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仿佛回到当年,自己创造军区单杠绕腹记录的那天。
    那亦是这辈子,除了结婚生子之外,留给他记忆最深刻的一天。
    洪磊喜欢单杠绕腹。
    唯有这个科目可以不拼技巧和天赋,只需要咬牙,坚持,享受痛苦。
    “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三!”
    战友们围成一圈,为他数数,大声欢呼。
    洪磊绕啊绕,绕啊绕。
    “特种兵?别傻了!磊子,你是我带过最好的兵,你够勤奋,肯拼命,也老实听话,就算再难再复杂的科目,一遍学不会就十遍,十遍学不会就一百遍,哪怕真的学不会,也叫人不忍心骂你了,真的,放在和平时期,你就是最棒的士兵,要是抗震救灾,说不定你还能成为英雄。
    “但特种兵不同,这次地球军新成立了十支特殊部队,那都是要挑选……真正的士兵,是要去杀人的。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拼命,还是练不好很多科目吗,因为你身上没有杀气,你完全没做好杀人的心理准备——这不怪你,99%的人都没有,就算穿上军装,接受军事化训练,他们依旧是更加强壮些的老百姓而已。
    “只有1%的人,能突破心理的极限,把自己变成嗜血的怪兽,冷酷的机械,凶残的妖魔,可以毫不犹豫拧断一个活生生的同类的脖子,唯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加入特种部队!
    “别练了,磊子,再练下去会出事的,你的问题不是技术,而是心理,这是一辈子都改变不了的,你明不明白?”
    洪磊不明白。
    他绕啊绕,绕啊绕。
    “你的腰椎压缩性骨折,险些伤到神经,现在虽然勉强恢复,但不适合再进行高强度和重体力的运动——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再适合一线战斗部队,有没有考虑过,加入工程部队?
    “去工程部队,学习操纵和维修工程机械,有一技傍身,将来回到社会上都有口饭吃,这是最好的安排,对吧?”
    洪磊不知道。
    他绕啊绕,绕啊绕。
    “磊子,我是你的,我是你的,我是你的,啊……啊……”
    他颤抖着,激昂着,喘息着,绕啊绕,绕啊绕。
    “爸爸,哈哈哈哈,来抓我啊,你这个笨爸爸!”
    他欢笑着,伴着鬼脸,佯装生气地吼叫着,他张牙舞爪,追着儿子,他绕啊绕,绕啊绕。
    “走开,是你害死妈妈,妈妈是被你气死的,活活气死的!”
    他张大了嘴,口干舌燥,不知所措地绕啊绕,绕啊绕。
    “洪先生,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我们也和您一样悲愤,想要找到真相,我们已经投入了最精锐的力量去搜捕凶手,一定会将真凶绳之以法,所以,也请您理解,我们暂时……不能让您看到令郎的遗体,有很多证据还在采集,还牵涉到一些超自然现象……总之,感谢您的配合,请您相信法律,相信当局,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他一直很相信法律,相信当局,相信……正义。
    他绕啊绕,绕啊绕。
    “破纪录了,破记录了!”
    一千三百二十二,一千三百二十三,一千三百二十四,一千三百二十五!磊子万岁,万岁,万岁!“
    那一年,那一天,天空很蓝,阳光很灿烂,他和妻子还没有相遇,小飞既没有出生,也没有死去。
    那时候,他的牙齿很白,皮肤很黑,笑得很灿烂,他的每一个关节都完好无损,每一个早晨都坚硬如铁,他依旧相信希望,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相信明天会越来越好,相信前方是一片灿烂和光明。
    他从单杠上跌落下来,倒在战友们的怀抱里,无比幸福地昏死过去。
    ……
    悠悠转醒时,洪磊发现自己伤心过度,倒在妻儿的墓碑前,已经躺了三四个钟头。
    天色昏暗,大雨如瀑,现在不是清明也不是冬至,就连公墓管理员也懒得跑到这么偏僻的墓区里,他竟然没被人发现。
    “这是什么?”
    洪磊发现自己面前有一滩黑色的呕吐物,黏糊糊像是某种胶质。
    自己的身体真是越来越糟糕,竟然吐出这样的东西。
    洪磊喃喃自语,习惯性去揉搓关节。
    他原本就宿疾缠身,每到阴雨连绵的日子浑身关节都痛得要死,更别说在大雨的墓地中躺了这么久,关节更像是插进去万千……冰锥……
    洪磊吃惊地发现,自己的关节,肌肉和骨骼,竟然一点儿都不疼。
    非但不疼,浑身上下更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就像是回到了梦中,二三十年前的青年时期。
    不,简直比青年时期,还要强壮百倍!
    “怎么回事?”
    洪磊眨了眨眼,看着远处的墓碑发愣。
    然后他发现,自己能看清楚墓碑上的字。
    “先……母……曹……凤……娥……之墓?”
    再眨眨眼,没错,他竟然可以在大雨滂沱的夜晚,看清楚对面山坡上,至少相距两三百米外,任何一块墓碑上的每一个字!
    鬼使神差,洪磊举起手臂,用手指比划出了手枪的模样,瞄准对面的墓碑。
    刹那之间,这辈子接受过的每一次射击训练,包括每一枚子弹的弹道,都清晰无比地呈现在脑海中。
    “啪勾。”
    洪磊的食指轻轻一弯。
    他产生强大的信念,甚至强烈到在脑海中形成清晰的画面,倘若他手里有枪,即便是有效射程不超过百米的手枪,也能精确命中对面墓碑上最小的字。
    这种感觉,太诡异了。
    洪磊感到一阵恍惚,脚下一滑,竟然朝下一层跌落。
    这片墓区,依山而建,就像灰色的梯田。
    越往上,走起来越累人,价格也越便宜。
    洪磊妻儿的墓穴,便在墓区的最上层,高低落差近百米,仰面栽倒下去,可不是开玩笑的。
    岂料,就在他后仰跌落时,身体却本能反应,二三十年前接受的所有军事化训练都在瞬间爆发,就像是“开窍”一样,令力量、敏捷和反应都提升百倍。
    他像是一只从九层高楼跌落的猫儿,在半空中精确微调姿态,从跌落变成奔跑,从奔跑变成冲刺,恍若一缕轻烟,从一排排墓碑上跳了下去,只用三秒钟,就跳到了落差百米的地面上,稳稳站定。
    洪磊捂着自己的心口。
    “咚!咚!咚!”
    心跳低沉而有力,就像是地狱中传来的鼓声,丝毫不乱。
    深吸一口气,洪磊双腿发力,在地上踏出几道纵横交错的裂痕,又用了三秒钟,竟然跨过无数墓碑,回到了山顶上,妻儿的墓碑前面。
    洪磊一屁股坐在妻儿面前,有些哆嗦地点上了烟,感知着脑海中各种杀人技的疯狂浮现。
    伸出双手,刚才的热身令他出了一层细汗,但汗水也和呕吐物一样,是黏糊糊的黑色胶质。
    “老婆,小飞,你们是和我在一起吗,这就是你们的在天之灵吗,你们究竟把我……变成什么了啊!”
    洪磊颤抖着,双手乱抓,抓到墓穴旁边的小石子。
    微微一用力,缭绕在手掌旁边的黑气浓郁起来,小石子瞬间变成细碎的粉末,如沙砾般从指缝中滑落,在雨水的冲刷下无影无踪。
    一如,那曾经幸福和美好的日子。
    洪磊抓了一块又一块石子,把他们全都捏成细沙,随风而逝。
    他就这样痴痴地看着,看着,看了很久。
    原本全白的头发,又有一半恢复了黑色,黑白交错,显得愈发落魄和狼狈。
    忽然,中年男子笑起来。
    他站起来,给妻儿上了最后一炷香,郑重其事地拜了三拜。
    然后,跪在墓穴上,抱着冰冷的墓碑上那两个名字,深深亲了两口。
    最后,他从焚烧纸钱的脸盆里,找回了一张黑黢黢的照片。
    全家福已经看不出面目,只剩下三个黑色的剪影。
    他将照片插入心口,挺直腰板,离开公墓,再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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