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慕时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她从梦中猛地惊醒,双眸还在混沌中迷茫,可能还陷在梦魇的惊慌中,她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抓牢某些东西,只要让她安心就行了,纤手被一股温暖包围住,安定有力,那颗惊慌不安的心也迅速地镇定下来。
林时轻轻地拭去她眼角挂着的泪丝,一双春水弥漫的桃花眼柔成半月状,柔声道:“做恶梦了?”
白慕时眼睛渐渐聚神,眸光闪烁,落在林时那张令人心神安定的脸上,“嗯。”
“今天可是有很重要的事要做,应该开开心心的,怎么还作恶梦呢?”
“我……我梦到了我孤身一人。”
林时把她搂在怀里,温柔而有力,像是极力地在安抚一直受惊的小猫,怕惊动她,也怕给不够她安全感,只得轻声在她耳边唤着:“傻瓜,当初离开的是你,要怕也是我怕。”
那七年,林时不愿意再回想起来了。
他没想到第一次和他的慕慕吵翻,竟让他经历了彻骨的生离。
当初他被文静挑拨离间,再加上一个叫苏宇的陌生男人出现,那个陌生男人得到他从未在慕慕身上得到过的信赖,这样的情况,他的嫉妒心一触即发。
直到后来,慕慕决绝地离开,和他的发小一起离开,糖果屋再一次陷入死寂,拿到简陋掉漆的木门又被紧紧地铐上了大锁,再次地封尘起来。而他的心也随之封尘起来。
之后……他陷入了绝望了吗?不,他依旧是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等待着,他习惯性地看向那条人烟稀少的道路,它远离商业街,平常也就只有老爷爷老奶奶要去人民公园路过罢了,但是他却总盼望着那个纤瘦清冽的身影能出现。
他还不知不觉地放学绕远路,然后停在一个陈旧的小木屋下发呆,一发就不知道时间,常常待到路灯亮起,直到暖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才挪动脚步离开。
他做过的傻事有很多,他经常会到学校的小礼堂去自习,自习完就坐在窗边的座位上,看着窗外的树叶飘落;他拒绝吃一切有关于红豆的甜品,尤其是汤圆。
红豆种相思,他语文再差也不会不知道这个意思。
在他的一个生日里,她回来亲手击碎了他小心翼翼怀揣的希望,那时候,他真正地意识到,他视如珍宝的人真的离开了。
云城种下了许多和她相关的回忆,走到哪儿都会浮现让他嘴角扬起的画面,每一次的浮现就会有每一次的退散,退散之后的落寞虚无,才是最致命的毒药。
最后,他选择了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到港城来读大学。
但他发现一点用都没有。在这个姹紫嫣红灯红酒绿的商业都市里,他依然如同一个丧失灵魂的行尸走肉,变得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学会了漠视一切,即使面对文静不远千里的死缠烂打,他都能熟视无睹,他无心烦躁,任凭文静怎么闹,也没有反感,更没有动容。
呵,他天天躲到学校附近一家嘈杂不堪的茶餐厅,或者麻醉自己于医学解剖,那又有什么用呢?
学医,还不是因为她当初的一句话——你穿白大褂的样子真帅!
那几年,他还沾染上了梦魇,夜夜梦回,都在冷汗中惊醒。
那几年来的心病,终于迎来了终结,他大四那一年,她回来了。
白慕时出落得越发亭玉,那一张干净灵秀的面容如同当初她回来重开糖果屋的时候一样,脸上仍旧是淡淡清雅的微笑,丝丝沁脾,只是多了几分成熟。
她每一次都如同天使降世般来到他的身边,而他永远都无法救药把心缠绕在她身上,成为他这辈子都戒不掉的罂粟。
经历了生离死别,他们好不容易走在了一起……
今天早上,这傻丫头还说自己做了个恶梦,梦到了自己孤身一人,他不禁笑出了声,无奈地叹了口气摇头——他做了那么多年的恶梦,是时候也让慕慕尝尝他当年痛苦的滋味了。
林时看向灯光明亮的试衣间,光亮的米黄灯把婚纱店照得像个天堂,在这个“天堂”里,他心爱的人正满心欢喜地试穿着婚纱。
他早已穿好了新郎服,整装待发,满心幸福地站在大堂上,目光欣喜深沉地望向偌大的试衣间,等待米白布帘后的可人儿走出,他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满心幸福过。
来试婚纱的人不多,但被林时穿着新郎服的英俊高雅的模样吸引来的小姑娘却不少,有客人,有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有从橱窗窥见林时天人容貌的路人,一时间,婚纱大堂上沸沸扬扬,有的犯着花痴窃窃私语,有的却好奇新娘到底是什么姿色得以收获这样的天人男子。
林时始终盯着试衣布帘目不斜视。布帘掀动,一个穿着雪白蝴蝶镶丝婚纱的女孩在工作人员的包围下款款走出,秀黑的长发没有完全盘起,只轻轻简单地挽在了脑后,用着两支雪白珍珠钗固定,别致中带着慵懒的味道。
自然不刻意,却美不胜收,犹如天女神降。
白慕时笑意盈盈地在众人惊愕和羡慕的目光下袅袅向林时走去,幸福溢于言表。林时迫不及待走上前,伸出一只手。搀扶着白慕时的工作人员娇羞一笑,识趣地走开了。
白慕时轻轻开口道:“对不起,我来迟了,”她把一只手放在林时伸出的手心里,依赖着他的温暖。
林时紧紧地抓着白慕时的手,深情不移。
“不迟,刚刚好。”
慕慕,只要我愿意等,你一点也不迟,我们的世界正逢遍地流光,归期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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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轻轻地拭去她眼角挂着的泪丝,一双春水弥漫的桃花眼柔成半月状,柔声道:“做恶梦了?”
白慕时眼睛渐渐聚神,眸光闪烁,落在林时那张令人心神安定的脸上,“嗯。”
“今天可是有很重要的事要做,应该开开心心的,怎么还作恶梦呢?”
“我……我梦到了我孤身一人。”
林时把她搂在怀里,温柔而有力,像是极力地在安抚一直受惊的小猫,怕惊动她,也怕给不够她安全感,只得轻声在她耳边唤着:“傻瓜,当初离开的是你,要怕也是我怕。”
那七年,林时不愿意再回想起来了。
他没想到第一次和他的慕慕吵翻,竟让他经历了彻骨的生离。
当初他被文静挑拨离间,再加上一个叫苏宇的陌生男人出现,那个陌生男人得到他从未在慕慕身上得到过的信赖,这样的情况,他的嫉妒心一触即发。
直到后来,慕慕决绝地离开,和他的发小一起离开,糖果屋再一次陷入死寂,拿到简陋掉漆的木门又被紧紧地铐上了大锁,再次地封尘起来。而他的心也随之封尘起来。
之后……他陷入了绝望了吗?不,他依旧是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等待着,他习惯性地看向那条人烟稀少的道路,它远离商业街,平常也就只有老爷爷老奶奶要去人民公园路过罢了,但是他却总盼望着那个纤瘦清冽的身影能出现。
他还不知不觉地放学绕远路,然后停在一个陈旧的小木屋下发呆,一发就不知道时间,常常待到路灯亮起,直到暖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才挪动脚步离开。
他做过的傻事有很多,他经常会到学校的小礼堂去自习,自习完就坐在窗边的座位上,看着窗外的树叶飘落;他拒绝吃一切有关于红豆的甜品,尤其是汤圆。
红豆种相思,他语文再差也不会不知道这个意思。
在他的一个生日里,她回来亲手击碎了他小心翼翼怀揣的希望,那时候,他真正地意识到,他视如珍宝的人真的离开了。
云城种下了许多和她相关的回忆,走到哪儿都会浮现让他嘴角扬起的画面,每一次的浮现就会有每一次的退散,退散之后的落寞虚无,才是最致命的毒药。
最后,他选择了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到港城来读大学。
但他发现一点用都没有。在这个姹紫嫣红灯红酒绿的商业都市里,他依然如同一个丧失灵魂的行尸走肉,变得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学会了漠视一切,即使面对文静不远千里的死缠烂打,他都能熟视无睹,他无心烦躁,任凭文静怎么闹,也没有反感,更没有动容。
呵,他天天躲到学校附近一家嘈杂不堪的茶餐厅,或者麻醉自己于医学解剖,那又有什么用呢?
学医,还不是因为她当初的一句话——你穿白大褂的样子真帅!
那几年,他还沾染上了梦魇,夜夜梦回,都在冷汗中惊醒。
那几年来的心病,终于迎来了终结,他大四那一年,她回来了。
白慕时出落得越发亭玉,那一张干净灵秀的面容如同当初她回来重开糖果屋的时候一样,脸上仍旧是淡淡清雅的微笑,丝丝沁脾,只是多了几分成熟。
她每一次都如同天使降世般来到他的身边,而他永远都无法救药把心缠绕在她身上,成为他这辈子都戒不掉的罂粟。
经历了生离死别,他们好不容易走在了一起……
今天早上,这傻丫头还说自己做了个恶梦,梦到了自己孤身一人,他不禁笑出了声,无奈地叹了口气摇头——他做了那么多年的恶梦,是时候也让慕慕尝尝他当年痛苦的滋味了。
林时看向灯光明亮的试衣间,光亮的米黄灯把婚纱店照得像个天堂,在这个“天堂”里,他心爱的人正满心欢喜地试穿着婚纱。
他早已穿好了新郎服,整装待发,满心幸福地站在大堂上,目光欣喜深沉地望向偌大的试衣间,等待米白布帘后的可人儿走出,他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满心幸福过。
来试婚纱的人不多,但被林时穿着新郎服的英俊高雅的模样吸引来的小姑娘却不少,有客人,有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有从橱窗窥见林时天人容貌的路人,一时间,婚纱大堂上沸沸扬扬,有的犯着花痴窃窃私语,有的却好奇新娘到底是什么姿色得以收获这样的天人男子。
林时始终盯着试衣布帘目不斜视。布帘掀动,一个穿着雪白蝴蝶镶丝婚纱的女孩在工作人员的包围下款款走出,秀黑的长发没有完全盘起,只轻轻简单地挽在了脑后,用着两支雪白珍珠钗固定,别致中带着慵懒的味道。
自然不刻意,却美不胜收,犹如天女神降。
白慕时笑意盈盈地在众人惊愕和羡慕的目光下袅袅向林时走去,幸福溢于言表。林时迫不及待走上前,伸出一只手。搀扶着白慕时的工作人员娇羞一笑,识趣地走开了。
白慕时轻轻开口道:“对不起,我来迟了,”她把一只手放在林时伸出的手心里,依赖着他的温暖。
林时紧紧地抓着白慕时的手,深情不移。
“不迟,刚刚好。”
慕慕,只要我愿意等,你一点也不迟,我们的世界正逢遍地流光,归期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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