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说的可能性比较大。我说,不过,咱们也不能瞎猜。作案动机这事儿,还是需要侦查外围调查提供更多的线索。
    死者的头部,有硬膜外热血肿,但是脑组织没有明显的外伤和出血征象。同时在检验尸体头部的孙法医说,可以排除颅脑外伤了。
    我点了点头,说:死因基本是明确的,胃内容物也是空着的,说明今天的中午饭他都没吃就死了。另外,已经有了身份信息等待dna验证,也不需要提取耻骨联合了。其他也没什么好检验的了。
    那我缝合?大宝双手拍了拍,试图把手套上黏附的黑色颗粒给拍掉。但因为高温作用,尸体的脂肪都会溢出,所以很容易黏附在手套上,使得整个手套很滑。大宝试了试手套,最后还是决定换掉手套来缝合。
    等等。我指了指尸体的左手,说,你说,一般尸体烧了以后,就会斗拳状,这个尸体的左手为什么没有烧毁?
    尸体的左手没有被烧毁,我们也是通过手腕的文身才大致确定了他的身份。
    是啊!大宝翻了翻眼睛,说,难道,是左手被压住了?
    压住了?我觉得大宝说的有道理,于是问道,那会是什么东西压住的?
    那,那是不是只有自己的屁股能压得住?大宝比画了几下,说道。
    对啊,尸体背面我们还没有仔细检查呢。我说完,连忙帮大宝一起简单地将尸体正面缝合起来,然后将尸体翻了个身。
    被烧焦的尸体,因为软组织都硬化了,基本是不太指望能像正常尸体那样完美缝合的。我们只能简单用线将切口闭合,防止体腔内容物溢出。
    尸体的背后,同样焦黑一片。因为尸体一直是仰卧位,所以背后黏附着大量的烟灰炭末,从而遮盖了其真实的面目。我拿来了一块毛巾,用水浸湿,慢慢地清理着满是烟灰炭末的尸体后背。
    清理了许久,终于整个后背的真实面目暴露了出来。后背和前胸一样,都是像发束烧焦了一样的肌纤维成块地排列着。唯独在左侧的腰间,有一块熏黑了但是没有烧焦的皮肤。
    这说明尸体被烧的时候,是仰卧的。大宝说道,因为背部朝下,所以烧毁的程度轻一些。
    可是,大部分后背还是烧毁了呀。程子砚在一旁插话道。
    对啊。我说,烧毁程度,是和周围有没有充足氧气而决定的。如果有物体在左侧后背紧贴,那么这一块皮肤周围氧气就不足了,就不会被完全烧毁了。
    你是说,他的左手紧贴着这一块腰部皮肤导致其没有烧毁的?程子砚问道。
    聪明。我笑了笑,将尸体的左手背过来,压在那一块没有烧毁的皮肤上。
    确实有一部分可以吻合,可是,仍有一块方形的皮肤,并不能被左手背覆盖。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大宝问道。
    我蹲在尸体的旁边,盯着这一块没有烧毁的皮肤,说:剩下的这一块皮肤,太规则了,你不觉得吗?
    啥意思?大宝也蹲了下来。
    我用止血钳沿着皮肤的周围画了一圈,说:除非,他的手上拿着一个东西。
    这么急急忙忙地赶去现场有用吗?程子砚坐在车的后排,说,还不知道消防会不会让我们进去。
    那是必须的,就是你们市局的勘查车,也太难开了。我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说几个方面问题。第一,凶手杀完人为什么要烧房子?这是一个很偏僻、没有人关注的房屋,如果有人死在里面,即便是腐败了、白骨化了,依旧很难有人发现。烧房子无异于自行暴露,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觉得有一种可能,就是他要寻找一个东西却没有找到,只能烧了房子,毁尸灭迹的同时,毁物灭迹。
    然后呢?程子砚问道。
    第二,我说,死者在临死之前,左手藏在自己的后背。即便是被掐死,都没有改变这个姿势。结合他后背皮肤的保存,证明他的左手拿着一个东西,压在了后背。为什么要这么做?说明这个东西很重要,他不想让凶手得到。即便是死,也不能被对方得到。既然燃烧的时候,东西还在后背,说明这个东西果真没有被凶手拿走。结合以上两点,说明这个东西,无论对死者,还是对凶手,都非常重要。
    你不是要找这个东西吧?大宝问道。
    我点点头,说:第三,消防官兵在清理现场的时候,发现有尸体,第一反应是将尸体运出来。因为现场已经大部分坍塌,所以他们不会注意到尸体下方的不起眼的物件。而拉出尸体的时候,也会破坏尸体原始的姿势。因此,我们差一点就没有发现这个蹊跷所在。如果我们现在不立即去寻找这个物件,万一有火点复燃,很有可能就会将没有遮盖的物件烧毁。
    可是,这个物件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大宝说,火灾现场进去是有危险的。
    这个物件,很有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我说,所以无论有多危险,我们都必须去找。
    不一会,我们来到了现场的附近。夜幕已经降临,几辆消防车上的探照灯向现场房屋投射强光,仍有几名消防队员在对现场进行清理。
    林涛蹲在现场院落的附近,百无聊赖地玩着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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