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头漂亮的酒红色卷发,妖娆妩媚地披在肩后,配上身上的玫色的抹胸长裙,高贵到极点,就像女王一样。
下车之前,女人快速戴上了一个墨镜。
一手拎着爱马仕限量版的鳄鱼皮精致小包,一手拎着长裙的裙摆,踩着足足有十四公分的高跟鞋,优雅往大厦里走。
沐婉晴见过不少既漂亮,又有气质的女人,却没见过像这般漂亮且又气质、气势的。
见她走来,沐婉晴本能的想让道。
谁知,长时间蹲在角落的她,双腿又酸又麻,移步的瞬间,双腿一软,一个踉跄,一脚就狠狠踩在女人闪闪发光的水晶高跟鞋上。
时间,仿佛在刹那间静止。
沐婉晴呆呆地望着穿着高跟鞋比自己快高一个头的女人,不知应该如何反应。
直到女人微微垂眸,看向鞋面赫然踩出的一个湿漉漉的脚印,沐婉晴这才万分抱歉地开口:“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马上帮你擦干净。”
说着,沐婉晴就要蹲身,去翻纸巾帮她擦鞋子。
尽显女人特有风情的声音,慵慵懒懒、低低沉沉地响起:“先等等。”
沐婉晴一怔,不明白女人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她迷惘的抬头再次看向女人。
而女人,放开捏着裙摆的手,取下墨镜的同时,撩拨了下散落的头发,在沐婉晴惊叹女人的长相时,她反手一个耳光就狠狠抽了过来。
啪,清脆刺耳的巴掌声,嘹亮的在黑夜里盘旋、回荡。
沐婉晴被抽懵了。
捂着火辣辣的小脸,惊恐的呆望着眼前的女人。
她,死死地盯着女人漂亮得无可挑剔的脸。
这个女人,她认识,现在娱乐圈正红得无法无天的三栖天后——薛蔓。
之所以如此红,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原因:背后包养她,出资给她拍电影、拍电视剧、出唱片的金主,不是谁,正是仰慕凡。
每个人都知道:她是呆在仰慕凡身边最久的女人,是仰慕凡最宠爱的情人,如果不是沐婉晴突然怀孕,恐怕嫁进仰家成为大少奶奶的人,就是她。
所以,不止在娱乐圈,在各个行业,大家见到她,不是喊薛蔓,而是叫:蔓姐。
沐婉晴,直勾勾地盯着她,忽而想起自己大婚之日,仰慕凡就是和这个女人一起度过,她心里……莫名很嫉妒,发疯一般的嫉妒。
布上一层淡淡雾气的眼睛,上上下下快速把金光闪闪的女人周身扫视一遍。
薛蔓,从头到脚,全部是世界上最顶级的奢侈名牌,从衣服、到鞋子、再到包包、到珠宝饰品,皆贵得让人咋舌。
尤其是那双镶满南非钻石的水晶鞋……
沐婉晴直勾勾地盯着她的那双鞋子,再看了看自己脚上穿的廉价寒碜的小皮鞋,泪水,猛地一下飙了出来。
脚上的那双鞋子,是她十六岁那年,缠着仰慕凡苦苦哀求了整整一天,他才万般心不甘情不愿去夜市随随便便花了二十五块给她买的。
那天,买到鞋子的那一刻,她开心极了,从夜市到沐家,一路上都蹦蹦跳跳的,紧紧把鞋子抱着怀里,憨憨的笑个不停。
她很珍惜,像宝贝一样珍藏,一直舍不得穿。
整整四年,鞋子崭新干净的如同当年买的时候一样。
然而……
原来,至始至终,在意、在乎的那个人,只是她一个人而已,他根本……毫不在意、毫不在乎。
下车之前,女人快速戴上了一个墨镜。
一手拎着爱马仕限量版的鳄鱼皮精致小包,一手拎着长裙的裙摆,踩着足足有十四公分的高跟鞋,优雅往大厦里走。
沐婉晴见过不少既漂亮,又有气质的女人,却没见过像这般漂亮且又气质、气势的。
见她走来,沐婉晴本能的想让道。
谁知,长时间蹲在角落的她,双腿又酸又麻,移步的瞬间,双腿一软,一个踉跄,一脚就狠狠踩在女人闪闪发光的水晶高跟鞋上。
时间,仿佛在刹那间静止。
沐婉晴呆呆地望着穿着高跟鞋比自己快高一个头的女人,不知应该如何反应。
直到女人微微垂眸,看向鞋面赫然踩出的一个湿漉漉的脚印,沐婉晴这才万分抱歉地开口:“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马上帮你擦干净。”
说着,沐婉晴就要蹲身,去翻纸巾帮她擦鞋子。
尽显女人特有风情的声音,慵慵懒懒、低低沉沉地响起:“先等等。”
沐婉晴一怔,不明白女人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她迷惘的抬头再次看向女人。
而女人,放开捏着裙摆的手,取下墨镜的同时,撩拨了下散落的头发,在沐婉晴惊叹女人的长相时,她反手一个耳光就狠狠抽了过来。
啪,清脆刺耳的巴掌声,嘹亮的在黑夜里盘旋、回荡。
沐婉晴被抽懵了。
捂着火辣辣的小脸,惊恐的呆望着眼前的女人。
她,死死地盯着女人漂亮得无可挑剔的脸。
这个女人,她认识,现在娱乐圈正红得无法无天的三栖天后——薛蔓。
之所以如此红,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原因:背后包养她,出资给她拍电影、拍电视剧、出唱片的金主,不是谁,正是仰慕凡。
每个人都知道:她是呆在仰慕凡身边最久的女人,是仰慕凡最宠爱的情人,如果不是沐婉晴突然怀孕,恐怕嫁进仰家成为大少奶奶的人,就是她。
所以,不止在娱乐圈,在各个行业,大家见到她,不是喊薛蔓,而是叫:蔓姐。
沐婉晴,直勾勾地盯着她,忽而想起自己大婚之日,仰慕凡就是和这个女人一起度过,她心里……莫名很嫉妒,发疯一般的嫉妒。
布上一层淡淡雾气的眼睛,上上下下快速把金光闪闪的女人周身扫视一遍。
薛蔓,从头到脚,全部是世界上最顶级的奢侈名牌,从衣服、到鞋子、再到包包、到珠宝饰品,皆贵得让人咋舌。
尤其是那双镶满南非钻石的水晶鞋……
沐婉晴直勾勾地盯着她的那双鞋子,再看了看自己脚上穿的廉价寒碜的小皮鞋,泪水,猛地一下飙了出来。
脚上的那双鞋子,是她十六岁那年,缠着仰慕凡苦苦哀求了整整一天,他才万般心不甘情不愿去夜市随随便便花了二十五块给她买的。
那天,买到鞋子的那一刻,她开心极了,从夜市到沐家,一路上都蹦蹦跳跳的,紧紧把鞋子抱着怀里,憨憨的笑个不停。
她很珍惜,像宝贝一样珍藏,一直舍不得穿。
整整四年,鞋子崭新干净的如同当年买的时候一样。
然而……
原来,至始至终,在意、在乎的那个人,只是她一个人而已,他根本……毫不在意、毫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