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西北来了一个非常牛的华夏人,开了一家酒吧,还能让城东的詹姆斯和城南的维金斯不敢对他下手!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伦敦城的地下世界,几乎所有人混江湖的人都知道了。
    林凡所选的这个地方也有点讲究的,西北角,正好是城西和城北的中间,这里本来并没有什么大势力,属于两个势力的中间,所以,在他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引起那两方的注意。
    但是现在不同了,几乎是一夜之间,血夜的威名就打出来了,而“华夏林”也成了伦敦城里一个新兴势力的代名词。
    林凡自然没有用真名,他用的是林星,取星医宗的星为自己名。
    “你们说,这个华夏林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为什么能够拥有这么强的实力,连詹姆斯那个疯子都不敢惹?”城西最靠近血夜的一个老大克劳斯看着自己的手下,沉声问道。
    克劳斯是伦敦城的老牌老大了,主要是以娱乐业为主的,手下控制着几个大场,而且还有一个唱片公司,身家几十亿,算是半黑半白的老板。
    当然,很少人知道的是,他同时还干着走私的活,而正是靠着走私,他才能一步步的发家,达到了现在的地位。
    “老板,据我们了解,这个华夏人是半个月前出现在这里的,来了之后,便盘下了现在这家酒吧,当时大家都不看好他,因为他在办证的过程中,处处受到刁难,并没有什么后台。但现在看来,他是刻意低调的,如果不是昨晚的事,恐怕他还会一直低调下去。”克劳斯的狗头军师福勒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他并不打算跟别人冲突,只想闷声发大财?”克劳斯说。
    “应该是。不过让人奇怪的是,他居然不让客人在他的场里进行黄毒交易,这可是很少见的。”福勒说道。
    “关于这点,我有一个想法。”克劳斯的头号打手、获得过地下拳击冠军的帕金斯开口说。
    “什么想法?”克劳斯问。
    “我想,由于他自己觉得是外来人,所以想在这里立足的话,第一个就是不想干犯法的事,否则的话,警察就会让他乖乖地滚蛋。而如果在场里发现那些东西,就容易让警察抓住痛脚。当然了,他也许不了解伦敦的一些规矩,也不知道我们的警察先生其实一点也不反对那些行当。”帕金斯笑道。
    “哈哈……我们的警察先生是世界上最好的,他们全心全意的保护我们的安全,实在是警察界的楷模。”克劳斯怪笑道。
    “还有那些可爱的律师,他们也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律师,有了他们,我们做生意太方便了!”福勒也怪笑起来。
    众人笑了一会,克劳斯才挥手让他们停下笑声,说道:“那么,我们就不用太担心了,既然华夏林有实力,也不会侵犯别人的利益,我们也就懒得去惹他,和气生财!”
    克劳斯这么表态,众人也没有什么意外,谨慎行事一直是他的作风,正如他自己所说,和气生财,没有利益上的冲突,他从来不会去跟别人争的。
    当然,一旦有利益上的冲突,打得最狠的那个人,也一定会是他!
    他的手下都知道,克劳斯是一个爱财如命的人,你可以骂他,甚至可以打他,但绝对不能拿他的钱!
    跟克劳斯不同,在血夜的另一头,是城北的史密斯,作为城北最狠也是势力最大的一个老大,他也最强势的,而且有一点,他无比仇视华夏人!
    据说,他之所以会这么仇视华夏人,还是因为他的祖父是当年联军的一个将领,却在攻进华夏京城时丧命了,别人的祖先带回了大量的钱财,而他们家却迎回了一个骨灰盒!
    而也是从那时开始,他们家从一个非常有前途的贵族,变成了普通的贵族,不上不下的一直过了一百年,直到他这一代,才慢慢再发展起来,重新取得了一个贵族爵位。
    史密斯控制着城北的一个足球俱乐部,还有这里的房地产业,是伦敦城的地产大亨,财力也是无比雄厚。不过他天生小心眼,报复心非常强,在没有什么朋友,有着孤狼的称号。
    这时候,他也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听着手下的报告。
    “那个华夏人竟然吓退了詹姆斯和维金斯?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听完之后,史密斯有点怀疑地说,他对詹姆斯也有一定的了解,那可是一个狠角色,不可能会那么容易吃亏的。
    “尊敬的子爵,这件事现在道上都传得很盛,但真正的原因现在都不清楚,只是在猜测。”手下摇头说。
    “再探,一定要探清楚,如果那小子实力太强,我们就谨慎行事;如果只是吓唬人的,哼,那就让他见上帝去!”史密斯阴声说道。
    各方反应不同,而林凡却换了一个行头,悠闲地走在伦敦的街头,好象一切的阴谋都跟他无关。
    伦敦有一个著名的别称,那就是雾都。由于常年四季空气湿润,多雨雾,整座城市都处于一片雾气笼罩当中,因此得了一个雾都之名。
    不过今天的天气非常好,天空难得地一片晴朗,将雾气都冲散了,让人感觉神清气爽。
    林凡一路走着,这看看那瞧瞧,看上去有点漫无目的地走,但实际上,他却是将詹姆斯所说的那些势力分布摸清楚。
    伦敦这种地方势力太多了,林凡想在这里立足,真的不能太大意,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让自己的计划落空。
    走了一会,林凡突然一怔,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人。
    亚瑟,这个当初让他揍得满地找牙的亚瑟王后裔,居然带着几个人也在街上。
    那时候,这个亚瑟王的后裔想追求东方仪,却让自己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后来还发誓要报仇,不知道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他到底有没有进步?
    走近一点,林凡便看出来了,亚瑟还真的有了不小的进步,居然突破了先天五重,到了先天六重,也就是说,在真正的战斗中时,他可以使出相当于先天七重的力量!
    林凡不禁暗暗心惊,想不到他的进步这么快,居然都赶上了自己那些兄弟,而且真正打起来的话,连曾平都打不过他了。
    当然,这指的是光明正大的打,如果真是生死决斗,亚瑟就打不过曾平了。
    在真正的生死决斗中,曾平不可能会容许他有时间去发动那些禁咒,而一旦等他想发动禁咒时,以曾平的经验,早就一剑结果了他。
    所以说,这西方的法术就有这点不好,想发动一个大威力的禁咒还要经过长时间的准备,而这段时间里如果没有人护法,早就让对方干掉了。
    看着亚瑟在街上走着,林凡突然感觉到,这小子在进步了之后,好象又恢复了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就看他现在的眼神,明显就是在瞄着那些有前有后的金丝猫。
    他不禁摇头不已,这种花花公子如果不是有着超好的血统,根本就不可能会有现在的地位,也不可能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他这种力量,有一大部分都是通过血脉觉醒得来的,这就是西方异能者的好处。
    西方不同于东方,东方的修道者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拥有实力,而西方的修士,一是异能觉醒,二是信仰力量,这些都跟东方有着天壤之别。
    经过亚瑟身边时,林凡却听到这混蛋小声自语着:“这些女人虽然都不错,但跟东方仪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那个东方姑娘才是我的真爱啊!可惜,她居然有了男朋友,真是可恨啊!”
    林凡不禁失笑,这混蛋还想着东方仪啊,上次真没有打怕他么?
    这时候,亚瑟又对身边的一个二十圆桌骑士说:“你们说,如果我再去华夏,能不能追到那东方女孩?”
    “少爷,你千万别去了,华夏是个神秘的国家,那里的高手太多了,你又暴露了身份,万一让别人暗中下毒手,那就完了。”一个骑士担心地说道。
    “是啊,以后再也不要去那个地方了,太神秘了,太强大了!”另一个骑士也说。
    “不行,我一定要去的,那个姑娘才是我的真爱!”亚瑟坚决地说。
    十二圆桌骑士脸色惨白,他们是真的怕了,上次林凡表现出来的实力让他们从心底里害怕,那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就算是他们现在也有了进步,想起当初的那一幕,还是心惊胆跳,根本就生不出对抗的心思。
    但亚瑟明显没有那种感觉,他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进步,应该可以跟林凡对抗了,而且,他是真的对东方仪非常倾心,正是这种执念,才让他在这么快的时间里突破了。
    但是,那种突破却是非常痛苦的,以他的个性,真的不想再有第二次,所以这才突破了一个大境界,便迫不及待地离开了秘地。
    突破之后,他可以借用一些亚瑟王的力量了,在他的认知里,亚瑟王是无敌的存在,就算自己只能借助一点,也足以打败林凡了。
    打败林凡,征服东方仪,一直是他的梦想,而现在,他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这种能力,可以完成自己的梦想了。
    所以,他才会动了心思,想再去一趟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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