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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人走了,带着深深的怨念离开了,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他们客气有加的李二会转变态度,前两年禄东赞来访问的时候,李二还说过会考虑将一名公主嫁给吐蕃,让两邦万世交好,所以李二这一次召集万邦朝贺时,松赞干布就亲自前来,就是想能够直接迎娶大唐公主,而如今,李二的话像是一张手掌狠狠的甩在松赞干布脸上,让他这个年轻气盛的吐蕃王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屈辱。
。。。。。。。。
长安城那高大的城墙巍峨雄伟,就算走了一炷香,仍然够看到这座俯卧在关陇平原上的这一座人间的奇迹之城,新建造的巨大的水泥城墙,就像是一只匍匐的巨兽,远远的隐没在广阔的大地上。
松赞干布面色复杂的回头望着那座高城,此时已是夕阳西下,西边的红日如血般殷红洒满大地,让万物都披上了一层红妆,他身后跟着的三千名吐蕃勇士看起来都有些低落。
“为什么会这样?”松赞干布轻声的自言自语道,他仍是不明白,为何李二会在运动会结束之时对自己突然发难。
“大相,难道是我们这一次做了什么失礼的事吗?为什么大唐的皇帝对我吐蕃的态度仿佛突然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松赞干布语气疑惑的朝禄东赞问道。
凝望长安的禄东赞,此时缓缓的转过头,语气有些悲凉的对松赞干布道:”大王。。。恐怕这一次,我们吐蕃,有麻烦了。。。”
。。。。。。。。。
“朕打算下一步就发兵吐蕃!”宽广的两仪殿下挤满了朝廷重臣,李二高高在上的坐在那个镶满宝石的皇位上,夕阳从大殿开凿的玻璃窗户照射了进来,洒在了他脚下镶金的本初子午线上,让他如同神灵降世。
“陛下为何突然想到了发兵吐蕃?”房玄龄抱着玉板上来询问道。
李二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子精芒,”本次万邦运动会,吐蕃带来了三千余众,经过朕的观察皆是晓勇善战之士,甚至在不少项目中,能够力压我大唐健儿,朕以前就曾听闻鬼谷徐阳告诫过朕的话,鬼谷手机镜中可知,如若朕答应他们的结亲,让他们学习我大唐的科技文化,不出五年,吐蕃羽翼丰满之时,必来犯我边境,而那个时候,吐蕃人凭借着天时地利,再加上晓勇的兵士,必将成为我大唐束手无策的难题!”
李二这番话一说出口,整个大殿上顿时议论纷纷,但竟没有一个人出言反驳,鬼谷子的信誉在大唐现在可以说是一个传奇,预测蝗灾、预测大雪、甚至预测日食,没有人敢出言怀疑这样一个同神仙一般的人物。
“陛下,臣以为发兵吐蕃似乎有些不妥。”一个铮铮的声音响起,魏征一身绯袍地就站了出来。
“哦?原来是魏卿,爱卿以为如何不妥?”李二没有表现出任何表情,只是淡淡的询问道。
“其一,吐蕃之国,远在高山之巅,道路难行,人烟稀少,贸然兴兵,后勤补给一旦稍有差池,在前线就是无可挽回的损失。其二,中原人进入高山会变的体力虚弱,这已经是共识,而那些常年在高山居住的吐蕃人却没有这一弱点,臣担心陛下派遣大军出征,会在那吐蕃境内遭遇强烈的反抗,折损我大唐的士兵。”
魏征的话说的有理有节,让人听之竟觉得也十分有道理。
回味着魏征的建议,李二也是思索了一下,缓缓道:”魏爱卿所言有理,朕也不知该如何决断,那么,就让鬼谷子与你一辩吧。”说罢,伸着脖子朝大殿下的众人张望,边看还边喊道:”徐鬼谷,徐鬼谷。”
原本站在后排的徐阳急急忙忙的跑出来,脸上笑靥如花的对李二道:”陛下找臣有何吩咐?”
李二有些不满地望着徐阳,这鬼谷弟子,每一次朝会都偷偷跑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若是自己不点他的名字,几乎见不到他出来说话。
“徐爱卿,刚刚魏卿所言你可都听到了?”
“额。。。。额,差不多吧。。。”徐阳挠了挠头,刚刚在下面玩手机呢,李二说的话倒是一句都没听到,冷不丁的被点名了,让他有种回到大学的即视感。
“对于魏卿反对发兵吐蕃,你是如何看法?”
“发兵吐蕃?”徐阳也是愣住了,历史上在贞观早年的时候李二也派兵征讨过吐蕃,领军大将正是大唐猛将程知节程咬金,当是那场战役惨不忍睹,唐军损失惨重,号称无敌将军的程咬金也是第一次折戟沉沙,一万大军,最后回来的只有三千余人,其中还包括伤病,可以说是大唐开国史上极为惨烈的一场失利,从此对于吐蕃这个高山之上的国家,李二也丧失了攻打它的兴趣,只好将文成公主许配给松赞干布,用联姻来保持两国之间的关系。
“陛下。。。臣斗胆问一句,为何要发兵吐蕃?生活在平原的人一旦登入高海拔,很有可能出现高原反应,不但体力不支,而且严重的可能会直接危及生命,这种去他人主场作战的选择,实为不智啊!”
李二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原本以为的主战派,居然成了反战派,这让李二有种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的感觉。
“可是徐爱卿曾经多次向朕说过,这吐蕃崛起之后,对我大唐威胁极大,若不极早铲除,日后必为大患,可你现在为何又反对朕出兵了?”李二哭笑不得的问道。
“额,臣却是说过要铲除它,可绝不是用武力征服。”徐阳这时才进入了角色,侃侃而谈道:”对于这个高山一族的吐蕃,臣有一个无敌的武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击败它。”
“哦?”李二目光炯炯的盯着徐阳,他太了解徐阳了,每一次看到徐阳这种充满自信的神情,他就知道这小子一定又有什么奇思妙想将要现世了。
“是何武器如此神奇?”
“宗教!”。。。
。。。。。。。。。。。
在地广人稀,百姓愚昧的地方,往往就是宗教的乐土,西藏正是这样的一个地方。
在后世,达赖的名号几乎无人不识无人不晓,这个从明代蒙古开始的教派,一直流传到了广阔的西藏地区,在百姓纯洁、知识分子稀缺的地方,迷信的宗教将所有人都同化成了狂热的宗教分子。
这股力量很可怕,后世的徐阳从那些频繁的宗教恐怖活动报道中就明白,原来宗教这种东西竟然能够迷失人们的双眼,让他们忽视死亡的恐惧,心甘情愿的为宗教付出一切。
这个时代,不要想着会有什么天才人物能看穿宗教的迷信活动,袁天罡凭借着磷火自然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这种后世初中生都知道的基本知识,就算在大唐,也跟神迹一般被人顶礼膜拜,更别说放到那些蛮夷那里表演了,恐怕会被尊为神仙吧。
人类不断进步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否定迷信的过程,因为不了解,所以产生了恐惧,因为恐惧,所以产生了臆想出来的敬畏,这种敬畏,不是源自崇尚科学,而是源自内心无知,所以注定是错误的敬畏。
但是这种错误的敬畏,却是一种很好的忽悠百姓的手段,可以安抚百姓,可以净化社会,历朝历代的领导人推崇佛家道家儒家,都是为了更好的统治百姓,而这种统治的工具,名字就叫做: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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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赞干布面色复杂的回头望着那座高城,此时已是夕阳西下,西边的红日如血般殷红洒满大地,让万物都披上了一层红妆,他身后跟着的三千名吐蕃勇士看起来都有些低落。
“为什么会这样?”松赞干布轻声的自言自语道,他仍是不明白,为何李二会在运动会结束之时对自己突然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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