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半晌,孟翔推开了压在身体上的庞大躯体,坐起身来,一边努力平复急促的呼吸,一边从怀中掏出生肌接骨膏仔细涂在血肉模糊的左肩上,这是他刚才冒险欺进石柱天怀中时被狼牙棒扫中后造成的伤害。
    如果不是在前世,他经常遇险,对在最危险的状况下,如何才能够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有一定的经验,即便有神奇的生肌接骨膏,他的那条左胳臂也废了。生肌接骨膏的效果虽然好,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将一滩碎肉复原的地步。
    之前他故意让手中的长刀和狼牙棒相碰,受伤以及用黑色铁管发射飞针,其实这些都是他的手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下手的机会,对石柱天一击必杀。否则,时间拖长了,难保不出现意外。那么沉重可怕的狼牙棒,不要说直接砸中他了,就是被它轻轻扫一下,他也承受不了。
    他还算幸运,最后的冒险虽然危险了大了一些,受了不轻的伤,不过总算结果不坏,达成了他目的——将石柱天一击毙命。
    其实在他用插入石柱天胸腹时,他还遇到了一个险情,石柱天的身体居然结实得可怕,他虽然用尽了力气,但是居然只能够插入很浅的一截,要不是最后长刀之上传出一丝波动,帮他破开他的身体,刺穿他的心脏,他的处境可就真的危险了。
    过了足足半个小时,孟翔才从压榨了全身潜力一击的虚弱中恢复了过来,虽然全身骨头还跟散了架一般,酸麻无力,不过总体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休息休息就没有问题了。
    孟翔的目光扫过石柱天的尸体,很快就在他的背上停住了,因为石柱天的身体太过高大,他之前居然没有发现他还背着一个包裹。
    没有丝毫的客气,孟翔从石柱天的身上将那个并不算小的兽皮包裹取了下来。刚一打开,一道银白的光亮就刺入了他的眼睛,而那件发出光亮的东西他居然认识。它正是那卷引起了种种事端的银剑虎鱼的皮,显然它是被石柱天从黄家抢出来的。
    由于他所在的地方极为偏僻,很多时候好多天都见不到一个人,根本不怕人撞见。他索性直接提起包裹的底部,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刹那间,孟翔的双眼就被各色的彩光刺花了。还别说,这个石柱天还真有些干货,包裹之中除了寥寥几件换洗衣服外,其他除了黄金白银就是各种珠宝,在透过树枝的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虽然因为地位关系,孟翔没有见过什么名贵的珠宝,不知道石柱天包裹中的珠宝都是什么等级,但是他还是可以知道它们绝对价值不菲,在谷阳城中买下一条大街应该问题不大。
    孟翔看了看那些珠宝,还是将它们放进了包裹中,虽然它们很值钱,但是他很清楚他根本没有办法出手,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可能拥有这些珍宝。只有他敢拿出来,恐怕还没有等他换成金银,麻烦就已经找上门来了。
    就在所有的珠宝就要全部装进包裹时,孟翔在珠宝的下面发现了一卷东西,展开一看,是一本书。看质地应该是兽皮的,但是又绝对不是普通的兽皮。如果是普通的兽皮,即便制皮师傅手艺再高明,也做不到如此薄如蝉翼,洁白如雪。
    看着手中的兽皮书,虽然还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孟翔的心跳就加快了,能够用如此奇特材质记载的东西怎么说也不应该很垃圾才对。
    大概翻了一下之后,孟翔的脸上浮现出了激动的潮红,真是想睡觉正好来了一个枕头。他正愁没有好的炼体功法呢。
    兽皮书封皮上的四个字,虽然很古老,但是他还能够认识的,应该是修仙者用的一种古老文字。
    按理说,即便在前世,他也没有和修仙者沾上什么关系,修仙者用的古文字他应该不认识才对,但是实际上,和他一样的普通人,认知古文字的并不在少数。
    修仙门派招收门徒时,除了要看资质、心智和意志等诸多方面外,还有一个小要求,那就是需要参选的人认识古文字。
    自然了,如果天资很好,这一条可以忽略不计,到了宗门再学也不迟。然而,对那些资质比较普通,堪堪能够达到修仙门派招收标准的人来说,这一条就很重要了。其他条件差不多的两个人,一个会古文字的,一个不会古文字的,那些修仙门派一定会选会古文字的那一个。
    虽然修仙者的寿命比一般人要长上很多,但是他们也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教习古文字上。毕竟说起来,古文字还是挺难的,即便智力超群的人要想将繁复晦涩的古文字学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完成的。
    前世,孟翔也是一个渴慕仙道的人,虽然生活得比较凄惨,但是他还是拼着天天吃窝窝头和咸菜,硬是积蓄了一笔钱,到了基本上每一个城市都有的古文馆报了名,跟着那些老学究学习古文字。奈何,他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他除了学习老学究教的古文字之外,他还自学了一些其他比较古老的文字。这是他抱了万一之想,希望他也可以像前人一样拥有极好的运气,一步登天。
    在他前世生活时间很长的铁木城中,一直流传着这么一个传说。也不知道多少年前,有一个书生,他没有什么别的癖好,就是喜欢研究各种古文字。只要是得到的古文字,哪怕只是只言片语,他也会视如珍宝。
    一日,也真该他走运,他花两个馒头的钱从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手中买到一本谁也不认识的古书。虽然书生很博学,但是那本书上他也只能勉强认识不到三成。而他就凭着认出来的那些古字,他就知道他捡到宝贝了。
    回去之后,书生经过了一番研究,终于验证了他的猜想,那本古书确实是一个宝贝,而且还是一个无价之宝。它居然是一个古老门派的镇派功法,只因书上的文字太过古老,一直没有被人认出来,才导致白玉蒙尘,不为人所识。
    那个幸运的书生按照那本功法修炼,居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成为一方高人,最后更是开宗立派,成为一个强大修仙宗派的开山始祖,受到无数人的敬仰。
    孟翔虽然明知自己的运气没有可能那么好,但是他依然忍不住心存侥幸,他还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运气爆棚,像那个书生一样,得到一本好的修仙功法,摆脱悲惨的命运,一飞冲天。
    前世他学的那些古文字没有派上用场,重生之后却帮了他的大忙。那本从石柱天那里得到的兽皮书就是用一种很古老的文字写成的,比如今一些修仙门派使用的文字还要古老许多。
    兽皮书的封面上面四个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的大字是混元无极。书的前五分之一记载是一种锻炼肉体的功法,叫做无漏真身。
    按照书上的记载,要是将无漏真身练到极致的话,可以将人之三宝——精气神完全锁住,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会泄露,同时外邪也无法侵入身体。至于像什么精力充沛、力能抗山、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之类的效果更是不在话下。
    混元无极的后面五分之四介绍的内容则有一点玄乎,好像是教人修炼一种叫做混元无极金身的东西,虽然很难,而且必须将前面的无漏真身练到极致才能够修炼,但是一旦练成,将万劫不侵,万法不沾,即便站着一动不动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战胜。
    反正写得挺玄乎,以孟翔的认识,基本上也看不懂。最后他也就索性放弃了,准备等见识和知识增长了再看。
    《混元无极》前面的无漏真身很对他的胃口,虽然修仙者一般不太注重身体的强度,但是他前世一直生活在刀锋之上,最先受到伤害和最能够保护他的都是身体,从而导致他对身体的强大有一种近乎固执的偏好。
    如果它真有《混元无极》上面记载的那么好的话,一旦他连成了,即便他还是无法修仙,那些等级比较低的修仙者也奈何不了他了。
    当孟翔仔细将《混元无极》中关于无漏真身的部份仔细看了一遍,他不禁暗呼侥幸。虽然有人对那些古文字做了注释,但是很多都是错的,如果石柱天修炼无漏真身时没有出现错误的话,他的身体强度一定比现在强上很多倍,生命力和自愈能力也会增加很多倍,他再想像现在这样一刀将他杀死根本就不可能。
    即便他还能够得到机会,欺入他的怀中,刺破他的身体,甚至于还能够侥幸砸破他的心脏,他也难逃一死。强大无比的生命力和自愈能力,完全可以保证在他的心脏被扎破的情况还能够继续存活。就算存货的时间不长,也足够他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了。
    孟翔吃力地将石柱天和他的狼牙棒拖到了一座偏僻的小山背后,找了一处凹陷处,用长刀刨了刨,挖出了一个洞穴,将尸体将狼牙棒一起推进去,然后用一些石头泥土封死,再在上面种一些灌木和野草,直到完全看不出痕迹了,才满意地离开。
    之后,孟翔又大概处理一下战场,他所谓的处理只是将一些血迹之类的东西清理掉,至于那些倒伏的大树和满地的大坑,他则是无能为力。
    孟翔背着包裹继续向龙爪滩进发,虽然身上的包袱沉了很多,全身上下也很不舒服,但是他的心情却很好,这从他还有心情哼小曲就可以看出来。
    走了大约二三里路的样子,孟翔突然停住了脚步,然后急匆匆地赶到埋葬石柱天的洞穴前,快速地挖掘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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