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容绪摔倒在地,宝剑呛然飞出老远。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
    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吓破胆了罢小子,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还是去广原岭剿匪,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你这点斤两,敢去边关?”
    “那我拜师练剑一年,再去!”容绪不甘地忿忿道。
    但他话音未落,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
    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他一动都不敢动。
    王谋抬起剑尖,毫不留情地挑起儿子的下颌,逼迫他抬起头来。
    他的眼睛生就多情,即使是心中满腔郁愤,眼角眉梢却依旧唯见风情,没有半分的威慑。
    王谋不满地皱起眉,一字一句道:“凉州军虎狼之师,不收伶人军伎。”
    军伎这两个字从父亲口中说出来,容绪当场整个人都被冻住了。
    莫大的羞辱让他咬牙切齿,不管虎口还血流不止,拼了命扑向他的剑。被王谋一脚踹翻在地。额头狠狠磕上了香案的角上,一缕鲜血沿着脸颊淌下。
    “记住,离开了王家,你什么都不是!”王谋收剑入鞘,
    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扔给容绪,“你给我在这里闭门思过,如果想通了,就给我去铺子里当掌柜吧。”
    说完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门关上了。
    谢映之叹息了一声,他明白了,容绪为什么对萧暥如此的执著。
    那人生就一双含烟藏媚的眼,风流恣逸之态远胜于他,但却丝毫不显柔弱,相反,那双眼睛妩媚中透着威压,隽妙中生出峥嵘,竟有一股摄人的杀伐之气。
    他着迷萧暥倾世的容颜下,竟是要让王谋曹满那些人都怵目胆寒的一身铁血。
    这种滋味太过奇妙。
    所以在容绪看来,这小狐狸越凶,越野性难驯,就越让他越激动不已,越欲罢不能。
    把他攥在手里,就像是把着玩一柄绝世名剑。
    醉里挑灯看剑之时,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
    若论士林之中的雅趣,还有更甚于此吗?
    他不计成本,为萧暥造尚元城,金钱上予取予求。他是看准了萧暥这小狐狸穷,只有饿着,才会搓着爪子好好说话,让他穿裙子也行,给他造个金丝笼子也行。一副大英雄能屈能伸,脱了裙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无赖样。
    当然,容绪狎昵的心思也是半点没有少,玩味的戏法越来越丰富,趣味越来越诡谲。
    谢映之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案上那一盘子白玉翡翠玛瑙做的瓜果,继续问道,“所以在此之后,你就开始经营脂粉铺子了。”
    容绪点头,“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不但是凉州军,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在军中也有些故旧,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连盛京城也出不了,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
    谢映之知道,王谋是个厉害的角色,朝中军中都吃得开。
    “之后呢?”谢映之问。
    在玉壶冰泉的作用下,容绪目光迷离地看着眼前的人,仿佛是看着浮光掠影的过去。
    容绪迫于无奈,有些郁闷接手了胭脂水粉的铺子。
    一开始他觉得父亲把这个铺子交给他,纯粹是为了羞辱他。但渐渐地,容绪发现这是个好差事,因为他十七岁了,来购买胭脂水粉的大多是大户人家的丫鬟,或者小家碧玉。既然仕途无望,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他干脆和这些女子花前月下耳鬓厮磨。
    他外表俊美,资质风流,说起来话温文尔雅,又擅长撩人巧技,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
    姑娘们都为他着迷,不知不觉连铺子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起初他调制胭脂花粉只是为了哄姑娘开心,但他与众不同的技艺也在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他调制的胭脂色彩或妍丽或娴雅,都是浓淡皆宜,他磨制的水粉细腻如瓷,还带着他袖间雅致的熏香。他善于描眉画眼,插花弄玉,都是顺手拈来风流自成。
    很快他风流雅致的名声就传开了,那些高门大户的小姐们都不惜装扮成侍女,偷偷去他这铺子挑选胭脂花粉。
    那时候容绪那是只有十来岁的少年掌柜,又音容皆美。一来二去间,他这间脂粉铺子俨然就成了盛京城中才子佳人的造访之地,他干脆在铺子后辟了一间雅舍,因为是在脂粉铺子后,就名为朱璧居了。
    王谋没想到容绪在经商方面竟然如此有天赋,将商会更多的铺子给他打理。不出三年,容绪已经成了盛京商会的实际上的会首。每天手下流过帝国的黄金和钱粮货物不计其数。
    加上他品貌甚佳,交游又广,在当时的盛京城里,风流博雅的名声也广为流传。
    那又如何,他依旧比不上王戎那个武夫。
    当时的王戎已经跟着王谋前往广原岭剿匪了,虽然第一场仗就被打得找不着北,丢盔弃甲,但是回来居然还娶到了丞相家的长女。
    在容绪眼中,王戎其实就是个莽夫。他冲动,自以为是。但是即便如此,他也可以和丞相的女儿联姻,贵不可言,王家最终是要交到他的手中。
    王戎是嫡长子,继承爵位他本也没什么好抱怨,但是王谋的其他几个儿子也都早早定好了官职和委派。
    只有他,他最聪明,天分最高,却只能打理王氏的生意,做着最多的事情,获得的褒奖和青睐最少。
    他逐渐意识到这个世道,一切都已经在出生前定好了,他做得再好,也就是成为盛京商会的大管家,成为他所有兄弟的钱袋子。
    他们张口闭口找他要钱,要拨出银两去买通铺路、上下打点。要准备豪奢的彩礼去迎娶盛京城里门当户对的千金。
    他十九岁了,王谋却丝毫没有为他说一门亲的打算。
    他开始明白,在王谋眼里,他也就是个盛京商会的管家,烟花女子的儿子,身上有摆脱不了的脂粉气。王家始终都没有承认过他。也永远不会给他一个前程。
    他开始放浪形骸,离经叛道。钱赚得快,花得也快,由于他出手大方,为人豪爽,又有很多新鲜的玩法,很快有一大帮公子哥儿跟着他。京华才子名门佳丽都围着他团团转,他自己喜新厌旧,每天身边早上相约出去游玩,和晚上一同归来的,绝对不会是同一个人。
    但是因为他能赚钱,王谋也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不要做得太过火就不去干涉他。但是他还挺能耐的,居然骗得了长阳郡主的芳心。
    郡主是皇帝疼爱的表妹,真正的金枝玉叶。
    当时他的姐姐王妁刚刚成为夫人,他第一次跟着姐姐进宫,把幽帝哄得当场要封他为御前郎官,还把幽帝的表妹长阳郡主迷得魂不守舍。
    这是王谋原本都想不到的好事,郡主下嫁之后,容绪似乎终于在王家有了一席之地。
    照理容绪应该安下心来,一边用心仕途,一边把这个金枝玉叶的妻子好好供起来。只可惜他早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了。
    郎官他不要当,深宫里陪伴着皇帝的日子如履薄冰,而且他生性风流,皇宫里的女人都碰不得,绿了皇帝是要杀头的,而宫里的男人,除了皇帝就是宦官,无趣得很。
    于是,十年风花雪月,他从中原玩到了江南。
    “你离经叛道,因为那么多年,你心中这口气,依旧不服。”谢映之意味深长道。
    “你在乎王家,又恨王家,你看不起王戎,你又要帮王戎,真是矛盾。”
    谢映之的话就像一把利刃剖开多年缠绵心事。
    容绪道:“父亲老了,他的精力日衰,再也不能一剑震裂我的手,更管不了我。我不出仕,不是跟他们置气,而是我发现身在朝堂会有很多限制……”
    他这些年流连风月,渐渐发现身处勾栏之地,更能看清人心底的欲念,更能抓住人的弱点,搅弄风云事端。
    当时王谋已老态龙钟,不怎么管事,姐姐王妁也为幽帝生下了一子,被封为贵人。但是方皇后无子,只有一个女儿。纵然如此,幽帝并没有立王妁之子为太子的意思。
    几年后,苍冥族的番妃也生下了一个儿子,那孩子一出生,盛京的街头巷尾就流传出令人不安的流言。
    这个混血的孩子是大夏灭国射出的最后一支复仇的毒箭,他将成为大雍历史上最强悍的帝王,他阴鸷偏执穷兵黩武,大雍几百年基业也会终结在这个孩子手中。
    此后中原大地,赤土千里,白骨於野,荒无人烟。
    尽管幽帝下令将传谣的人全部下狱,追查来源,并且从此将番妃母子打入了冷宫。但这条预言仍旧让王妁心神不定。
    “只有成为皇后,姐姐的儿子才能稳稳保住太子的地位。”容绪笃定道。
    谢映之眉心一蹙:“你是怎么害方皇后的?”
    “谈不上害她,只是我知人心,先帝当年喜欢她,为她几下江南,但是我清楚这种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浅,而且方皇后太过端庄,就显得无趣了。先帝也是男子,男子都喜欢新鲜有趣的。”
    谢映之道:“所以,你用勾栏之术,让你的姐姐获得圣心。”
    容绪说起这些,微微眯起眼睛,颇为玩味道:
    “我做得更仔细,我给姐姐调配不同的香薰,姐姐佩戴着,就能让先帝始终对她保持着期待和新鲜,我让她每天变幻着不同的妆容,姐姐的衣裳都是我给她裁剪设计的,以及风流逸趣。”
    谢映之想到了萧暥房间的衣柜里,那些风情别致让人目不暇接的衣裳。
    他提醒道:“你还给她排折子戏?”
    “这你也知道?”容绪一扬眉,颇为欣赏地看着他,有种相见恨晚之感。
    他绘声绘色道:“我设计的每一套衣裳每一个妆容,都配不同的剧本,不同的情趣,不同的戏,所有的台词都是我给她精心设计的,先帝喜欢我排的戏,先帝只有在和姐姐相处的时候,逐渐不是一个皇帝,时而是一个丈夫,时而是一个情人,时而是一个……”
    “恩客。”谢映之替他道,“你让你姐姐扮演烟花女子?”
    容绪把玩着指间的红绳笑道:“这种游戏,让先帝感到前所未有的新鲜。就像你,彦昭……”
    他弯起眉眼看向谢映之,“每一次看到你,你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他的语气活像一个迷人的无赖,叹息道:“春风十里桃花渡,卷上珠帘皆不如。”
    谢映之见天色将明,没时间和他东拉西扯,单刀直入道:“既然你是为了王皇后封后,保住太子的地位,那么在王皇后加封之后,这种游戏就该停止了。”
    容绪叹了口气:“彦昭,有些事,不是你想停就能停下的。”
    谢映之目光深沉:“因为你们还用秘药,导致先帝上瘾了。”
    “彦昭,这是情爱,说不上对错,两厢情愿的事情罢了。”然后他有些寂寞道:“这些跟你说,你也不会懂。你这个人无关风月,不过这样才更有味道……”
    他眯起眼睛别有意味地打量谢映之的身段,“反倒是未经雕琢之璞玉,有浑然天成之逸趣啊!”
    谢映之不料此人尽管被捆在这里,这狎昵之态、觊觎之心,竟依旧不知收敛。
    谢映之正色道:“为了王氏能掌握朝政,你们姐弟惑乱宫廷,用勾栏之术迷惑先帝,配置秘药致使先帝身体亏损,这些秘药丹丸服用久了,药效就越来越弱,所以你们只有不停地增加这秘药的用量,最后才致使先帝暴薨。你们形同弑君。”
    “你胡说!我没有!”容绪听到弑君两字顿时意识一清,激动之下,手腕上的红丝掐进了皮肤里,渗出细细血线。
    “你懂什么!当时的情况根本停不下来!先帝醉后非要骑马,谁阻止得了他,不慎跌落才……那是一次事故!”
    “明白了。”谢映之恍然,
    他不动声色继续道:“原本先帝驾崩,太子就可继位,王家可以如愿把持朝政,然而你没想到的是,呼邪单于连同北方各蛮族部落杀入中原,由于王氏当政多年,国家早就被耗空了,各地防卫松懈,铠甲生虮虱,导致了北狄长驱直入中原,势如破竹,兰台之变一场大火烧了宫城,你更没想到的是,你的姐姐王妁不肯放弃这繁华宫室,不肯离开,最后死在了燃烧的宫殿里。”
    “你一派胡言!”容绪嘴角抽搐着,脸都扭曲了。
    这是亡国之罪,他哪里当得起!
    他这一挣扎,手腕上的红绳顿时绷断,撞落了放在旁边的果盘
    一时间珠玉琳琅满地,珊瑚,白玉,玛瑙,翡翠撒了一地,那玛瑙茄子砸碎成两段,顿时酒香四溢。
    谢映之微微一诧,这居然还是中空的。刚才还严肃的氛围,顿时透出一缕诡异的绯色。
    看着那汩汩流出的酒液,谢映之不忍直视,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了。
    他走过去,把那些掉地的珠玉器皿捡起来,顺便指腹沾了一点酒液闻了闻,便心知肚明了。
    他摇头道,“容绪先生,你这药酒的方子不全,药材不纯,用法也不对,而且酒要温着效果才好,你盛放在玉器里,酒都凉了。药效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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