:“是吗?”
这事在村子里不是秘密,姜瑜有王晓那个耳报神给她通风报信,所以早就知道周建英一直在讨好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还知道周建英碰了好几鼻子灰,不管她怎么献殷勤,那个知青都对她爱答不理的事。
想着周建英重生的身份,姜瑜估摸着,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要么是大有来头,要么是以后会干一番大事业,否则周建英一个重生女不会这么上赶着去讨好他。
但这都不是姜瑜疑惑的原因,她好奇的是,沈红英今天怎么会突然跑过来跟她说这些。她从来没跟孙亭煜有过任何的接触,莫非沈红英跟周建英有过节?
沈红英见姜瑜神情不愉,忙补救道:“我……我就随便问问。”
苍天啊,大地啊,这剧情都偏到哪儿去了?她要怎样才能让女主跟男主相遇相知相爱,把剧情掰回来啊。
第二天上午,姜瑜就来了王家。
王晓已经割完牛草回来了,两个人一起拔了萝卜,洗干净,然后将萝卜切成小块小块的,晒到太阳下。
下午,姜瑜跟王晓上了山,利用他装牛草的背篓的掩护,打了好几只野兔和野鸡。送了一只给王晓,让他带回去晚上红烧了吃,余下的几只,姜瑜通通背到了胡大山家,分了一只给胡大山,其他的都托林英给腌了起来,熏干。
林英见她一下子拿这么多只野味来熏干送人,明显没经过家里同意,怕她被人给骗了,便问:“小瑜啊,你别怪伯娘多嘴,你弄这么多肉打算送给谁啊?可别被人给骗了。”
三队离一队还有一段距离呢,林英和胡大山两口子也不是多话的,传不到周老三和冯三娘的耳朵里,姜瑜也就没跟她撒谎:“送给我的一个叔叔,他是我爸爸的战友,帮了我不少忙。我运气好,在山里总容易打到野兔野鸡的,就想熏干了给他送几只去,让他也尝尝。”
姜瑜爸爸的战友,那就是军人了,林英的怀疑顿消:“成,我给熏干,过个半个月你过来拿。其实啊,我跟你说,小瑜啊,送他们这些军人,最简单地就送咱们纳的鞋垫,他们训练出任务出汗多,没那么多鞋子换就只能勤快点换鞋垫了。鞋垫用不要的旧衣服就可以做,也不用花钱,这个最实惠。”
她活了三辈子就没拿过针,姜瑜赶紧拒绝:“这个还是算了吧,伯娘,我不会纳鞋垫。”
不过梁毅上回说他还没结婚,估计也没人给他纳鞋垫,姜瑜又加了一句:“伯娘,要不你帮我纳几双吧,回头我给你工钱。”
林英嗔了她一眼:“纳鞋垫是最简单的,你一个姑娘家,连鞋子都不会做,以后穿什么?正好最近比较闲,我教你,明天你就来我家,我先教你做鞋垫,你要不来,我让你胡伯伯去叫你!”
这是要赶鸭子上架啊,姜瑜很想拍自己一嘴巴,谁让你多嘴提让林英帮着纳鞋垫!
第48章
乡下纳鞋垫都是用不穿了的旧衣服, 先拆洗干净, 然后把布放到浓稠的面汤里浆过, 铺在平坦的青石板或者水泥地上,擀平, 晒干, 称为骨子。下一步根据人的脚的大小将骨子剪成一个个的鞋垫的模样,最后再用糊糊在上面贴几层布, 最上面一层要用新的白布,最后晒干。鞋垫的雏形就成了。
这还不算完, 接下来要给鞋垫用针缝一层包边, 然后就是最后一道也是最麻烦的工序, 纳鞋垫了。
刚开始姜瑜还觉得有些新鲜, 但没坚持两天,她就不耐烦了, 万万没想到, 做个鞋垫子而已竟这么多道工序。她这时候非常怀念后世的工业化生产了, 有了机器哪还用人手工缝制,花钱买就是, 想要什么花样的就要什么花样。
幸好,庄师伯给力,姜瑜的一双鞋垫还没纳完, 公社那边就传来了消息了,广播站缺个播音员,让姜瑜去, 总算把姜瑜从纳鞋垫的苦活中解放了出来。
公社的广播站主要就是传达一些上面的政策、通知,或者读一些伟人语录,非常清闲。这个年代,因为思想守旧,广播员也没什么发挥的余地,所以满打满算,其实每天真正播报的时间顶多不超过半小时。
这可是人人都艳羡的好工作。翔叔接到通知的时候,都还有些纳闷,他上次才问了一遍,这才过了几天,公社就把工作派给了他们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儿。不过他也没往姜瑜身上想,毕竟那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娃,哪有能力左右公社的决定,最后翔叔只能把一切归结为姜瑜运气好。
于是去通知姜瑜的时候,他还不放心地嘱咐了姜瑜一通:“公社不比在咱们村里,那里的人际关系更复杂,你去了,少说话多干事,勤快点。要是遇到什么想不通的,可以回来问我,公社那边的人我都认识。”
知晓他是好意,姜瑜感激地冲他笑了笑:“知道了,翔叔你放心,我不会给咱们荷花村丢脸的。”
翔叔点头:“你这个孩子是有福的,好好干,争取以后转正,留在公社。”
金安公社的前身其实是个镇,留在公社转正了,也算城里人了,对天天顶着风吹日晒干活的农民来说,这无异于鱼跃农门,所以翔叔有此一说。
姜瑜含笑谢过了他。
等送走翔叔后,周家四口都紧紧盯着姜瑜,像是不认识她了一般,其中尤以周建英的目光最为炙热。
前几天,姜瑜丢了代课老师的工作,她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呢,可这才几天,姜瑜就混到了公社,还捡了广播站这么个轻松体面的活干,老天真不开眼啊。她有时候都怀疑,姜瑜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吧,不然为何每次有什么好事都落到她头上。每次自己以为要把她踩到泥坑了,结果没几天,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突然又翻身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好。
相比之下,周老三和周建设父子心里虽然有点酸,但两人更多的是欣喜。姜瑜有前途,这事说出去都有面子,以后就是看在她的份上,村里人也会对他们家客气许多。况且姜瑜有出息了,以后他们多少也能沾沾光啊。
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于是周老三也扬起笑脸,不住地夸姜瑜:“不错,你这孩子就是有出息的。以前别人都说我周老三傻,非要供一个女娃念书,现在让他们看看,究竟谁傻,我的苦心没有白费啊。”
他这么说是提醒姜瑜别忘了,没他供她读书,她就去不了公社。姜瑜好笑地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谁说不是呢,周叔最是聪明不过了,全荷花村都找不出比你还精明的。”
这话状似没问题,不过怎么听都有些奇怪,可周老三又想不出有什么不对,心想,可能是他这几天倒卖粮食,太敏感了的缘故。便没多想,笑了笑,闲扯了两句。
可能这个家真正替姜瑜高兴的就是冯三娘了。
饭后,冯三娘主动到姜瑜房间里,拿出一身浅红色,没有补丁的衣服,递给了姜瑜:“这是你五岁那年,我带着你去探亲,你爸爸在城里的百货商店买的。这衣服,下地穿着浪费了,怪可惜的,我就一直没穿,压在箱底留了下来。现在你有出息了,要去公社上班,明天就穿你爸爸买的这件衣服吧。”
这件衣服款式很保守,虽然没穿过,但到底放了十年,颜色已经褪了些,看起来有些暗,没有曾经的鲜艳和亮丽。不过在这灰扑扑的农村,已经很别致了。
但姜瑜并不打算接受,这件衣服冯三娘珍藏了十年,对她来说应该意义非凡。自己既然没打算认这么个妈,那就别接受别人的好处了,她又不是买不起衣服。
“不用了,我就一个小播音员,穿得比书记还好,让别人怎么想我?”姜瑜把衣服推了回去,婉拒了她。
听她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可看着姜瑜衣服上的补丁,冯三娘又有些担忧,怕姜瑜穿得太破旧被人看不起。
姜瑜把她拉起来,推出了房门:“放心吧,没谁会看不起。我这是劳动人民的朴素作风,谁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劳动人民。”
这顶大帽子一扣,搞得冯三娘也无话可说。
她走后,见时间还早,姜瑜翻出是那本《蔡特金传》看了一会儿,看着看着她就开始走神,上次收到梁毅的信和包裹,因为不确定能不能去公社,她一直没回梁毅的信。
既然现在事情定下来了,她似乎也有必要跟他说一声。不说也不行,改变了通讯地址,她不说,梁毅肯定也猜到了她的工作发生了变动。不过写信的事,她还是等明天去公社看看情况回来以后再说吧。
金安公社离荷花村不是很远,大约有五六里地。它的前身是金安镇,后来改为了金安公社,规模非常小,公社只有一家供销社,一家农技站、一个武装部,一个肉联厂,还有一个公社办事处,外加一个食堂。
几家单位总共有几十号工作人员,大都在食堂吃饭,也有一部分人家就在附近,回家吃饭。除了政府办事机构,公社附近还住了十几户农民,其实他们以前都是镇上的居民,公私合营后,家里的店铺财产充了公,很多人又重新拿起锄头,下地干活了。
公社也有革委会,主任就是由金安公社的书记刘云东兼任。乡下这地方,大多都是农民,往上数九代都是根正苗红的泥腿子,而且宗族势力庞大,很多时候村子里的事,外面的人都插不上手,所以革委会的工作也很清闲,除了刘云东,就只有另外两个干事。
这两个干事,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看着人五人六的,但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就像躲在阴暗处的蛇,冷不防就给人咬一口。给姜瑜的观感非常差。
不过也不知庄师伯找了谁出面给她弄来这个工作,刘书记对她的态度非常和蔼,那两个干事惯会见风使舵,见状,也不再老是用那种阴冷审视的目光打量姜瑜了,对她说话都客气殷勤了许多。
姜瑜一律笑脸迎人。简单地认识了几位领导后,她就被安排到了广播站守着,每天传达上面的政策和意见,偶尔也有刘书记召各个村子的村干部开会之类的通知。
其他的时候,都非常清闲。姜瑜没事揣着一口袋松子去肉联厂、供销社转,瞧见姑娘、小孩子就塞半把松子。
半个月下来,她在公社的人缘越发好了,大家都知道公社新来了个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每回她去买肉,肉联厂的师傅都会专门挑肥的那块割给她。姜瑜内心是抗拒的,她更喜欢吃瘦肉啊,无奈,这个年代,大家似乎都更喜欢肥肉。好在筒骨、排骨、猪蹄这些也在被嫌弃的行列,经常归了姜瑜。
她托供销社的供销社售货员孟丽,买了一口有点缺口的瑕疵锅,安放在了公社后门的那间杂物房里,没事就炖个筒骨汤、排骨汤、猪蹄汤喝,中午再去食堂买个饭,打个素菜就是一顿了。
这样连午饭她都几乎不回周家吃了。每天早出晚归,她与周家人打照面的功夫仅仅局限在了早上,但最近一段时间,做倒爷做得风生水起的周老三父子早晨要么还没回来,要么就躺在床上补眠,所以跟姜瑜碰面的机会寥寥无几。
一天两天还能说是巧合,半个月都如此,姜瑜猜测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不过他们又没妨碍着她,姜瑜也懒得去管他们的破事,继续优哉游哉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村里人就没这么淡定了。
这天底下就没不透风的墙,周老三父子三人现在天天要么不上工,要么总是迟到,时间长了,村里的人肯定有意见,也不知道是谁告到了沈天翔那里去。
挖社会主义墙角,搞资本主义那一套,沈天翔肯定是要管的,他带了几个民兵一起去周老三家搜了一圈。周老三很狡猾,收来东西从不带回家,沈天翔当然什么都没搜到,只能败兴而归。
回去后,李会计跟着去了他家。关起门来,李会计气得直拍桌子:“哼,周老三肯定不老实,就这不到半个月,他已经买了好几回肉回来了。还有他家那闺女,那衣服的样子布料肯定是城里的百货大楼才有的,听说他那闺女有一回还端了一碗红烧肉去找叫孙亭煜的那个知青,自己家的肉都吃不完了,还有多的送人……”
哐当一声,西边的屋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打碎了,惊得沈天翔和李会计齐齐站了起来。
沈天翔偏着头,朝西边那间屋子里喊了一声:“红英?”
“爸。”西边那间屋子缓缓被拉开,一个十四五岁,娇俏的少女从门里探出一个头来,娇滴滴地唤道,“爸,李叔叔,不好意思,刚才看书看得睡着了,醒来不小心把笔筒扫到了地上,吵到你们了。”
“小心点。”沈天翔这个老来女没脾气,“赶紧回屋看你的书去,我跟你李叔还有工作要谈。”
沈红英不依,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拉着沈天翔的胳膊,摇啊摇:“爸,人家看得头都痛了,你们让我休息一会儿吧。对了,你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周家的闺女去给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送肉吃?周家的闺女是叫姜瑜的那个吗?”
沈天翔摇头:“是周建英。姜瑜那孩子不会那么没分寸呢!”
不是姜瑜,竟然是周建英!沈红英心里泛起了惊涛骇浪,这男主怎么跟恶毒女配搭上线了?究竟哪里不对?
她忙急切地问道:“那姜瑜呢?”
沈天翔不解地看了女儿一眼,不懂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姜瑜去公社的广播站上班了,你问她做什么?平时也没看你们有什么往来。”
“姜瑜怎么会去广播站呢?”沈红英那个急啊,她去了广播站还怎么跟男主结下深厚的革命感情。
有李会计在,沈天翔也不好说是走的自己的路子:“哎呀,你小孩子问这些做什么,赶紧回去看书,我跟你李叔还有事。”
沈红英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间,把门关上,一屁股坐在床上,心乱如麻。乱套了,全乱套了,这剧情不知偏到哪儿去了。
沈红英本来是个高二的女生,平时比较爱看小说,有天同桌推荐她看了晋江文学城一本叫《姜瑜复仇记》的网络小说,结果第二天醒来,她就变成了书中的一个无名小卒沈红英,荷花村村长的老来女。
原书中这姑娘因为家里就她一个女孩子,上面两个全是哥哥,又比她大得多,所以很受家里人宠爱,养成了骄纵天真的性子,后来看上了一个知青,要死要活地要跟对方在一起,跟着对方回了城。因为只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书里也没写原主的结局。
沈红英穿来后花了三天才接受了自己穿进一本书里的事实,并且根据她对这本书的记忆,想出了一条对策,那就抱紧女主和男主的金大腿。原书中说了,女主姜瑜是个有恩必偿,有仇必报,恩怨分明的人,对朋友非常友善义气。
沈红英以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天天被父母宠着,她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除了抱紧女主的大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个法子,谁能告诉她,女主怎么跑到公社去上班了,她这一去,还怎么跟男主同甘共苦,建立深厚的革命友情,然后双双考入清大,成为一代传奇?
沈红英百思不得其解,在家里想了半天,实在坐不住了,她得去公社找姜瑜。
第49章
沈红英走到公社的时候, 发现这里静悄悄的, 只有姜瑜一个人坐在漆都掉光了的旧书桌前伏案看书。秋日午后温暖的阳光打在她的脸上, 给她的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芒,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白, 白中又透着一丝健康的红晕, 肤质细腻,毛孔都清晰可见。
真不愧是女主, 长得真好看。沈红英看呆了,忽地对上姜瑜清冷的目光, 她才猛然回过神, 上前支支吾吾:“姜瑜, 你好, 我……我是沈红英。”
同在一个村,虽然不熟, 但也打过照面。姜瑜点头:“我知道, 你是翔叔的小女儿。”
“对, 对……你……你真好看!”沈红英结结巴巴的。她凭着一腔孤勇跑来找姜瑜,真见到了人, 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姜瑜被她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眯起眼盯着她看了片刻。稀奇了,这姑娘竟然神魂不稳, 不过她的气质纯净,跟周建英那浓烈得几乎要化为实质的怨气大不相同。
发现姜瑜盯着她看,沈红英紧张地捏着手, 脸蛋忽地爆红,慌乱中寻了个借口:“姜瑜姐,能不能麻烦你帮我补习补习功课?”
姜瑜挑眉:“你还在上学吧,我也要上班,恐怕没时间。”
“那……那我放学的时候咱们一起回家行不行?我有什么不懂的,路上问你。”沈红英紧张不安地说。
姜瑜想着沈天翔一直对自己不错,初中就在镇上,她下班的时间和沈红英放学的时间差不多。冬天,天黑得早,两个姑娘一同回家,路上也有个照应,便没有拒绝:“行,以后你放学了到公社来叫我。”
沈红英一脸欣喜:“嗯,谢谢姜瑜姐。对了,姜瑜姐你认识知青点的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吗?”
姜瑜瞟了她一眼:“你问这个做什么?”
沈红英还是拿学习当借口:“我就问问,听说他成绩蛮好的。”
“怎么,你想找他辅导功课?”姜瑜挑眉,农村姑娘喜欢上斯斯文文的知青不要太正常,不过能结成善果的太少,念在沈天翔的份上,姜瑜劝了她一句,“知青们白日要上工,很辛苦,恐怕没空辅导你。平日里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和同学。”
沈红英连忙摆手:“不是,就是,我听说周建英跟他走得很近。”
说完,她就后悔了,她怎么情急之下,说了这个呢,这不是让女主对男主的印象更不好吗?
果然,姜瑜蹙起了眉头,语气带着点漫不经心:“是吗?”
这事在村子里不是秘密,姜瑜有王晓那个耳报神给她通风报信,所以早就知道周建英一直在讨好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还知道周建英碰了好几鼻子灰,不管她怎么献殷勤,那个知青都对她爱答不理的事。
想着周建英重生的身份,姜瑜估摸着,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要么是大有来头,要么是以后会干一番大事业,否则周建英一个重生女不会这么上赶着去讨好他。
但这都不是姜瑜疑惑的原因,她好奇的是,沈红英今天怎么会突然跑过来跟她说这些。她从来没跟孙亭煜有过任何的接触,莫非沈红英跟周建英有过节?
沈红英见姜瑜神情不愉,忙补救道:“我……我就随便问问。”
苍天啊,大地啊,这剧情都偏到哪儿去了?她要怎样才能让女主跟男主相遇相知相爱,把剧情掰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