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担心老李氏是拉不下面子,结果看两人还挺享受当“代购”的,而且更愿意来县城走动,也算好事一桩。
    一行人直接去了方启明那里,因为先生家里有事,这两天都没来,于是三个孩子得了解放,得知老李氏他们来都十分雀跃地跟着刘嘉兰到了大堂。
    幼清特别喜欢黏在方长庚身边,又习惯了方长庚隔三差五地来看他,因此一进来小小的身子就下意识往方长庚这边挪,一时没注意到何氏的到来。
    何氏心下很不是滋味,忙叫道:“幼清,娘来看你了,快过来!”
    幼清这才看到他亲娘,清脆地喊了一声“娘”,仰起头又眨着黑亮的大眼睛朝方长庚叫了“哥”,见方长庚宠溺地笑着应了,然后才松开抓着方长庚的小手乖乖走向何氏。
    不过才大半年时间,幼清明显不像以前那么腻着何氏了,这让她十分难过,同时心里油然升起危机感,觉得孩子跟她不亲,甚至突然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想把孩子带回身边养了。
    哪怕这辈子没什么出息,至少也是跟在她这个亲娘身边,总会对她好的,反正也比以后孩子长大了不认她的好!
    何氏一阵心潮涌动,一抬头却对上方长庚微冷的目光,顿时整个人都冻住了。
    方长庚从一开始就注意着何氏的举动,他完全理解何氏。毕竟老来得子,欢喜劲儿都还没过,就要和她尚且年幼的孩子分开,说起来也让人觉得叹息。
    但成全母子之情多少要用幼清的将来做代价,若是何氏知道如何教育孩子,能够以身作则,带孩子在镇上念书,方长庚倒也不会强求。可十几年下来,他对何氏完全信不过,如果她一味要把孩子拴在身边,结果多半是溺杀。相反的是,只要能把孩子教好了,让他将孝悌谨记于心,就算相隔千里,也会记得父母的恩情,对他们敬爱有加。
    最主要的还有一点——人说三岁看大,幼清的性格已经初露端倪,绝不是那种有奶就是娘的孩子,这也是为什么他这么喜欢他的原因。
    所以要是何氏动了心思要把孩子接回村里,他是一定不会同意的。
    见何氏与他对视一眼后立即低下了头,方长庚静默了一会儿,随后状似无意地笑道:“幼清如今还小,从县城到村里来回路上容易生病,所以二婶还得辛苦一阵子。待幼清长大些了,就能让车夫隔些时候送回老家和二婶团聚了。”
    何氏不自在地笑道:“没事的,我来看他就好,孩子还要念书,哪能这么来回跑呢?”
    没等方长庚说话,幼清就乖巧地说:“幼清每天也想娘亲,想回家看娘亲,等幼清长大就好了。”
    何氏眼眶一红,鼻腔发酸,什么想法都没了,就希望孩子在这里过得好,如今一看,打扮得跟个小公子似的,白白净净,可不是比跟在她身边好多了。
    气氛有些沉重,直到方启明宣布一个消息,众人才都激动起来,尤其是老李氏,都乐得合不拢嘴了。
    “我要抱曾孙子了?这咋还没显怀呢?我回去就到寺里去拜菩萨去,哎!”她拉着刘嘉兰的手好一顿看,都让刘嘉兰不好意思了。
    方启明笑说:“哪有这么快,大夫说才三个月呢。”
    老李氏道:“那就快了!你媳妇儿身子娇弱,不能像农村女人那样对付,要小心点!”
    方启明光顾着点头了,说到底在场没有人能比他更高兴获知这个喜讯。
    何氏在县城只留了一天,因为正是农忙季,她和方二山还要伺候几亩地,过两天又担心要下雨,所以立即就赶回去了。
    第87章 一更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就到了炎热的八月, 方长庚收到徐清猗派人送来的信, 里面道徐修身体安康, 一切都好,还道周其琛夫人又有喜了, 在家里养胎, 诸如此类。
    方长庚会心一笑,回想最近发生的事,舔笔回了一封,明日托人送过去。
    刚把来信安置到书柜里,孟陬兴冲冲地跑到方长庚书房,把手头刚写完的话本拿给方长庚看。
    “你说你连家室都不曾立, 整天写这些才子佳人的爱情小说, 就不觉得费劲?”方长庚倍感无聊地接过,看到封面上《多情兰》三个字, 实在没什么打开看的兴致。
    孟陬“啧”了一声:“我这是创作, 要是写什么都得自己经历一遍, 那我多少年才能写一本,难不成喝西北风去?不过有一点你倒是说对了,才子佳人的故事有些是我信口胡诌,不过大多都是有原型的, 只是一般人看不出来而已。”
    “哦——”方长庚拖长音调, 便随手翻了翻这本小说, 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渐渐回过味来,立即笑骂道,“好啊你,把我哥和嫂子的事写到书里,你得了稿费是不是要分给他们一成?”
    其实外人还真不一定看得出来,因为除了男女主角,其余人的角色都与现实完全搭不上边。但方长庚是除了当事人以外最了解事情经过的,故事各个节点都能对上,都不知道该说孟陬是神通广大到处打听来的,还是自己发挥想象力编造得如此符实的。
    孟陬嬉笑道:“这就不必了吧,其实我哪知道你哥和你嫂嫂之间发生了什么,只不过男女之间左右就那些事,我就是猜也能猜出来,但故事一整条线确实是借鉴了他们的。你想想,富家小姐为了一个穷小子整整等了五六年,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矢志不渝。最后穷小子为了说服岳父奋发图强,一朝出人头地,多么感人。”
    方长庚只能承认孟陬在这件事上确实有天赋,原来他还不觉得他哥的遭遇有这么坎坷,被他的文字一描述,顿时也品出一点传奇感来。
    当代老百姓们日子普遍还算富足,转而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不论什么阶层的都喜欢看这些东西。
    “你写这一本能得多少银子?”方长庚回归最现实的问题。
    孟陬对于他放错重点有些不满,随口道:“二百两。”
    !
    方长庚心里暗骂,一本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言情小说居然能得二百两,而他精妙透彻字字心血的辅导书却只能卖八十两,实在有辱斯文!
    可他对情情爱爱的天生无感,写不出能吸引人眼球的情节,更何况这东西太费时,他也没那么多时间,压根不考虑。
    看出方长庚眼里的不忿,孟陬立马为自己平反:“我还嫌少呢!你知道我的书市面上卖多少不?快二两白银!书坊赚大了!”
    他的春/宫图更值十倍的价,在世家贵族中广为流传,名声斐然。但自从上回被那恶心的书坊主讽刺过后,他一时不太想画了,于是闷头又写起了话本。
    方长庚心头滴血,但也知道孟陬在这一带素有名气,而且确实写得引人入胜,四五个月换来二百两白银,也不算特别多。
    “如今书市上都是这类小说,一眼望去就一个套路,看多了就不觉得腻歪?”
    自本朝开始,话本小说十分流行,而写这类东西的都是些穷酸文人,出产的都是他们托物言志——意淫的结果。实话说来,读书人再穷也不至于穷到哪里去,真正的穷人是读不起书的。但大部分读书人都是庶族,指望着能娶个世家小姐改换门庭,就跟现代的种/马文和霸道总裁文泛滥是一个道理,折了腿吃猪蹄,缺什么补什么,对受众来说亦如是。
    老百姓爱看这个不奇怪,但同类型的书一多总会引起审美疲劳,而且不能满足其他群体的需求。比如他不爱看这些,而喜欢悬疑志怪小说,目前书市上就鲜少有,又没有其他让他感兴趣的娱乐活动,人生少了很多乐趣。
    孟陬叹了口气:“我那不是要吃饭么,哪个能挣钱就写哪个,等我手头宽裕了,我就写个清官断案的小说,专惩那些不要脸的小人!”
    越说越是义愤填膺,显然是还不曾忘记书坊主那一桩仇怨,耿耿于怀呢。
    方长庚还挺喜欢他这爱憎分明的脾气,顺着说道:“写吧写吧,咱们这些老百姓日子过得没什么水花,就乐意看坏人被打脸,激一激血性。”
    孟陬被他一说也有些荡漾:“这会儿不缺银子,我就开始写吧!不过我这人来了兴致才能下笔,恐怕得拖个一年两年的,又是第一次写这种类型的,你替我把把关。”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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