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观礼台的最前排坐的是黑斯廷斯男爵夫人以及路德维希和菲泽塔,后面是路德维希的姐姐们以及她们的家人。新郎和神父站在祭坛前,黑斯廷斯男爵挽着新娘刚一出场,就听到一片惊叹声。新娘礼服纯白的面料全都是云朵一样的纯丝绸,上面缀满粉红色丝带扎成的小花,得体的裁剪极好地衬托出克里斯蒂娜的娇小可爱,被裙箍高高撑起的裙子又不显得身材曲线平板。克里斯蒂娜的脖子上纤巧的银坠子珍珠项链让女宾们妒忌得红了眼,六米多长的头纱用镶钻石的花环固定在头上,后摆由几个可爱的小童托着,都是新娘姐姐家的孩子。黑斯廷斯男爵把新娘交到一表人才的新郎手里,两个人站在一起,像是一对洋娃娃在举办婚礼。
路德维希注意到克里斯蒂娜在悄悄地朝菲泽塔挥拳头:“菲兹,克里斯的结婚礼服是你送给她的?”
菲泽塔眉毛一挑:“除了我,还有谁买得起这么贵的衣服?”
“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你得罪克里斯什么了?”
无奈之下,菲泽塔只能说出格里菲斯登门拜访,以娶到克里斯蒂娜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事。
看到克里斯蒂娜一张苦瓜脸,路德维希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笑出声:“这是一个老朋友的劝告无论如何,一定要重用格里菲斯,给他他想要的一切,他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为什么?”菲泽塔直了直身子,“他有什么本事?”
“筹备婚礼的时候,他一直住在我们家,住了一个星期。”路德维希抑制不住上翘的嘴角,“克里斯给他下了一个星期的毒,可他一点事都没有。待会儿别在婚宴上吃任何东西,我怕克里斯现在想毒死你。”
菲泽塔想起格里菲斯确实自称是个炼金术士。“会下毒解毒有什么了不起?我需要的是精明的船长,不是刺客。”
“是吗?住在我们家一个星期,就让我们家所有的下人都成了他的心腹,还不够了不起?其实他刚以修士的身份来我们家时,我就觉得奇怪了,一般人怎么会和神职人员过不去,还开那么恶劣的玩笑。恐怕这都是他自导自演的杰作。”
格里菲斯的“魔法”其实很简单人类的嗅觉虽然远不如动物灵敏,但依然容易受气味影响,他就是用这些气味来控制周围的人。人类天生的体味对同性是战书,对异性则是催情的春药。第一次见到菲泽塔的时候,格里菲斯在身上用了容易让人联想到妙龄少女的香水,配上有些女性化的容貌,会让看到他的男人只想把他拖上床,为达目的,不惜对他言听计从。可菲泽塔闻到他身上的气味以后,不但没有如此,相反的,甚至对他有些敌意。根据菲泽塔的反应,格里菲斯立刻就猜出了她的真实性别,意识到自己失算了,才提出以征服克里斯蒂娜作为自己能力的证明。同样的道理,格里菲斯在去黑斯廷斯家以前两天没洗澡,还在身上涂了点稀释过的,男性天生的体味立刻让黑斯廷斯家的男仆对他充满敌意。格里菲斯故意做出任人宰割的模样,黑斯廷斯家的佣人看到一个伤害“敌人”的机会就在眼前,自然毫不客气地捉弄他,随后再加上一点随机应变,他就如愿以偿地成了黑斯廷斯家的姑爷。
婚礼已经到了“如果有人反对他们结为连理,请马上提出,或者永远保持沉默”的环节,突然有个人大喊:“我反对!”
克里斯蒂娜松了口气。
格里菲斯回过头,看到提出反对的人,大惊失色。
菲泽塔、路德维希和婚礼上的所有宾客们也都被惊得回过头去看,发现提出异议的是个衣着体面的猥琐老头。看老头的衣服和拐杖,应该是个家境富裕的体面人,两条细腿艰难地支撑着肥硕无比的肚子,像一只巨大的蜘蛛,深褐色的老年斑在粗糙不堪的皮肤上,像癞蛤蟆背上的疙瘩。
“已经不认识我了吗,米瑟?”老头拄着颤巍巍的拐杖,裂开一口残缺不齐的黄牙,“你以为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
格里菲斯看着老头越走越近,眼神中写满恐惧。
“跟我回去,米瑟!我看你下次还敢不敢逃跑。”老头说着就要去抓格里菲斯。
“到底是怎么回事?”黑斯廷斯男爵厉声呵斥,“先生,你一定要给我一个解释,否则我一定会让你为搅乱我女儿的婚礼付出代价!”
“尊敬的黑斯廷斯男爵,”老头彬彬有礼,“米瑟?格里菲斯,也就是你的女儿要嫁的这个人,是从我的庄园里逃跑的奴隶。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他的腰上,烙有‘巴斯汀男爵之奴’的字样。我就是巴斯汀男爵。我要求带走我的奴隶,也是为了防止令千金受骗上当。当然,如果黑斯廷斯小姐愿意嫁给一个奴隶的话,我不会阻止,不过婚礼结束以后,她也得和她的丈夫一起跟我回去了。”
路德维希正好奇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巴斯汀男爵怎么敢来黑斯廷斯男爵的女儿的婚礼上捣乱,看到克里斯蒂娜的诡笑,立刻明白一切都是她搞的鬼。克里斯蒂娜的“不对父母安排的婚姻束手就擒”可不止是企图毒杀未婚夫。
黑斯廷斯男爵看向格里菲斯,已经不用去看他身上的烙印,他一脸惊恐的表情已经承认了奴隶的身份。
格里菲斯没有对菲泽塔和盘托出自己的身世。
他确实是被遗弃在修道院的弃婴,修道院的修士们也对他很好,有空闲的时候,就教他识字、算数。在修道院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稍微长大一点以后,格里菲斯还得承担很多繁重的杂活,可活得无忧无虑。如果没有那一次意外,格里菲斯可能就在修道院里与世无争地长大,做一辈子隐修士。
八岁的时候,格里菲斯到修道院附近的林子里捡柴火,正好遇上当地的领主巴斯汀男爵外出打猎。巴斯汀男爵看到雪精灵一样的格里菲斯,十分喜欢,去修道院找克莱门斯院长,要求“收养”他。克莱门斯院长知道巴斯汀男爵喜欢养**,格里菲斯落到他手里,肯定也避免不了受凌辱的命运,可他贪图巴斯汀男爵给修道院的巨额捐款,还是把格里菲斯卖给了他。充满屈辱的**生涯就像身上的烙印一样,永远抹不去,格里菲斯数次想逃跑,但每次都在结构错综复杂的城堡里迷路,被侍卫抓回去,然后就是毒打。最后一次逃跑失败,格里菲斯误打误撞,找到了一间图书室。巴斯汀男爵或许荒无度,但并不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藏书十分丰富,而且涉及面极广,其中尤以炼金术方面的着作居多这个贪得无厌的老头已经拥有财产无数,还想拥有更多,更是妄想能研发出永葆青春的药物,好让他继续糟蹋男童。发现图书室以后,格里菲斯不再想方设法逃跑了,除了吃饭睡觉以及服侍巴斯汀男爵以外,就是在图书室啃书。如果他失踪,就一定能在图书室找到他。久而久之,巴斯汀男爵以为他已经对逃跑的事死心了,听之任之,没想到混在图书中的还有城堡的结构图。
因为过于美丽的容貌,格里菲斯成年以后,和他同龄的**就算没有被折磨死,也都被贬为普通奴仆,而巴斯汀男爵唯独对他依然爱不释手。格里菲斯在巴斯汀城堡一直隐忍到二十岁,看完了巴斯汀男爵所有的藏书,根据城堡的地图逃之夭夭。他在巴斯汀城堡的藏书中学到的知识让他不用整天为生存而挣扎,有足够的时间拿周围的人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听说斯第尔顿船长任人唯贤、不问出身,格里菲斯以为找到了一个飞黄腾达的好机会,想不到在最后关头,却被即将与他结为连理的妻子出卖了。
路德维希注意到克里斯蒂娜在悄悄地朝菲泽塔挥拳头:“菲兹,克里斯的结婚礼服是你送给她的?”
菲泽塔眉毛一挑:“除了我,还有谁买得起这么贵的衣服?”
“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你得罪克里斯什么了?”
无奈之下,菲泽塔只能说出格里菲斯登门拜访,以娶到克里斯蒂娜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事。
看到克里斯蒂娜一张苦瓜脸,路德维希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笑出声:“这是一个老朋友的劝告无论如何,一定要重用格里菲斯,给他他想要的一切,他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为什么?”菲泽塔直了直身子,“他有什么本事?”
“筹备婚礼的时候,他一直住在我们家,住了一个星期。”路德维希抑制不住上翘的嘴角,“克里斯给他下了一个星期的毒,可他一点事都没有。待会儿别在婚宴上吃任何东西,我怕克里斯现在想毒死你。”
菲泽塔想起格里菲斯确实自称是个炼金术士。“会下毒解毒有什么了不起?我需要的是精明的船长,不是刺客。”
“是吗?住在我们家一个星期,就让我们家所有的下人都成了他的心腹,还不够了不起?其实他刚以修士的身份来我们家时,我就觉得奇怪了,一般人怎么会和神职人员过不去,还开那么恶劣的玩笑。恐怕这都是他自导自演的杰作。”
格里菲斯的“魔法”其实很简单人类的嗅觉虽然远不如动物灵敏,但依然容易受气味影响,他就是用这些气味来控制周围的人。人类天生的体味对同性是战书,对异性则是催情的春药。第一次见到菲泽塔的时候,格里菲斯在身上用了容易让人联想到妙龄少女的香水,配上有些女性化的容貌,会让看到他的男人只想把他拖上床,为达目的,不惜对他言听计从。可菲泽塔闻到他身上的气味以后,不但没有如此,相反的,甚至对他有些敌意。根据菲泽塔的反应,格里菲斯立刻就猜出了她的真实性别,意识到自己失算了,才提出以征服克里斯蒂娜作为自己能力的证明。同样的道理,格里菲斯在去黑斯廷斯家以前两天没洗澡,还在身上涂了点稀释过的,男性天生的体味立刻让黑斯廷斯家的男仆对他充满敌意。格里菲斯故意做出任人宰割的模样,黑斯廷斯家的佣人看到一个伤害“敌人”的机会就在眼前,自然毫不客气地捉弄他,随后再加上一点随机应变,他就如愿以偿地成了黑斯廷斯家的姑爷。
婚礼已经到了“如果有人反对他们结为连理,请马上提出,或者永远保持沉默”的环节,突然有个人大喊:“我反对!”
克里斯蒂娜松了口气。
格里菲斯回过头,看到提出反对的人,大惊失色。
菲泽塔、路德维希和婚礼上的所有宾客们也都被惊得回过头去看,发现提出异议的是个衣着体面的猥琐老头。看老头的衣服和拐杖,应该是个家境富裕的体面人,两条细腿艰难地支撑着肥硕无比的肚子,像一只巨大的蜘蛛,深褐色的老年斑在粗糙不堪的皮肤上,像癞蛤蟆背上的疙瘩。
“已经不认识我了吗,米瑟?”老头拄着颤巍巍的拐杖,裂开一口残缺不齐的黄牙,“你以为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
格里菲斯看着老头越走越近,眼神中写满恐惧。
“跟我回去,米瑟!我看你下次还敢不敢逃跑。”老头说着就要去抓格里菲斯。
“到底是怎么回事?”黑斯廷斯男爵厉声呵斥,“先生,你一定要给我一个解释,否则我一定会让你为搅乱我女儿的婚礼付出代价!”
“尊敬的黑斯廷斯男爵,”老头彬彬有礼,“米瑟?格里菲斯,也就是你的女儿要嫁的这个人,是从我的庄园里逃跑的奴隶。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他的腰上,烙有‘巴斯汀男爵之奴’的字样。我就是巴斯汀男爵。我要求带走我的奴隶,也是为了防止令千金受骗上当。当然,如果黑斯廷斯小姐愿意嫁给一个奴隶的话,我不会阻止,不过婚礼结束以后,她也得和她的丈夫一起跟我回去了。”
路德维希正好奇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巴斯汀男爵怎么敢来黑斯廷斯男爵的女儿的婚礼上捣乱,看到克里斯蒂娜的诡笑,立刻明白一切都是她搞的鬼。克里斯蒂娜的“不对父母安排的婚姻束手就擒”可不止是企图毒杀未婚夫。
黑斯廷斯男爵看向格里菲斯,已经不用去看他身上的烙印,他一脸惊恐的表情已经承认了奴隶的身份。
格里菲斯没有对菲泽塔和盘托出自己的身世。
他确实是被遗弃在修道院的弃婴,修道院的修士们也对他很好,有空闲的时候,就教他识字、算数。在修道院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稍微长大一点以后,格里菲斯还得承担很多繁重的杂活,可活得无忧无虑。如果没有那一次意外,格里菲斯可能就在修道院里与世无争地长大,做一辈子隐修士。
八岁的时候,格里菲斯到修道院附近的林子里捡柴火,正好遇上当地的领主巴斯汀男爵外出打猎。巴斯汀男爵看到雪精灵一样的格里菲斯,十分喜欢,去修道院找克莱门斯院长,要求“收养”他。克莱门斯院长知道巴斯汀男爵喜欢养**,格里菲斯落到他手里,肯定也避免不了受凌辱的命运,可他贪图巴斯汀男爵给修道院的巨额捐款,还是把格里菲斯卖给了他。充满屈辱的**生涯就像身上的烙印一样,永远抹不去,格里菲斯数次想逃跑,但每次都在结构错综复杂的城堡里迷路,被侍卫抓回去,然后就是毒打。最后一次逃跑失败,格里菲斯误打误撞,找到了一间图书室。巴斯汀男爵或许荒无度,但并不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藏书十分丰富,而且涉及面极广,其中尤以炼金术方面的着作居多这个贪得无厌的老头已经拥有财产无数,还想拥有更多,更是妄想能研发出永葆青春的药物,好让他继续糟蹋男童。发现图书室以后,格里菲斯不再想方设法逃跑了,除了吃饭睡觉以及服侍巴斯汀男爵以外,就是在图书室啃书。如果他失踪,就一定能在图书室找到他。久而久之,巴斯汀男爵以为他已经对逃跑的事死心了,听之任之,没想到混在图书中的还有城堡的结构图。
因为过于美丽的容貌,格里菲斯成年以后,和他同龄的**就算没有被折磨死,也都被贬为普通奴仆,而巴斯汀男爵唯独对他依然爱不释手。格里菲斯在巴斯汀城堡一直隐忍到二十岁,看完了巴斯汀男爵所有的藏书,根据城堡的地图逃之夭夭。他在巴斯汀城堡的藏书中学到的知识让他不用整天为生存而挣扎,有足够的时间拿周围的人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听说斯第尔顿船长任人唯贤、不问出身,格里菲斯以为找到了一个飞黄腾达的好机会,想不到在最后关头,却被即将与他结为连理的妻子出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