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带着对神秘人的满心疑惑,秦歌和白鸟登上了前往印尼首都雅加达的飞机。
而他却不知道,就在他刚刚离开华夏领空的时候,一架从意大利起飞的私人飞机正在齐海市的高空盘旋,准备降落。
飞机上除了空乘人员之外只有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人黑发黑眸,头上戴一顶红色小圆帽,身穿白袍,正捧着一本圣经专心的默读着,看上去十分神圣庄严。
另一人则显得浮夸许多。他金发碧眼,相貌俊朗,身上也穿着白袍,但是小圆帽就皱巴巴的丢在一边,手里捧着一杯鲜红的葡萄酒正小口小口的抿着。
“喂!弗朗西斯。”或许是觉得无聊,金发帅哥冲黑发同伴喊了一声,口音是纯正的拉丁语。
“一所学校里的老修女提供的信息而已,至于兴师动众的让我们赶来吗?”
名叫弗朗西斯的黑发神父没有第一时间理会同伴,而是静静将一段经文读完,这才合上圣经,淡淡的看着同伴说:“安德里安,我们不应该轻视任何一位主的虔诚的信徒。”
“好啦好啦!你烦不烦?”
安德里安不满的喝了一大口酒,说:“我们现在离家已经超过一万公里,是在华夏的上空,听说这里大部分人都是没有信仰的,你跟我提虔诚?”
弗朗西斯似乎并不想跟安德里安谈论这种事情,看了一眼窗外,起身走到衣柜前打开,拿出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然后开始脱下自己的白色长袍。
对于同伴的冷漠,安德里安早就习惯了,一口喝光杯中酒液,走到另一边的衣柜前也开始换衣服。
换着换着,他又忍不住开口道:“我还是不相信天使大人会降生在华夏,这太荒谬了。”
弗朗西斯已经换好了衣服,稍稍整理一下头发,一个肃穆的神职人员瞬间变成了帅气的意大利游客。
他沉默片刻,说:“在主的眼里,羔羊只是羔羊。”
说完,他走回座位扣上了安全带。
解开安全带,秦歌看了看窗外棉花一样的云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白鸟坐在和他隔着五排座椅的地方。
这是上飞机前安排好的,他让白鸟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使到了印尼也要这样,这当然不是为了什么掩人耳目,而是他觉得身边跟一个少女,会把可能的艳遇给吓跑。
这不,只隔着过道的座椅上就坐着一个美女,长长的头发扎成利落的马尾,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蛋很小,但眼睛很大,身材看上去纤瘦匀称,但从鼓囊囊的胸部来看,肯定不是骨感型。
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乍一看像是个都市白领,但秦歌可不这么认为,因为美女身边还坐着一个又黑又瘦的男人,典型的东南亚猴子长相,小眼睛骨碌碌四处散发着猥琐的精光,双手放在腿上,上面还盖着一件外套。
而在猴子的那一边,则是一个挺着将军肚的胖子,同样是典型的东南亚人,即便胖,也是只胖猴子。
这三人是一起上飞机的,看上去似乎一点都不搭,但秦歌知道,这是两个警察在押送罪犯。
很明显,美女和胖子是警察,而猴子就是被他们从华夏押解回国的罪犯,他的手上之所以盖着外套,就是因为要遮住手铐的缘故。
要是普通人,坐飞机碰上这种事,肯定会觉得很倒霉,秦歌却不在乎这些,反而很有兴致的打量着那个美女,心里想着不知她会自称是娘惹还是荷兰人?
这时,靓丽的空姐推着饮料过来,用英语问:“请问有什么需要吗?先生。”
“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谢谢!”秦歌说,在国外呆了五年,英语什么的对他早已不是障碍。
“好的先生。”
过道左前方,一个浓妆艳抹的妖娆女子鄙夷的看了秦歌一眼,对身边肥硕的秃顶男人说:“喝威士忌居然加软饮,真是土包子。”
妖娆女说的是中文,显然也看出了秦歌是华夏人,于是就毫无顾忌的出口讽刺。
喝洋酒要不要加别的东西,国内一直都争论不休,一小撮自认很有品位的人对于国人的各种山寨喝法嗤之以鼻,认为他们糟蹋了好东西;喜欢加东西的人呢,则回骂这些人是忘本的假洋鬼子。
其实,洋酒中除了红酒不大适合加含糖的饮料之外,其它的都是可以添加的,在国外也一样,要是像那些品位人士说的那样只能喝原味,那这世界上就不会出现鸡尾酒这种饮品了。
秦歌要的是威士忌,威士忌又被称为基酒,本身就是制作鸡尾酒的原酒之一,说白了,只要自己喜欢,想加什么就能加什么,加酱油是神经病,加敌敌畏那是找死,反正都跟土包子扯不上关系。
他看看女人手边的lv,挑了挑眉,没说话。
一个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有钱的土鳖而已,犯不上跟她认真。
秃顶男的上等人派头比妖娆女还要足,轻蔑的大声说:“国人的素质和品味永远跟外国人没法比,只会丑陋的***,你看他穿的像个要饭的,估计是去南洋找生计的民工,跟咱们的身份地位可差远了,宝宝你用咱们的标准来要求人家,太苛刻了。”
“老公,你心肠真好。”妖娆女恭维着,恨不得腻在秃顶男的身上。
秃顶男得意的哈哈大笑,搂着妖娆女开始上下其手,旁若无人。
秦歌碰了碰过道边上的那个美女警察:“不好意思,请问咱们坐的是经济舱吗?”
美女愣了愣,似乎不明白秦歌怎么知道自己懂中文,但还是很礼貌的点头说:“是的。”
声音软软蠕蠕,很有南方人的味道。
“这就奇怪了。”
秦歌挠挠头,一脸疑惑的指指妖娆女和秃顶男,说:“怎么上流社会的人也没钱坐头等舱么?”
他说的声音很大,周围又正好是一个去印尼旅游的旅行团,他们早就看不惯当着外国人贬低本国人的秃顶男和妖娆女了,听见秦歌的讽刺,顿时哄堂大笑,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年轻人还说:“人家不来经济舱,怎么当上等人?”
游客们的笑声更大了,妖娆女气的满脸涨红,怒道:“你们懂什么?要不是头等舱卖光了,这种臭哄哄的经济舱,我们才不会来呢!”
她这么一说不打紧,人们笑的更厉害了。
什么叫猪队友?她就是。
身为上流社会人士,会买不到一张头等机票?
!!
而他却不知道,就在他刚刚离开华夏领空的时候,一架从意大利起飞的私人飞机正在齐海市的高空盘旋,准备降落。
飞机上除了空乘人员之外只有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人黑发黑眸,头上戴一顶红色小圆帽,身穿白袍,正捧着一本圣经专心的默读着,看上去十分神圣庄严。
另一人则显得浮夸许多。他金发碧眼,相貌俊朗,身上也穿着白袍,但是小圆帽就皱巴巴的丢在一边,手里捧着一杯鲜红的葡萄酒正小口小口的抿着。
“喂!弗朗西斯。”或许是觉得无聊,金发帅哥冲黑发同伴喊了一声,口音是纯正的拉丁语。
“一所学校里的老修女提供的信息而已,至于兴师动众的让我们赶来吗?”
名叫弗朗西斯的黑发神父没有第一时间理会同伴,而是静静将一段经文读完,这才合上圣经,淡淡的看着同伴说:“安德里安,我们不应该轻视任何一位主的虔诚的信徒。”
“好啦好啦!你烦不烦?”
安德里安不满的喝了一大口酒,说:“我们现在离家已经超过一万公里,是在华夏的上空,听说这里大部分人都是没有信仰的,你跟我提虔诚?”
弗朗西斯似乎并不想跟安德里安谈论这种事情,看了一眼窗外,起身走到衣柜前打开,拿出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然后开始脱下自己的白色长袍。
对于同伴的冷漠,安德里安早就习惯了,一口喝光杯中酒液,走到另一边的衣柜前也开始换衣服。
换着换着,他又忍不住开口道:“我还是不相信天使大人会降生在华夏,这太荒谬了。”
弗朗西斯已经换好了衣服,稍稍整理一下头发,一个肃穆的神职人员瞬间变成了帅气的意大利游客。
他沉默片刻,说:“在主的眼里,羔羊只是羔羊。”
说完,他走回座位扣上了安全带。
解开安全带,秦歌看了看窗外棉花一样的云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白鸟坐在和他隔着五排座椅的地方。
这是上飞机前安排好的,他让白鸟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使到了印尼也要这样,这当然不是为了什么掩人耳目,而是他觉得身边跟一个少女,会把可能的艳遇给吓跑。
这不,只隔着过道的座椅上就坐着一个美女,长长的头发扎成利落的马尾,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蛋很小,但眼睛很大,身材看上去纤瘦匀称,但从鼓囊囊的胸部来看,肯定不是骨感型。
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乍一看像是个都市白领,但秦歌可不这么认为,因为美女身边还坐着一个又黑又瘦的男人,典型的东南亚猴子长相,小眼睛骨碌碌四处散发着猥琐的精光,双手放在腿上,上面还盖着一件外套。
而在猴子的那一边,则是一个挺着将军肚的胖子,同样是典型的东南亚人,即便胖,也是只胖猴子。
这三人是一起上飞机的,看上去似乎一点都不搭,但秦歌知道,这是两个警察在押送罪犯。
很明显,美女和胖子是警察,而猴子就是被他们从华夏押解回国的罪犯,他的手上之所以盖着外套,就是因为要遮住手铐的缘故。
要是普通人,坐飞机碰上这种事,肯定会觉得很倒霉,秦歌却不在乎这些,反而很有兴致的打量着那个美女,心里想着不知她会自称是娘惹还是荷兰人?
这时,靓丽的空姐推着饮料过来,用英语问:“请问有什么需要吗?先生。”
“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谢谢!”秦歌说,在国外呆了五年,英语什么的对他早已不是障碍。
“好的先生。”
过道左前方,一个浓妆艳抹的妖娆女子鄙夷的看了秦歌一眼,对身边肥硕的秃顶男人说:“喝威士忌居然加软饮,真是土包子。”
妖娆女说的是中文,显然也看出了秦歌是华夏人,于是就毫无顾忌的出口讽刺。
喝洋酒要不要加别的东西,国内一直都争论不休,一小撮自认很有品位的人对于国人的各种山寨喝法嗤之以鼻,认为他们糟蹋了好东西;喜欢加东西的人呢,则回骂这些人是忘本的假洋鬼子。
其实,洋酒中除了红酒不大适合加含糖的饮料之外,其它的都是可以添加的,在国外也一样,要是像那些品位人士说的那样只能喝原味,那这世界上就不会出现鸡尾酒这种饮品了。
秦歌要的是威士忌,威士忌又被称为基酒,本身就是制作鸡尾酒的原酒之一,说白了,只要自己喜欢,想加什么就能加什么,加酱油是神经病,加敌敌畏那是找死,反正都跟土包子扯不上关系。
他看看女人手边的lv,挑了挑眉,没说话。
一个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有钱的土鳖而已,犯不上跟她认真。
秃顶男的上等人派头比妖娆女还要足,轻蔑的大声说:“国人的素质和品味永远跟外国人没法比,只会丑陋的***,你看他穿的像个要饭的,估计是去南洋找生计的民工,跟咱们的身份地位可差远了,宝宝你用咱们的标准来要求人家,太苛刻了。”
“老公,你心肠真好。”妖娆女恭维着,恨不得腻在秃顶男的身上。
秃顶男得意的哈哈大笑,搂着妖娆女开始上下其手,旁若无人。
秦歌碰了碰过道边上的那个美女警察:“不好意思,请问咱们坐的是经济舱吗?”
美女愣了愣,似乎不明白秦歌怎么知道自己懂中文,但还是很礼貌的点头说:“是的。”
声音软软蠕蠕,很有南方人的味道。
“这就奇怪了。”
秦歌挠挠头,一脸疑惑的指指妖娆女和秃顶男,说:“怎么上流社会的人也没钱坐头等舱么?”
他说的声音很大,周围又正好是一个去印尼旅游的旅行团,他们早就看不惯当着外国人贬低本国人的秃顶男和妖娆女了,听见秦歌的讽刺,顿时哄堂大笑,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年轻人还说:“人家不来经济舱,怎么当上等人?”
游客们的笑声更大了,妖娆女气的满脸涨红,怒道:“你们懂什么?要不是头等舱卖光了,这种臭哄哄的经济舱,我们才不会来呢!”
她这么一说不打紧,人们笑的更厉害了。
什么叫猪队友?她就是。
身为上流社会人士,会买不到一张头等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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