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忆卿就这么从青葱院搬到了素影阁,舒氏没有给她安排半个人手,她就好似被放逐了一般。
整个府里的人,都在看裴忆卿的笑话,可是作为当事人,她却似没事人一般,此时正在新住处不紧不慢地打量自己的新住处。
她刚一出手,就把裴家搅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让裴夕颜大病一场,又把舒氏安插在她身边的人都打发掉了,她不亏。
至于其他的,她不急,总能一点点,慢慢地讨回来。
素影阁位置的确很偏僻,一眼扫过去,破败又荒芜,甚至比青葱院更不如。
但有一点裴忆卿很满意,院子后面是一大片荒芜的竹林山石,竹林绵延,疏于打理,更显院子荒芜,但也让整个院子的面积十分大。
裴忆卿信步在竹林里走了一圈,发现竹林后面不远处挨着的就是院墙,一墙之隔的地方,就是府外。
裴忆卿的眼睛微微一亮,一股意外之喜涌上心头。
她绝对不会甘于被困在这小小院中,而今这处院子,刚巧给了她出府的最大便利。
这也算是老天爷给她提供的便利吧。
地形打探清楚了之后,裴忆卿便开始收拾自己那少得可怜的行李。
除了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的衣服首饰,便是之前在女学院上学的书包课本,真的是乏善可陈。
裴忆卿现在什么都缺,但最缺的就是钱。
她毫不客气地把原主的所有东西都巴拉了一遍,结果没有出乎她的意料,她连半颗碎银子都没找到。
好容易在书袋旮旯里掏出一个包裹得结结实实的东西,她心头一喜,心想里面或许包着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兴致勃勃地打开,可叫她大失所望的是,那里头却只是一枚难看又老旧的戒指,整个指面黯淡无光,一看就是个不值钱的玩意儿。
裴忆卿非常泄气,想扔了,可想想这怎么说都是原主的东西,最后还是作罢了。
她拿着那枚戒指,就着阳光细细打量,想要从中看到一丝一毫让她惊喜的地方,可是却什么都没发现。
裴忆卿看着那异常纤细的指环,随手往自己指上一套,没想到却异常的契合,这么一看,倒是没有那么丑了。
裴忆卿想要把它摘下来重新包好,可是让她意外的是,无论她怎么拔,那枚戒指就好像长在她手上似的,任凭她怎么拔,都摘不下来。裴忆卿把手指都弄得一片通红,却还是没能取下来。
裴忆卿甚至张口就咬,想着就算要坏了大不了一了百了,可那灰扑扑的戒指却硬邦邦的,直咬得她牙齿一阵阵发软还是没让它有半分变形,裴忆卿意识到除非她亲手把自己的手指砍下,不然是休想把这玩意儿取下来了。
最后,她彻底地泄气了。
裴忆卿在这偏僻的宅子里住了几天,她就像是一个透明人,无人问津。
没人问津,自然也没人给她送吃的。
她可不会饿着自己,饿了就到厨房拿东西吃,厨娘们敢拦,她三言两语就能把话题绕到鬼火上,那些个胆小之人生怕跟她多待一会儿就引火上身,便只能任由她端了上好的吃食去了。
对这个现状很满意,衣食无忧之后,裴忆卿便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当天晚上,她便偷溜到了府里的药房,很是翻找了一番,寻了一套趁手的银针和其他验尸可能用到的工具。
这些是她吃饭的家伙,她没条件额外购置,只能就地取材。
第二天,裴忆卿又寻了个机会,偷偷地在府里偷了一件下人的男装,虽然材质一般,款式老旧,身形还不合适,但好歹是一件男装,而且还挺干净的。
裴忆卿拿出了原主的针线盒,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天赋,把那身男装按着自己的尺寸改好了。
有了这个装备之后,第二天她便给自己梳了个男子发髻,换上这件粗糙的男装,习惯性地揣上银针,麻利地翻墙出了府。
她不会把自己一直囚在那方寸之地中,她必须了解这个朝代,主动出击。
更主要的,现在的她一穷二白,她要想法子弄到银子。
裴忆卿走到街上,一路看着周围的景致,发现这个朝代的建筑景致考究,百姓的衣着华美体面,店铺酒肆琳琅满目,一路上耳边皆是欢声笑语。
看来,这个朝代的生活水平不错,百姓安居乐业。
然而她又多走了一会儿,才发现,街上也并非全都那般干净整洁。东市是繁华整洁之带,西市便是脏乱污秽之所。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朝代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好歹是一个和平的年代,而不是食不果腹的荒凉之地。
裴忆卿一边看着周围林立的店铺,一边暗自思忖自己究竟怎样才能弄到银子,可是她把繁华热闹的东市走完了,又把破败脏乱的西市也走了一圈,却没一个合适的。
她有些心烦,现代堂堂高材生,来到古代之后竟然华丽丽地失业了。
裴忆卿绝望地望着天空喃喃低语,“我除了会跟尸体打交道,其他的都不擅长。难道要祈祷天赐尸体吗?”
这话刚出,忽地,前面便传来了一阵嘈杂,然后便是一声尖利刺耳的叫声:“死人了!死人了!官爷杀人了!”
裴忆卿惊得猛地转头,又抬头看了一眼一片澄澈的天空,对着天空竖起了中指。
“贼老天!该灵的不灵,不该灵的瞎管什么?”
气急败坏地对贼老天骂了一通,她当下拔腿就朝着人群聚拢的方向跑去。
此地是西市,地上脏污一片,街道上摊位混杂,眼下突然发生了这等祸事,原本就混杂的街道,更添混乱。
裴忆卿十分费力地巴拉开人群,便瞧见了一个推着推车卖果的商贩倒在地上,后脑着地,一动不动。
而他的身旁,站着一队官服打扮的人,他们一个个也都被这番变故惊住了,面上神色各异,颇有一些不知所措。
裴忆卿挤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为首那人,不觉微顿,好生俊俏的小哥哥。
他长得面如冠玉,俊眉修眼,丰唇秀鼻,一张面皮那个秀气得叫百八十条街的女子都自愧弗如,偏生又不让人觉得阴柔,只觉得清秀至极。
与这般极致清秀的容貌截然相反的,便是他身上那一身脏污破败的官服,让人觉得那衣服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略略欣赏了一番小哥哥的美色,她便开始转头搜寻自己的最爱:尸体。
整个府里的人,都在看裴忆卿的笑话,可是作为当事人,她却似没事人一般,此时正在新住处不紧不慢地打量自己的新住处。
她刚一出手,就把裴家搅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让裴夕颜大病一场,又把舒氏安插在她身边的人都打发掉了,她不亏。
至于其他的,她不急,总能一点点,慢慢地讨回来。
素影阁位置的确很偏僻,一眼扫过去,破败又荒芜,甚至比青葱院更不如。
但有一点裴忆卿很满意,院子后面是一大片荒芜的竹林山石,竹林绵延,疏于打理,更显院子荒芜,但也让整个院子的面积十分大。
裴忆卿信步在竹林里走了一圈,发现竹林后面不远处挨着的就是院墙,一墙之隔的地方,就是府外。
裴忆卿的眼睛微微一亮,一股意外之喜涌上心头。
她绝对不会甘于被困在这小小院中,而今这处院子,刚巧给了她出府的最大便利。
这也算是老天爷给她提供的便利吧。
地形打探清楚了之后,裴忆卿便开始收拾自己那少得可怜的行李。
除了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的衣服首饰,便是之前在女学院上学的书包课本,真的是乏善可陈。
裴忆卿现在什么都缺,但最缺的就是钱。
她毫不客气地把原主的所有东西都巴拉了一遍,结果没有出乎她的意料,她连半颗碎银子都没找到。
好容易在书袋旮旯里掏出一个包裹得结结实实的东西,她心头一喜,心想里面或许包着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兴致勃勃地打开,可叫她大失所望的是,那里头却只是一枚难看又老旧的戒指,整个指面黯淡无光,一看就是个不值钱的玩意儿。
裴忆卿非常泄气,想扔了,可想想这怎么说都是原主的东西,最后还是作罢了。
她拿着那枚戒指,就着阳光细细打量,想要从中看到一丝一毫让她惊喜的地方,可是却什么都没发现。
裴忆卿看着那异常纤细的指环,随手往自己指上一套,没想到却异常的契合,这么一看,倒是没有那么丑了。
裴忆卿想要把它摘下来重新包好,可是让她意外的是,无论她怎么拔,那枚戒指就好像长在她手上似的,任凭她怎么拔,都摘不下来。裴忆卿把手指都弄得一片通红,却还是没能取下来。
裴忆卿甚至张口就咬,想着就算要坏了大不了一了百了,可那灰扑扑的戒指却硬邦邦的,直咬得她牙齿一阵阵发软还是没让它有半分变形,裴忆卿意识到除非她亲手把自己的手指砍下,不然是休想把这玩意儿取下来了。
最后,她彻底地泄气了。
裴忆卿在这偏僻的宅子里住了几天,她就像是一个透明人,无人问津。
没人问津,自然也没人给她送吃的。
她可不会饿着自己,饿了就到厨房拿东西吃,厨娘们敢拦,她三言两语就能把话题绕到鬼火上,那些个胆小之人生怕跟她多待一会儿就引火上身,便只能任由她端了上好的吃食去了。
对这个现状很满意,衣食无忧之后,裴忆卿便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当天晚上,她便偷溜到了府里的药房,很是翻找了一番,寻了一套趁手的银针和其他验尸可能用到的工具。
这些是她吃饭的家伙,她没条件额外购置,只能就地取材。
第二天,裴忆卿又寻了个机会,偷偷地在府里偷了一件下人的男装,虽然材质一般,款式老旧,身形还不合适,但好歹是一件男装,而且还挺干净的。
裴忆卿拿出了原主的针线盒,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天赋,把那身男装按着自己的尺寸改好了。
有了这个装备之后,第二天她便给自己梳了个男子发髻,换上这件粗糙的男装,习惯性地揣上银针,麻利地翻墙出了府。
她不会把自己一直囚在那方寸之地中,她必须了解这个朝代,主动出击。
更主要的,现在的她一穷二白,她要想法子弄到银子。
裴忆卿走到街上,一路看着周围的景致,发现这个朝代的建筑景致考究,百姓的衣着华美体面,店铺酒肆琳琅满目,一路上耳边皆是欢声笑语。
看来,这个朝代的生活水平不错,百姓安居乐业。
然而她又多走了一会儿,才发现,街上也并非全都那般干净整洁。东市是繁华整洁之带,西市便是脏乱污秽之所。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朝代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好歹是一个和平的年代,而不是食不果腹的荒凉之地。
裴忆卿一边看着周围林立的店铺,一边暗自思忖自己究竟怎样才能弄到银子,可是她把繁华热闹的东市走完了,又把破败脏乱的西市也走了一圈,却没一个合适的。
她有些心烦,现代堂堂高材生,来到古代之后竟然华丽丽地失业了。
裴忆卿绝望地望着天空喃喃低语,“我除了会跟尸体打交道,其他的都不擅长。难道要祈祷天赐尸体吗?”
这话刚出,忽地,前面便传来了一阵嘈杂,然后便是一声尖利刺耳的叫声:“死人了!死人了!官爷杀人了!”
裴忆卿惊得猛地转头,又抬头看了一眼一片澄澈的天空,对着天空竖起了中指。
“贼老天!该灵的不灵,不该灵的瞎管什么?”
气急败坏地对贼老天骂了一通,她当下拔腿就朝着人群聚拢的方向跑去。
此地是西市,地上脏污一片,街道上摊位混杂,眼下突然发生了这等祸事,原本就混杂的街道,更添混乱。
裴忆卿十分费力地巴拉开人群,便瞧见了一个推着推车卖果的商贩倒在地上,后脑着地,一动不动。
而他的身旁,站着一队官服打扮的人,他们一个个也都被这番变故惊住了,面上神色各异,颇有一些不知所措。
裴忆卿挤进来,第一眼便看到为首那人,不觉微顿,好生俊俏的小哥哥。
他长得面如冠玉,俊眉修眼,丰唇秀鼻,一张面皮那个秀气得叫百八十条街的女子都自愧弗如,偏生又不让人觉得阴柔,只觉得清秀至极。
与这般极致清秀的容貌截然相反的,便是他身上那一身脏污破败的官服,让人觉得那衣服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略略欣赏了一番小哥哥的美色,她便开始转头搜寻自己的最爱: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