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沙,沙沙!”没有一个人说话,也没有一支火把,在远处,两千多宁乡军在旷野处低头急行。
    长矛如林,火枪扛在肩上,车轮在干燥的地上滚动,发出低沉的痛苦的呻吟。
    “天快要亮了,大约还有不到一个时辰,也不知道距离黄村还有多远?”同汤问行一样,孙元也感觉到月色和夜空的明显变化。
    听到孙元问,余祥和小毛飞快地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大得出奇的地图铺在地上。费洪韶伟等军官都围了过来。
    有人抬头四下寻找着标志物,很快,韶伟就叫了一声:“将军,前方北偏西有一道山岗子,一高一低两个丘陵,像人的奶子一样。如果没有看错,这里距离鞑子老营有四十三里。”
    费洪忍不住赞了一声:“韶伟你眼睛真灵。”
    其他将领虽然都看韶伟不顺眼,却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带兵打仗是一把好手。而且,人家又能读书识字,心窍可比边军出身的大老粗们灵活多了。
    早在一年半前,孙元通过对历史的先知先觉知道,建奴会在崇祯十一年的冬季入侵北京。所以,这一年多以来,他早早就收集了能够收集到的京城舆图,又派出大量军官绘制了许多地图。到如今,京畿地区的一草一木可谓都装到他的心里。
    “果然是这里,四十三里,时间很紧啊!”孙元叹息一声,计算了一下:古人一般都是卯时起床,卯时,就是后世北京时间五到七点。而北京地区,一般来说,早上四点就会天亮。也就是说,留给宁乡军的也就一个半时辰,三个小时。必须在三个小时之内走四十三里,也就是二十公里路。到地头后,还得第一时间投入战场。
    孙元问费洪:“老费,如何?”
    还没等费洪回答,犟驴子就不满地哼了一声:“将军你也是太小看咱们宁乡军了,四十三里地也就两万米,又算得了什么。这一年多来,咱们宁乡军士兵,谁不是每日背负二十来斤的铠甲器械跑他十里地。这点路,也就一个时辰的事情。”
    费洪点点头:“孙将军你放心,没任何问题的。”
    这一年多来,宁乡军每月除了三天休假,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五公里越野。刚开始的时候,士兵们因为体能不够,还有人跑得血尿。后来,孙元也是大方,每日一顿肉地养着,小米饭,白面可劲造,大把银子撒出去。可以说,光从体能上看,宁乡军已是当世第一。
    为这一场战役,孙元准备已久,全副家当都扔了进去,这才训练出这么一指铁军。
    当然,这不过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宁乡军现在才两千来人,如果再多上几千,孙元也不敢这么养兵。
    听到费洪和犟驴子的话,孙元才偷偷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是忍不住道:“已经走了一整夜,想必士卒已经疲倦了?”
    费洪:“今夜说来也邪性,这月亮大得出奇,走起路来也顺当,大伙儿倒不觉得累。”
    听到这话,众人都是一笑。
    确实,这月亮,直娘贼,亮得他妈都能穿针引线了。天上地下一片通明,更白天区别不大。大家虽说走了一夜,可跟散步没什么两样,如何会累。
    转头看去,士兵们都走得发了热,有的人甚至将头盔和铠甲都摘了下来,背在背上,就这样,还在不住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水。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孙元满意地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前后左右。
    京城经过建奴四次入寇,虽说是天子脚下,可已经被兵灾洗成了白地。这一路行来,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到处都荒废的村庄,长满枯草的农田,却看不到一丝活物。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北端,地势开阔,夜里行军,眼前是如此的开阔,听不到一丝声响,整个世界仿佛死去,就如同回到了莽荒岁月。
    两千宁乡军驻防渤海所的时候,孙元还觉得人数其实还是不少的。说句实在话,因为手头窘迫,要养活这么多士卒,孙元已经有些勉强。有的事情,他甚至还觉得人马有些多了。
    可在这片苍茫大地上,这两千人的队伍看起来却是如此的薄弱。冬季的凌晨,地平线上起了冷雾,白茫茫如浪潮一样滚来。好象,只需一个刹那,这两千人马就会被藏在雾气里的洪荒巨兽瞬间吞噬。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此刻的孙元已经不是当初在如皋时的那个毛头小伙子,为人也沉稳谨慎。
    他突然直起了身子,皱了一下眉头:“我军推进得实在太快,也不知道卢督师杨总兵,还有王总兵他们现在何处,是不是派几个斥候去联络一下?”
    偷袭建奴老营的计划不变,只不过因为少了高起潜的关宁军做总预备队,出击大军由四路改做三路。
    卢象升和杨国柱所率领的宣府天雄两军为中军,走正北一条线,而王朴的大同军则在南面。
    孙元军做为开路先锋,居中。
    三军相隔十四里,刚从昌平出来的时候,为了加快行军速度,大家还打着火把。十四里地,也就是七公里距离,在广袤的平原上,彼此都看得清楚,甚至只要高喊一声,就能得到呼应。
    随着行军距离越来越长,又怕被建奴斥候发现,三条火把的长龙次第熄灭。再加上宁乡军行军速度快,又要打前阵,已将另外两支部队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是该派斥候过去联络一下了!”费洪一挥手,那边,斥候骑兵们飞快地套起了马鞍。为了节约马力,骑兵们都拉着战马步行,就连马鞍也没装。
    温健全为人刻薄,忍不住冷笑一声:“还九边精锐呢,宣大边军还要让咱们宁乡军打前锋。他们怕死也就罢了,连走路也走不过咱们,我看他们连上炕都费劲。至于天雄军,嘿嘿,我看也不怎么样!一群猪队友。”
    犟驴子这次难得地没有同温老三抬杠,笑道:“三哥这话说得对,都他娘是一群猪队友。尤其是王允成的川军,更他娘的猪。说好同咱们一道打头阵的,可现在还没看到他们的影子,不知道被我们甩到后面哪里了?”
    “王允成,谁看到过他?”孙元突然心中一凛,忍不住问。
    “川军,没看到过啊!”听到孙元问,众人都是一愣。
    韶伟道:“将军你忘记了,傍晚咱们从昌平出兵的时候,将军你还派人过去问王允成什么时候与我宁乡军合营。那姓王的说叫咱们先走,他随后就到。估计,现在还跟在后面吧!”
    “不对,不对!”突然温健全叫了一声:“王允成没有来。”
    “怎么说,没来?”众人都忍不住叫了一声。
    温健全:“孙将军你忘记了,上半夜咱们行军的时候可都是打着火把的,各军相隔多远都是一目了然。可数来数去,就三路人马。如果王允成在我们后面,怎么看不到火把?所以,末将以为,王允成此刻只怕还呆在昌平,根本就没来。”
    “丝丝!”响起了一片抽冷气的声音。
    犟驴子忍不住大叫一声:“好个王允成,临阵退缩,难道他就不怕督师的军法吗?”
    孙元心中也是吃惊:“或许川军走得慢吧,还是派人去联络一下。对了,再叫人知会督师一声,或许他知道王将军的部队现在何处吧?战斗最多还有一个半时辰就要打响,让督师催一下王部,让他尽快向我靠。”
    “是。”一个传令兵应了下去。
    很快,十多个侍侯分成三路,分别去寻卢象升王朴和王允成。
    等斥候离开,费洪:“孙将军,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孙元:“还能如何,时间不等人,继续行军。”
    “可是……川军若不尽快向咱们靠拢,我宁乡军才两千人马,如何破敌大营?”费洪犹豫片刻,道:“川军好歹也是天雄军的精华,有部五千。加上咱们,七千战兵,这才能在敌营引起骚乱。”
    “不管了,军令如山,时间紧迫,咱们快走。或许,我们都猜错了,说不定王允成就在咱们后面不远处呢!”孙元说完,走进队伍当中,使劲地推了一把陷进泥坑里的那门大炮。
    那门四磅铜炮简直就是个大铁疙瘩,重约千斤,这一路行来甚是辛苦。不时陷进车辙,道进沟渠,十几个炮兵要费老半天劲才能让这笨货继续前进。
    此刻,这大家伙又抛锚了。
    前面拉车的驮马虽说装了笼头,可愤怒的声音已经在安夜里传出去老远。
    炮兵们都得赤着上身,在月光下水淋淋地闪着光,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露水。
    就连巴勃罗也累得面色发青,口中不住地低声咒骂,大约用但是葡萄牙语,也没人听得懂。也不知道是在问候那门大炮的爹娘,还是想和手下家中直系女性亲戚发生不道德关系。
    倒是加西亚神父却非常精神,这老头子骑了一夜毛驴,虽说头上衣服上都粘满了尘土,却依旧不住在士兵中低声问:“你知道上帝吗?”
    “凡人皆有一死。”
    “唯有天国永存。”
    “亲爱的兄弟,你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吗?你是谁,将来又要到哪里去,你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又是什么吗?”
    ……
    士兵们都被他骚扰得一脸铁青,处于爆发边缘。若不是正值行军途中,估计这老头已经被大家揍得连他爹妈都认不出他来。
    ……
    弄出大炮之后,又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派出去联络的斥候们还是没有回来。
    孙元心中的不安更甚:这三支部队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难不成他们已经远远地落在后面?
    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在心里涌起,其中竟难得地带着一丝恐惧。
    倒是在前方探路的曲老墩他们回来了,一个斥候被人射伤了胸口,回本阵之后,因为失血过多,已经陷入昏迷。
    曲老墩说话异常简洁:“建奴斥候,到处都是。”
    “到处都是?”孙元和众人都吃了一惊:“究竟多少,可是我军暴露了?”
    曲老墩:“不知道,汤问行将军已经亲自跑过去查看了,再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回报。”
    “辛苦了,下去歇歇气!”孙元一挥手:“大家继续前进,要快!”
    又过了一段时间,天已渐渐亮开,汤问行还是没有回来,而去联络卢象升王朴王允成的三路斥候也没有回来。
    这个月圆之夜眼看就要过去了。
    一点消息也无,这么长时间了,老子都快变成聋子瞎子了!
    烦躁之气从心底升起,孙元狠狠地咬着牙齿,暗地咒骂:汤问行,你他娘干得究竟是什么事儿?再不回来,老子砍了你!
    直娘贼,你就个牛皮大王,我就不该让你带老子的骑兵的。
    这个时候,如果朱汀在就好了。
    ……
    被月光照得近乎透明的夜色中,战马轻轻打着响鼻。在暗处,汤问行和四个手下牵着马小心地走着。
    五人都没有着甲,斥候骑兵的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又不需冲锋陷阵,穿上铁甲,放给战马增加负担。此刻,他们甚至舍不得骑上战马。
    已经要到黎明了,雾气弥漫,露水越发地重了,凝结在头上的狗皮帽子上,水珠子一滴滴落下,落进颈窝子里,分外的凉。
    战马估计已经有些累了,肩腿上的肌肉在微微发颤,上面湿淋淋地闪凉。
    两个骑兵心疼地掏出棉巾帼仔细地擦着马身上的汗水和露水,汤问行“唰”一声撕开左胳膊的袖子。
    就在这一瞬间,一股热血迸了出来,如果开了一多红色小花,这乳白色的月光也仿佛被染得红了。
    一个卫兵吃了一惊,低声问:“将军,伤得可要紧?”
    “不过是被狗咬了一口罢了,算得了什么?”汤问行一边麻利地用针线缝合着伤口,一边观察着伤势:“还好,没有伤着骨头血管和筋毽,不影响厮杀!”
    他笑了笑:“一点小伤,这个贼老天,怎么也不肯让我死。能够杀我汤问行的人,还没有生出来呢!”
    卫兵松了一口气,赞道:“将军英雄,已手刃了两个巴牙喇兵,我等佩服!”
    汤问行不屑地哼了一声:“建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仗着身上着甲欺负人罢了。”
    卫兵:“将军,这事倒怪,咱们才走了多远点路,就遇到了三拨鞑子的斥候,直娘贼也太多了。”
    汤问行也点了点头:“是怪,如果是寻常警戒,不可能派出这么多探马的。这密度,啧啧!正因为如此,咱们才深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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