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探险家协会,陈默在地下城中找了一家旅店。
    “老板,给我开个房间。”
    “好嘞,单人间五十金币一天,双人间一百金币一天,请问您要开那种?”
    听着旅店老板说出的价格,让陈默下意识捂紧了钱包,威利镇的旅店一天才收十个金币,这难道是个黑店?
    他的表情被老板看见,老板摇了摇头。
    “整个祭鹿城都是这个价,不信你可以出去问问。”
    看老板脸上的表情不像作伪,陈默暗想,难道祭鹿城真这么寸土寸金?
    “可这价格也太贵了吧!”
    听到他的话,老板叹了口气:“唉,没办法,这可是沙漠之中,生意不好做。”
    “那……给我来个单人间,先开一天的吧。”
    “好嘞,这是您的钥匙,二楼上去第一间就是。”
    “莉莉,咱们走。”
    “吼!”
    陈默抱着莉莉上了楼,巨狼茜茜庞大的身躯跟着爬上楼梯,挤了进来,还好房间还算宽敞。
    坐在床沿,陈默开始为接下来的行程做打算。
    结合目前知晓的情报,想要见到尤莉斯只能在明年的时候,前往中央大陆参加光头所说的探险家之宴。
    可这跨一个大陆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尤其要去的还是人类文明核心的中央大陆,所需要的金钱就是个天文数字,而且在此之前还得把实力提升到七十级。
    “不过老子现在才二十三级啊,七十级得何年何月去了。”
    想到这里,陈默心中只觉得一阵郁闷,这要是游戏里怕是早都能九十级了。
    “爸爸,吃~”
    小莉莉也坐在床边,嘴里嘎嘣嘎嘣的嚼着食物,看爸爸坐在那里发愣,就好心的将手中另一个没开封的袋子递给他。
    “好,莉莉真乖。”
    睹着女儿乖巧的小脸,陈默心中的思绪暂时压下,打开了手中的袋子。
    “这是……”
    作为一个上可去市场买菜,下可价压群小贩的奶爸,陈默低头看了下袋子中的食物,所使用的食材没有一个价格会低于一百金币,尤其绝大多数都被风干,更适合探险家外出时候作为干粮携带。
    知道整袋价格的陈默,决定为光头醉鬼先默哀几秒钟。
    “看来那个光头,要大出血了……”
    月光冷清,上方的祭鹿城已经迎来了黑夜,地下城的入口处,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就这样默默的站在这里。
    “竟然还没死,不过这次就没那么容易了,不然怎么对得起这股力量呢……”
    说着,斗篷下露出一个狰狞的巨爪,紧紧攥起来。
    “呼~”
    “嗯!”
    一阵冷风袭来,使屋子里的两人一兽打了个冷颤。
    陈默放下手中装着袋子的食物,走到房间中唯一敞开的窗户前。
    地下城的大街上冷冷清清,只有偶尔几个路人经过。
    目光在下面扫了一圈,陈默就关紧窗户,走回床沿吃完袋子中剩下的食物,将打起瞌睡的小莉莉抱上床。
    “爸爸,晚安~”
    “好,莉莉也晚安。”
    长途奔波之后带来的困倦,使得陈默也按耐不住睡意,给莉莉盖上被子就倒在床的另一边睡起来。
    第二天,陈默的意识随着生物钟开始苏醒。
    昨天晚上,他好像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似乎有人对他一只用佛山无影脚乱踢。
    “哎!这是什么?”
    醒来感觉脸上顶着个东西,陈默慢慢张开眼,偏过头一看,原来是女儿的小脚丫。
    莉莉整个身子都横在床上,另一只脚搭在他胸口。
    我说怎么会做奇怪的梦,被自家女儿踢了一晚上不做这种梦才奇怪,不过莉莉这睡姿,有空得好好给她改改了。
    哭笑不得的陈默,开始叫醒自家女儿。
    “莉莉,醒醒早上……噗!”
    结果刚开口,女儿过来就是一脚,把陈默的话全部踢进了肚子里……
    废了一番功夫,陈默终于从脚丫危机中解救了出来。
    “啊!”
    莉莉打了个哈欠,一脸茫然的坐在床上,似乎还没缓过神。
    “莉莉,起来吃早饭了。”
    耳朵一抖,她茫然的小脸上焕发了光彩。
    “嗯,起来了爸爸!”
    收拾打扮完准备下楼,巨狼四肢挺立,舒展着身子,似乎昨晚也睡得很好。
    带着女儿离开旅店,陈默也为接下升级打怪之旅做好了安排,先去沙漠升级,然后等待三天后的深渊降临。
    得亏有老霍之前给的沙漠指针和祭鹿城周边的分布图,让他不至于抓瞎。
    “按分布图上说,在祭鹿城的东边似乎有一片绿洲,这也是目前最适合我去的地方。”
    不过,为什么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呢?
    “爸爸,莉莉饿了~”
    女儿的声音响起,让他把这想法抛在脑后,露出一张笑脸。
    “走,爸爸带你去吃早饭。”
    父女俩身后跟着巨狼,转身准备离开居住一晚的旅店。
    老板笑呵呵的在柜台后面,在他们临走之前还不忘招揽生意:“欢迎下次入住啊。”
    “好,下次我们来这里的话,还在你这住。”
    陈默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顺口回了一句,心里暗想:老子以后都不来沙漠了,还会来你这住?
    离开地下城的斜坡,重现回到地面上的祭鹿城时,陈默一愣。
    “这都中午了?”
    沙漠的天空上清澈不带一丝杂质,一轮耀日高悬,看这情况已经是中午了,他还以为现在才是早晨。
    陈默先去买了些干粮,差不多够用十几天,至于水陈默没考虑只要有金币是不可能缺水的。
    想起要前往绿洲,还要在沙漠中行走一段距离,于是就去了一趟祭鹿城售卖沙漠驼鹿的地方。
    沙漠驼鹿,说是鹿却更像是骆驼和鹿的结合体,高大的身躯,褐色的体毛,四肢细长,蹄大如盘,高耸的背上有着两座驼峰,头部却长着鹿角。
    “这沙漠驼鹿多钱一只?”
    陈默转过头,指着沙漠驼鹿,问起这地方的老板。
    “一共是一百金币一只。”
    老板竖了一根手指,露出一口镶金的牙。
    “不能降价?”
    陈默的老毛病又上来了,这买菜买多了,不管再买什么都想压个价。
    “那可不行,我这驼鹿可都是精心培养的。”
    老板摇了摇了摇头,一口回绝,随后想了一下又给陈默提出个建议。
    “不过,如果你只是暂时用,等你返回的时候把驼鹿在卖给我,我可以返还你五十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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