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这个强大到我曾觉得不可战胜的恶魔,终于笑出声音:“让你失望了,我根本就没有喝那瓶可乐。”
    常年的察言观色,我能抓住每一个转瞬即逝的细节。
    他那种饱含着恶意和兴奋的神色,不像是期待于诗萱到来。
    并且,他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专门买可乐给我。
    除非,他是想用可乐和啤酒做个区分。
    所以我只是假装喝下去,其实都倒在了旁边——多年酒桌上练就的本领,跟魔术不相上下的手法。
    “你自己死在这里吧,我要走了。”
    我一脚踹开他,独自爬出那个矿洞。
    那辆库里南孤零零的停在夜色之中。
    它的汽油已经一滴不剩了,备用汽油估计也被赤那发疯浇上去了。
    那我怎么出去呢?我完全不认识路,这无人区的旷野,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绝望淹没了我,我手脚并用的捶打方向盘,失声痛哭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这种疯子!为什么为什么!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后备箱传来动静,像是什么极大的野兽。
    我止住哭泣,厉声道:“谁!”
    车后座探出一个人来。
    “冬雪——”他叫我的名字。
    是我两年没见。
    喜欢了十四年的那个人。
    程厦。
    他趴在那里,满脸狼狈,却笑得像个天使一样。
    我傻了,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有什么动作和表情。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听说你失踪消息之后就赶过来了,结果碰到了他的车,没来得及跟别人说,我就偷偷上了后备箱。”
    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我想说你傻啊,你报警就行了,自己上来算怎么回事啊!
    我又想说,这两年你死哪去了,为什么不来看看我呢!不搞对象就不要朋友了?
    我他妈好想你啊!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出口,我猛地扑进他怀里,失声痛哭。
    “好了,冬雪。”他摸着我的头,一遍一遍的安慰我:“天一亮,我们就得赶紧离开这里。”
    “你还记得往哪走么?”我道。
    “不记得了,不过这种砂石地面,会留下车痕。我们跟着车痕走。”
    “光靠走的行么?”我擦干眼泪,道。
    “我们试试看。我觉得并没有开多长时间。而且到了有信号的地方,我们就报警。”
    他带了手机,我心里一下子踏实了很多。
    “对,没错,他给的羊腿还带了一点热气,说明最近村镇没我想的那么远。”我兴奋起来,拉着程厦,道:“我们走!”
    月亮隐入群山,万丈霞光照亮了这片荒凉的土地。
    这种半沙化的土地,的确能保留一些车辙,但也是断断续续,我们沿着车辙七扭八拐的离开了矿区。
    然而,越往下走,土地沙化的更加严重,车辙消失了。
    “没事,我们往北走。”程厦道:“我看过地图,雪林村在这个矿区的北边。”
    草原多西北风,我们根据沙子堆积多的地方,来模糊的判断着北方,也不知道对不对。
    可是不管走了多久,眼前的景色还是一模一样,旷野,黄沙,烈日,空无一人。
    偶尔会遇到一些干枯的短花针茅,那是一种极为耐旱的草,哈日娜告诉过我,秋日枯黄后,牛羊很喜欢吃。
    我们在附近转了很久,希望能看到放牧的人来。
    可是并没有。l-r
    “不能再等下去了。”程厦说:“入夜后会很危险,我们必须在白天找到村镇。”
    他仍然是那么温柔妥帖,和原来一样,只要待在他身边,我所有的焦躁和痛苦都会平息。
    我一步一步的走着。
    脚掌灼痛,喉咙干哑,眼睛被忽如其来的风沙追得根本睁不开。
    “如果我们走不出去怎么办?”我问程厦。
    “不会的。”他说。
    “万一呢?”
    他目光澄澈,握紧了我的手,道:“别怕,我们一起。”
    我心中横生出了无数的勇气,我好像又是十八岁那个不顾一切朝他奔去的少女了。
    我什么都不怕。
    太阳西沉,气温在下降,最危险的黑夜正在缓慢的迫近。
    我们已经喝了一瓶水,吃了一袋薯片了。
    可是还是又饿又渴,喉咙里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眼前的道路却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这时候程厦抬起头,对我道:“冬雪,你看。”
    我仰起头,没有人工光线的干扰,漫天星空美得辽阔壮观。
    “好像我来草原的第一天晚上,发烧,看到星星都变成了自行车朝我飞过来……”我喃喃道:“我熬夜写方案,心里却是安定的,因为你在我身边。”
    “我现在也在你身边。”
    他抱着我,道:“冬雪,你看到北极星了么?我们走的方向是没有错的。”
    “嗯。”
    我们在黑暗中继续走着,两个人拉着手,黑暗的旷野,似乎也没那么恐怖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突然感觉背后传来了呼吸声,以及野兽轻而又轻的脚步……
    “怎么了?”程厦问。
    我握紧了他的手,道:“别回头。”
    哈日娜给我讲过,狼会尾随着夜行者,在他回头的那一刻,咬断了他的喉咙。
    我握紧了手中的马鞭,这是我唯一防身的武器。
    “程厦。”我不得不用干哑的喉咙说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嗯?”
    “你很讨厌我吧。”我说:“我一直把你当成一个工具,一个能够看着,往前走的工具。你说得对,我其实并不爱你,我爱的是自己的执念。”
    程厦“嗯”了一声。走到了我身后。
    我又强行跟他并排走:“如果你不生病就好了,我就可以毫无负担的缠着你,可是偏偏你病了,我没法给你想要的。”
    他轻轻说:“我明白的,你离开我是为我好。”
    “你不明白。”我说:“我这种人其实是不会爱人的,我只要生存……可是有时候只有这个是不够的……”
    比如现在,我的脚早就肿胀的不像话了,疲惫、崩溃、绝望,求生的意志在一点点的土崩瓦解。
    程厦把我抱进怀里,说:“我明白的,就像王小波那句话’人只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对。”
    “你不要想身后的东西,你也不要想前面的路有多长。
    你想s市的大海,阳光下的浪花有多美。
    你想你的乌勒吉村,圆顶白墙,老人们脸上的笑容红彤彤的
    你想我们的婚礼,我们去看日本度蜜月,看烟火大会,我们小孩子从小就学英语,对了,为什么要从小学英语啊?”
    我笑起来:“因为我觉得那样很高级。”
    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日子。
    我要继续走,直到走不动为止。
    走啊,走啊,将黑夜走尽,豺狼隐匿,太阳又一次照亮大地。
    正午的烈日烘烤每一寸皮肤,我倒在地上,又一次艰难的爬起来。
    “冬雪!”
    仿佛钟鸣般的声音,伴随着声声的警笛声。
    我抬起眼,看到巴特疯了一样朝我跑来,身后跟着警察。
    “患者呼吸快,血氧浓度过低,立刻抢救。”
    我仰面躺在担架上,大口喘着气。无数双手在我身上忙来忙去。
    我指着后面:“程厦……”
    “就你一个人啊!”巴特说。
    荒漠的草原上,空无一人,只有风在呼啸。
    是啊,他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跑到草原,又怎么可能,那么巧的上了赤那的车。
    陪伴我走过黑暗的,从来只有我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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