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外出狩猎,无意中发现王后乱后宫。处死王后以后,国王决定每天娶一个新王后,第二天就处死。宰相的女儿自告奋勇做第一个新王后,新婚之夜,她的妹妹进王宫缠着姐姐讲故事。为了听到故事的结局,国王把王后的死刑一拖再拖,从王后的故事中慢慢改变了对女性的看法,取消死刑,与王后白头到老。
    《一千零一夜?宰相的女儿》。
    慕兰王国所在的大绿洲犹如沙漠中的翡翠,在伊什塔尔女神的保佑下,成为沙漠中往来商人的必经之地,繁荣的贸易让这个面积不大的国家异常富饶。如果问慕兰的特产是什么,普通商人会回答是精致的驼毛手工织毯和一种当地人称为“茜茜鲁尼”的奇特植物,黑市的商人会回答是锋利的慕兰弯刀和阉奴。没有人考证过慕兰人的祖先是谁,沙漠的子民只知道慕兰男人都漂亮得出奇,还长着紫水晶一样的眼睛,而女人没有。就像雄孔雀的漂亮羽毛使得雌孔雀无人问津,奴隶贩子买卖慕兰女奴,在内行人听来,完全是个笑话。所有的奴隶贩子都知道,慕兰男奴才更值钱。
    恶劣的气候造就沙漠的子民豪放凶悍的性格,慕兰尚武成风,从小在骆驼背上长大的慕兰男人都是天生的刀客,拿不动刀的男人甚至会被自己的家人唾弃。要让慕兰男奴乖乖听话,必须先打掉他们的尊严,于是奴隶贩子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阉割。阉奴不再长胡子,会变得更加清秀漂亮,嗓音会变得中性化,却不会尖细刺耳,而且因为慕兰的风俗中还保持着远古时代的生殖器崇拜,阉人的性格会变得自暴自弃、听天由命,无不符合达官贵人对男妾的审美观。要弄到武艺高强的慕兰男人已属不易,阉割后,还会有许多人死于感染,或者因为羞愤而自尽,每一个慕兰阉奴在黑市上都能卖到天价,因此许多王公贵族和富豪都以眷养慕兰男妃、男妾作为财富的象征。
    最可悲的是眷养男妾的风气是从慕兰人自己的王宫里传出去的。
    慕兰王宫富丽堂皇,门口的侍卫威风凛凛,让人不敢靠近,一个平民打扮的青年却对他们视而不见,牵着驼队长驱直入。
    “什么人”侍卫拔刀拦住青年。
    青年摘下头巾。
    侍卫一看清他的长相,立即跪下:“纳赛尔王子。”
    “去告诉苏丹,我回来了。”年轻的王子微笑着抬起头,仰视阔别十多年的王宫。
    王宫的大殿上笙歌艳舞,绝色倾城的王后从果盘里拈起宝石一样的葡萄,用染了蔻丹的指甲剥了皮,递到苏丹嘴边。
    “父王,我回来了。”
    歌舞伎纷纷退下,王子看到苏丹,一下子愣住:“卡夏尔哥哥。难道父王”
    “父王很好,”新苏丹扬起残忍的笑,“他已经让位给我了。”
    “祝贺您,苏丹。”王子立刻行晋见苏丹的大礼。老苏丹膝下有二十多个王子,卡夏尔是纳赛尔唯一同父同母的亲兄弟,看到他能继承王位,纳赛尔衷心为他高兴。“我给哥哥嫂嫂们都带了礼物,还有弟弟妹妹的。”纳赛尔让侍从去把骆驼背上的东西搬进来。
    “太好了!”王后高兴地站起来。
    “去把你的姐妹们都叫来。”卡夏尔一巴掌拍在王后上。
    纳赛尔至今没看见任何其他兄弟:“卡夏尔,别的兄弟呢?我还给修达带了新的弯刀。小家伙也要十四岁了,应该已经开始学习刀法了吧?”
    “纳赛尔,你只有我一个兄弟。”
    “什么呀,我还担心这次回家,又要认识一大群新的弟弟妹妹”纳赛尔突然明白卡夏尔话中的意思。
    “我说了,你只有我一个兄弟,”卡夏尔唇边的笑容越发灿烂了,“不过你的弯刀可以送给你的侄子。”
    纳赛尔手里的弯刀落在地上,雪亮的刀刃映出一大群婀娜多姿的后妃像蝗虫一样争抢各色海外奇珍异宝。
    沙漠中的一片小绿洲刚被血洗。
    “又是大丰收!”
    凯撒托着下巴看菲泽塔清点战利品,戳了戳肩上的老鹦鹉:“‘杰克’,多少?”
    “九。”鹦鹉怪里怪气地叫了一声。沙漠里实在太热,连“杰克”都变得无精打采。
    “第几个九?”
    “二。”
    十九个了,已经是第十九个沙漠强盗窝点被菲泽塔一个人烧杀抢掠殆尽。
    一直和自己处处抬杠的司傲寒居然就是小表妹,知道一切后,皇甫凌靖实在是气得不轻,尽管嘴上不说,一路上就没给过表妹好脸色看。菲泽塔知道自己对不起皇甫凌靖,提出过要不替他去战场上建功立业,也算补偿他因为自己而丢官,结果皇甫凌靖直接把菲泽塔和凯撒扔出大明国的边界,就算是尽了“护送表妹”的义务。菲泽塔和凯撒都是人生地不熟,边界的少数民族的语言又和中原地区大相径庭,想问路也没法问,两个人几乎是一和皇甫凌靖一行分别,就迷了路。
    既然没法求助,那就只有自力更生了。凯撒和菲泽塔只知道欧洲位于欧亚的西面,只要一直往西走,应该就可以回到欧洲,于是两人一直走到叙利亚沙漠,靠打劫沿途遇见的沙漠强盗度日。食物、水、罗盘、骆驼,都是沙漠里的无价之宝,对金银财宝和各色货物也一律不放过,如今他们的驼队已经浩浩荡荡,排成一条长龙,不知道的人都会以为这是一支有几十个人的大商队。两个人都不知道沙漠的地图,经常被海市蜃楼骗得一阵狂奔,结果是空欢喜一场。沙漠里强盗横行,四处抢劫来往的商人,对一般的商旅而言,他们是灾难,对菲泽塔而言,他们是救星。强盗的窝点一般都是小型绿洲,每次遇到打劫,他们就假装投降,跟到强盗的窝点,好好补充一下给养,然后杀人放火,离开的时候,驼队变得更加庞大,然后会有更多的强盗来打劫确切地说是送上门来被打劫。正因为能经常遇见送上门来的强盗,加上沙漠和大海中通用的求生知识,日子还不算太难过,只要跟着罗盘一直往西走,总有一天能走出沙漠。
    “凯撒,好像还有俘虏。”菲泽塔的声音远远传来。
    “丫头,别乱放人,小心是别的强盗。”凯撒连忙站起身追过去。
    “我怕他们?”菲泽塔砍断绑俘虏的绳子,“长得真奇怪,他们的眼睛居然是紫色的。”
    俘虏好像也是商人,从脸色不难看出他们受到的虐待。菲泽塔和凯撒都不懂沙漠中的语言,好在马修发明的手语几乎可以在全世界通用。
    “丫头,他们说什么?”凯撒十分不悦地看着他们迅速消耗掉大量的食物和水。
    “他们是商人,被强盗抢了,强盗还要把他们卖掉做奴隶,感谢我们的救命之恩之类。”
    “问点有用的。”
    “他们的家乡就在附近,是一片大绿洲。他们可以带我们过去。”
    “去了能怎么样?难道在这鬼地方住一辈子?”
    “别急,让他们说下去。”菲泽塔喝住凯撒,示意商人继续说,“太棒了!”
    “他们说什么?”
    “他们的家乡是沙漠里的商人必经的大补给站之一,到那里以后,我们可以随别的商队走出去。大不了给他们做几个月的免费保镖,等到了海港城市,再找船回英格兰,我就可以把货物卖掉,狠狠赚上一笔。”
    不愧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小丫头根本就没想过把路上抢的金银付一点给商队做旅费。
    商人看了看他们几乎是存心想压死骆驼的货物,用手语问菲泽塔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
    “不是买的,是打劫抢来的。”
    菲泽塔只是开玩笑地说说,根本没想到无意中的一句话会给自己带来一场不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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