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飞扬和叶小桐的书面考试非常顺利。
    燕飞扬不说了,永远是那种镇定自若,宠辱不惊的样子,考得好不好,从他的神色上压根就看不出来。叶小桐就不一样,兴高采烈的,考试一结束,便跑到燕飞扬跟前,压低声音问道:“怎么样?你考得好不好?”
    “还行。”
    燕飞扬笑着说道。
    “嗯——什么叫还行啊?”
    叶小桐便撅了撅小嘴巴,笑着说道。
    燕飞扬微笑说道:“还行的意思,就是所有题目都做完了,至于做得对不对,我不知道。”
    “肯定都对,一百分!”
    叶小桐就带着点蹦跳的意思,低声叫道,满脸眉飞色舞。
    她了解燕飞扬的性格,既然这么说了,那基本上应该就没什么错误。不然,有不会做的题,他宁愿空着,也不会乱写的。
    燕飞扬只是微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反问道:“你考得怎么样?”
    “也还可以,就像你一样,每道题目都做了,不过有两道小题目没有太大的把握,随便写的……”
    叶小桐笑嘻嘻的,一看就知道发挥得很不错。
    看着眼前欢呼跳跃,吐气如兰的少女,燕飞扬也有点心旌摇曳,忍不住伸手刮了刮叶小桐笔挺的鼻梁。
    叶小桐一怔,忽然间,眼里珠光盈盈。
    如果说,前天晚上,她扑进燕飞扬怀里,是因为一个意外,最后挽着燕飞扬的手遮遮掩掩地回到宿舍,是因为另一个意外,都有些迫不得已,那么现在,燕飞扬这轻轻一刮,却明白无误地透露出真实的信号。
    她在燕飞扬心目中,并不是那么无足轻重。
    不过燕飞扬已经转过身,快步向楼梯口走过去了。
    看得出来,其实燕帅哥也有点心慌慌的。
    看着燕飞扬快速离去的背影,叶小桐忍不住“噗嗤”一笑,眼泪终于流淌下来。
    实验考试定在次日进行。
    晚餐没有在食堂吃。
    燕飞扬和叶小桐跑到青山公园去吃。
    这回,是燕飞扬主动邀请的叶小桐。
    叶小桐还是昨天那身妆扮,和燕飞扬一起出了校门,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还是很矜持的。不过一走进青山公园的大门,叶小桐柔软的小手便伸了过去,拉住了燕飞扬的手。
    燕飞扬的手略微有点僵,但没有再挣脱。
    益东的小吃是很著名的,青山公园有一整条小吃街。一到晚饭时间,小吃街便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尤其是现在天气越来越热,青山公园里气候凉爽,来这里吃晚饭的人越来越多。
    这当儿,叶小桐还不怎么饿,就拉着燕飞扬的手,在小吃街里东逛逛西看看,偶尔买点零嘴尝尝,就是不肯坐下来。
    其实这就是兴奋的。
    燕飞扬还是那么好脾气,一切都由得她。
    这个人,就是两个极端,对敌人对朋友截然不同。
    差不多转悠了一个小时,快七点了,才终于在人工湖旁边的一家小饭店坐了下来,就坐在湖边,树荫之下,欣赏着落日余晖,点几个小菜,边吃边聊,还是很惬意的。
    “喝点酒不?”
    叶小桐将用开水洗刷好的碗筷摆放在燕飞扬面前,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随口问道。
    她知道燕飞扬能喝酒,不抽烟。
    李无归倒是烟酒俱全。
    “好,喝点啤酒吧,去去暑气。”
    燕飞扬笑着点头。
    叶小桐抿嘴一笑,细细辨味,燕飞扬和同龄男孩不同的地方实在不少,说话都很不一样,比如一般的年轻小伙子,绝不会说“去去暑气”这样的话,这明显是中医的口吻。
    听在耳朵里有点怪怪的。
    当然,听在叶小桐耳朵里,那又是另一番感受。
    叶小桐吩咐服务员上了两瓶冰啤酒,一人面前摆上一瓶,她虽然酒量不算多高,却也能陪燕飞扬喝一点。不然太没有气氛了。
    尽管四周很吵,但叶小桐觉得这树荫下,很清静,不管周围是多么的嘈杂,她和燕飞扬之间低声交谈的每一句话,都听得很清楚。
    这就足够了。
    端起酒杯轻轻和燕飞扬一碰,喝上小半杯,凉浸浸的,直透心底,再夹一筷子脆嫩的小菜压压酒气,那舒服,真是难以描述。
    自从父亲车祸死后,叶小桐觉得,这几天是自己最快乐的几天。
    一切,都是因为有燕飞扬。
    在很多人眼里,叶小桐曾经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天之骄女,是小公主,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叶小桐是那种只要给一点阳光就能灿烂的性格。
    只不过那一点阳光,必须在她最寒冷的时候倾洒而下。
    燕飞扬静静地喝着啤酒,吃着菜,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叶小桐却觉得,正是这样的燕飞扬,对她才有着巨大的吸引力,真要是那种一眼就能看穿的小男孩,叶小桐是不屑一顾的。
    这安静的二人世界,终究还是被人打破了。
    打破这份宁静的,并不是多么喧嚣吵闹的人,而是一对看上去十分愁苦的老夫妻。说起来,他们的年纪或许不是太老,估计也就五十岁上下,关键是他们脸上那愁苦的神情,实在令人不忍卒睹。
    两人的衣着打扮都很土气,一看就是农村来的,而且还不是元平市郊区那样的农村,应该是来自真正的乡下。
    老夫妻之中的女子背着老式的黄色军用挎包,上边还有一颗红五星,不过没有那著名题字,让人一看这种挎包,就立马想起二三十年前,那个疯狂的年代。
    “你坐这——”
    老夫妻中那个男子,背着一把二胡,满头头发白了一多半,扶着妻子坐在了燕飞扬他们旁边的桌子上。中年女子摸索着坐了下去,两眼空洞无神。
    是个盲人。
    中年丈夫对妻子足够温柔,扶她坐好之后,才佝偻着腰,独自去了那边的店面,要了两小碗面,小声地对店老板说道:“一碗加豆花……”
    口音很重,听得出来,似乎是来自益东西北某地的乡音。
    面里加豆花,就是臊子了。
    他要的是最便宜的阳春面,只要一块钱一碗,加豆花的面,要多五毛钱。
    “都加豆花?”
    忙碌不堪的老板随口问了一句。
    “只要一碗加豆花!”
    白发男子好像吓了一跳,连忙伸出一根手指,很小心翼翼地说道。
    老板点了点头。
    白发男子就抖抖索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破破烂烂的塑料包,也不知原先是用来包什么的,反正绝对不是钱包。不过在白发男子这里,这个塑料小包,就充当了钱包。男子慢慢打开“钱包”,里面是一叠很陈旧的纸币,最大的面值是十元,最小的面值则是一毛。
    但不管面值大小,这些纸币都叠得整整齐齐,好像小姑娘精心打理的头发一般。
    男子从一叠毛票之中小心地点出两块五毛钱,递到老板手里,片刻后,自己端着两碗面走了过来,将加了豆花的那一碗,放在了妻子面前,拿起筷子和小汤勺,放到她手里,低声说道:“吃面……”
    妻子拿着小汤勺,摸索着,舀了一点豆花放进嘴里,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空洞的双眼,望向丈夫所在的方向,低声说道:“你也吃吧,豆花很好吃。”
    “嗯,我吃了,好吃。”
    丈夫端起面,故意吃得呼噜呼噜的,以示自己吃得很香。
    妻子脸上就露出十分满足的神色。
    一直默默注视着他们的叶小桐忽然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大颗大颗的泪珠,潸然而下。
    正在吃面的中年丈夫就向叶小桐投来感激的目光,极其轻微地点了点头,显然是在感谢叶小桐没有“揭穿”他。
    “我们帮帮他们吧……”
    叶小桐压低声音,对燕飞扬说道。
    燕飞扬轻轻摇头,说道:“你觉得他们过得不幸福吗?”
    “不是……太可怜了……”
    叶小桐的眼泪,不绝流下。
    其实最要紧的还不是这对中年夫妇的可怜,而是那份相濡以沫的感情,彻底拨动了小姑娘心底深处的柔嫩。
    燕飞扬看了那中年丈夫背着的二胡,轻声说道:“他们是卖艺的,不是乞讨。”
    他早就看得出来,这对中年夫妻虽然穿得很敝旧,却毫不脏乱,旧衣服浆洗得干干净净,穿在身上也比较合体。那把二胡尽管也狠敝旧,却也同样擦拭得干干净净,保养得很好。
    尽管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这对夫妇却努力活出自己的尊严。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之中,丈夫还努力让妻子吃得更好一些。
    在普通人眼里,那女人是跟着他在受苦,但他已经竭尽全力。
    所以,给这样一对夫妻以施舍,燕飞扬认为是不合适的。
    他们虽然穷,虽然活得艰辛,但他们没有乞讨!
    他们不需要施舍!
    两人对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却没有瞒过那中年丈夫的耳朵,再次转过花白的头颅,向燕飞扬点头示意,表示感谢。
    有时候,得到别人的认同和尊敬,比得到金钱更加令人心中温暖。
    很快,中年夫妻就吃完了面,他们没有急着离去,反倒就在树荫下坐了下来,中年丈夫先是扶着妻子坐下,这才在一旁开始调弦,一边调弦,一边说出一段话来,顿时将不少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燕飞扬的双眉,轻轻蹙了起来。
    ps:为那伤盟主(纳兰寿)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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