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们的脑子发热有情可原,毕竟他们受了李自成的侮辱。
    可是,作为主帅,朱常渊的脑子却是不能发热。
    说实话,现在这个部队的战力能不能打仗?
    能,当然能,现在所有的骑兵加起来,除去受伤的还有一百五十之多,而且这一百五十人,全部都是万人敌,一旦将李自成的大军撕开一个口子,想要胜利太简单了。
    况且,此时正是群情激奋之时,正好一鼓作气。
    但是,事情不能单看一方面。
    朱常渊深深的知道,李自成不是张献忠,这货不但军队多补给足,而且,身边文武群臣,有能力的大有人在。
    红衣大炮是守城的利器,特别是对付骑兵,可以说是一打一个准,别忘了当年圆嘟嘟可是用这玩意仅凭一万人就守住了努尔哈赤二十万人攻击的孤城宁远。
    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这种傻逼式自杀的方式,不是朱常渊愿意看到的,哪怕自己部队的战力比一般队伍强大的多也不行。他可不愿意看到再有兄弟倒在自成的大炮之下。
    “不准!”朱常渊一摆手,“这个梁子既然结下了,本将军倒不急着报仇,我们当下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这些受伤的兄弟。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笔账本将军早晚会向李自成讨回来,你们放心。”
    “破虏,听令!”
    “属下在!”
    破虏从人群中挤过来。
    “带领一百兄弟到前面山口处守住,勿要自成一兵一卒进入此山!”朱常渊指了指刚刚过来的道路。
    “是!”
    破虏得令,然后领着一百人去前面的隘口防守。
    只要李自成不把大炮拉过来,在这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下,想要从一百万人敌手中夺关闯进来的概率几乎为零。
    至于大炮,就更别想了,此地乃是华山余脉,虽然能走人,但大炮是万万运送不过来的,那玩意走不了这种山路。
    “孔和!”
    “属下在!”孔和拱手接令。
    带着剩下的五十名士兵,找个稍微空旷点的地方原地扎营,照顾受伤的兄弟!
    “是!”
    命令下完不多久,孔和带人就在附近开辟出来一处稍微宽阔的空地出来,拿出随军携带的十来个大型的军用帐篷,一个个支起来像是蒙古包一样。
    这十几个军帐,每个军帐中都能居住二十人而不显拥挤。
    朱常渊就地扎营,有系统这个超级外挂,自然不愁吃喝,接连是十天所有的士兵顿顿都是有酒有肉,在这明末的乱世中过了几天神仙般的日子。
    十日后,那些受伤的士兵大部分都无碍了,真正重伤的那几位伤势也都逐渐稳固,至少现在已经不耽误走路的情况下,朱常渊才下令拔营进军。
    不是向北去长安或者华州城找李自成的麻烦,而是领着军队一路向南,沿着大山中的小道,缓缓而动。
    李自成能调动数百门大炮炮轰华州城,自然有更多的大炮镇守长安渭南等大城市,这一点毋庸置疑,当时在长安城下的时候朱常渊就亲眼看到过,而且,这也是他当时答应自成议和的一个主要原因。
    陕西虽有大炮,可并不是每一个城市都有大炮,一般来说,这些红衣大炮制造出来以后的主要任务是防止蒙古人的入侵,大部分都安排在北方的城镇,比如固原、比如宁夏、比如甘肃镇。
    南面如汉中、安康之类,应该不会有!
    朱常渊根据这个推测,一路带兵南下,到了汉江口,乘船西进,七日的时间到达了汉中之地,而他想要攻击的第一个城池,就是汉中首当其冲的第一城:洋县。
    从华山一路跑过来,朱常渊途中所遇到的大小城池一无所取,每每经过城池的时候,都是率军路过,并无攻击任何一座城池。
    可是,到了洋县之后,他改变了策略,决定先攻陷洋县再说。
    很多简单,洋县是汉中平原的门户,地处汉中平原的东部边沿,一旦攻陷洋县,在此地便有了立足之处。
    整个汉中平原,北依秦岭,南面巴山,是群山中的一块不小的盆地,南北最宽处约莫有七十里,东西狭长,约有二百里,为汉江冲积所成,是一块不可多得的沃土。
    当年刘邦被封为汉中王,后来成就霸业,国号便是:汉。
    可以说,汉中,是整个大汉民族的得名之地。
    而且,汉中东西南北都是大山,易守难攻,地盘又不是很大,这里正是朱常渊发展农业、安抚陕西最佳的地区,便是偶有蝗灾,也好治理。
    唯一不变的是,汉中这块地,除了名义上属于大明帝国之外,现在还有了一位新的主人:罗汝才。
    不错,是罗汝才,正是前段时间听说李自成反出商洛之后,提兵从郧县一路北上,同李自成一起将整个大明王朝搅和的像一团浑水一样的罗汝才。
    朱常渊虽然和这个家伙没有见过面,不过二人也算是神交已久,当年剿匪第一战,还是人家罗汝才借给了一千人马才将罗志雄干掉的。
    “前脚人家还借兵给自己,现在就要谋夺人家的城池,说起来好像有点无节操啊。”朱常渊驻军在洋县之外,自己挠挠头都有些尴尬。
    话说,这个罗汝才可没有对不起自己的地方,恩,除了官匪天然的立场对立之外。
    不过,话说节操是个什么东西,只要给罗汝才扣上一顶反贼的帽子,怎么打杀都不会过分吧,毕竟,之前虽然和这货有点交情,现在,随着这货反出朝廷,这点交情早就不存在了。
    至于攻城。
    不好意思,对于朱常渊来说,最简单的既不是骑兵战也不是水军,而是攻城,无他,实在是他的攻城神器做的太无敌了。
    况且洋县的城防,虽然城墙看上去高大,但是朱常渊调查过后知道,实际上很薄,和沈阳皇太极的老家城墙相比差远了。
    所以,使用老方法,先是朝城里人喊话,说朱常渊前来攻城,将守城的主将吓得尿了一裤子,然后城中的军心扰乱,最后,用五个攻城神器,轻轻松松的在洋县城防上钻出了五个大洞口。
    骑兵进入城中,经过一阵简单的战斗,整个洋县便落入了朱常渊手中。
    让朱常渊颇为高兴的是,洋县攻陷以后,周边四个屯军的小城竟然主动投降,,一日之间便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整个洋县地区,控制了汉中平原的东部门户。
    朱常渊是高兴了,罗汝才的烦恼才刚刚开始。
    一日后,洋县被朱常渊攻破的消息传到汉中。罗汝才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
    和张献忠李自成不一样,罗汝才这个家伙最大的特点是讲江湖义气,最大的弱点是没有什么大志向,他起兵造反完全是铁哥们推上去的,并不是为了和谁谁争天下。
    除此之外,罗大帅还有个人尽皆知的特点:好色。
    表现在实际行动中就是娶媳妇。
    据说,罗大帅骑兵之后,地位飞黄腾达,便开始肆无忌惮的娶媳妇,民间谣传,罗汝才攻克郧县之后,一日就娶了十三位小妇人。
    而且,这货生冷不忌,只要是碰到长得好看的,不管是十三四岁的小萝莉,还是三四十的超级御姐,抑或是寡妇,有夫之妇,都一概笑纳。
    同样,罗汝才一旦到了大事的关口,不会和手下的将军商议,而是和自己上百名老婆在一起合计,比如说,这次。
    “诸位夫人,你们看看,到底怎么办呐?”
    罗汝才在大殿中踱来踱去。
    大殿中除了他之外,还有数十名穿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一群莺莺燕燕在一起,自然也说不出什么主意。
    “大帅,要不去派人请闯王救援吧,如果闯王带大军前来,咱家里外夹击,定然能胜得了朱常渊。”
    一名身着红妆的女子给他出主意。
    罗汝才听了他的话,苦苦一笑摇了摇头。
    李自成如果能来自然最好,可是闯王是什么人,看不到好处就让他过来,可能性不大。再说了,就算他来,也不见得能够胜得了朱常渊。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胜了朱常渊,那李自成大军如果霸占汉中不走咋办?
    罗汝才没有大志向,可是他不是傻瓜,这个道理还是明白的。
    “不行!”叹了一口气,说道:“朱常渊最怕红衣大炮,可是咱们汉中并无这玩意,拿来对付他不是好主意。”
    “大王,既然北面行不通,咱们向南,朝张献忠求援,听说现在张献忠在蜀中已经站稳了脚跟,若是他肯。。。”
    这位婆娘说的更不靠谱,还没说完酒杯罗汝才打断。
    “张献忠是不会来的。”
    至于说原因嘛,天下人恐怕都知道,这货早就被朱常渊打怕了,别说是派兵来援了,便是逃跑到他蜀地避难也不行,说不定这货就把自己的头割了然后孝敬给朱常渊。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一名身穿红衣的小兵突然闯进了大殿。
    “大胆!”罗汝才说了一句,道:“谁让你跑到这里来的?”
    那小兵扑通跪下,从背后的竹筒里拿出一个加急的鹅毛信,恭恭敬敬的捧在手上,道:“城固那边传来消息,说朱常渊拿下了洋县之后,兵不血刃,一日又下了四城。”
    “什么!”
    罗汝才噌的一下站起来,再也不提责怪小兵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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