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港之上,密密麻麻全是人群,怕不有几千之多。张灯结彩,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等到郑和的大宝船从舰队里一现出高高竖起的金龙旗,岸上的人全都拜服于地,看来陈祖义对他们的教育还是蛮到位的,知道这种龙旗代表的是大明朝廷,见到是要跪拜的。
    主帅肯定不能先下船,排在第一位的是五艘坐船,五艘坐船轮流靠岸,从坐船上下去了有一两千名士兵布上警戒之后,本次下西洋的正使太监,总兵官郑和,身穿大红色团蟒袍,头戴金翅乌纱官帽,在几百名护卫以及一大帮文武官员的簇拥下,气派十足的踏上了旧港的土地。
    董宇站在船头,手持望远镜,仔细的寻找着陈祖义的踪迹。那个领头跪在离郑和二十步开外的人大约就是了吧,白净面庞,下颌蓄着短髯,身形瘦小,他就是陈祖义?在这样的场合,能领先出现的,除了他,估计也没别人了。
    郑和拿出圣旨高声宣读,陈祖义不住的磕头。董宇也无心再看下去,安排自己的人靠港登岸。施进卿换上水手服,裹在人群中悄悄的上了岸,然后在几名特勤人员的陪伴下,迅速消失在大堆的围观人群中。
    董宇领着自己大群的手下悄然登岸,船上留守人员自然把船开到彭家门里停靠。
    第一次踏上旧港的土地,董宇心里颇有几分激动。这里是东南亚最大的海寇陈祖义的老巢,且不管今后如何,如今自己可是堂而皇之、大明大方的上来了。不知道和自己交过手的陈祖礼现在在哪,不过两人就算现在面对面,大概他也认不出自己。当初只在占城有过一次短暂的会面,他又怎么可能还记得自己?更不会知道在海上导致他吃了大亏的罪魁祸首现在正在他的家里观光游览。
    这个勃林邦国和别处大不相同,内陆河汊众多,河面上停着许多竹排、木筏。木筏上搭建的有房屋,屋中偶尔有人进出,还有妇女带着小孩在木筏上玩耍。到了吃饭的时间,木筏上木屋中有炊烟袅袅升起。木筏由缆绳固定在岸上,由于河道靠海较近,随着海水的潮涨潮落,河道中的水也是有涨有落,木筏上的人家也跟着高低轮回。时而还有竹排解开缆绳,撑着竹篙,把木筏划至别处,搬起家来可谓方便快捷。
    陆地上建的也有房屋,据说那都是本地头目们的居所,其余平民都是住在木筏上的。
    勃林邦国的官员头领都到码头上去迎接钦差了,内地此时连巡逻管治安的都很少遇到。作为一个优秀商人,本职工作不能忘,那个能说会道的吴小七打听到了本地交易市场的确切位置之后,董宇一行人直奔目标而去。
    想不到这个海盗的老巢中的市场还是像模像样的,和别的国家的市场一样,市场中照样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喧闹嘈杂,繁荣的很。
    董宇身边一堆女人,现在来到这个敌意深重的地方,晴雯和几个小丫头当然不能带;凤娇一身好武艺,又一直扮演保镖的身份,就算董宇不带她,她也会跟来的;而依盛婉儿的性子,她若想来,也不是董宇想拦就能拦住的。
    现在董宇身后一左一右跟着的就是凤娇和盛婉儿,两人全做男子打扮,长相俊秀,猛一看就像是董宇的书童一般,只不过董宇出门从不带书童,充其量也就带几个打手恶奴罢了。
    市场上物品丰富,牛羊猪狗鸡鸭全都有卖,和闍婆一样,市场上没有驴与鹅。蔬菜水果的品种也基本上和闍婆差不多。
    不管怎么说,这里也是香料群岛中的一分子,市场上的香料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黄速香、降真香、沉香、金银香,卖香料的摊位前香气弥漫,各种香气扑面而来。金银香是这里的特产,外地没有卖的,这种香燃烧的时候气味浓烈,附近国家的土著居民非常喜欢这种味道,常常冒险前来购买。
    董宇站在一个摊位前,摊位的展布上绑着几只大型禽类,身子圆圆肥肥的,一头鲜红的软肉,就像戴了个帽子似地,脑袋下面还垂着两片。长长的脖子象仙鹤一样弯曲着,尖尖的嘴,脚爪锐利,这,这不就是火鸡吗?火鸡的原产地是在这里?后来的米国萨拉米感恩节上吃的火鸡,难道是从这里引进的?董宇的脑子有点乱。
    身后众人见董宇盯着火鸡出神,也都停下了脚步,这一下那个卖火鸡的摊位上马上人气大涨,老练的店老板迅速的开始吆喝起生意来。
    市场上的人虽然以广东人居多,此地官方语言居然是闍婆语,听着耳边的闍婆官话,董宇仿佛又置身于繁华的新村市场。
    “你们可是华夏商会的吗?”
    一声突兀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把董宇的思维又拉回了现实之中。转头看去,一名满脸横肉的粗壮汉子,正瞪着一双粗野的眸子注视着自己。
    董宇觉得此人似乎有些面熟,完全是下意识的点头道:“正是,这位兄弟有何指教?”
    那双粗野眸子的主人从开始的疑惑,迅速变为愤怒,董宇眼睁睁的看着面前此人脸上的细微变化,除了惊奇之外,还有几分好笑,人脸上的表情变化太过快速的话,确实有搞笑的因子。
    “哼!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到勃林邦来捣乱,我看你们是活到头了,今天一个也别想走!”一阵大喝之后,这位短粗大汉伸手拔出了腰间的不剌头,似乎下一刻就要冲上来,给董宇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虽然早就知道来陈祖义的地盘容易出事,自己也一直暗自戒备,可怎么也没想到麻烦会来的这么快。董宇正想开口问问自己怎么得罪眼前这位的时候,周围仿佛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呼啦啦”一阵乱响,一下蹦出来二十几个人,看这些人一个个眼放凶光,或满脸狞笑,或冷着个脸面无表情的样子,显然个个都不是善茬,脸上的表情仿佛在告诉大家:我就是流氓。
    面对眼前缓缓逼上来的众歹人,董宇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拔出腰间的唐刀,厉声喝道:“对面那位,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华夏商会和你有什么恩怨?”
    穿着花布短上衣肥大短裤那名满脸横肉的男子拍了拍胸脯,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某家名叫宋风,当初在新村,某家要买你的货物,你非但不卖与我,反将某家羞辱一翻!当日我就说过,我们的梁子那日就算结下了!你居然还敢来我勃林邦耀武扬威,今日老天开眼既然让我遇到,定然不能饶你,弟兄们,上!”说完之后,挥匕首猛扑上来,旁边那二十几名歹徒也各持凶器,闹闹嚷嚷、骂骂咧咧的冲了上来。
    如果是一般的商人,还真被他们这阵势吓住了,董宇身边可是跟着一大帮人呢,外围光护卫就十几个人,算上李玉和这战斗力已经很是强悍了,更别说后面还跟着两个女扮男装的暴力女呢。
    双方武力值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虽说歹徒们狠劲十足,但是实力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如果只是那十几名护卫,倒和这帮歹徒差不太多,并且歹徒们仗着那股亡命徒的狠辣劲还能占据上风,可一加上个李玉和场面就大大的不同了。李玉和出手快、手又重,本身高超的武艺,加上追随董宇这几年经历的大小战斗,早已把这位外表英俊的冷面帅小伙儿磨砺成一个冷血杀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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