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是个耿直人。
    听到他们是从大城市里来的警察,来这儿办案的,不由聊兴大发。
    先是八卦地问他们,山上那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在得不到他们的回复后,他又开启了神唠嗑的模式——不管别人怎么想,一个人说。
    据他自己表示,虽然他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卫生院做医生,但他的医术其实是非常精湛的……
    当年,毕业于国内某知名医学院的他,为了支援家乡建议,为了乡亲们的健康,回到了家乡小镇。
    要不然……早就留在大城市,工作至少是个三甲医院,媳妇儿……至少是个城市媳妇。
    但他回来了,乡镇卫生院,钱少,事多,医疗设备落后,老百姓还迷信,早些年,他们宁愿去山上求菩萨,也不愿意来医院找医生。
    可以说是奉献的一代了。
    几个人听着,对他肃然起敬。
    向晚更是被他的经历感动了!
    她赞道,“你可真了不起!”
    医生看她一眼,摆摆手,“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这可能要后悔一辈子了。”
    向晚:“……”
    医生又道:“快四十岁了,终于娶到了媳妇,生了一个儿子……要不是因为这个,这辈子我准能被自己给郁闷死,还是谁都治不好那种!”
    “……”
    还能说什么?
    人生选择,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满腹牢骚后,看众人都不吭声,医生终于又把话题又收了回来。
    “小伙子,你这条手臂没有废掉,真是个奇迹啊!”
    在检查完白慕川的身体后,他仔细瞅着他胳膊上的伤口,几近疑惑地看着他。
    “请问,你是怎么做到……都把伤口折腾成这样了,还没有感染的?”
    “身体素质好!”白慕川一言概之。
    直接把程正的功劳给盖了过去。
    程正瞥他一眼,冷着脸,一言不发。
    医生点点头,又说:“那就问题不大了。不过,你这条胳膊上,怕是要留个大疤了……”
    “没事!”白慕川勾了下唇,那懒洋洋的笑容,颇有一些迷人,“我身上的伤疤更多。”
    医生:“……”
    白慕川转过头来,看着向晚,语气稍稍变得轻柔,“我媳妇儿说,男人身上有伤疤,更有男人味儿……”
    呃!向晚不记得自己说过。
    可人家期待的小眼神都望过来了,能否认吗?
    她抿着嘴,温婉一笑,像一个挺贤惠的女人。
    秀得一手好恩爱。
    程正默然无语,转开脸去。
    医生却是看得眉开眼花,“哟豁,敢情这是为了讨媳妇儿的喜欢,故意受伤的啊?”
    “差不多吧!”小白先生一如既往的傲娇,“要不是我愿意,谁伤得了我!?”
    向晚:“……”
    他又说:“来一趟南木,留个纪念!”
    全体人员:“……”
    从卫生院出来的时候,向晚跟他走在一起。
    见左右无人,她第一句就怼他,“往后咱们再也不要随便去哪里了!”
    白慕川仰头,望一眼比刚才下得更大的飞雪,皱了皱眉头,拿买的衣服遮在她的头上。
    “为什么?”
    向晚勉强一笑,然后吐槽他,“万一你去哪里都想留个纪念,那还了得?”
    白慕川:“……”
    他瞥她一眼,不说话,揽住向晚的肩膀,将她往怀里轻轻地纳了纳。
    “看在我给你买了衣服的分上,留点脸!”
    嘿!这有什么没脸的?
    向晚唔一声,摸了摸被飞雪浸得清冽冰冷的脸,这一刻,却觉得格外舒服。
    是一种由身到心的舒服,九死一生后才能察觉的幸福。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又怎么舍得怼白慕川呢?
    “好吧!饶了你!”
    她笑眯眯地点点头,往他手上的塑料袋里看,“买的什么衣服?”
    白慕川看她一眼,“回了旅店,你就知道了!”
    “……又吊人胃口!”
    向晚撇一下嘴,不再追问。
    该让他傲娇的时候,就傲娇去吧。
    谁让人家是刚给她买了衣服的男人呢?
    向晚抬起胳膊,看一下身上的污渍,再轻轻嗅了一下,受不了的直摆头,仿佛能闻到自己身上的酸味儿。
    “回去了,我先洗个澡,要不就臭了!”
    “你不能洗澡!”这句话是从他们前面传来的。
    回旅店的路上,程正一直走在前面,大概距离他们十来步……
    他俩说话的时候,程正半句没搭腔。
    这冷不丁冒一句,向晚张了张嘴,一时有些无言以对。
    程正看着她,“你们两个,都不能洗,最多擦洗一下。”说到这里,他又转头看着白慕川,“尤其是你……一身是伤,真不怕感染啊?”
    白慕川:“不怕,不是有你吗?”
    程正:“……”
    两秒后,他吸了一口气,转头大步走前面。
    白慕川挑了挑眉,对向晚说:“不要怕,我在医院买了防水胶布……”
    真是贴心男友第一号!
    向晚松一口长气,“那真是太好了。”
    白慕川沉下眉,“不过,还是要小心一点,不要弄湿了伤口。最好是我帮你洗……”
    他说到最后,唇角有一丝掩饰不住的笑。
    “……”向晚忍不住笑了起来,“讨不讨厌啦!”
    “同不同意?”
    对于这样的男朋友,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宠着他呀!
    “不行!”
    ……
    旅店的位置有一点偏僻。
    没在小镇仅有的那条街上,而是在街道的背后,靠着镇口的小河边。
    说它是一间旅店,其实有点勉强。
    上下一共就三层,破破旧旧,设施简陋。
    底层外面有红砖的围墙,后院也被老板围了起来,搭建的木棚子里,养的是……猪和羊。
    老板不好意思地说,旅店是很多年前开起来的。
    那时候,还有些生意。
    近几年没什么人来这个小镇了,平常来往的都是平地人,很少有人住店,他只能养一些猪啊羊啊的副业,补贴家用,闲时还得跟老婆一起下地种田……
    这种开店的方式,只能叫着“务农式开店”了。
    因为没有人居住,楼上的房间,都有一股浓郁的潮味儿。
    更销魂的是,下雪天,没有暖气,湿冷湿冷的,人一钻进去,浑身打哆嗦。
    而且……房间里是没有热水的。
    旅店以前的热水供给,是锅炉,烧炭。
    因为没有人住店,早就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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