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即将亮了,萧余一夜几乎没有合眼。江小雯就靠在身边睡的正香,因为空间狭小,两人并肩并膝而坐,她双手紧紧抱着萧余的一只手臂,脑袋靠在萧余的肩膀上,呼吸平稳而均匀,精致的面孔,长长的睫毛,美丽的秀发,如果有些脏兮兮,必定和童话故事里沉睡中的公主没有区别。
    这真是一个让人美到极致的少女。
    江小雯睫毛颤抖一下,睁开眼睛,目光正好与萧余对视。她感到一阵心跳加速,玉脸通红,同时心中却充满着一种幸福感。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一觉睡醒,睁眼就看到心上人更让人开心呢?
    江小雯想到什么,非常不好意思说道:“哎呀,对不起……我睡的太死了。你不会一整晚都没睡觉吧,为什么不叫我起来守夜呢?”
    萧余摇摇头,“我们该赶路了,昨天耽误不少时间,今天必须加快行程才行。”
    江小雯心里有些愧疚,多日以来早就养成浅层睡眠的习惯,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被惊醒,可以控制睡眠时间在该醒的时候醒过来。可昨天大概太累太困,加上睡在萧余的身边特别有安全感,所以睡的比较深,不料睡过一整夜。
    清早林间的空气特别清爽,萧余和江小雯离开树洞,确定好方向以后就开始前进。其实人少有人少的好处,最起码不用可以减慢速度,两人两个小时所走的路,几乎和以前大半天的路程差不多。
    一片低矮的灌木出现在前方,每一棵上长满鲜艳红润,犹如草莓一样的果子。
    江小雯认出果子,欢喜的叫道:“有红莓果呢,我去摘点过来。”
    这种果子以前在溶洞的时候,曾经有人摘到过,拳头大小,汁水丰富,果肉鲜嫩,无核无子,味道和草莓非常相似,但更胜后者许多。所以深受大家的喜爱。江小雯向来喜欢吃酸甜的饮料,想必对于红莓果也是十分喜欢。
    萧余没有发现什么危险的迹象,任由她去摘菜。
    江小雯用枪挑开地上长着毒刺的荆棘丛,走到红莓果树丛的前面,这才刚摘下两枚果子。突然就看到前面的树林里隐约有几道影子在晃动,她立即心生警觉,反手握住挂在背后的长枪,警惕的叫道:“前面好像有什么东西!”
    萧余微怔,目光朝该方向望去,果然看到有什么东西藏匿在树林当中,没有多想令变异史莱姆释放一个精神冲击波过去。
    “啊!”
    树林那边传来一声痛苦的大叫。
    几个人类跌跌撞撞的从藏身处走出来,抱着头一脸痛苦的样子。江小雯和萧余都是一愣,他们还以为是什么怪物呢,原来竟是一群人类。幸亏变异史莱姆用的是范围大,可是威力较小的精神冲击,如果换成精神之刺的话,说不定被打中的那人已经翘辫子了。
    这群人的数量不多,大概只有十几个人而已。
    萧余带着江小雯过去与他们问好。
    这群人的年龄普遍在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带头的是一个体态丰满,模样美丽,年龄接近三十多的成熟女子,她穿着一身整齐的盔甲,握着一把双手大剑,警惕的看着萧余二人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萧余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
    这个女人半信半疑问道:“你们与同伴们走失了?”
    萧余点头道:“不错,既然大家碰到一起,不如一起走下去吧。”
    “我叫李思思。”这个女人介绍过自己以后,开始指着身边的人,依次介绍起来。
    江小雯惊讶的睁大眼睛叫道:“李思思?你就是那个大歌星李思思?天呐,难怪我觉得那么眼熟,没想到能碰到你,我有好多同学是你的铁杆歌迷呢。他们逃几天的课,只为买一张你的演唱会门票呢!”
    李思思没想到一眼就被对方认出,稍微愣一下,随即表情落寞,“不管曾经多么光鲜,如今还不是沦为如此下场。”
    萧余仔细的回忆一番,确实记得有这个名字,李思思是可当年最火的几个女歌星之一,红遍亚洲,非常出名,萧余有过一点印象。只是眼前的女人,披头散发,浑身污垢散发着一股异味,手臂,肩膀上有几道伤口,深深的黑眼圈,眼中血丝遍布,面容非常的憔悴,哪里有半点大歌星李思思的万人迷风采。
    江小雯这么一说以后,李思思对二人的戒备心理就减轻许多,尤其是对江小雯产生一点亲密之感。李思思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可从来没见过江小雯这么美的女子,即使当前环境下仍显得出尘脱俗,美丽动人。
    江小雯虽然不追行,可是曾经也十分喜爱李思思的歌,两个女人之间有了话题,没多久就消除隔阂,相互熟悉起来。
    李思思剧变前是个炙手可热的大女星,红遍大江南北、甚至在国际上享有盛名,歌迷何止千万?混乱大陆上却名气不显,如果不是过早陨落,八成就是混的不怎样,最后沦为某个强者的私人收藏品了。
    一个三十多岁,体格强壮的汉子走过来向萧余问好道:“你好,我叫魏钟。”
    每个人都依次报上自己的名字,可是所有人当中,除了李思思意外,只有叫魏钟的中年人,可以引起萧余的注意。整支小队中,算的上高手的人就只有李思思、魏钟两个人而已。这两个人都是一阶高手,其余人则逊色许多。
    魏钟是李思思的保镖,始终忠心耿耿,战斗力非常不俗。
    当得知萧余和江小雯是一阶战士的时候,每个人都露出惊讶之色,再也不敢有任何的轻视心理,表情也恭敬几分。
    萧余在彼此认识熟悉以后才问道:“你们是在寻找出口吗?”
    李思思闻言露出迷茫之色,“出口?什么出口。”
    “既然不是为了离开森林,你们为什么会进入山脉当中?此地的危险程度可比森林高出几倍,高级的怪物随处可见。”
    李思思露出一丝惧色,叹息道:“有一只可怕的怪物在不停追杀,我们被逼无奈,只能躲进山脉当中碰碰运气,否则必死无疑。”
    萧余和江小雯对视一眼,同时露出疑惑之色,“什么?被一只怪物逼过来的?你们可有两位一阶战士,那到底是什么怪物,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怪物,它每次出现只是一瞬间,我们甚至不了解它的能力。”李思思叹息道:“队伍本来有五十多个人,现在只剩下十三个,大部分死在那只怪物的手里。它实力太强大而且也太狡猾了。每次出现只杀一两人,再我们来不及反应过来之前就跑的无影无踪。等我们稍微放松警惕,它有便会再次出现,再次带走几条生命。这些天来,我们始终过着一种猫捉老鼠的生活,无论走到何处,依然摆脱不了那个恶魔,它不一次性杀光我们,却再捉弄我们,让我们草木皆兵,生活在恐惧当中。最后只好来到这片山脉,那个恶魔已经三天没出现了,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甩脱了它。”
    江小雯十分吃惊:“好可怕的怪物。”她扭头望向萧余,“你知道是什么怪物吗?”
    萧余微微皱了一下眉,缓缓摇头讲道:“没有具体的描述和资料,这个尚且不好下定论。”
    江小雯点点头问李思思道:“你放心,不论是什么怪物,它如果敢再出来,我和萧余一定会把它解决掉!你们既然没什么地方去,干脆就加入我们的队伍一起离开山脉吧。我们当中有不少人是你的歌迷,他们肯定会非常欢迎你的加入。”
    有两位一阶高手的加入,李思思等人底气足了不少,向北方前进,一路翻山越岭,踏过许多崎岖山路,沿途遭遇怪物袭击无数。李思思等人也见识到萧余和江小雯二人的惊人战斗力,前来袭击的怪物中有几只是一阶存在,可是面对二人的手下却无丝毫反抗之力,当场被击杀。
    随着击杀一阶怪物数量逐渐增多,萧余的实力不断在提高,已经隐隐有突破的迹象。
    穿过茂密的丛林,前方突兀的出现一大片与众不同的树林。树木生长虽然茂密,可光秃秃的没有几片叶子,绝大多数树木枯死,地面寸草不生,整片树林有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江小雯低声说道:“看来这片林子有蹊跷啊。”
    当步入枯木树林没几步,发现树林里竟到处都散步这骷髅,因为有人的进入,那些沉睡中的亡灵纷纷的苏醒过来,一只只左手持骨盾,右手持骨刀的骷髅战士立了起来。这与当初在地下溶洞里遇到的一模一样,只是数量极多,一次就惊醒近百只骷髅战士。
    骷髅战士不过初阶初期的实力,即使数量众多也无法构成威胁。
    李思思首先出手,十根手指一伸出,指尖出猛的射出数条雪白的细丝,分别缠绕住一只骷髅战士的脖颈,猛的收缩用力一拉,转瞬之间,二三十个骷髅战士就被隔断脖子倒在地上。
    这是李思思的天赋能力——控丝!
    (本周风云成绩不是很好,下周本书没有推荐,任何榜单上都找不到本书了,希望没收藏的大大能收藏一下。最近状态有些不好,但是游子会尽快调整回来,希望大大们继续支持,谢谢!感谢tengygw、zhangdasd捧场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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