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十二章:你们可以走了
娇医有毒:王爷别乱来最新章节!
“你不必多说,本王妃不想听废话。”步妖妖不耐地打断了刘员外郎想继续卖惨的举动,只道:“不过,本王妃对你儿子所患的病倒是有点兴趣,你可以先让人把他带过来,让本王妃号个脉。”
刘员外郎只觉得一瞬间从地狱回到天堂,面上大喜,深怕步妖妖后悔似地连忙说道:“我儿就在王府外的马车上,下官这就让人把他带来。”
某人根本没听明白步妖妖话中的深意,满以为儿子总算有救了,喜得嘴角都咧了起来,从王府中的人去找人后便一个劲儿地往外面瞅,看上去很是焦虑急躁。
凤轩拉住她的手,低声道:“妖儿,你怎么答应帮那人号脉了!”他当然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可心中却仍然对此很是不赞同。
“这姓刘的儿子已经被太医院的人断定不治,且染上的病据说也很特殊,你现在身子特殊,万一那病会染给别人怎么办。”
步妖妖镇定地说道:“不用担心,若是真可能会传染给其他人,太医院必定不会随便把人放出京城来。”肯定一经发现就告诉皇上,让人把刘家都给围起来了。
凤轩仍然紧蹙眉头,不太放心的样子。
没多久,再一次有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刘员外郎迫不及待地跑出去,看来的的确是他儿子,忙把人拉了进来。
“王爷,王妃,这就是我儿,王妃,求您帮他好生看看吧。”
刘员外郎的儿子年纪和凤轩差不多,模样算不上多英俊,一身的病态也难以掩饰,黑眼圈,瘦消的脸颊,还有没什么生气的死气沉沉的眼神,看着都让人觉得是个病入膏肓,也没多少求生欲的绝症患者。
也或许,是失望得多了,已经不抱有希望,彻底绝望了吧。
步妖妖只看那被他拉进来的青年一眼就一定笃定,对方的确是得了白血病,而且看那气色,怕是病得时间不短了,只是白血病初期的时候表现出来的症状很容易被人当成寻常的小病小痛不以为意,等到后面发现不对劲再找人看,这种病在古代怕不是什么大夫都能看得出来的。
这一来二去的耽误点时间,白血病本就不是什么容易治愈的病,不,应该说在这落后的古代,不论发现的早晚,得了这病基本就是没治了。
步妖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只对沉香比了个手势,后者便会意地将脉枕除了出来。
刘家少爷先给凤轩和步妖妖行了个礼,才按照他爹的嘱咐走到跟前来做到沉香端过来的一把凳子上,伸出手腕。
刘家少爷看着也是个身板挺大的壮汉,但大约是病得久了,被病魔折磨地只剩下一身的骨架子,手腕上的个头形状都清晰可见,看着多少有些吓人。
步妖妖见惯了各式各样的病患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神色不变地先帮他号脉确认病情。
因没有仪器可以更详细地确定病情,凭借着把脉,她也只能初步地确诊对方得的的确是白血病,但具体是哪一种白血病就没办法了。
不过也没什么区别,左右不论是哪一种,总少不得要移植骨髓,而这一点是古代的医疗水平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甚至只是寻找合适的骨髓来配对都费劲。
片刻后,步妖妖便收回了手,凤轩二话不说让连翘弄来干净的帕子沾水之后亲自帮她擦手,好像深怕会有病菌传染给她,动作间丝毫不避讳着刘家父子,也不怕他们心里不舒服。
刘员外郎见状也没敢说什么,刘家少爷更是畏惧着睿王的身份从一开始就没敢抬起头来。
步妖妖没急着说出自己的诊断结果,反而问刘员外郎,“太医院那边是怎么说的。”
刘员外郎立即将太医院的诊断结果详细地说了一遍,其实也没几句话,说得太过艰涩难懂的中医术语,他也听不太懂,唯一明白的就是,他儿子得的是血症,这种病症至今为止从来没有人治愈过,是绝症。
太医院的古方当中倒是有那么几种方子能够缓解一下病痛,稍微让他多活一段时间,但治标不治本,最终的结果仍然只会有一个。
“太医院说,我儿最多活不过三个月……这,这叫下官如何能接受得了!”不论是他本身品性是否有问题,或者当官当的好坏,总归身为人父,都很难接受白发人送黑发人。
何况刘家少爷还是他们家的独苗,他有六七个女儿,却独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要是没了,连个给他们刘家传宗接代的人都没有,死后他都无言面对他们家老祖宗啊!
“太医院诊断之后,你难道就没找到民间的其他名医?”
刘员外郎抹了把脸,道:“怎么没找过,只是,那些民间的野路子郎中医术哪里比得上太医院的御医,连他们都没法子,民间的郎中就更不行了,甚至有些连血症的诊断都给不出来。”反而平白害他搭进去不少钱。
“药王谷之名但凡有些路子的人都听说过,也只有药王谷出身的人,医术才比太医院的人更高,是我儿活命的唯一机会,还请王妃能够不计前嫌,救救我儿吧!”
“嗯,我明白了。”步妖妖如此说着,在刘员外郎满以为她已经答应之时,又道:“我已经给令郎号过脉了,你们可以走了。”套路几乎和之前的凤轩一模一样。
“您,您说什么?”刘员外郎满脸不可置信地张大嘴。
这,这还没开始治呢,怎么就让他们走了?睿王妃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步妖妖看刘员外郎一脸懵逼,勉为其难地多说了一句算是解释:“本王妃只说想号个脉,并没有说要帮令郎治病,之前本王妃说过,做过的决定不会改变,刘大人不会是听不懂人话吧。”
刘员外郎:“!”
不等刘员外郎表示抗议,步妖妖又道:“何况,令郎这病也的确没法治,太医院的诊断并没有错。”
“你不必多说,本王妃不想听废话。”步妖妖不耐地打断了刘员外郎想继续卖惨的举动,只道:“不过,本王妃对你儿子所患的病倒是有点兴趣,你可以先让人把他带过来,让本王妃号个脉。”
刘员外郎只觉得一瞬间从地狱回到天堂,面上大喜,深怕步妖妖后悔似地连忙说道:“我儿就在王府外的马车上,下官这就让人把他带来。”
某人根本没听明白步妖妖话中的深意,满以为儿子总算有救了,喜得嘴角都咧了起来,从王府中的人去找人后便一个劲儿地往外面瞅,看上去很是焦虑急躁。
凤轩拉住她的手,低声道:“妖儿,你怎么答应帮那人号脉了!”他当然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可心中却仍然对此很是不赞同。
“这姓刘的儿子已经被太医院的人断定不治,且染上的病据说也很特殊,你现在身子特殊,万一那病会染给别人怎么办。”
步妖妖镇定地说道:“不用担心,若是真可能会传染给其他人,太医院必定不会随便把人放出京城来。”肯定一经发现就告诉皇上,让人把刘家都给围起来了。
凤轩仍然紧蹙眉头,不太放心的样子。
没多久,再一次有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刘员外郎迫不及待地跑出去,看来的的确是他儿子,忙把人拉了进来。
“王爷,王妃,这就是我儿,王妃,求您帮他好生看看吧。”
刘员外郎的儿子年纪和凤轩差不多,模样算不上多英俊,一身的病态也难以掩饰,黑眼圈,瘦消的脸颊,还有没什么生气的死气沉沉的眼神,看着都让人觉得是个病入膏肓,也没多少求生欲的绝症患者。
也或许,是失望得多了,已经不抱有希望,彻底绝望了吧。
步妖妖只看那被他拉进来的青年一眼就一定笃定,对方的确是得了白血病,而且看那气色,怕是病得时间不短了,只是白血病初期的时候表现出来的症状很容易被人当成寻常的小病小痛不以为意,等到后面发现不对劲再找人看,这种病在古代怕不是什么大夫都能看得出来的。
这一来二去的耽误点时间,白血病本就不是什么容易治愈的病,不,应该说在这落后的古代,不论发现的早晚,得了这病基本就是没治了。
步妖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只对沉香比了个手势,后者便会意地将脉枕除了出来。
刘家少爷先给凤轩和步妖妖行了个礼,才按照他爹的嘱咐走到跟前来做到沉香端过来的一把凳子上,伸出手腕。
刘家少爷看着也是个身板挺大的壮汉,但大约是病得久了,被病魔折磨地只剩下一身的骨架子,手腕上的个头形状都清晰可见,看着多少有些吓人。
步妖妖见惯了各式各样的病患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神色不变地先帮他号脉确认病情。
因没有仪器可以更详细地确定病情,凭借着把脉,她也只能初步地确诊对方得的的确是白血病,但具体是哪一种白血病就没办法了。
不过也没什么区别,左右不论是哪一种,总少不得要移植骨髓,而这一点是古代的医疗水平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甚至只是寻找合适的骨髓来配对都费劲。
片刻后,步妖妖便收回了手,凤轩二话不说让连翘弄来干净的帕子沾水之后亲自帮她擦手,好像深怕会有病菌传染给她,动作间丝毫不避讳着刘家父子,也不怕他们心里不舒服。
刘员外郎见状也没敢说什么,刘家少爷更是畏惧着睿王的身份从一开始就没敢抬起头来。
步妖妖没急着说出自己的诊断结果,反而问刘员外郎,“太医院那边是怎么说的。”
刘员外郎立即将太医院的诊断结果详细地说了一遍,其实也没几句话,说得太过艰涩难懂的中医术语,他也听不太懂,唯一明白的就是,他儿子得的是血症,这种病症至今为止从来没有人治愈过,是绝症。
太医院的古方当中倒是有那么几种方子能够缓解一下病痛,稍微让他多活一段时间,但治标不治本,最终的结果仍然只会有一个。
“太医院说,我儿最多活不过三个月……这,这叫下官如何能接受得了!”不论是他本身品性是否有问题,或者当官当的好坏,总归身为人父,都很难接受白发人送黑发人。
何况刘家少爷还是他们家的独苗,他有六七个女儿,却独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要是没了,连个给他们刘家传宗接代的人都没有,死后他都无言面对他们家老祖宗啊!
“太医院诊断之后,你难道就没找到民间的其他名医?”
刘员外郎抹了把脸,道:“怎么没找过,只是,那些民间的野路子郎中医术哪里比得上太医院的御医,连他们都没法子,民间的郎中就更不行了,甚至有些连血症的诊断都给不出来。”反而平白害他搭进去不少钱。
“药王谷之名但凡有些路子的人都听说过,也只有药王谷出身的人,医术才比太医院的人更高,是我儿活命的唯一机会,还请王妃能够不计前嫌,救救我儿吧!”
“嗯,我明白了。”步妖妖如此说着,在刘员外郎满以为她已经答应之时,又道:“我已经给令郎号过脉了,你们可以走了。”套路几乎和之前的凤轩一模一样。
“您,您说什么?”刘员外郎满脸不可置信地张大嘴。
这,这还没开始治呢,怎么就让他们走了?睿王妃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步妖妖看刘员外郎一脸懵逼,勉为其难地多说了一句算是解释:“本王妃只说想号个脉,并没有说要帮令郎治病,之前本王妃说过,做过的决定不会改变,刘大人不会是听不懂人话吧。”
刘员外郎:“!”
不等刘员外郎表示抗议,步妖妖又道:“何况,令郎这病也的确没法治,太医院的诊断并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