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跟逢蒙一样,都是想成为第二个盘古,一手掌控三界!”
秦歌这句话说完,斗篷男就陷入了长长的沉默。
一时间,房间里安静的掉针可闻,一切都仿佛已经静止,唯有窗外偶尔会如海浪般涌动的云层还在证明着时间的流失。
“哼哼哼……哈哈哈哈……”
忽然,斗篷男笑了起来,一开始是低沉的冷笑,慢慢的就变成了仰天大笑。
与此同时,一道极其纯净磅礴的气息从他的斗篷男喷发出来,压的秦歌瞬间脸色苍白,就连周围的空间都开始产生涟漪一般的波动。
尽管被压制的血气翻涌,五脏剧痛,但秦歌却没有反抗。他知道以自己区区坎丹的实力,要抵抗已经是仙人的斗篷男gen本就是痴人说梦。而且,他还知道,既然斗篷男在自己身上废了那么多的心思,那他就不会轻易的杀死自己。
或者说,不能杀死自己。
作为一个借力打力的个中高手,秦歌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还是那句话,智慧永远都比武力要管用的多。
果然,当斗篷男笑声止歇的时候,秦歌只是脸色如纸,浑身大汗而已,身体并没有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你很聪明!”斗篷男毫不掩饰脸上的赞叹之色,“你不擅长掌控全局,但是在从最细微处解析全局这方面,迄今为止我没见到过比你更出色的。当年,如果我能拥有你这样智商,相信即便还是失败,也不至于落得个那么凄惨的下场。”
“谢谢!”秦歌也不客气,很臭屁的点了点头。
“不过,”斗篷男话锋一转,表情也变成了轻蔑,“你太聪明了,聪明的过了头;或者说,你还是太年轻了。张扬,自信,不懂得藏拙,自以为能看透一切魑魅魍魉,就能目空一切,视天下英雄为无物。”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眼睛眯起,寒声道:“这样虽然称不上是什么了不得的错误,但有时候也会害死人的。”
“害死谁?”秦歌耸耸肩,问,“你会杀了我吗?”
斗篷男说:“如果事情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会的。”
秦歌眉毛一挑,稍稍思索片刻,就笑了起来。
斗篷男被他笑的莫名其妙,皱起眉问:“你笑什么?”
秦歌说:“本来我还很不解,你那么强大,想要我的身体还不容易么?夺舍重生之类的法术应该是难不倒你的吧!为什么还要费那么多的心思呢?
一开始,我以为你需要一个修炼过的身体,所以才设计把我引到神界来,可现在我已经开始修炼了,你却并没有动手,这就太奇怪了。
不过,现在听了你的话,我总算猜到了答案。光是一具修炼过的身体还不够,原来你跟仙界的人一样贪心,想要的是一具毫无防备的、全身心都接受你的身体,这样你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住自己的意识和修为,对不对?”
斗篷男一怔,随即眼睛里便闪烁起寒光来,也笑道:“没想到这种情况下也能被你套出话来,不错,秦歌,你真的很聪明,聪明的让我惊喜若狂。原本我还有些顾虑,但现在我坚信,这次卷土重来,我成功的把握至少能达到七成。”
“七成啊!”秦歌撇撇嘴,说,“尽管依然跟赌博没什么区别,不过你只是一个玄仙,能有这么高的成功率,已经很不错了。”
“谢谢!”
斗篷男也学着秦歌刚才臭屁的样子点了点头,只可惜他没有秦歌会气人。
“不过,如果你得不到我的身体,或者没有完全得到,成功率还有那么高吗?”
秦歌笑眯眯的贱样让斗篷男火冒三丈,他咬着牙说道:“秦歌,你真的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这话说的可就不要脸了,”秦歌摊开手,一脸无辜的说,“罚酒我知道是什么,可从始至终,你都没跟我敬酒啊!这让我怎么吃?”
“我让你从一个被迫流亡的丧家之犬变成了可以睥睨天下的强者,让你坐拥亿万财富,让你美女环绕,这些还不够吗?”斗篷男道。
“嗯!说起来,这些应该够了。”秦歌想了想,点点头道,可随即他就又摆出一张苦脸来,说:“可是,这些我才享受了两三年啊!身边还有好多美女没有来得及推倒呢!你用两三年的享受就想换我的命,也好意思说是敬酒?”
听完他的话,斗篷男的脸已经冷若冰霜。
“你别忘了,你身体里的灵魂是我的。”
“放屁!”秦歌大骂道,“老子有独立的人格,跟你完全就不是一路人,这灵魂从老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老子的,他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斗篷男刚要开口,他又直接打断道:“你少跟老子扯转世轮回那一套,知道为什么神话传说里的阴曹地府有奈何桥与孟婆汤吗?那汤明面上是让人忘记前世,实际上就是一道前世与今生之间最明显的分割线。
不管神话是真是假、孟婆汤到底存不存在,但死亡本身就代表着一切旧的到此结束,灵魂将重新变成一张白纸,与过往再无任何瓜葛!
老子幸或不幸的得到了这张白纸,现在上面所有的风景都是老子自己用了二十五年的时间画出来的,你***算什么东西?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说一句是老子的前世,就想要老子乖乖的拱手奉上?魔神,送你一句话……
滚你ma的蛋!”
斗篷男静静的听着秦歌的咆哮,唾沫星子喷到脸上都不擦一下,只是表情一直在变化,忽而愤怒,忽而狰狞。
“说完了吗?”良久,他开口问。
秦歌端起几上的茶壶仰脖灌了一大口,舒了口气说:“没完!不过老子懒得跟你费口水了,是威逼还是利诱,你还有什么手段?都使出来吧!”
斗篷男深深地看了秦歌一眼,抬臂拍了拍手掌。
声音落下,三名女子从门外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面容十分精致漂亮的女孩子,她头顶长着白色尖耳,身后有四对洁白羽翅,还有一条毛茸茸的白色大尾巴,圣洁如天使一般,只是表情冷漠,像个木头娃娃。
在她的身后,是一对相貌很相似的女人。稍年长着约莫三十出头,气质冷艳;年轻者看上去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段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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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这句话说完,斗篷男就陷入了长长的沉默。
一时间,房间里安静的掉针可闻,一切都仿佛已经静止,唯有窗外偶尔会如海浪般涌动的云层还在证明着时间的流失。
“哼哼哼……哈哈哈哈……”
忽然,斗篷男笑了起来,一开始是低沉的冷笑,慢慢的就变成了仰天大笑。
与此同时,一道极其纯净磅礴的气息从他的斗篷男喷发出来,压的秦歌瞬间脸色苍白,就连周围的空间都开始产生涟漪一般的波动。
尽管被压制的血气翻涌,五脏剧痛,但秦歌却没有反抗。他知道以自己区区坎丹的实力,要抵抗已经是仙人的斗篷男gen本就是痴人说梦。而且,他还知道,既然斗篷男在自己身上废了那么多的心思,那他就不会轻易的杀死自己。
或者说,不能杀死自己。
作为一个借力打力的个中高手,秦歌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还是那句话,智慧永远都比武力要管用的多。
果然,当斗篷男笑声止歇的时候,秦歌只是脸色如纸,浑身大汗而已,身体并没有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你很聪明!”斗篷男毫不掩饰脸上的赞叹之色,“你不擅长掌控全局,但是在从最细微处解析全局这方面,迄今为止我没见到过比你更出色的。当年,如果我能拥有你这样智商,相信即便还是失败,也不至于落得个那么凄惨的下场。”
“谢谢!”秦歌也不客气,很臭屁的点了点头。
“不过,”斗篷男话锋一转,表情也变成了轻蔑,“你太聪明了,聪明的过了头;或者说,你还是太年轻了。张扬,自信,不懂得藏拙,自以为能看透一切魑魅魍魉,就能目空一切,视天下英雄为无物。”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眼睛眯起,寒声道:“这样虽然称不上是什么了不得的错误,但有时候也会害死人的。”
“害死谁?”秦歌耸耸肩,问,“你会杀了我吗?”
斗篷男说:“如果事情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会的。”
秦歌眉毛一挑,稍稍思索片刻,就笑了起来。
斗篷男被他笑的莫名其妙,皱起眉问:“你笑什么?”
秦歌说:“本来我还很不解,你那么强大,想要我的身体还不容易么?夺舍重生之类的法术应该是难不倒你的吧!为什么还要费那么多的心思呢?
一开始,我以为你需要一个修炼过的身体,所以才设计把我引到神界来,可现在我已经开始修炼了,你却并没有动手,这就太奇怪了。
不过,现在听了你的话,我总算猜到了答案。光是一具修炼过的身体还不够,原来你跟仙界的人一样贪心,想要的是一具毫无防备的、全身心都接受你的身体,这样你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住自己的意识和修为,对不对?”
斗篷男一怔,随即眼睛里便闪烁起寒光来,也笑道:“没想到这种情况下也能被你套出话来,不错,秦歌,你真的很聪明,聪明的让我惊喜若狂。原本我还有些顾虑,但现在我坚信,这次卷土重来,我成功的把握至少能达到七成。”
“七成啊!”秦歌撇撇嘴,说,“尽管依然跟赌博没什么区别,不过你只是一个玄仙,能有这么高的成功率,已经很不错了。”
“谢谢!”
斗篷男也学着秦歌刚才臭屁的样子点了点头,只可惜他没有秦歌会气人。
“不过,如果你得不到我的身体,或者没有完全得到,成功率还有那么高吗?”
秦歌笑眯眯的贱样让斗篷男火冒三丈,他咬着牙说道:“秦歌,你真的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这话说的可就不要脸了,”秦歌摊开手,一脸无辜的说,“罚酒我知道是什么,可从始至终,你都没跟我敬酒啊!这让我怎么吃?”
“我让你从一个被迫流亡的丧家之犬变成了可以睥睨天下的强者,让你坐拥亿万财富,让你美女环绕,这些还不够吗?”斗篷男道。
“嗯!说起来,这些应该够了。”秦歌想了想,点点头道,可随即他就又摆出一张苦脸来,说:“可是,这些我才享受了两三年啊!身边还有好多美女没有来得及推倒呢!你用两三年的享受就想换我的命,也好意思说是敬酒?”
听完他的话,斗篷男的脸已经冷若冰霜。
“你别忘了,你身体里的灵魂是我的。”
“放屁!”秦歌大骂道,“老子有独立的人格,跟你完全就不是一路人,这灵魂从老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老子的,他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斗篷男刚要开口,他又直接打断道:“你少跟老子扯转世轮回那一套,知道为什么神话传说里的阴曹地府有奈何桥与孟婆汤吗?那汤明面上是让人忘记前世,实际上就是一道前世与今生之间最明显的分割线。
不管神话是真是假、孟婆汤到底存不存在,但死亡本身就代表着一切旧的到此结束,灵魂将重新变成一张白纸,与过往再无任何瓜葛!
老子幸或不幸的得到了这张白纸,现在上面所有的风景都是老子自己用了二十五年的时间画出来的,你***算什么东西?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说一句是老子的前世,就想要老子乖乖的拱手奉上?魔神,送你一句话……
滚你ma的蛋!”
斗篷男静静的听着秦歌的咆哮,唾沫星子喷到脸上都不擦一下,只是表情一直在变化,忽而愤怒,忽而狰狞。
“说完了吗?”良久,他开口问。
秦歌端起几上的茶壶仰脖灌了一大口,舒了口气说:“没完!不过老子懒得跟你费口水了,是威逼还是利诱,你还有什么手段?都使出来吧!”
斗篷男深深地看了秦歌一眼,抬臂拍了拍手掌。
声音落下,三名女子从门外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面容十分精致漂亮的女孩子,她头顶长着白色尖耳,身后有四对洁白羽翅,还有一条毛茸茸的白色大尾巴,圣洁如天使一般,只是表情冷漠,像个木头娃娃。
在她的身后,是一对相貌很相似的女人。稍年长着约莫三十出头,气质冷艳;年轻者看上去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段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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