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你小心点!”他轻笑,“我是对你驭马之术不放心,你千万注意,别把马赶到河里头!”
“我有那么笨吗?”沈千寻语气稍缓,“等到了前面的镇子,我们找个客栈安歇下来,这一路顺风顺水的,也没人跟踪追杀,想来他确实忙得要命,没有那个功夫来管我们了!我们也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确认身后没有追兵,这段旅程倒也走得十分悠闲,他们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又不急着去做什么,这一路走街逛市,每过一处,便会去品尝当地的美食小吃,倒也十分快活。
当然,那种快活,其实是属于龙天锦的,他是真正快活,灭门之痛早在锦王府的艰难岁月中消磨殆尽,如今他像一只自由的鸟儿,随意飞翔,身边又有心爱的女子相伴,再开心不过。
看他如此自在快活,沈千寻也不想扫他的兴,虽不至强颜欢笑,但也不会过多纠结于自己的情感之痛,她努力用生活中的琐事和新鲜的风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同时细心照料着龙天锦的伤势。
这么走走停停间,天也蓝了,水也绿了,野花吐露芬芳,嫩芽儿舒展开来,风一吹,树叶儿哗哗作响,到龙宛边境时,已是春满大地,处处一片欣欣向荣的景像。
天初长,日初暖,好风光。
龙天锦身上的伤亦痊愈,一到边境,便兴冲冲的去找昔日的故人,没过几日,便扮成皮货商人,驮着一马车的皮子进入大宛的南离城。
虽是头一次经商作贾,但因为价格公道,又舍得下本,品种齐全,花色多样,这头笔生意做得十分顺利,小赚了一笔。
龙天锦捧着生平第一次通过自己双手换来的银子,兴奋得像个孩子,沈千寻亦笑:“恭喜你了,从今往后,就算不靠吃祖业,你也饿不死了!”
龙天锦使劲点头:“是啊是啊,千寻,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过两天再在大宛四处走一走,看看大宛的风光,如何?”
沈千寻应了一个字:“好!”
两人寻了一处客栈住下来。
春光正明媚,南离城内,到处都是踏春赏花的人群,龙天锦自然也不肯寂寞,兴冲冲的拉沈千寻去赏春景,孰不知,这烂漫的春景落在沈千寻眼里,却令人愁肠百断,无限唏嘘伤情。
但她忍着,不动声色,午后回到旅馆,龙天锦觉得困倦,倒头便睡,她则无声的走了出去。
她去了南离城的当铺。
临踏入当铺的那一瞬间,她有片刻的犹豫,下意识的将掌中之物取出看了一眼。
青翠欲滴的碧雾镯,在春日的阳光下,闪着青碧色的光芒,其间云雾变幻翻腾,煞是好看。
沈千寻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龙天语送她碧雾镯时的一幕,依然在这个春日繁花似锦的午后,清晰的浮上心头。
春深似海,情深意重,可到头来,不过是一场为权势而生的龌龊无聊的骗局……
留它何用?
沈千寻睁开眼,欲待踏入当铺,这才发现,身边竟然聚了几个人。
“姑娘,你手中这镯子,可是碧雾镯?”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人兴奋的问。
“先生倒是识货!”沈千寻答,“正是碧雾镯!”
“啊?”那几人似惊又似喜,齐声问道:“姑娘站在当铺门口,莫非是想当掉这碧雾镯吗?”
“正是!”沈千寻深吸一口气,淡淡道:“各位相问,莫非是有意购买?”
“是是是!”那几人一迭声的抢答,“姑娘出个价,卖与我罢!”
“我出的价更高,姑娘卖给我!”
“他们都没有我有钱!卖给我罢!”
……
几人一起嚷嚷起来,个个神情振奋,势在必得,未待沈千寻开口,已相互竞起价来,且一再水涨船高,很快便招来一大帮看热闹的。
很显然,这碧雾镯还真是个绝世宝贝。
看来当初的龙天语,现今的龙天若,为了拉拢她这个“人才”,还真是下了不少血本呢!
沈千寻嘲讽的弯了弯嘴角,抱着双臂作壁上观。
“价高者得!”她淡淡的开口。
一番疯狂竞价之后,沈千寻以令人咂舌的价格,卖掉了碧雾镯。
而那出了大价钱的商人,却似捡到大宝一般狂喜,将碧雾镯揣在怀里,小心拿手抱着胸,咧嘴着,疯疯颠颠去了。
因为钱没带够,而失之交臂的人们则一脸的痛悔状,恨自己运气不好,今日出门,少带了银两。
沈千寻好奇问:“我不明白!再好也只是一只镯子,戴了又不能长生不老!”
“看来,你是真不懂这镯子的好!难怪要卖掉!”那几个商人一起鄙夷的看着她,“姑娘,这碧雾镯虽不可长生不老,却是极有灵性的,不光有避毒避灭之灵效,还能令人百病全消,更神奇的是,这镯子任谁也偷不去,它认主人的!若非姑娘主动出让,它是不肯跟那人走的!”
沈千寻“噗”地轻笑。
这话说得,真是醉了,一个镯子而已,说得这么神乎其神,她戴在手上那么久,怎么就没发现它这么神奇?不过,自戴上这镯子之后,自已确是没生过病,不过,她平日本就很少生病,跟镯子没什么关系吧?
见她一脸不信,另一个商人又急急道:“这碧雾镯是龙潜国流烟公主之物,如今龙熙国已覆灭,新任龙宇国主是流烟公主的儿子,他若知道了,岂能让母亲之物流落民间?定然会花大价钱来买,到时,只怕要十倍千倍于这个价格,那人啊,几辈子都吃穿不愁呢!”
“嗯,这个解释倒合理一些!”沈千寻轻笑,“不过,他就不怕龙宇帝直接派人来抢吗?”
“方才不是说了吗?除非主动出让,抢是抢不走的!那镯子有灵性!”另一人一本正经的解释。
真是见鬼!
沈千寻在心里默念。
但是,管它以后怎么着,反正,跟她没关系就对了。
她有这一大堆银钱就好。
虽然她不是爱财如命的人,可也不至于清高到厌恶铜臭,没有银钱,人才真正会发臭。
她抱着一堆银票黄金等物回客栈。
龙天锦一觉睡醒,看见一大包银钱,亦是瞠目结舌。
“千寻,你去抢劫了?”他大笑。
“抢劫是你的活儿,飞檐走壁的,跑得飞快,我可不行!”沈千寻扬起手腕给他看,问:“看看少了什么?”
“你把碧雾镯卖了?”龙天锦微惊。
“有什么不妥吗?”沈千寻好整以暇的回,“皮子都毁了,还要皮子上的毛做什么?”
龙天锦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又笑起来:“卖了好!卖了清净!”
沈千寻“嗯”了一声,说:“走吧,下去请你吃大餐!”
两人像两只没出息的饿汉,点了一桌子的菜,找了个雅间大吃二喝,正吃得尽兴之时,忽觉有些不对,转头一看,门缝边趴了一堆人,全都争着抢着往里头瞅,都快叠成十八罗汉了。
龙天锦笑道:“你卖镯子时,该不是闹了很大动静吧?”
“是!”沈千寻点头,“我错了,所以,等吃完了这顿饭,等到月黑风高之时,咱俩就结了帐走人吧,免得那些江洋大盗再摸到咱们头上,把咱们的脑袋剁了当球踢!”
龙天锦仰头大笑:“只怕他们有来无回啊!”
“话虽如此说,可还是小心点好!”沈千寻伸手捂住酒坛子,说:“大醉伤身,小醺怡情,今天就喝这么多吧!我们回房!”
龙天锦见她一本正经的,只觉得好笑,遂跟在她后头回了,半夜时分,隐约觉得房门轻响,他还以为真是小贼摸来了,不曾想却是沈千寻。
“怎么?”龙天锦失笑,“半夜三更的,还真是捉贼来了?”
“怎么不是?”沈千寻说:“另外,我身边从来没带过这么多银钱,老是睡不安稳,还是放在你身边保险一些!”
说着将那包袱递交给他,龙天锦不加思索的放在床头,沈千寻又叮嘱说:“千万睡得警醒些,别让贼人着了道,明儿便离开这里吧,都说财不露白,我白日里没想太多,这会儿觉得十分不妥!”
“好了,知道了!”龙天锦忍不住发笑,“明儿咱们走得天高海远的,让那些贼人们再也寻不到!”
沈千寻微笑着伸出手去,轻拍他的肩,道:“有了这些银子,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逍遥自在的活着,也是一种快意人生!好了,不多说,你……歇息吧!”
她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槛,却又回头看了龙天锦一眼,缓缓道:“天锦,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老!”
龙天锦微怔,遂又欣喜点头:“是的,千寻,我们一起到老!”
沈千寻笑笑,垂下眼敛,小心的关上了门。
次日清晨,龙天锦醒来时,已是天光四亮,记得沈千寻的嘱咐,他先去摸了摸枕头下的银钱,硬硬的还在,这才去敲沈千寻的门,她房间的门开着,被褥折得整整齐齐,人却不在房里。
“我有那么笨吗?”沈千寻语气稍缓,“等到了前面的镇子,我们找个客栈安歇下来,这一路顺风顺水的,也没人跟踪追杀,想来他确实忙得要命,没有那个功夫来管我们了!我们也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确认身后没有追兵,这段旅程倒也走得十分悠闲,他们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又不急着去做什么,这一路走街逛市,每过一处,便会去品尝当地的美食小吃,倒也十分快活。
当然,那种快活,其实是属于龙天锦的,他是真正快活,灭门之痛早在锦王府的艰难岁月中消磨殆尽,如今他像一只自由的鸟儿,随意飞翔,身边又有心爱的女子相伴,再开心不过。
看他如此自在快活,沈千寻也不想扫他的兴,虽不至强颜欢笑,但也不会过多纠结于自己的情感之痛,她努力用生活中的琐事和新鲜的风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同时细心照料着龙天锦的伤势。
这么走走停停间,天也蓝了,水也绿了,野花吐露芬芳,嫩芽儿舒展开来,风一吹,树叶儿哗哗作响,到龙宛边境时,已是春满大地,处处一片欣欣向荣的景像。
天初长,日初暖,好风光。
龙天锦身上的伤亦痊愈,一到边境,便兴冲冲的去找昔日的故人,没过几日,便扮成皮货商人,驮着一马车的皮子进入大宛的南离城。
虽是头一次经商作贾,但因为价格公道,又舍得下本,品种齐全,花色多样,这头笔生意做得十分顺利,小赚了一笔。
龙天锦捧着生平第一次通过自己双手换来的银子,兴奋得像个孩子,沈千寻亦笑:“恭喜你了,从今往后,就算不靠吃祖业,你也饿不死了!”
龙天锦使劲点头:“是啊是啊,千寻,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过两天再在大宛四处走一走,看看大宛的风光,如何?”
沈千寻应了一个字:“好!”
两人寻了一处客栈住下来。
春光正明媚,南离城内,到处都是踏春赏花的人群,龙天锦自然也不肯寂寞,兴冲冲的拉沈千寻去赏春景,孰不知,这烂漫的春景落在沈千寻眼里,却令人愁肠百断,无限唏嘘伤情。
但她忍着,不动声色,午后回到旅馆,龙天锦觉得困倦,倒头便睡,她则无声的走了出去。
她去了南离城的当铺。
临踏入当铺的那一瞬间,她有片刻的犹豫,下意识的将掌中之物取出看了一眼。
青翠欲滴的碧雾镯,在春日的阳光下,闪着青碧色的光芒,其间云雾变幻翻腾,煞是好看。
沈千寻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龙天语送她碧雾镯时的一幕,依然在这个春日繁花似锦的午后,清晰的浮上心头。
春深似海,情深意重,可到头来,不过是一场为权势而生的龌龊无聊的骗局……
留它何用?
沈千寻睁开眼,欲待踏入当铺,这才发现,身边竟然聚了几个人。
“姑娘,你手中这镯子,可是碧雾镯?”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人兴奋的问。
“先生倒是识货!”沈千寻答,“正是碧雾镯!”
“啊?”那几人似惊又似喜,齐声问道:“姑娘站在当铺门口,莫非是想当掉这碧雾镯吗?”
“正是!”沈千寻深吸一口气,淡淡道:“各位相问,莫非是有意购买?”
“是是是!”那几人一迭声的抢答,“姑娘出个价,卖与我罢!”
“我出的价更高,姑娘卖给我!”
“他们都没有我有钱!卖给我罢!”
……
几人一起嚷嚷起来,个个神情振奋,势在必得,未待沈千寻开口,已相互竞起价来,且一再水涨船高,很快便招来一大帮看热闹的。
很显然,这碧雾镯还真是个绝世宝贝。
看来当初的龙天语,现今的龙天若,为了拉拢她这个“人才”,还真是下了不少血本呢!
沈千寻嘲讽的弯了弯嘴角,抱着双臂作壁上观。
“价高者得!”她淡淡的开口。
一番疯狂竞价之后,沈千寻以令人咂舌的价格,卖掉了碧雾镯。
而那出了大价钱的商人,却似捡到大宝一般狂喜,将碧雾镯揣在怀里,小心拿手抱着胸,咧嘴着,疯疯颠颠去了。
因为钱没带够,而失之交臂的人们则一脸的痛悔状,恨自己运气不好,今日出门,少带了银两。
沈千寻好奇问:“我不明白!再好也只是一只镯子,戴了又不能长生不老!”
“看来,你是真不懂这镯子的好!难怪要卖掉!”那几个商人一起鄙夷的看着她,“姑娘,这碧雾镯虽不可长生不老,却是极有灵性的,不光有避毒避灭之灵效,还能令人百病全消,更神奇的是,这镯子任谁也偷不去,它认主人的!若非姑娘主动出让,它是不肯跟那人走的!”
沈千寻“噗”地轻笑。
这话说得,真是醉了,一个镯子而已,说得这么神乎其神,她戴在手上那么久,怎么就没发现它这么神奇?不过,自戴上这镯子之后,自已确是没生过病,不过,她平日本就很少生病,跟镯子没什么关系吧?
见她一脸不信,另一个商人又急急道:“这碧雾镯是龙潜国流烟公主之物,如今龙熙国已覆灭,新任龙宇国主是流烟公主的儿子,他若知道了,岂能让母亲之物流落民间?定然会花大价钱来买,到时,只怕要十倍千倍于这个价格,那人啊,几辈子都吃穿不愁呢!”
“嗯,这个解释倒合理一些!”沈千寻轻笑,“不过,他就不怕龙宇帝直接派人来抢吗?”
“方才不是说了吗?除非主动出让,抢是抢不走的!那镯子有灵性!”另一人一本正经的解释。
真是见鬼!
沈千寻在心里默念。
但是,管它以后怎么着,反正,跟她没关系就对了。
她有这一大堆银钱就好。
虽然她不是爱财如命的人,可也不至于清高到厌恶铜臭,没有银钱,人才真正会发臭。
她抱着一堆银票黄金等物回客栈。
龙天锦一觉睡醒,看见一大包银钱,亦是瞠目结舌。
“千寻,你去抢劫了?”他大笑。
“抢劫是你的活儿,飞檐走壁的,跑得飞快,我可不行!”沈千寻扬起手腕给他看,问:“看看少了什么?”
“你把碧雾镯卖了?”龙天锦微惊。
“有什么不妥吗?”沈千寻好整以暇的回,“皮子都毁了,还要皮子上的毛做什么?”
龙天锦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又笑起来:“卖了好!卖了清净!”
沈千寻“嗯”了一声,说:“走吧,下去请你吃大餐!”
两人像两只没出息的饿汉,点了一桌子的菜,找了个雅间大吃二喝,正吃得尽兴之时,忽觉有些不对,转头一看,门缝边趴了一堆人,全都争着抢着往里头瞅,都快叠成十八罗汉了。
龙天锦笑道:“你卖镯子时,该不是闹了很大动静吧?”
“是!”沈千寻点头,“我错了,所以,等吃完了这顿饭,等到月黑风高之时,咱俩就结了帐走人吧,免得那些江洋大盗再摸到咱们头上,把咱们的脑袋剁了当球踢!”
龙天锦仰头大笑:“只怕他们有来无回啊!”
“话虽如此说,可还是小心点好!”沈千寻伸手捂住酒坛子,说:“大醉伤身,小醺怡情,今天就喝这么多吧!我们回房!”
龙天锦见她一本正经的,只觉得好笑,遂跟在她后头回了,半夜时分,隐约觉得房门轻响,他还以为真是小贼摸来了,不曾想却是沈千寻。
“怎么?”龙天锦失笑,“半夜三更的,还真是捉贼来了?”
“怎么不是?”沈千寻说:“另外,我身边从来没带过这么多银钱,老是睡不安稳,还是放在你身边保险一些!”
说着将那包袱递交给他,龙天锦不加思索的放在床头,沈千寻又叮嘱说:“千万睡得警醒些,别让贼人着了道,明儿便离开这里吧,都说财不露白,我白日里没想太多,这会儿觉得十分不妥!”
“好了,知道了!”龙天锦忍不住发笑,“明儿咱们走得天高海远的,让那些贼人们再也寻不到!”
沈千寻微笑着伸出手去,轻拍他的肩,道:“有了这些银子,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逍遥自在的活着,也是一种快意人生!好了,不多说,你……歇息吧!”
她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槛,却又回头看了龙天锦一眼,缓缓道:“天锦,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老!”
龙天锦微怔,遂又欣喜点头:“是的,千寻,我们一起到老!”
沈千寻笑笑,垂下眼敛,小心的关上了门。
次日清晨,龙天锦醒来时,已是天光四亮,记得沈千寻的嘱咐,他先去摸了摸枕头下的银钱,硬硬的还在,这才去敲沈千寻的门,她房间的门开着,被褥折得整整齐齐,人却不在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