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朱常渊不是没有想过这些人中有个别会借着被驱散的机会绕道后方直袭襄阳城,但他也不太担心。
    因为襄阳城除了有李信亲自坐镇组织百姓守城之外,还有另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襄王朱翊铭。
    虽然说明朝的王爷大部分都被当做猪给养起来,可是这些猪也是有爪牙的,除了王府卫队之外,一旦生死存亡,号召附近民众百姓协助守城还是可以的,身为大明朝的王爷,只要不是太过欺男霸女,在百姓间的号召力仍然不容小觑。
    如此,张献忠的先头部队,也可以说是先锋,就这样兵不血刃的被朱常渊三言两语几句话加上一招威力巨大的“飞龙在天”给驱散了,半个时辰的光景,汉江北岸的驿道上,百姓散尽。
    但是朱常渊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或者是有多大的成就感,这些人说难听点不过是张献忠的炮灰而已,无论生死成败,他都不会放在眼中。
    譬如大席开筵,这两万百姓不过是酒席之前的白水而已,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朱常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身后的孔和说道:“报数!”
    “一”
    “二”
    “三”
    。。。
    “二百。”
    二百人,一个不少,朱常渊之所以没事就让这些士兵报数,除了可以知悉他们有没有走失之外,还可以通过这种简单的动作来调整军心,舒缓大战之前这种环境带来的紧张气氛,让士兵们放松身心,同时在一遍遍的报数中也可以获得团队感。
    “都放开马。随我缓慢前进,让马充分活动活动,你们也不用紧张,若是敌人真的太过强大,咱们跑总跑得过他们吧!”
    “哈哈哈。”
    朱常渊一句话,把下面的士兵都逗乐了。
    虽然嘴上在说逃跑,可是朱常渊知道,自己手下的这些士兵,即便是战死沙场,他们也不会逃跑,这些人大部分是从大凌河时期跟随自己过来的。
    他们经历过四百人对抗皇太极十三万大军的慷慨场面,那个时候他们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大头兵,再往后,他们跟着朱常渊一起骗取郑和宝船、乃至于后来的攻打日月岛、擒获耿仲明,一件件一桩桩的辉煌战绩,早就让他们名扬华夏。
    这种荣誉,不是一般人就能放弃的,更何况不久之前刚刚凭借着二百铁甲的凶猛屠戮了房县逆贼万人。
    这种以少胜多的战争,更能让人热血沸腾、奋不顾身。这种凭借名气与威望就能吓破敌胆的部队,更能增加荣誉感和凝聚力。
    朱常渊骑马轻轻往前行走,后面的部队如同一股水流动辄相随,和去房县那次不同的是,这次的二百铁骑,从黑水变成了银流,不但全身衣甲配置明显的高了一个档次,士兵在作战时的灵活性更好,而且防御力更强,最为关键的是,有了上一次千里奔袭房县与马匹共同作战的经验,他们对于马匹的驾驭和马上作战也更加得心应手。
    “驾!”
    银马流星,逐渐加快了速度,朝前飞驰。
    于此同时,朱常渊银亮的甲衣上挂着的对讲机不停的在传递信息:敌军大部队距离襄阳还有五十里。
    “四十五里。”
    “四十里。”
    。。。
    朱常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自己从襄阳城一路出来,差不多也跑了有四十里路,如果说张献忠的大队人马距离襄阳城还有四十里的话,也就是说,马上就要接头了。
    “吁!”
    朱常渊选择一处稍高的地势停下马来,然后向后面轻轻一抬手,不用说任何命令,后面的骑兵同时止住马匹,在小岗上一字排开。
    骑兵突袭,犹如水银泻地,讲究的是以势夺人,兵家讲究兵形象水,一鼓作气的冲击,这便是骑兵的凶猛之处。
    “哒哒哒哒哒。”
    不多久,前方烟尘弥漫,远远望去如同山石飞滚击起的尘土一般。
    张献忠的主力部队,终于是来了。
    “吁!”
    在看到前面稍微高处一字排开的银色铁骑部队,为首的将军突然下令停住,同时心中开始打鼓,实在是因为不久前刚刚被对面高岗上的那个家伙狠狠的揍了一顿,他怕了。
    孙可望。
    朱常渊远远的就看见尘土中窜出来的那一骑人马,领头的正是孙可望。
    “呵呵,原来是遇到老对手了。”朱常渊笑呵呵的看着面前如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的骑兵,然后骤然脸色一绷:“准备!”
    “是!”
    所有骑兵挺胸拍甲,手中狼牙棒微微举起,身子前弓与马匹贴在在一起,做出了进攻的姿势。
    “卧槽!”孙可望的头都要大了,暗道这狗日的见面就打啊?只是看他们衣甲鲜亮像是并未遇到任何阻击,那义父派遣的先锋队哪里去了?难道是绕道去了襄阳?
    不管了,先管眼前的事情吧!
    孙可望深吸一口气,两眼中凶光顿时一冒,长枪横在前胸,然后猛地向朱常渊一挺,道:“兄弟们,能杀死首恶朱常渊者,赏千金,封万户侯!”
    他不敢说生擒,尼玛就算生擒了这货,人家也能一怒杀人。
    “出击!”朱常渊的声音不大,可是听在所有士兵的耳中,便像是钢铁一样有力。
    “哒哒哒。”所有骑兵躬身贴着马,将身子与马匹的动作融为一体,无论跳跃飞扑,都保持着一样的节奏。
    转眼之间,冲入敌阵。
    朱常渊一马当先,飞驰而去,身后腾起一道白色的烟尘,犹如大海中劈开的浪花一样,在这清冷的冬日极富动感。
    “杀!”孙可望也不认怂,关键是他不能怂也不敢怂。
    因为他是张献忠的义子,而且是长子,若是此时还没打就跑,结果就严重了,不但后面的部队自相踩踏,连义父攻襄阳杀明王的愿望也会葬送掉。
    虽然不怂,可是当朱常渊的军队杀来的那一刻,这货还是有意无意的将马匹往一边拨开,避开直直冲过来的朱常渊,而是宁愿和他的部下冲在一起。
    在孙可望的印象中,朱常渊勇猛无敌,乃是绝世无双的杀神,但他的部下,却不可能人人都想他一样可以以一敌百。
    上次见面没打就跑,这次就算是我出师不利,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给我后面的兄弟义父先去除障碍。
    然而,当两兵相接之后,孙可望又绝望的发现,他错了。
    不止是朱常渊本人,就连他那些部下,不但所有人都力大无穷,而且擅长厮杀,大棒子举在手中,一挥一舞,自己的兵士应声而到。
    两百人的骑兵,进入孙可望的队伍中,就像是狼入羊群。
    孙可望的兵士战斗力虽然比房县孙小凤强上数倍,但朱常渊手下的骑兵一则是在白天作战,二则是经验丰富,所以敌军和他们接触的时候差不多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触即溃。
    “杀!”朱常渊双手左右拿棒伸展开来,身子微微前倾,在战马上飞驰如同展开翅膀的巨鸟,所到之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当然,是敌人的。
    “杀,杀,杀。”只有一条右手的张五哥,牙齿咬着马缰绳,右臂大力挥舞,同样是一棒子一个,将无数敌人敲落地上。
    反观孙可望,几乎要绝望了。
    他自己本就是那种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可是如今和一个小兵打起来还丝毫占不到半点优势,况且,即便是自己长枪偶尔能戳到对方的衣甲上,然对方的盔甲也不知道用什么做成,将他的虎口震得生疼也不能伤到人家分毫。
    这都不是关键,如果自己部队的牺牲能够消耗掉对方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战力,或者能够拖延足够的时间等后续部队形成合围,也算是值了。
    不过,两军相接十分钟之后,他就不这么想了,因为自己的部队,所有的人,在对面这些骑兵的手中没有一合之将。
    屠杀,单方面的屠杀,在孙可望的眼中,朱常渊手下屠杀自己的部下像是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一样简单。
    “咚!”一记铁棒飞起,然后重重的落在孙可望的铠甲上。
    顿时,他的铠甲被击开打撒,甲片飞舞。
    “我打!”银甲马背上的士兵,在一棒将孙可望打成重伤之后,突然又快速飞起一脚,在马上做了一个超难度动作,一脚将孙可望踢飞。
    “杀,杀,杀!”
    杀声震天,二百奇兵如水银泻地,一路冲去。
    孙可望的队伍,在面对如此虎狼之师的时候,特别是又失去了主将之后,突然掉头就跑,所有人,拼命的往后跑。
    饿虎驱羊,焉有退意!
    朱常渊看孙可望大部队溃败,主将不知所踪,一鼓作气勇猛往前冲击。
    一路上杀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孙可望的队伍却被他冲击的七零八落,如此一来后头的部队听到前面的骚乱,甚至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开始逃跑,拔腿就跑,往谷城的方向跑。
    逃跑时一种连锁反应,特别是在发生危险的时候。
    有的因为看到了朱常渊及他麾下甲兵的雄武,心生绝望才跑;有的人是因为畏惧战争才跑;还有些人,根部就不知道为什么跑,反正人家跑咱也跑,跑就是了,只要跑在大家的前面,总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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