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酒不能喝得太急。”依芙利娜悄悄对我说,“就算是最强壮的人也不能多喝。艾克丁叔叔年轻时曾经因为逞能一口气喝了四十几碗,结果一觉睡了整整四天,据说,许多人都以为他当时已经死了,如果不是他醒来得及时,人们可能已经把他火葬了呢。”
出于对酒的了解,我并不怀疑她的话,但我并不认为这种东西真的能把我怎么样。
“这酒是什么水果制作的?”这才是我感兴趣的问题。
“这是一种叫做蛇眠果的水果酿造的。那是种奇怪的水果,如果你直接吃它,哪怕只吃一两个,也会立刻睡着,很长时间都醒不过来,就算醒了也会在很长时间里觉得手脚酸软用不上力气。可是把它酿成酒之后,多喝一点反而没有大问题。因为吃了这种果子的人很会像冬天的蛇一样长睡不醒,所以才取了这样的名字。”
听了她的介绍,一直沉默不语的米莉娅立刻露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这几天的病症的确极大的损害了她的健康,她现在看上去依旧十分虚弱,只是精神状态非常好。我几乎有些怀疑她的精神好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对制酒的原料表现出那么大的兴趣。
“你说的这种果子,哪里能找到?”米莉娅问。
“这里许多地方都有啊,而且很多,你经常能见到的。比如说……”
我并没有太大兴趣去听两位女士的交谈,更主要的是,这时候,在场地中央已经有人自发地发起了一场摔交比赛,这自然比水果的产地更能吸引一个男人的注意力。现在正站在场地中央的胜利者,是一个光头的土著男子。他身上的肌肉就像是由模具铸造出来的一样,每一块都结实得像石头一样。他刚刚轻松地战胜了一个其他部落的勇士,现在正双手指天,大声向周围的人搦战。
“我来了!”这时候,一个上身赤裸,下身穿着重装步兵军裤的士兵站了出来。他看上去三十上下的年纪,看上去虽然不如他要挑战的对手强壮,但赤裸的胸口和后背上都布满了伤痕,另有一番男子汉的气概。
“朗斯,如果你给重装步兵团抹黑,就不要再当中队长了,回去干你的小队长去。”在他身后,达克拉非但没有阻止的意思,反而大声为自己的部下加油鼓气。摔交,这本也是粗野奔放的士兵们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之一。而健硕的大块头达克拉正是这项强壮者的游戏最积极的拥护者。
看见上场的是个外族战士,原先的胜利者有些意外,而后变得格外欣喜。他粗犷地大叫着:“太好了,异族兄弟,看看,多强。”大步走上前来。片刻之后,两条壮汉搂抱在了一起。他们相互间猛烈地撞击,就像是两座山在碰撞,迸发出吓人的声响。竭尽全力的两个人都圆睁着双目,把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对方撂倒。尽管圣狐高地气候温暖湿润,但冬末春初的夜晚仍有几分寒气,即便是已经习惯赤裸上身的主人们有的也在身上披上了一层兽皮或者是毛毯。可正在搏斗中的两个壮汉肯定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寒冷,因为他们都已经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颗的汗珠从他们的身体上滑落,把他们脚下的泥土都染成了深褐色。
猛然间,那个土著大汉腰间一发力,似乎是想把朗斯举起来。朗斯奋力把身体向后仰,不想让对手得逞。没想到,他的对手远比看上去要狡猾得多,忽然反过来向前一推,用力把朗斯压倒在地上。
人群沸腾了。看到自己的勇士胜过了异族的战士,无论我们的感情多么亲密,那些土著居民都不会掩盖自己的骄傲。而我们的士兵们则有些灰头土脸,为自己同僚的失手感到面上无光。
胜利者把朗斯拉起,用他并不太标准的通用语大声说:“异族兄弟,强壮,很强壮!”朗斯虽然输了,但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愉快。他喘着粗气拍着那土著战士的肩膀,毫不扭捏地大声承认,“你,厉害,比我强!”看到这两个异族的勇士如此友好,场地间的气氛更热烈了。正如我所猜测的,无论是对于骠悍的土著居民还是对于勇敢的士兵,这种剧烈的搏斗比赛都不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只能让彼此间相互更加了解,也更加敬重。
“让我来试试,看看我们的兄弟到底有多强壮!”朗斯刚走下场,好胜的达克拉就站了起来。他三把两把脱掉上衣,一边用力拍打胸膛,一边大喊着走上前去。我们的战士们立刻欢呼起来,一时间,类似“达克拉中校最强”、“达克拉中校必胜”这样的口号从会场的各个角落传来,一些快嘴的士兵已经开始给土著居民描述达克拉在战场上和摔交场上的英姿了,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曾在达克拉手中吃过苦头。
达克拉的左腿略跛,那是他在达沃城下的旧伤造成的。这一点小小的缺陷不但没有让他吃亏,而且几乎让他沾了点小便宜。他的行动让对手很不习惯,异于常人的重心移动屡次帮助他从对手的强攻下挣脱出来。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两条巨汉用自己坚硬的肢体为“强壮”这个词汇做着最好的诠释。那异族的勇者抱住达克拉的左腿,屡次尝试着把他顶翻在地,而达克拉则牢牢抱住了他的腰,无论对手怎样用力都岿然不动。同样的,当达克拉试图发力掀翻他的对手时,那强健的大汉也总是有办法挣脱困境。两个人就这样紧密纠缠在一起,不仅是凭着自己的肌体,也是依靠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斗志搏斗着。达克拉的对手必是个了不起的异族勇士,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人在和壮汉达克拉摔交时能够坚持这么长的时间。
出于对酒的了解,我并不怀疑她的话,但我并不认为这种东西真的能把我怎么样。
“这酒是什么水果制作的?”这才是我感兴趣的问题。
“这是一种叫做蛇眠果的水果酿造的。那是种奇怪的水果,如果你直接吃它,哪怕只吃一两个,也会立刻睡着,很长时间都醒不过来,就算醒了也会在很长时间里觉得手脚酸软用不上力气。可是把它酿成酒之后,多喝一点反而没有大问题。因为吃了这种果子的人很会像冬天的蛇一样长睡不醒,所以才取了这样的名字。”
听了她的介绍,一直沉默不语的米莉娅立刻露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这几天的病症的确极大的损害了她的健康,她现在看上去依旧十分虚弱,只是精神状态非常好。我几乎有些怀疑她的精神好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对制酒的原料表现出那么大的兴趣。
“你说的这种果子,哪里能找到?”米莉娅问。
“这里许多地方都有啊,而且很多,你经常能见到的。比如说……”
我并没有太大兴趣去听两位女士的交谈,更主要的是,这时候,在场地中央已经有人自发地发起了一场摔交比赛,这自然比水果的产地更能吸引一个男人的注意力。现在正站在场地中央的胜利者,是一个光头的土著男子。他身上的肌肉就像是由模具铸造出来的一样,每一块都结实得像石头一样。他刚刚轻松地战胜了一个其他部落的勇士,现在正双手指天,大声向周围的人搦战。
“我来了!”这时候,一个上身赤裸,下身穿着重装步兵军裤的士兵站了出来。他看上去三十上下的年纪,看上去虽然不如他要挑战的对手强壮,但赤裸的胸口和后背上都布满了伤痕,另有一番男子汉的气概。
“朗斯,如果你给重装步兵团抹黑,就不要再当中队长了,回去干你的小队长去。”在他身后,达克拉非但没有阻止的意思,反而大声为自己的部下加油鼓气。摔交,这本也是粗野奔放的士兵们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之一。而健硕的大块头达克拉正是这项强壮者的游戏最积极的拥护者。
看见上场的是个外族战士,原先的胜利者有些意外,而后变得格外欣喜。他粗犷地大叫着:“太好了,异族兄弟,看看,多强。”大步走上前来。片刻之后,两条壮汉搂抱在了一起。他们相互间猛烈地撞击,就像是两座山在碰撞,迸发出吓人的声响。竭尽全力的两个人都圆睁着双目,把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对方撂倒。尽管圣狐高地气候温暖湿润,但冬末春初的夜晚仍有几分寒气,即便是已经习惯赤裸上身的主人们有的也在身上披上了一层兽皮或者是毛毯。可正在搏斗中的两个壮汉肯定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寒冷,因为他们都已经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颗的汗珠从他们的身体上滑落,把他们脚下的泥土都染成了深褐色。
猛然间,那个土著大汉腰间一发力,似乎是想把朗斯举起来。朗斯奋力把身体向后仰,不想让对手得逞。没想到,他的对手远比看上去要狡猾得多,忽然反过来向前一推,用力把朗斯压倒在地上。
人群沸腾了。看到自己的勇士胜过了异族的战士,无论我们的感情多么亲密,那些土著居民都不会掩盖自己的骄傲。而我们的士兵们则有些灰头土脸,为自己同僚的失手感到面上无光。
胜利者把朗斯拉起,用他并不太标准的通用语大声说:“异族兄弟,强壮,很强壮!”朗斯虽然输了,但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愉快。他喘着粗气拍着那土著战士的肩膀,毫不扭捏地大声承认,“你,厉害,比我强!”看到这两个异族的勇士如此友好,场地间的气氛更热烈了。正如我所猜测的,无论是对于骠悍的土著居民还是对于勇敢的士兵,这种剧烈的搏斗比赛都不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只能让彼此间相互更加了解,也更加敬重。
“让我来试试,看看我们的兄弟到底有多强壮!”朗斯刚走下场,好胜的达克拉就站了起来。他三把两把脱掉上衣,一边用力拍打胸膛,一边大喊着走上前去。我们的战士们立刻欢呼起来,一时间,类似“达克拉中校最强”、“达克拉中校必胜”这样的口号从会场的各个角落传来,一些快嘴的士兵已经开始给土著居民描述达克拉在战场上和摔交场上的英姿了,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曾在达克拉手中吃过苦头。
达克拉的左腿略跛,那是他在达沃城下的旧伤造成的。这一点小小的缺陷不但没有让他吃亏,而且几乎让他沾了点小便宜。他的行动让对手很不习惯,异于常人的重心移动屡次帮助他从对手的强攻下挣脱出来。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两条巨汉用自己坚硬的肢体为“强壮”这个词汇做着最好的诠释。那异族的勇者抱住达克拉的左腿,屡次尝试着把他顶翻在地,而达克拉则牢牢抱住了他的腰,无论对手怎样用力都岿然不动。同样的,当达克拉试图发力掀翻他的对手时,那强健的大汉也总是有办法挣脱困境。两个人就这样紧密纠缠在一起,不仅是凭着自己的肌体,也是依靠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斗志搏斗着。达克拉的对手必是个了不起的异族勇士,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人在和壮汉达克拉摔交时能够坚持这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