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潘厚仁的直觉总是比较准的,当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黄俨跟张晓谶两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在这种阴森封闭的大牢空间里,两人的这种笑声,还真是给潘厚仁一种鬼哭狼嚎的感觉,不得已之下,潘厚仁只能提高音量:“我说,能不能不嚎了?”
这也是跟黄俨和张晓谶熟悉了,知道这两人的性格,潘厚仁才会如此说话。别看在潘厚仁面前两个老家伙好像慈眉善目的模样,其实从根本上来说,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瞧,小兄弟不高兴了,咳咳,张大人,你是不是该宣布一下了?”黄俨忍住笑,提醒张晓谶。
“好!潘厚仁,经过我们调查。”张晓谶将脸上笑容一收,开口就是一连串官场话,潘厚仁等到他说完了,大概总结起来的意思,就等同于:无罪释放。
“这么说,我已经可以走咯?”
“那是当然,不过。”黄俨眯了眯眼睛,话说一半停了,顿时让潘厚仁的心吊了起来,“大哥,你倒是说啊。”
“不过,我想应该让老张请我们去吃一顿!”黄俨故意停顿这一个呼吸的功夫,其实就是想看看潘厚仁紧张的模样,因为在黄俨的记忆里,好像还真没看过潘厚仁紧张的。
“为啥是我?”张晓谶满脸的诧异,他记得刚刚出门的时候,好像商量的不是这样啊。
“你侄儿马上就要提升为千户了,难道不该庆祝庆祝?”
黄俨找的这个理由,还真是让张晓谶苦笑不已,他想否认都没辙,只能摇头道:“好好好,遇上你们两兄弟,老夫我还能说啥呢,认栽,认栽了!”
既然是张晓谶亲自来释放潘厚仁,南镇抚司这边的手续可以说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潘厚仁临走之时看到那张百里还在忙碌,心中一动,将怀中放的银票掏出来,对张百里道:“张百户啊,这张银票呢你先收下,这些天麻烦你和姜校尉了,你们自己拿去处理吧,大家认识一场,小兄弟我别的没有,银子还是不缺的!”
“使不得,使不得!”那张百里连连推托,直到黄俨不耐烦的咳嗽,张晓谶才瞪着眼睛对张百里道:“罗嗦!让你收你就收了!本官做主,你跟那个姓姜的校尉分了罢!”
“是!”
张晓谶一开口,张百户也不推了,默默地将银票收了起来。
等到黄俨三人走出南镇抚司,张晓谶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停下脚步问潘厚仁道:“对了,刚刚那叠银票,有几百两?”
“几百两?”潘厚仁微微一愣,一时半会儿没明白张晓谶问这话的意思,摇头道:“不是几百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两千多两吧!”
“两千。”张晓谶脚下一停,猛然转身就要往南镇抚司里走,幸亏黄俨眼明手快一把将其拉住,“老张,冷静,冷静,厚仁家不缺钱,不缺钱。”
“你当我是心疼拿钱多了么,我张晓谶是那种人么?”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行了吧,咱们还是吃饭去,轿子也别坐了,走走,走走!”黄俨一面说话,一面推着张晓谶往外走,没错,他真是推着张晓谶走的,在潘厚仁看来,张晓谶整个人的身子都略微有些倾斜,而且脑袋还扭向镇抚司里面呢。
“大哥,张大人这是。”
走出老远一截路了,等张晓谶稍微恢复正常之后,潘厚仁才敢开口,小声的问黄俨,到底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
黄俨见张晓谶这会儿正看别处,没注意到这边,连忙低声道:“他是心疼钱呢,他这个人啊,清廉了一辈子。”
“胡说八道!我是担心我那侄儿经受不起这种考验,所以我准备牺牲自己,保全他!”张晓谶突然插话进来,将潘厚仁给吓了一跳!
只不过听了张晓谶这话,潘厚仁也就回过神来了,感情是嫌自己给钱给多了,或者说,是觉得这钱应该揣他口袋里才是。不过刚刚黄俨说张晓谶这个人清廉来的。潘厚仁再转念一想,黄俨说的清廉,参照物用的怕是他自己吧。
以张晓谶这个人的性格,还有他刚刚的表现,潘厚仁对接下来在哪里吃饭已经没有多大的期待了。永乐年间的京师虽说没有后世的帝都繁华,可是高消费的地方也绝对不会少,然而到最后,张晓谶果不出潘厚仁所料,带二人到的地方,仅仅只能算是一个中档场所。
只不过老话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这趟京师之旅虽说受了点惊吓,但是结识了张晓谶这个妙人,潘厚仁也就觉得不枉费吃了这些苦头,眼前的馆子差点就差点吧,等回头,把君再来的分店开到京师里来,岂不正好占领市场?
刚刚才从锦衣卫大牢里出来,潘厚仁就又开始规划自己的娱乐帝国,在他的心中始终有个信念——只有第三产业发达的国家,才是一个真正富裕的国家。
而就在这个时候,皇宫里,朱棣也正在跟人喝酒,聊天,只不过他面对的,不是太监也不是宫女嫔妃,而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安秀秀。
“朕还记得前些年到你家的时候,你还拔过朕的胡子,怎么,现在看到朕,连叫一声都不肯?还要提着长剑,来取朕的性命?”
诺大的房间里并没有外人,只有朱棣,还有坐在七尺开外,同样面前摆着酒菜,却是丝毫不动的安秀秀。
“皇上,民女已经说过了,夜闯禁宫,并非是为皇上而来,只是为了找那狗贼!”安秀秀脸上的神情很冷淡,只有刚才朱棣提到“拔胡须”的时候,才微微有一丝波动。
“你父亲的事情,朕很难过。但是你父亲不得不死,这一点,想必你应该明白?”朱棣自斟自饮,一边喝,一边缓缓的说话,同时两眼也没有离开过安秀秀须臾。
“你是皇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些道理,民女懂!然而民女所不能接受的,是父亲在诏狱里受到的那些凌辱!”安秀秀的眼睛红了,望向朱棣的眼神当中,也迸发出一丝怒火来。
不等叹息的朱棣开口,安秀秀又道:“皇上,你不觉得现在我们共处一室,对你来说很危险么?若是民女动手,没有人可以保护你的性命!”
“你是不会动手的!朕早就在怀疑,灯山大火的事情,后来,罗骞死在昆明城外,更是让朕疑窦丛生,只是朕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是你在操控,当年那个顽皮的小丫头,竟然会有如斯手段,解秀娘啊解秀娘,你真是让朕吃惊啊!”
解秀娘!
安秀秀的真名原来是解秀娘,也就是说,安秀秀就是五年前解缙被铺时,失踪的最小那个女儿!若是此时有人听到朱棣跟解秀娘之间的谈话,怕是眼珠子都要瞪出眼眶去!谁能够想到,朱棣最恨解缙,却能够对解缙的小女儿和颜悦色?
这其中并非涉及到男女之情。解秀娘或许是继承了解缙的惊人天赋,从小就表现的机敏聪慧,不仅深受解缙喜欢,朱棣见过两次之后,也是欢喜的很,最开始,朱棣甚至打算让解缙同意,将解秀娘订为朱瞻基的皇后!
是的,解秀娘最开始是朱棣给自己最喜爱的孙子内定的老婆!难怪朱棣即便是在这种时候仍旧对安秀秀百般包容。
关于跟朱瞻基之间的婚事,安秀秀其实是知道的。当初解缙就曾经跟她说过,但是因为解缙对朱高炽这个太子不满,反而认定朱高煦才是合适的皇位接班人,由此也就导致跟朱棣之间的政见分歧越来越多,最终让自己走上了绝路。
故而在这件事情上,在经过五年的思考之后,安秀秀并不太狠朱棣,她内心当中真正恨的人,是纪纲!是对解缙百般羞辱,最后还让解缙有个如此难堪死法的纪纲!
“皇上,过去的事情就不用再提了,民女知道擅闯禁宫就是死罪,皇上究竟决定如何处置民女?”
安秀秀平视着朱棣,脸色默然,眼神当中也是无悲无喜,好像触犯了死罪的,是另外一个人,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一样。
然而朱棣并没有回答安秀秀的这个问题,反而说道:“秀娘啊,关于你跟皇太孙之间的婚约,怕是不能履行了,这一点,是朕亏欠了你的!”
皇太孙既然是朱棣作为下下一代国家接班人来培养,自然不可能娶一个来历不明的老婆,或者说,是犯官的女儿,而朱棣之所以说亏欠了安秀秀,完全是因为当初这个婚约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大丈夫言而有信,若是换成普通人家,既然有了婚约,只要人在就应当要履行,朱棣时常以“仁义道德”来严格要求自己,然而在这件事情上,他却不得不作为一个社会道德的破坏者,故而他心中的确是有愧疚的!
“皇上不必如此,这都是民女的命不好!”
安秀秀仍旧不为所动,只是冷冷地望着朱棣。
“不!秀娘,朕自己犯了错误,就应该要尽力去弥补,欠你一个夫君,朕就必须要还你一个夫君,而且是一个,好夫君!”
这也是跟黄俨和张晓谶熟悉了,知道这两人的性格,潘厚仁才会如此说话。别看在潘厚仁面前两个老家伙好像慈眉善目的模样,其实从根本上来说,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瞧,小兄弟不高兴了,咳咳,张大人,你是不是该宣布一下了?”黄俨忍住笑,提醒张晓谶。
“好!潘厚仁,经过我们调查。”张晓谶将脸上笑容一收,开口就是一连串官场话,潘厚仁等到他说完了,大概总结起来的意思,就等同于:无罪释放。
“这么说,我已经可以走咯?”
“那是当然,不过。”黄俨眯了眯眼睛,话说一半停了,顿时让潘厚仁的心吊了起来,“大哥,你倒是说啊。”
“不过,我想应该让老张请我们去吃一顿!”黄俨故意停顿这一个呼吸的功夫,其实就是想看看潘厚仁紧张的模样,因为在黄俨的记忆里,好像还真没看过潘厚仁紧张的。
“为啥是我?”张晓谶满脸的诧异,他记得刚刚出门的时候,好像商量的不是这样啊。
“你侄儿马上就要提升为千户了,难道不该庆祝庆祝?”
黄俨找的这个理由,还真是让张晓谶苦笑不已,他想否认都没辙,只能摇头道:“好好好,遇上你们两兄弟,老夫我还能说啥呢,认栽,认栽了!”
既然是张晓谶亲自来释放潘厚仁,南镇抚司这边的手续可以说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潘厚仁临走之时看到那张百里还在忙碌,心中一动,将怀中放的银票掏出来,对张百里道:“张百户啊,这张银票呢你先收下,这些天麻烦你和姜校尉了,你们自己拿去处理吧,大家认识一场,小兄弟我别的没有,银子还是不缺的!”
“使不得,使不得!”那张百里连连推托,直到黄俨不耐烦的咳嗽,张晓谶才瞪着眼睛对张百里道:“罗嗦!让你收你就收了!本官做主,你跟那个姓姜的校尉分了罢!”
“是!”
张晓谶一开口,张百户也不推了,默默地将银票收了起来。
等到黄俨三人走出南镇抚司,张晓谶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停下脚步问潘厚仁道:“对了,刚刚那叠银票,有几百两?”
“几百两?”潘厚仁微微一愣,一时半会儿没明白张晓谶问这话的意思,摇头道:“不是几百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两千多两吧!”
“两千。”张晓谶脚下一停,猛然转身就要往南镇抚司里走,幸亏黄俨眼明手快一把将其拉住,“老张,冷静,冷静,厚仁家不缺钱,不缺钱。”
“你当我是心疼拿钱多了么,我张晓谶是那种人么?”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行了吧,咱们还是吃饭去,轿子也别坐了,走走,走走!”黄俨一面说话,一面推着张晓谶往外走,没错,他真是推着张晓谶走的,在潘厚仁看来,张晓谶整个人的身子都略微有些倾斜,而且脑袋还扭向镇抚司里面呢。
“大哥,张大人这是。”
走出老远一截路了,等张晓谶稍微恢复正常之后,潘厚仁才敢开口,小声的问黄俨,到底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
黄俨见张晓谶这会儿正看别处,没注意到这边,连忙低声道:“他是心疼钱呢,他这个人啊,清廉了一辈子。”
“胡说八道!我是担心我那侄儿经受不起这种考验,所以我准备牺牲自己,保全他!”张晓谶突然插话进来,将潘厚仁给吓了一跳!
只不过听了张晓谶这话,潘厚仁也就回过神来了,感情是嫌自己给钱给多了,或者说,是觉得这钱应该揣他口袋里才是。不过刚刚黄俨说张晓谶这个人清廉来的。潘厚仁再转念一想,黄俨说的清廉,参照物用的怕是他自己吧。
以张晓谶这个人的性格,还有他刚刚的表现,潘厚仁对接下来在哪里吃饭已经没有多大的期待了。永乐年间的京师虽说没有后世的帝都繁华,可是高消费的地方也绝对不会少,然而到最后,张晓谶果不出潘厚仁所料,带二人到的地方,仅仅只能算是一个中档场所。
只不过老话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这趟京师之旅虽说受了点惊吓,但是结识了张晓谶这个妙人,潘厚仁也就觉得不枉费吃了这些苦头,眼前的馆子差点就差点吧,等回头,把君再来的分店开到京师里来,岂不正好占领市场?
刚刚才从锦衣卫大牢里出来,潘厚仁就又开始规划自己的娱乐帝国,在他的心中始终有个信念——只有第三产业发达的国家,才是一个真正富裕的国家。
而就在这个时候,皇宫里,朱棣也正在跟人喝酒,聊天,只不过他面对的,不是太监也不是宫女嫔妃,而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安秀秀。
“朕还记得前些年到你家的时候,你还拔过朕的胡子,怎么,现在看到朕,连叫一声都不肯?还要提着长剑,来取朕的性命?”
诺大的房间里并没有外人,只有朱棣,还有坐在七尺开外,同样面前摆着酒菜,却是丝毫不动的安秀秀。
“皇上,民女已经说过了,夜闯禁宫,并非是为皇上而来,只是为了找那狗贼!”安秀秀脸上的神情很冷淡,只有刚才朱棣提到“拔胡须”的时候,才微微有一丝波动。
“你父亲的事情,朕很难过。但是你父亲不得不死,这一点,想必你应该明白?”朱棣自斟自饮,一边喝,一边缓缓的说话,同时两眼也没有离开过安秀秀须臾。
“你是皇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些道理,民女懂!然而民女所不能接受的,是父亲在诏狱里受到的那些凌辱!”安秀秀的眼睛红了,望向朱棣的眼神当中,也迸发出一丝怒火来。
不等叹息的朱棣开口,安秀秀又道:“皇上,你不觉得现在我们共处一室,对你来说很危险么?若是民女动手,没有人可以保护你的性命!”
“你是不会动手的!朕早就在怀疑,灯山大火的事情,后来,罗骞死在昆明城外,更是让朕疑窦丛生,只是朕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是你在操控,当年那个顽皮的小丫头,竟然会有如斯手段,解秀娘啊解秀娘,你真是让朕吃惊啊!”
解秀娘!
安秀秀的真名原来是解秀娘,也就是说,安秀秀就是五年前解缙被铺时,失踪的最小那个女儿!若是此时有人听到朱棣跟解秀娘之间的谈话,怕是眼珠子都要瞪出眼眶去!谁能够想到,朱棣最恨解缙,却能够对解缙的小女儿和颜悦色?
这其中并非涉及到男女之情。解秀娘或许是继承了解缙的惊人天赋,从小就表现的机敏聪慧,不仅深受解缙喜欢,朱棣见过两次之后,也是欢喜的很,最开始,朱棣甚至打算让解缙同意,将解秀娘订为朱瞻基的皇后!
是的,解秀娘最开始是朱棣给自己最喜爱的孙子内定的老婆!难怪朱棣即便是在这种时候仍旧对安秀秀百般包容。
关于跟朱瞻基之间的婚事,安秀秀其实是知道的。当初解缙就曾经跟她说过,但是因为解缙对朱高炽这个太子不满,反而认定朱高煦才是合适的皇位接班人,由此也就导致跟朱棣之间的政见分歧越来越多,最终让自己走上了绝路。
故而在这件事情上,在经过五年的思考之后,安秀秀并不太狠朱棣,她内心当中真正恨的人,是纪纲!是对解缙百般羞辱,最后还让解缙有个如此难堪死法的纪纲!
“皇上,过去的事情就不用再提了,民女知道擅闯禁宫就是死罪,皇上究竟决定如何处置民女?”
安秀秀平视着朱棣,脸色默然,眼神当中也是无悲无喜,好像触犯了死罪的,是另外一个人,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一样。
然而朱棣并没有回答安秀秀的这个问题,反而说道:“秀娘啊,关于你跟皇太孙之间的婚约,怕是不能履行了,这一点,是朕亏欠了你的!”
皇太孙既然是朱棣作为下下一代国家接班人来培养,自然不可能娶一个来历不明的老婆,或者说,是犯官的女儿,而朱棣之所以说亏欠了安秀秀,完全是因为当初这个婚约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大丈夫言而有信,若是换成普通人家,既然有了婚约,只要人在就应当要履行,朱棣时常以“仁义道德”来严格要求自己,然而在这件事情上,他却不得不作为一个社会道德的破坏者,故而他心中的确是有愧疚的!
“皇上不必如此,这都是民女的命不好!”
安秀秀仍旧不为所动,只是冷冷地望着朱棣。
“不!秀娘,朕自己犯了错误,就应该要尽力去弥补,欠你一个夫君,朕就必须要还你一个夫君,而且是一个,好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