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没有依靠任何人
夏欢颜能对林永邦说出这些话,分明就是在对容皓公然示威。
从他那里要不到地,就把目标转移到他老子身子?
这还不叫示威?
尽管心知肚明,但坐在对面的容皓依旧淡然地吃着自已的饭。
全然无视。
林永邦倒是没有察觉出什么,还很认真地解释给她:“丫头,慈善基金会都有自已内部的运作方式,每一笔善款和资金的去留,都是有详细的规划、明细和具体考量的,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姐夫,建教堂也是做慈善啊,而且,还是造福后人的慈善!我可以提供给你一个建天主教堂的计划书,很详细的,我会把具体细节都描述清楚,你要不要看一看?你有没有兴趣看一看?”
欢颜一时心急,焦切地问道。
结果,一旁的夏欢梦,突然掐了一把她手臂。
欢颜手臂上一疼,瞬间回神。
“你这丫头,快给我好好吃饭!你话怎么就那么多?老爷难得在家里用餐,今天也正好有空与容少爷谈谈心,你就别再说这些扰人的事情来烦扰老爷了……”
被姐姐制止了,欢颜只好闭了嘴。
是呀,她刚刚太心急了。
要知道,建一座教堂又不是随手捏个泥巴,怎么可能凭她叫了一声姐夫,就可以白白让林永邦建一座教堂给她?
再说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她若是真让林董建了教堂,到时候,这笔巨大的人情债,谁去还?林董到时候还不是要把这笔帐算在姐姐的头上。
不行,这可不行。
林董这条路,怕是走不通了。
她晃了晃脑袋,一时也没有头绪,只得闷头吃饭。
好在,这顿饭吃的还比较轻松,也没有拖延很久,很快便结束了。
饭后,容皓又陪老爷子下了几盘棋消遣。
在下棋的过程中,林永邦都是带着笑意的。
其实这些年,林永邦在商场上所向披靡,早已练就了不苟言笑的秉性。
而近年来,他一直被家事所烦扰,从不苟言笑的个性开始变得笑不出来了。
是的,面对烦扰的事务事,他已经不太容易笑得出来了。
如今,唯一还能让他笑得出来的,唯有眼前这个养子容皓。
林永邦很感叹,他多么希望,自已将来百年以后,能够继承他庞大家业的人,会是一个像容皓这样铁腕、强势、锋芒毕露且有勇有谋的人物。
对于容皓,他从不吝惜自己对他的欣赏和褒奖。
只可惜,他的众多子女中,却无一人能令他信服。哪怕有一人能够佣有容皓三分之一的才能,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指定出继承人。
可越是寄予了更多的希望,结果就更令人失望。
他的那些子女们,一次又一次地令他失望。
想当年,林永邦因为疼惜容皓,曾想让他进入公司助自已一臂之力,结果,容皓当即拒绝了。
当年,年仅二十岁的容皓,已经从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修学归来。
容皓是个天才,即使在眼光精锐且犀利的林永邦看来,他也无疑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了。
回国后的容皓说了一句话:他们之间的父子情谊,永远不会掺入杂质,但林氏集团,他也决然不会染指!
不论他是故意避嫌也好,替老爷子多方分忧也好,容皓说既然他不姓林,他就必然不会进入到林氏集团,也必然不会参与林氏集团的任何事物。
容皓当年的觉悟和傲骨,令林永邦相当汗颜。
为了弥补内心对于养子的亏欠,林永邦决定给他一大笔启动资金,让他可以安心去创业。
结果,老爷子的好心再次被拒绝。
而容皓,年纪轻轻,就淡定的如同一个王者。
他凭借着自已的天才头脑和雷厉风行的手段,在十余年的时间里,没有依靠任何人,还是一步一步走上了自已的人生巅峰。
林永邦替他骄傲自豪的同时,却也深深地为自已感到悲哀。
如果他的儿子,能有容皓一半的行事作风,他大概早在十几年前就可以退休回家高枕无忧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容皓亲自扶老爷子上楼休息。
出门前,他关切又责备地叮嘱林永邦:“以后啊,再有应酬的事,让大哥二哥他们去!您都什么岁数了,还亲自应酬到半夜,身子不要了?您老好好休息吧,我也有段日子没回来了,我去看看母亲……”
容皓下楼时,故意放缓了脚步。
晚饭以后,他就没见到那丫头的踪影,果然,躲起来了。
他匆匆出门。
门外,有专门在庭院里出行的小型电动车。
容皓上去,命人送他去了后楼。
他的养母庄诗兰,独居在后楼的一栋别墅里。
庄诗兰,是林永邦的第三房妻子。
但庄诗兰与其它几房并不同,她性子淡雅温和,一向与世无争。
这些年,在其它几房斗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她却安然的置身事外,从不参与。
当年,她也是林永邦的心头好,甚至是林永邦最喜爱的女人,如今,早已物是人非了。
“咦,容少爷,你怎么回来了?刚刚三太太还在念着你,她要是早知道你今晚能回来了,晚饭八成都会多吃一碗的……”
佣人一开门见到是他,顿时高兴坏了。
母亲平时一个人居住,又喜欢清静,所以佣人不多,也仅有一个。
容皓一进门,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却见一条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撒欢了一般地朝他飞扑过来,瞬间窜到他脚边。
那白犬,见到容皓之后突然变得极其兴奋,在他脚边跃跃欲试地来回跳窜着,像吃了兴奋剂,试图往容皓的怀里扑。
容皓见状,弯了弯身。
他刚蹲下去,萨摩耶就窜向了他,那狗好像突然见到了最亲近的人一样,将容皓扑了个满怀。
容皓不顾它撒娇般的犬叫,还是将它从自已怀里扯开了。
伸手去摸萨摩耶的大脑袋:“欢欢啊,才几天不见,瞧把你给胖的,这些日子又没少吃吧?”
在他的抚摸下,欢欢一脸享受地伸着舌头。
过了一会儿,欢欢已经不满足于他的轻抚了,拱了拱自已肥胖的身子,抬起头,伸着舌头就要去舔容皓的手……
夏欢颜能对林永邦说出这些话,分明就是在对容皓公然示威。
从他那里要不到地,就把目标转移到他老子身子?
这还不叫示威?
尽管心知肚明,但坐在对面的容皓依旧淡然地吃着自已的饭。
全然无视。
林永邦倒是没有察觉出什么,还很认真地解释给她:“丫头,慈善基金会都有自已内部的运作方式,每一笔善款和资金的去留,都是有详细的规划、明细和具体考量的,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姐夫,建教堂也是做慈善啊,而且,还是造福后人的慈善!我可以提供给你一个建天主教堂的计划书,很详细的,我会把具体细节都描述清楚,你要不要看一看?你有没有兴趣看一看?”
欢颜一时心急,焦切地问道。
结果,一旁的夏欢梦,突然掐了一把她手臂。
欢颜手臂上一疼,瞬间回神。
“你这丫头,快给我好好吃饭!你话怎么就那么多?老爷难得在家里用餐,今天也正好有空与容少爷谈谈心,你就别再说这些扰人的事情来烦扰老爷了……”
被姐姐制止了,欢颜只好闭了嘴。
是呀,她刚刚太心急了。
要知道,建一座教堂又不是随手捏个泥巴,怎么可能凭她叫了一声姐夫,就可以白白让林永邦建一座教堂给她?
再说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她若是真让林董建了教堂,到时候,这笔巨大的人情债,谁去还?林董到时候还不是要把这笔帐算在姐姐的头上。
不行,这可不行。
林董这条路,怕是走不通了。
她晃了晃脑袋,一时也没有头绪,只得闷头吃饭。
好在,这顿饭吃的还比较轻松,也没有拖延很久,很快便结束了。
饭后,容皓又陪老爷子下了几盘棋消遣。
在下棋的过程中,林永邦都是带着笑意的。
其实这些年,林永邦在商场上所向披靡,早已练就了不苟言笑的秉性。
而近年来,他一直被家事所烦扰,从不苟言笑的个性开始变得笑不出来了。
是的,面对烦扰的事务事,他已经不太容易笑得出来了。
如今,唯一还能让他笑得出来的,唯有眼前这个养子容皓。
林永邦很感叹,他多么希望,自已将来百年以后,能够继承他庞大家业的人,会是一个像容皓这样铁腕、强势、锋芒毕露且有勇有谋的人物。
对于容皓,他从不吝惜自己对他的欣赏和褒奖。
只可惜,他的众多子女中,却无一人能令他信服。哪怕有一人能够佣有容皓三分之一的才能,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指定出继承人。
可越是寄予了更多的希望,结果就更令人失望。
他的那些子女们,一次又一次地令他失望。
想当年,林永邦因为疼惜容皓,曾想让他进入公司助自已一臂之力,结果,容皓当即拒绝了。
当年,年仅二十岁的容皓,已经从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修学归来。
容皓是个天才,即使在眼光精锐且犀利的林永邦看来,他也无疑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了。
回国后的容皓说了一句话:他们之间的父子情谊,永远不会掺入杂质,但林氏集团,他也决然不会染指!
不论他是故意避嫌也好,替老爷子多方分忧也好,容皓说既然他不姓林,他就必然不会进入到林氏集团,也必然不会参与林氏集团的任何事物。
容皓当年的觉悟和傲骨,令林永邦相当汗颜。
为了弥补内心对于养子的亏欠,林永邦决定给他一大笔启动资金,让他可以安心去创业。
结果,老爷子的好心再次被拒绝。
而容皓,年纪轻轻,就淡定的如同一个王者。
他凭借着自已的天才头脑和雷厉风行的手段,在十余年的时间里,没有依靠任何人,还是一步一步走上了自已的人生巅峰。
林永邦替他骄傲自豪的同时,却也深深地为自已感到悲哀。
如果他的儿子,能有容皓一半的行事作风,他大概早在十几年前就可以退休回家高枕无忧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容皓亲自扶老爷子上楼休息。
出门前,他关切又责备地叮嘱林永邦:“以后啊,再有应酬的事,让大哥二哥他们去!您都什么岁数了,还亲自应酬到半夜,身子不要了?您老好好休息吧,我也有段日子没回来了,我去看看母亲……”
容皓下楼时,故意放缓了脚步。
晚饭以后,他就没见到那丫头的踪影,果然,躲起来了。
他匆匆出门。
门外,有专门在庭院里出行的小型电动车。
容皓上去,命人送他去了后楼。
他的养母庄诗兰,独居在后楼的一栋别墅里。
庄诗兰,是林永邦的第三房妻子。
但庄诗兰与其它几房并不同,她性子淡雅温和,一向与世无争。
这些年,在其它几房斗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她却安然的置身事外,从不参与。
当年,她也是林永邦的心头好,甚至是林永邦最喜爱的女人,如今,早已物是人非了。
“咦,容少爷,你怎么回来了?刚刚三太太还在念着你,她要是早知道你今晚能回来了,晚饭八成都会多吃一碗的……”
佣人一开门见到是他,顿时高兴坏了。
母亲平时一个人居住,又喜欢清静,所以佣人不多,也仅有一个。
容皓一进门,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却见一条雪白雪白的萨摩耶撒欢了一般地朝他飞扑过来,瞬间窜到他脚边。
那白犬,见到容皓之后突然变得极其兴奋,在他脚边跃跃欲试地来回跳窜着,像吃了兴奋剂,试图往容皓的怀里扑。
容皓见状,弯了弯身。
他刚蹲下去,萨摩耶就窜向了他,那狗好像突然见到了最亲近的人一样,将容皓扑了个满怀。
容皓不顾它撒娇般的犬叫,还是将它从自已怀里扯开了。
伸手去摸萨摩耶的大脑袋:“欢欢啊,才几天不见,瞧把你给胖的,这些日子又没少吃吧?”
在他的抚摸下,欢欢一脸享受地伸着舌头。
过了一会儿,欢欢已经不满足于他的轻抚了,拱了拱自已肥胖的身子,抬起头,伸着舌头就要去舔容皓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