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这个人,罗士信是在了解不过了。
大智若愚,扮猪吃老虎,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是在贴切不过了。
大道理小道理他都明白,都清楚,但就是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样子,日子过得极其滋润。尤其是在识人的目光上,看的尤为准确,而且不论在谁的麾下都能混的极好。早年因盗贼蜂起,他组织了一支数百人的武装,护卫乡里。但发现李密意图图谋他的乡村,果断的投效了李密,以保乡里安全,受到李密的重用,还成为了内军骠骑之一。后来李密败给了王世充,程咬金又得到了王世充的重用。只是他一眼就瞧出了王世充不堪大用,唆使秦琼投奔了李唐。
在李唐遇到了真正的明主李世民,程咬金也认准了他,死心塌地的干。为了李世民甚至不惜冒着抗旨不遵的大不为,也要保护他安危。
其余说程咬金愚忠,倒不如说他眼光毒辣,看准了李世民是成大事的人,值得追随一生。
事实亦是如此,程咬金的能力或许比不上很多人,但是在李世民心中最值得他信任的几个人中,必定有老程的名字。
程处默作为程咬金的长子,跟他老子是一个德行。也许会逊色一点,但也就是大狐狸跟小狐狸的差别,都是属狐狸的。
罗士信看着带着几分“憨厚”笑容的程处默道:“你怎么来这里了?”
程处默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道:“叔父,这是我老子给你的信。”
罗士信伸手接过来信,拆开细瞧。字迹确实是程咬金的。程咬金是名副其实的军四代,自幼就得到良好的教育,一手字写的极为漂亮,远不是罗士信能够相比的。
不过字好看,也不意味着文采好。
程咬金信中就短短的写了几句话“你我兄弟。我儿子就是你儿子,交给你了,要打要骂,别给我老程面子。”
“我拿来这么大的儿子?”
罗士信瞧得有些瘆的慌,顿了顿,若有所指的道:“你是在长安犯了什么事了吧?”
“啊……哈哈!没有。肯定没有,绝对没有!”程处默眼睛朝天,笑道:“叔父怎么这么想,我老程是那样的人吗?老老程管的那么严,我哪敢欺负人是不是?”
罗士信心底猜了一个大概。十有*是这小子惹祸了,程咬金将他丢给了自己,来这里避避风头,顺便捞取一下战功,回头也好说话。
“好吧!”罗士信道:“你就给我当亲卫,看你的本事,在给你官做。”
罗士信调动边兵的士气战力最关键的一环是名利,在他得管制下。兵卒的级别凭的是实力与战功,而不是身份地位。只要你取得足够的战功,拥有一定的实力。就算你是最底下身怀奴籍的人,也能够升官,当任相应的职位。同时也从另一面告诉所有兵卒,想要晋升的唯一出路就是实力与战功,没有捷径可走。
此法提升了边军的作战*,将他们变成悍不畏死的猛士。
罗士信这里自然不能自打耳光。坏了规矩。不过程处默的武艺他是了解一些的,算不得一流高手。但是就如程咬金一样,极为凶悍。属于战场型的猛士。只要给他发挥的场所,斩杀数十首级那也是轻松如意的。
程处默眼中闪着绿茫茫的光,咧嘴笑道:“叔父放心,侄儿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如此想着,心中是甚是得意。
他早想参军了,只是身为老程家的长子,程处默给限制住不许上战场。
虽然现在程处默并不是嫡长子,但是崔氏贤惠,将程处默视为自己的亲儿子,同意将程家家业传给长子程处默。
作为世家长子,负担起家族的传宗接代,现在又非乱世,报效国家也轮不到他一人。依照习俗,程处默是不可能也不能够上战场的。程处默心性好动,在长安无所事事也就惹是生非,将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琳给打了,而且打的极惨。
程咬金不是尉迟恭的对手,但是尉迟恭的儿子却不如他老子一般勇悍。
尉迟恭护犊好颜面,程咬金与尉迟恭如一对欢喜冤家,吵吵闹闹的关系实际上也不错。
尉迟恭让程咬金交出程处默。
程咬金一边觉得儿子打赢的值得高兴,令一边却也碍于颜面,不好对尉迟恭说不,索性也就丢给罗士信了,对外就说程处默知道闯祸跑了。
程处默就如此意外获得了从军的机会,整个人就如盼肉久已的饿狼。
罗士信摸摸了胡子,心道:“这大军方行,便来了猛将相助,应该是一件喜事吧!”
**********
在罗士信大军行军赶路之际。
朔北草原外围的三个部落族长正聚在一起大吃大喝。
“来,我兄弟二人,敬罗兄弟一杯!”粘怗忽而、乌默高举起了酒盅,向罗艺敬着酒。
他们方刚从前线回来。
原本他们的任务是守着朔方的唐军入侵,谁知唐军没攻来,大后方的薛延陀却造反了。
薛延陀的强兵搅得突厥一团混乱,颉利不得不悄悄的将罗艺、粘怗忽而、乌默等部落酋长的兵马悄悄的调往草原深处,围剿薛延陀。
赵德言诡诈,罗艺用兵也是老道,直接困住了薛延陀的兵马,重创了薛延陀部。
他们一行回到领地没多久,便得到了唐军兵伐突厥的消息。
这大唐要打仗远征,需要调集兵马调集粮草,想要隐瞒是隐瞒不足的,突厥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
颉利也在做着迎战的准备。
抵御罗士信这一路的兵卒以粘怗忽而、乌默与罗艺三部为主。
粘怗忽而、乌默的族部是突厥的老部落了,实力强劲,罗艺却是最新任命的酋长可汗,实力只能说是一般。
但罗艺用兵老练,在破突利一役中表现极为出彩,在围杀薛延陀时也是可圈可点。粘怗忽而、乌默看在眼里,认可了他的能力。特地来到罗艺的部落,与他兄弟相称,意图借助他的力量,以迎战可怕的恶灵罗士信。
他们两人并不知罗艺此刻自己都有些发怵,难以克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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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理小道理他都明白,都清楚,但就是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样子,日子过得极其滋润。尤其是在识人的目光上,看的尤为准确,而且不论在谁的麾下都能混的极好。早年因盗贼蜂起,他组织了一支数百人的武装,护卫乡里。但发现李密意图图谋他的乡村,果断的投效了李密,以保乡里安全,受到李密的重用,还成为了内军骠骑之一。后来李密败给了王世充,程咬金又得到了王世充的重用。只是他一眼就瞧出了王世充不堪大用,唆使秦琼投奔了李唐。
在李唐遇到了真正的明主李世民,程咬金也认准了他,死心塌地的干。为了李世民甚至不惜冒着抗旨不遵的大不为,也要保护他安危。
其余说程咬金愚忠,倒不如说他眼光毒辣,看准了李世民是成大事的人,值得追随一生。
事实亦是如此,程咬金的能力或许比不上很多人,但是在李世民心中最值得他信任的几个人中,必定有老程的名字。
程处默作为程咬金的长子,跟他老子是一个德行。也许会逊色一点,但也就是大狐狸跟小狐狸的差别,都是属狐狸的。
罗士信看着带着几分“憨厚”笑容的程处默道:“你怎么来这里了?”
程处默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道:“叔父,这是我老子给你的信。”
罗士信伸手接过来信,拆开细瞧。字迹确实是程咬金的。程咬金是名副其实的军四代,自幼就得到良好的教育,一手字写的极为漂亮,远不是罗士信能够相比的。
不过字好看,也不意味着文采好。
程咬金信中就短短的写了几句话“你我兄弟。我儿子就是你儿子,交给你了,要打要骂,别给我老程面子。”
“我拿来这么大的儿子?”
罗士信瞧得有些瘆的慌,顿了顿,若有所指的道:“你是在长安犯了什么事了吧?”
“啊……哈哈!没有。肯定没有,绝对没有!”程处默眼睛朝天,笑道:“叔父怎么这么想,我老程是那样的人吗?老老程管的那么严,我哪敢欺负人是不是?”
罗士信心底猜了一个大概。十有*是这小子惹祸了,程咬金将他丢给了自己,来这里避避风头,顺便捞取一下战功,回头也好说话。
“好吧!”罗士信道:“你就给我当亲卫,看你的本事,在给你官做。”
罗士信调动边兵的士气战力最关键的一环是名利,在他得管制下。兵卒的级别凭的是实力与战功,而不是身份地位。只要你取得足够的战功,拥有一定的实力。就算你是最底下身怀奴籍的人,也能够升官,当任相应的职位。同时也从另一面告诉所有兵卒,想要晋升的唯一出路就是实力与战功,没有捷径可走。
此法提升了边军的作战*,将他们变成悍不畏死的猛士。
罗士信这里自然不能自打耳光。坏了规矩。不过程处默的武艺他是了解一些的,算不得一流高手。但是就如程咬金一样,极为凶悍。属于战场型的猛士。只要给他发挥的场所,斩杀数十首级那也是轻松如意的。
程处默眼中闪着绿茫茫的光,咧嘴笑道:“叔父放心,侄儿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如此想着,心中是甚是得意。
他早想参军了,只是身为老程家的长子,程处默给限制住不许上战场。
虽然现在程处默并不是嫡长子,但是崔氏贤惠,将程处默视为自己的亲儿子,同意将程家家业传给长子程处默。
作为世家长子,负担起家族的传宗接代,现在又非乱世,报效国家也轮不到他一人。依照习俗,程处默是不可能也不能够上战场的。程处默心性好动,在长安无所事事也就惹是生非,将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琳给打了,而且打的极惨。
程咬金不是尉迟恭的对手,但是尉迟恭的儿子却不如他老子一般勇悍。
尉迟恭护犊好颜面,程咬金与尉迟恭如一对欢喜冤家,吵吵闹闹的关系实际上也不错。
尉迟恭让程咬金交出程处默。
程咬金一边觉得儿子打赢的值得高兴,令一边却也碍于颜面,不好对尉迟恭说不,索性也就丢给罗士信了,对外就说程处默知道闯祸跑了。
程处默就如此意外获得了从军的机会,整个人就如盼肉久已的饿狼。
罗士信摸摸了胡子,心道:“这大军方行,便来了猛将相助,应该是一件喜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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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我兄弟二人,敬罗兄弟一杯!”粘怗忽而、乌默高举起了酒盅,向罗艺敬着酒。
他们方刚从前线回来。
原本他们的任务是守着朔方的唐军入侵,谁知唐军没攻来,大后方的薛延陀却造反了。
薛延陀的强兵搅得突厥一团混乱,颉利不得不悄悄的将罗艺、粘怗忽而、乌默等部落酋长的兵马悄悄的调往草原深处,围剿薛延陀。
赵德言诡诈,罗艺用兵也是老道,直接困住了薛延陀的兵马,重创了薛延陀部。
他们一行回到领地没多久,便得到了唐军兵伐突厥的消息。
这大唐要打仗远征,需要调集兵马调集粮草,想要隐瞒是隐瞒不足的,突厥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
颉利也在做着迎战的准备。
抵御罗士信这一路的兵卒以粘怗忽而、乌默与罗艺三部为主。
粘怗忽而、乌默的族部是突厥的老部落了,实力强劲,罗艺却是最新任命的酋长可汗,实力只能说是一般。
但罗艺用兵老练,在破突利一役中表现极为出彩,在围杀薛延陀时也是可圈可点。粘怗忽而、乌默看在眼里,认可了他的能力。特地来到罗艺的部落,与他兄弟相称,意图借助他的力量,以迎战可怕的恶灵罗士信。
他们两人并不知罗艺此刻自己都有些发怵,难以克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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