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睁开眼睛,天才刚蒙蒙亮。马上就要圣诞节了,但她却一点过节的心情也没有。
确切的说,自从她与篮球道别后,她的生活就突然失去了目标。大学生活对别人而言是青春年华最自由的释放,但对她而言,却是百无聊赖的混日子。
和大多数女孩儿不同的是,她有一颗异常热爱篮球的心。从中学时期接触到篮球以来,瑞秋就一直对这项运动深深痴迷。篮球对她而言也并非简简单单的爱好,曾经在报纸上,人们可是能够时常看到一个扎着马尾,身穿32号球衣的女球员的身影。
2005年AAU初级全美冠军团队成员、2007年梅迪纳县三分冠军、四次入选俄亥俄州排名前64的球员......一般情况下,能在高中时期即达成如此成就的女球员,大多都会得到大学球队的青睐。
瑞秋也不例外,高三时她就已经获得了许多大学抛出的橄榄枝。征战NCAA,杀入职业篮坛,这似乎才是她人生的轨迹。
然而,就在她篮球生涯的最巅峰时,一切都改变了。
高四时由于意外受伤,球队战绩遭遇的滑铁卢。那一年,瑞秋的心情很失落,同时也以为压力过大患上了胃溃疡。
在严重的胃部疾病中,瑞秋的体重疯狂下滑。对普通女孩儿来说,体重下滑也许是一件美事。但对一个以职业篮球为目标的运动员来说,体重下滑可没什么可值得庆幸的。
高四糟糕的一年过后,瑞秋行情大减,最终她没能进入女子篮球名校,而是来到了俄克拉荷马大学。
由于高中时期打击太大,瑞秋进入大学后就几乎没有怎么打球或者看球。因为她每一次看见别人在篮球场上飞驰,想起自己本该拥有的人生,就会忍不住难受。
对她而言,篮球就好像是一场初恋。虽然美好,但注定要说再见。
瑞秋摇了摇头,没有再回忆那些令人难过的事情。她拿出手机看了看,一如既往地,又有几个愣头青给她发来了表白的短信。
但除了这些无聊的短信外,瑞秋还收到了一个新闻的推送。看见新闻的标题后,这个慵懒的大学女生一下就坐了起来。
“林克与孟菲斯灰熊签下十天短合同,华裔前锋继续向着NBA进发!”
简简单单的标题,朴实无华的内容,却让瑞秋感觉充满了力量。
她原本已经不想再接触篮球,但自从她遇见了那个华裔球员,自从她了解到了那家伙坚持梦想的故事,自从她看见林克被NBA抛弃后依然不肯放弃。直到现在,他又一次获得了实现梦想的机会,瑞秋的内心也发生了改变。
只要不轻言放弃,机会总会出现,不是吗?
瑞秋笑了笑,也许自己也不必放弃,不必每天都过得这么丧。篮球,本就是一个强者生存的游戏。
“林克都已经成功了,你也得坚强起来才行啊!”瑞秋自言自语地给自己鼓了鼓劲儿,然后她拿起手机,给林克发去了一条短信。
“恭喜。”
※※※
今天,林克原本要随队去德克萨斯打客场。但大清早一醒来,他就接到了杰夫.奥斯汀的通知——“你要去NBA了。”
第二次听见这个消息,林克明显已经不如第一次进入NBA时那么兴奋。
“去哪儿?”林克的语气很平静,因为他很清楚,一份十天短合同远算不上是成功。他在火箭也得到了一份十天短合同,结果呢?
等他签下保障性合同并真正在NBA立足时,再兴奋也不迟。
“去孟菲斯,灰熊队需要你的加入。”
“孟菲斯灰熊?”林克有些惊讶,他的确没想到杰夫.奥斯汀会把自己弄到灰熊去。
前世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球迷,林克对灰熊的了解其实十分有限。毕竟,灰熊队在中国一直属于人气不温不火的球队。
首先,灰熊队是一支以防守为主的队伍,这就注定了灰熊队的比赛不会太有观赏性。其次,灰熊队一直缺少超级巨星,迈克.康利和马克.加索尔可没有办法为灰熊带去太多人气。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灰熊队一支都没有赢得过什么实质性的荣誉。别说是总冠军了,就林克看球那10年,灰熊队就连西区冠军都没有拿过。
灰熊队在中国最火的一段时间,也就是他们在选秀大会上选中了王哲林的那一年。但这种热度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因为灰熊队从始至终都没有和王哲林签约。
虽然灰熊队的总经理时不时总会说他们在观察王哲林的情况,可却从未有过任何实质性的行动。
这就是林克所了解的孟菲斯灰熊,一支在中国冷门得不能再冷门的队伍。
“为什么是孟菲斯?”思考过后,林克继续发问。虽然作为一个落选秀,他暂时没有选择球队的资格。
但杰夫.奥斯汀把自己丢掉孟菲斯去,也总得有个理由吧。
“首先,你想要在NBA站稳脚跟,就需要出场时间。如果像在火箭队那样每场比赛只是垃圾时间打几分钟,你永远都不可能签下保障性合同。而在灰熊队,你获得出场时间的机会更大!因为灰熊队除了鲁迪.盖伊以外,就几乎没有什么三号位的人选了。”
杰夫.奥斯汀顿了顿,等林克“消化”了一下他的话,然后继续说道:“托尼.阿伦更适合在二号位活动,萨姆.杨能打小前锋,但表现一直很不稳定。来自肯塔基的一年级新秀前锋泽维尔.亨利原本被灰熊队寄予厚望,但可惜他已经因伤赛季报销了。所以,灰熊队很需要一个表现稳定的三号位替补。这可是一个比休斯敦更适合你野蛮生长的地方,林克!”
“野蛮生长?”林克点点头,他喜欢杰夫.奥斯汀的用词。
的确,无论你有多强的实力,如果无法展现出来,那就都没有意义。
在火箭队,林克一直不在球队计划中,阿德尔曼就是大发慈悲,也从未让林克出场超过5分钟。
孟菲斯灰熊这种球队虽然冷门了点,但好歹林肯能争到一个露脸的机会。作为一个落选秀和发展联盟球员,林克不奢求一去就打主力。能从替补好好干起,一步一步扎稳脚跟,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而且,灰熊队的体系和打法也挺适合你。他们喜欢打一板一眼的阵地战,喜欢以防守取胜,而且也缺少一个稳定的三分投射点。最重要的是,和其他鱼腩球队不同,灰熊队本赛季可是还有机会打季后赛的。所以,在我看来,没有比孟菲斯灰熊更适合你的队伍了。”
“你意下如何了,林克?”给了林克一些思考的时间后,杰夫.奥斯汀最后又问了一遍。
这一回,林克点头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孟菲斯报道?”
杰夫.奥斯汀松了口气,他一开始还担心林克不信任自己。但事实证明,只要工作干得好,就能赢得信任。
“我马上给你买去孟菲斯的机票,不出意外话,明天你应该就和自己的新球队汇合了。”
挂断电话,林克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对这一次的NBA之旅充满了自信。
也许是因为,这一回他不再是一个人走吧。
想到这里,林克收起了自己的篮球鞋。篮球鞋底的侧面几个简单的字母还没有被抹去——安息吧,齐克。
确切的说,自从她与篮球道别后,她的生活就突然失去了目标。大学生活对别人而言是青春年华最自由的释放,但对她而言,却是百无聊赖的混日子。
和大多数女孩儿不同的是,她有一颗异常热爱篮球的心。从中学时期接触到篮球以来,瑞秋就一直对这项运动深深痴迷。篮球对她而言也并非简简单单的爱好,曾经在报纸上,人们可是能够时常看到一个扎着马尾,身穿32号球衣的女球员的身影。
2005年AAU初级全美冠军团队成员、2007年梅迪纳县三分冠军、四次入选俄亥俄州排名前64的球员......一般情况下,能在高中时期即达成如此成就的女球员,大多都会得到大学球队的青睐。
瑞秋也不例外,高三时她就已经获得了许多大学抛出的橄榄枝。征战NCAA,杀入职业篮坛,这似乎才是她人生的轨迹。
然而,就在她篮球生涯的最巅峰时,一切都改变了。
高四时由于意外受伤,球队战绩遭遇的滑铁卢。那一年,瑞秋的心情很失落,同时也以为压力过大患上了胃溃疡。
在严重的胃部疾病中,瑞秋的体重疯狂下滑。对普通女孩儿来说,体重下滑也许是一件美事。但对一个以职业篮球为目标的运动员来说,体重下滑可没什么可值得庆幸的。
高四糟糕的一年过后,瑞秋行情大减,最终她没能进入女子篮球名校,而是来到了俄克拉荷马大学。
由于高中时期打击太大,瑞秋进入大学后就几乎没有怎么打球或者看球。因为她每一次看见别人在篮球场上飞驰,想起自己本该拥有的人生,就会忍不住难受。
对她而言,篮球就好像是一场初恋。虽然美好,但注定要说再见。
瑞秋摇了摇头,没有再回忆那些令人难过的事情。她拿出手机看了看,一如既往地,又有几个愣头青给她发来了表白的短信。
但除了这些无聊的短信外,瑞秋还收到了一个新闻的推送。看见新闻的标题后,这个慵懒的大学女生一下就坐了起来。
“林克与孟菲斯灰熊签下十天短合同,华裔前锋继续向着NBA进发!”
简简单单的标题,朴实无华的内容,却让瑞秋感觉充满了力量。
她原本已经不想再接触篮球,但自从她遇见了那个华裔球员,自从她了解到了那家伙坚持梦想的故事,自从她看见林克被NBA抛弃后依然不肯放弃。直到现在,他又一次获得了实现梦想的机会,瑞秋的内心也发生了改变。
只要不轻言放弃,机会总会出现,不是吗?
瑞秋笑了笑,也许自己也不必放弃,不必每天都过得这么丧。篮球,本就是一个强者生存的游戏。
“林克都已经成功了,你也得坚强起来才行啊!”瑞秋自言自语地给自己鼓了鼓劲儿,然后她拿起手机,给林克发去了一条短信。
“恭喜。”
※※※
今天,林克原本要随队去德克萨斯打客场。但大清早一醒来,他就接到了杰夫.奥斯汀的通知——“你要去NBA了。”
第二次听见这个消息,林克明显已经不如第一次进入NBA时那么兴奋。
“去哪儿?”林克的语气很平静,因为他很清楚,一份十天短合同远算不上是成功。他在火箭也得到了一份十天短合同,结果呢?
等他签下保障性合同并真正在NBA立足时,再兴奋也不迟。
“去孟菲斯,灰熊队需要你的加入。”
“孟菲斯灰熊?”林克有些惊讶,他的确没想到杰夫.奥斯汀会把自己弄到灰熊去。
前世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球迷,林克对灰熊的了解其实十分有限。毕竟,灰熊队在中国一直属于人气不温不火的球队。
首先,灰熊队是一支以防守为主的队伍,这就注定了灰熊队的比赛不会太有观赏性。其次,灰熊队一直缺少超级巨星,迈克.康利和马克.加索尔可没有办法为灰熊带去太多人气。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灰熊队一支都没有赢得过什么实质性的荣誉。别说是总冠军了,就林克看球那10年,灰熊队就连西区冠军都没有拿过。
灰熊队在中国最火的一段时间,也就是他们在选秀大会上选中了王哲林的那一年。但这种热度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因为灰熊队从始至终都没有和王哲林签约。
虽然灰熊队的总经理时不时总会说他们在观察王哲林的情况,可却从未有过任何实质性的行动。
这就是林克所了解的孟菲斯灰熊,一支在中国冷门得不能再冷门的队伍。
“为什么是孟菲斯?”思考过后,林克继续发问。虽然作为一个落选秀,他暂时没有选择球队的资格。
但杰夫.奥斯汀把自己丢掉孟菲斯去,也总得有个理由吧。
“首先,你想要在NBA站稳脚跟,就需要出场时间。如果像在火箭队那样每场比赛只是垃圾时间打几分钟,你永远都不可能签下保障性合同。而在灰熊队,你获得出场时间的机会更大!因为灰熊队除了鲁迪.盖伊以外,就几乎没有什么三号位的人选了。”
杰夫.奥斯汀顿了顿,等林克“消化”了一下他的话,然后继续说道:“托尼.阿伦更适合在二号位活动,萨姆.杨能打小前锋,但表现一直很不稳定。来自肯塔基的一年级新秀前锋泽维尔.亨利原本被灰熊队寄予厚望,但可惜他已经因伤赛季报销了。所以,灰熊队很需要一个表现稳定的三号位替补。这可是一个比休斯敦更适合你野蛮生长的地方,林克!”
“野蛮生长?”林克点点头,他喜欢杰夫.奥斯汀的用词。
的确,无论你有多强的实力,如果无法展现出来,那就都没有意义。
在火箭队,林克一直不在球队计划中,阿德尔曼就是大发慈悲,也从未让林克出场超过5分钟。
孟菲斯灰熊这种球队虽然冷门了点,但好歹林肯能争到一个露脸的机会。作为一个落选秀和发展联盟球员,林克不奢求一去就打主力。能从替补好好干起,一步一步扎稳脚跟,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而且,灰熊队的体系和打法也挺适合你。他们喜欢打一板一眼的阵地战,喜欢以防守取胜,而且也缺少一个稳定的三分投射点。最重要的是,和其他鱼腩球队不同,灰熊队本赛季可是还有机会打季后赛的。所以,在我看来,没有比孟菲斯灰熊更适合你的队伍了。”
“你意下如何了,林克?”给了林克一些思考的时间后,杰夫.奥斯汀最后又问了一遍。
这一回,林克点头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孟菲斯报道?”
杰夫.奥斯汀松了口气,他一开始还担心林克不信任自己。但事实证明,只要工作干得好,就能赢得信任。
“我马上给你买去孟菲斯的机票,不出意外话,明天你应该就和自己的新球队汇合了。”
挂断电话,林克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对这一次的NBA之旅充满了自信。
也许是因为,这一回他不再是一个人走吧。
想到这里,林克收起了自己的篮球鞋。篮球鞋底的侧面几个简单的字母还没有被抹去——安息吧,齐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