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来,到处找不到王爷,也不见王爷的人,原来是去救三世子了,这世子也是顽皮,大冬天的上山干嘛,被野猪夹差点夹断腿,王爷救他,该不是这野猪夹是王爷放的吧,不然王爷的雅舍附近,哪个猎户还敢来放野猪夹了。”
    沈心颜这话,有提醒的意思,毕竟她可以撮合百里齐和白莺莺,做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度”女主,可百里齐弯了,她想想都没法忍。
    百里齐淡淡道:“他中的不是陷阱,是陷害。”
    沈心颜一怔:“王爷此话何意。”
    百里齐:“有人要他命,他只慌不择路的逃跑,进入了本王的地界。”
    这意思,秋夜白脚上的野猪夹不是在这座山头上中的,而是被人追杀途中,在别处中的,为了逃命,他误打误撞亦或者是故意闯进了百里齐的地头。
    原著里,秋夜白这个人物只出现了几段而已。
    好像就百来字篇幅,用来阐述为什么琅琊国的战力这么强,全是这位质子在南燕的忍辱负重贡献菊花的功劳,关于秋夜白在南燕国的生活细节,并未着墨。
    不过想来,作为质子,他的日子不能好过。
    沈心颜:“王爷为何救他?”
    百里齐:“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
    沈心颜小声嘀咕,不是因为人家长的好看吗?
    她说的小声,百里齐还是听到了:“本王对男人没兴趣。”
    沈心颜尴尬了:“呵呵,当然当然,王爷只喜欢白小姐吗。”
    百里齐蹙眉,忽然一把拉住了沈心颜,沈心颜跨出去的那步,没站稳就被扯住了胳膊,还好有武功根底,左脚为轴,原地转身,站的稳稳。
    “怎么了?”
    百里齐漆黑的瞳孔,深邃的落在她眼睛里,微风透过树林,拂动他额角一缕碎发,扫过俊朗的五官,或许是有点痒,他左边脸颊抽了抽:“你何以会认为,本王喜欢莺莺。”
    沈心颜脱口而出:“你们可是青梅竹马。”
    百里齐:“那又如何?”
    沈心颜:“那,那你喜欢她不是很正常吗?”
    百里齐:“本王,不喜欢她,你听清楚了吗?”
    沈心颜一愣。
    不会吧,原著到底让她改成了什么样?
    他怎么连青梅竹马也不喜欢了。
    该不是,他口是心非,亦或者,这句话包含着别的意义。
    百里齐:“所以,你以后离莺莺远点。”
    果然果然,沈心颜就说嘛,原著再怎么被她改的一塌糊涂,她也没改人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设定。
    百里齐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让她离白莺莺远点。
    所以他在顾虑什么?
    “王爷,你是不是还信不过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形势所迫,假意投诚朝廷,实际在寻着机会,报复朝廷报复你?我在这里发誓,我是真诚的投靠朝廷的,我是真心实意的要做个良民,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我真的过够了。我承认,我靠近白小姐方式是用了心机,不大光彩,可我确确实实就是想和白小姐交个朋友。”
    百里齐的眸光在缩紧,透着股危险的气息。
    被百里齐捏着的手臂,也感觉到那股力气在收紧。
    沈心颜觉得,她还是闭嘴的好,沉沉叹息一口,她遂了他的心意:“好,我谨记王爷告诫,以后会离白小姐远点。”
    “沈心颜,你当本王是什么?”
    她都这么配合了,他怎么还是一副吃人的阴沉的表情。
    沈心颜随意抖了抖手臂:“当然是王爷了,不然王爷以为,普通的人,谁敢把我胳膊往断了捏我还能忍着不出手的。”
    那胳膊上的力道,松开了些,但是没有放手的意思。
    “沈心颜,你今天来,就是来送钱的。”
    沈心颜心虚。
    她主要目的是来刷好感度的。
    不过,知道会被口动哔,这个主要理由,也只能退居次要,她回答:“恩。”
    手被大力甩开,甩的她人都差点摔了出去,又托了一身武功的福,踉跄了几步,站的稳稳当当。
    百里齐已经背过身去,负手而立,留给她一个清冷倨傲的背影:“你走吧,以后此处,你不许踏入此处半步。”
    “额……”
    百里齐冷冷警告完就走了。
    只留下沈心颜,在夜风中凌乱,另外祈祷着系统千万别出来。
    结果,系统很不配合。
    【系统:好感度-300】
    沈心颜扶着心脏,欲哭无泪。
    三百,够她买个男二了。
    果然,成也白莺莺,败也白莺莺。
    以后关于白莺莺的话题,她什么都顺着他,真的,绝对顺着她。
    沈心颜扶着心脏回到了马车上,车把式都睡了一觉起来,冻的原地跺脚,看到她脸色惨白,有气无力的样子,赶紧上前搀扶。
    “姑娘,你怎么了?”
    “丢了个男二。”
    车把式:“啊?”
    沈心颜有气无力的摆摆手:“走吧,送我回家,辛苦你久等。”
    马车回到望江茶楼,沈心颜一言不发的回到了房间,不想洗脸,不想漱口,不想脱衣服,她想装死。
    好不容易累积到了400多点的好感度,一下子掉到100多,心塞到爆炸。
    捂着心口,忒他妈疼了。
    “叩叩叩,叩叩叩。”
    有人敲门,沈心颜有气无力。
    “谁。”
    “是我毛毛,老板娘,狗蛋来了。”
    狗蛋来了?
    他现在在医馆打杂。
    会被安置区在医馆,是因为他被弄下山时伤的太重,直接在医馆里待了两个多月才勉强能够扶着墙行走,三个月的时候,才能一瘸一拐的独立行走,长久住在医馆,是以后来就索性留在了医馆。
    医馆和茶楼,距离不近,马车来回都要一个时辰光景,沈心颜在狗蛋能下床后,就没去看过他。
    算来,一个多月不曾见了。
    狗蛋来了,自己以前的第一得力大将,沈心颜还是要卖他这个面子,支撑着起来。
    “带他进来。”
    狗蛋进来,要不是那标志性的大嗓门,沈心颜都认不出来。
    一身青灰色长袍,清爽利索,头上带个同色的软帽,一大把粗犷的络腮胡子,修剪的干干净净,只余一小节胡茬子,看上去整张脸干净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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