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重游故地(六)
说到这里,他猛然站了起来,望着正要争辩的甲一厉声说道:“我再说一遍,这是我最终的决定,不可能再更改,因此,我不想听你们说什么,你们跟了我这么长时间了,不会不知道我的脾气,我不希望为了这件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都明白了?”
听到他这么说,本来准备反对的甲一他们都垂下了脑袋,他们知道,王兴国平时虽然很和蔼可亲,但是一点下达了命令,就绝对不允许别人反对,因此,虽然依然在担心王兴国的安危,可也不得不无奈的接受的眼前的现实。
看到众人都不吭声了,王兴国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你们在担心我的安全,不过,我自己的能力我知道,在这个地方,我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因此,守护这个通道成了你们最主要的任务,明白了?平时艾力和你们说话时,尽量敷衍他,可是有关于我们来历的事情一个字都不能说,明白了?”
交待完了亲卫队员们,王兴国又给艾力留下了五万元钱,作为给亲卫队员们的伙食费用,好在新疆这个地方的物价水平比较低,因此一两个月之内还不至于会出现什么问题。
第二天,王兴国搭上了一辆进城的货车,在商场中买了几套像样的衣服,然后租车开往机场,目前来说,要想验证这个时空,就需要寻找自己以前熟悉的地方和人,而最快捷的地方当然就是北京了。
短短的几个小时,王兴国便从乌鲁木齐来到了北京国际机场,走出候机大楼,王兴国的心中居然有一些紧张,说实在的,现在他既希望能看到自己一年前熟悉的那些人,却又不希望看到他们,因为那会勾起他对前事的痛苦回忆,这一年多来,他已经基本上忘却了这个世界的事情,可是没想到命运是如此的捉弄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又让他回到了这个伤心之地。
王兴国现在的装扮和气质同一年多前的他绝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以前的他,由于生活的压力和性格的关系,使他变得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而现在,或许是由于修练内功的缘故,使他变得容光焕发,整个人都透着一种飒爽的气质,再加上久经沙场所形成的一种威猛,已经扎在后面那长长的头发,都是他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这不,在飞机上的时候,他就惨遭几个空姐的骚扰,这刚一下飞机,就立即有几个开着红色跑车的美女主动地要载他进城,常年独自孑然一身的他和曾见过这种阵仗,吓得他急忙叫上一辆出租落荒而逃。
望着街道两旁那搞大而又繁华的建筑,王兴国恍若在梦境中一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这些天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当他回到这个令他伤心难过的地方时,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出租车快速的行驶过一条条的高速干道,终于停在了王兴国曾经居住的公寓面前,在这里,留下了王兴国多少苦辣酸甜,各种的滋味,可能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了,看着眼前那熟悉的楼房,他的眼泪不由得在眼眶中直打转。
王兴国没有赶上去,毕竟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了,虽然王刚对自己很够意思,但是经历过太多苦难的王兴国现在根本就不敢随意相信别人,因此,他只需要远远的看上一眼,能证明这是他曾经生活过的空间就已经足够了。而且,在王兴国的心中,依然对毛头割舍不下,小狗虽然跟他的时间不长,可是在王兴国心中却有了深厚的感情。狗和人不一样,他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这一点,王兴国的人是最为深刻,想当年,他的经理表面上那么好,却还是在法庭上作了伪证,将他送上了死囚室,虽然时过境迁,他心中对这些人已经没有了痛恨,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芥蒂的。
坐在公寓下面的小餐厅里,王兴国要了几样小菜,品味着久未品尝的啤酒,满满的等待着夜幕的降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使命、自己的目的,他只是想这么静静的坐着,体会着以前在这里时的感觉,那个时候的生活虽然极其贫乏和穷困,但在他的记忆中,却又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
突然,王兴国的眼角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已经有一年多位曾见面了,但王刚的身影依然还是那么眼熟,此时他正在一个女孩子的陪伴下,推着自行车一路有说有笑的向王兴国所在的这个小餐馆走了过来。
虽然知道王刚这个时候已经不大可能认出自己了,但王兴国依然下意识的将脑袋转了过去,举起啤酒杯遮住了自己的脸,而眼角的余光却还在紧紧地注视着他。
王刚的身影掠过小饭店,消失在王兴国眼前的楼门中,王兴国忍住激动得泪水,一口将被中的啤酒灌进肚子里,冰凉的感觉一下将他从激动地状态中拉回了正常。
夜幕终于降临了,王兴国默默地离开了小店,在公寓附近的马路上四处游荡着,体验着以前自己在这里时的感觉,将近半夜的时候,他才又重新回到楼底下,看看四周没有人,便顺着楼梯慢慢的爬了上去。
王兴国原来租用的房间在十七楼,现在这个高度对于王兴国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所以他来到自己原来居住的门口时,根本就没有任何疲乏的感觉,看看两边没有人,他拉开公共走廊的窗户,慢慢的爬了出去。
按照王兴国的轻功,借助于突出外面的窗台,从楼底跳上他原来居住的楼外面本来不成问题,可是这毕竟是在现代社会,一旦被人发现了自己的蛛丝马迹,马上就会闹得全城皆知,他可不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什么耀眼的光辉,因此,他非常低调的从十七楼的走廊窗户中爬了出去,很快的便跳到自己以前房间的窗户外面。
幸亏这是夏天,房间的窗户稍稍的开了一个缝,让王兴国顺利地跳进了自己曾经居住过的房间。
房间内此时已经是物是人非了,王兴国曾经居住过的床、曾经使用过的书桌依然在那里完好未动,只是上面被蒙了一层厚厚的尘土,很显然的,这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居住了。
突然,客厅中的灯光一闪,一个脚步声传进了王兴国的耳中,同时,一个声音在客厅中响起:“小毛头,不要乱跑,赶快给我出来!”
说到这里,他猛然站了起来,望着正要争辩的甲一厉声说道:“我再说一遍,这是我最终的决定,不可能再更改,因此,我不想听你们说什么,你们跟了我这么长时间了,不会不知道我的脾气,我不希望为了这件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都明白了?”
听到他这么说,本来准备反对的甲一他们都垂下了脑袋,他们知道,王兴国平时虽然很和蔼可亲,但是一点下达了命令,就绝对不允许别人反对,因此,虽然依然在担心王兴国的安危,可也不得不无奈的接受的眼前的现实。
看到众人都不吭声了,王兴国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你们在担心我的安全,不过,我自己的能力我知道,在这个地方,我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因此,守护这个通道成了你们最主要的任务,明白了?平时艾力和你们说话时,尽量敷衍他,可是有关于我们来历的事情一个字都不能说,明白了?”
交待完了亲卫队员们,王兴国又给艾力留下了五万元钱,作为给亲卫队员们的伙食费用,好在新疆这个地方的物价水平比较低,因此一两个月之内还不至于会出现什么问题。
第二天,王兴国搭上了一辆进城的货车,在商场中买了几套像样的衣服,然后租车开往机场,目前来说,要想验证这个时空,就需要寻找自己以前熟悉的地方和人,而最快捷的地方当然就是北京了。
短短的几个小时,王兴国便从乌鲁木齐来到了北京国际机场,走出候机大楼,王兴国的心中居然有一些紧张,说实在的,现在他既希望能看到自己一年前熟悉的那些人,却又不希望看到他们,因为那会勾起他对前事的痛苦回忆,这一年多来,他已经基本上忘却了这个世界的事情,可是没想到命运是如此的捉弄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又让他回到了这个伤心之地。
王兴国现在的装扮和气质同一年多前的他绝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以前的他,由于生活的压力和性格的关系,使他变得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而现在,或许是由于修练内功的缘故,使他变得容光焕发,整个人都透着一种飒爽的气质,再加上久经沙场所形成的一种威猛,已经扎在后面那长长的头发,都是他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这不,在飞机上的时候,他就惨遭几个空姐的骚扰,这刚一下飞机,就立即有几个开着红色跑车的美女主动地要载他进城,常年独自孑然一身的他和曾见过这种阵仗,吓得他急忙叫上一辆出租落荒而逃。
望着街道两旁那搞大而又繁华的建筑,王兴国恍若在梦境中一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这些天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当他回到这个令他伤心难过的地方时,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出租车快速的行驶过一条条的高速干道,终于停在了王兴国曾经居住的公寓面前,在这里,留下了王兴国多少苦辣酸甜,各种的滋味,可能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了,看着眼前那熟悉的楼房,他的眼泪不由得在眼眶中直打转。
王兴国没有赶上去,毕竟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了,虽然王刚对自己很够意思,但是经历过太多苦难的王兴国现在根本就不敢随意相信别人,因此,他只需要远远的看上一眼,能证明这是他曾经生活过的空间就已经足够了。而且,在王兴国的心中,依然对毛头割舍不下,小狗虽然跟他的时间不长,可是在王兴国心中却有了深厚的感情。狗和人不一样,他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这一点,王兴国的人是最为深刻,想当年,他的经理表面上那么好,却还是在法庭上作了伪证,将他送上了死囚室,虽然时过境迁,他心中对这些人已经没有了痛恨,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芥蒂的。
坐在公寓下面的小餐厅里,王兴国要了几样小菜,品味着久未品尝的啤酒,满满的等待着夜幕的降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使命、自己的目的,他只是想这么静静的坐着,体会着以前在这里时的感觉,那个时候的生活虽然极其贫乏和穷困,但在他的记忆中,却又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
突然,王兴国的眼角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已经有一年多位曾见面了,但王刚的身影依然还是那么眼熟,此时他正在一个女孩子的陪伴下,推着自行车一路有说有笑的向王兴国所在的这个小餐馆走了过来。
虽然知道王刚这个时候已经不大可能认出自己了,但王兴国依然下意识的将脑袋转了过去,举起啤酒杯遮住了自己的脸,而眼角的余光却还在紧紧地注视着他。
王刚的身影掠过小饭店,消失在王兴国眼前的楼门中,王兴国忍住激动得泪水,一口将被中的啤酒灌进肚子里,冰凉的感觉一下将他从激动地状态中拉回了正常。
夜幕终于降临了,王兴国默默地离开了小店,在公寓附近的马路上四处游荡着,体验着以前自己在这里时的感觉,将近半夜的时候,他才又重新回到楼底下,看看四周没有人,便顺着楼梯慢慢的爬了上去。
王兴国原来租用的房间在十七楼,现在这个高度对于王兴国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所以他来到自己原来居住的门口时,根本就没有任何疲乏的感觉,看看两边没有人,他拉开公共走廊的窗户,慢慢的爬了出去。
按照王兴国的轻功,借助于突出外面的窗台,从楼底跳上他原来居住的楼外面本来不成问题,可是这毕竟是在现代社会,一旦被人发现了自己的蛛丝马迹,马上就会闹得全城皆知,他可不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什么耀眼的光辉,因此,他非常低调的从十七楼的走廊窗户中爬了出去,很快的便跳到自己以前房间的窗户外面。
幸亏这是夏天,房间的窗户稍稍的开了一个缝,让王兴国顺利地跳进了自己曾经居住过的房间。
房间内此时已经是物是人非了,王兴国曾经居住过的床、曾经使用过的书桌依然在那里完好未动,只是上面被蒙了一层厚厚的尘土,很显然的,这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居住了。
突然,客厅中的灯光一闪,一个脚步声传进了王兴国的耳中,同时,一个声音在客厅中响起:“小毛头,不要乱跑,赶快给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