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教堂外面的人骨十字架,路德维希就双腿打颤,紧紧抓着马修的手,希望他能说“回去”之类的话。
    “做得很漂亮。”马修无动于衷,欣赏够了十字架,就推门进去。
    外面的阳光亮得有些刺眼,进入昏暗的教堂,空气一下子凉下来,让路德维希毛骨悚然。
    马修倒是饶有兴味地欣赏墙上的人骨装饰:“原来岛上有房子,我们可以搬到这里来住,还离水源近些,打水比较方便。”
    “不要”路德维希的惊叫在空旷的教堂里面发出回声。
    “只是骨头而已。”菲泽塔五岁时就能面不改色地看解剖尸体,马修也想不明白区区几块骨头有什么可怕的。
    “这可是人骨头!”
    “路易,”马修按上路德维希的头顶,“死去的人就像桌子椅子一样,只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没什么可怕的。”
    比起堆积如山的骨头,路德维希更担心的是这些人是怎么死的。像北斗说的一样误食了有毒的植物毒死的?病死的?还是被菲泽塔捡到的黑剑杀死的?不知为什么,路德维希总觉得教堂里还有怨灵在徘徊,有一种阴森的感觉。
    “那是什么东西?”马修注意到大多数骨头都诡异地堆积在一个地方。
    路德维希见马修大步流星,一面紧跟其后,一面小心翼翼地避免踩到地上的碎骨。
    马修越过白骨,看到祭坛里面的宝石,倒抽了一口冷气:“这该不会是彩绘玻璃的碎片吧。”
    路德维希绕到“棺材”的另一边,惊得瞪大了眼睛,拿起一颗绿色的宝石:“上帝啊”
    “这是祖母绿?”马修已经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了。
    路德维希拿起宝石对着光看了看,手都开始发抖了:“祖母绿?开玩笑。”路德维希另外拿了一颗比婴儿的拳头小不了多少的绿色宝石扔到马修手里:“这个才是祖母绿。”
    马修仔细看了看,即使身为对宝石一窍不通的外行,也看出手中的祖母绿的光泽远不如路德维希手中的宝石。
    “而这颗”路德维希激动得都快不能说话了,“这一颗至少能换一百五十颗一样大小的祖母绿。这是绿钻!”
    “绿钻?”马修从来不知道钻石还有绿色的。
    “绿色的钻石已经很罕见了,更别说还是颜色这么深的绿钻。”黄豆大小的绿钻将路德维希的掌心染绿,好像是他的手心长出了一片嫩绿的叶子。“还有这个。”路德维希拿出另一颗红色的宝石,“上等的印度鸽血红,透明度和净度都非常高,分量也很重。”
    关于分量,马修也看出来了路德维希手中的红宝石足有鸽子蛋大小。
    “还有黑玛瑙。”路德维希拿起一块黑色的宝石,“我妈陪嫁里面有一对黑玛瑙耳环,是她的外婆传给她的。纯黑的玛瑙太罕见,家里落魄的时候,她都没法把这对耳环卖掉换钱,因为没人买得起。可那对耳环上镶的黑玛瑙加起来还没有这块大。还有这颗猫儿眼,最上等的蜜蜡色,眼线平直均匀”
    而整整一箱这样的宝石像碎玻璃一样被随意地堆放在一起。
    “这些东西能换多少钱?”马修只想到菲泽塔的高利贷,“八百马克够吗?”
    “八百马克?你在开玩笑吗?”路德维希拿起绿钻凑到马修眼前,“光是这一颗,哪怕卖给当铺,也能值一千马克。所有的这些宝石足够买下整个英格兰了当然前提是这些宝石全部流入市场的话,不会造成珠宝大幅度贬值。”
    “我们该拿这些宝石怎么办?”
    “我觉得最好还是放在这里不要碰。”路德维希抬头看了看墙上的装饰,连忙把手里的宝石统统扔回去,“我可不想因为宝石,被亡灵缠上。”
    “尼可!”“尼可”好不容易摆脱给菲泽塔当枕头的命运,立刻赶来找马修。
    “真高兴遇到了一个识货的人。”北斗懒洋洋地跟在后面踱进来,“没关系,你们可以全部拿走。这些都是我在沉船上发现的,是送给我的主人的见面礼,现在它们全部属于小主。不过以小主的力气,应该搬不动,我想她不会介意分给你们一些作为搬运费。”
    “这些呢?”路德维希指墙上的人骨装饰。
    “是不是很漂亮?”北斗像一个艺术家受到鉴赏家的赞扬,“这些是以前冲到海岛上来的船员,都是饿死病死,或者为了独吞你们看到的宝石自相残杀,再有就是一些不自量力想驾驭我的人。尸体太多,我不想埋,在岛上闲着没事,就等他们腐烂风干以后做了这些。其中确实耗费了我不少心血,留在孤岛上没有人欣赏,也确实很可惜,不过好像没法运走。”
    路德维希咽了口唾沫:“不必了,放在这里挺好。”
    “北斗,你还是以为自己是一把剑吗?”
    “你到现在还不相信吗?”北斗的笑容依然优雅如同面具。
    “能不能让我们见见菲兹?”路德维希撩了一把祭坛里的宝石,“既然是她的财产,去留就应该由她决定。”
    “遵命。”北斗微微欠身,“小主,有人找。”
    菲泽塔的左眼变回红棕色:“为什么叫我起来?”鼻子塞着让她呼吸不畅,头还很痛,身体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菲泽塔真不想醒过来。
    “小主,我只是想问一下如何处置你的宝石。”北斗问得十分客气,“如果留在岛上下次再来拿的话,可能在你们离开的时候就别人捡去,或者下次就再也找不到这里了。而且,就算不能全部用来换钱,做点首饰也不错,不是吗?”
    “那就全部拿走好了。”菲泽塔还在半梦半醒中。
    “是,小主。请回去休息,晚安。”
    如果海豚能带船来救他们,她就不担心船上的人看见她带的宝石以后起歹心吗?路德维希看了看祭坛里的宝石,再看看北斗,发现他嘴角噙着一抹奸计得逞的诡笑,立刻猜到了他的用意如果有人觊觎菲泽塔的财富,双方肯定会起冲突,到时候恐怕就无法避免让“北斗”见血,北斗就能吃新鲜的灵魂了。菲泽塔的父亲是个商人,她自己是个赏金猎人,不可能不知道人类见利忘义的本性,可她居然答应了。是宝石的魅力太大?还是感冒已经让她没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是后者,那可太好了。
    做英格兰首富家的公子并不幸福。因为是独子,父母对路德维希溺爱得好像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空让他学了一身好本事,却不给他用武之地,而这份溺爱也不可避免地引来他的六个姐姐的嫉妒。路德维希的大姐结婚的时候,黑斯廷斯男爵已经生了六个女儿,对再生个儿子的事已经死心了,打算把家产传给大女婿,可就在女婿高高兴兴准备接手老丈人的一切时,路德维希出生了。女婿靠老婆发家的梦想彻底破灭,大姐在夫家的地位就此一落千丈,他们对路德维希的恨意可想而知。黑斯廷斯夫妇当然知道女儿和女婿的心思,为了保住独苗,对路德维希的保护可谓无微不至。路德维希就是在父母的过度保护和姐姐以及姐夫的嫉恨中长大的,一直想摆脱家族的束缚,一心想成就一番比父亲更伟大的事业,可脱离家族的影响谈何容易?别的不说,光是凑齐本钱,就是个问题。现在机会就在眼前。如果能和菲泽塔结婚,祭坛里的宝石都会作为她的嫁妆一起带入黑斯廷斯家,成为实现他的梦想的第一桶金。
    和菲泽塔过一辈子也不亏。路德维希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得比她更漂亮的人,虽然她的长相是男孩子的俊美,却有种男女通吃的魅力,而且他把人家未出阁的姑娘看了个精光,怎么也该负起责任维护她的名节。想到这里,路德维希顿时觉得自己的动机不那么龌龊了。不过等回到英格兰以后,菲泽塔的美貌和令人发指的财产肯定会让求婚者蜂拥而至,到时候路德维希要想脱颖而出,将会难于上青天。先下手为强,趁菲泽塔浑浑噩噩的时候让凯撒和马修做证,尽快敲定和她的婚事,然后他想要的一切就都到手了。
    路德维希最后看了一眼祭坛里的宝石,嘴角浮起和北斗一样的笑,抱起“尼可”:“‘尼可’,我们去采点花。”
    “尼可!”“尼可”不知道路德维希在打什么主意,不过有人肯陪它玩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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