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莫可这个女人说要是我们不喜欢和她同行的话,就让我们走另一条路好了,老键气的差点上去和这个女人搏斗了,由于之前在河岸边莫可松手了,所以老键一直心里很不爽,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都是满脸的怒气,咬牙切齿的模样。
莫可倒是完全过滤性的无视了老键的存在和怒气,反倒是和白灵两个人聊的很投缘,又说又笑的,好像一下变回了那个青春洋溢的美少女,让人很难把她和那个心狠手辣,杀伐果断的美国佬雇佣兵的队长联系起来,我心说这个女人转换角色的手段还真是高明啊!
我和毛孩,还有老键我们三个人一起走在后面,老键看着前面莫可纤细的身影,低声诅咒道:“老子祝你以后都找不到男人,寂寞空虚冷一辈子!”
我摇头苦笑了一下,刚才经历了生死劫难,我感觉后背疼得厉害,还有之前被美洲豹抓伤的胳膊和后背,之前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下现在才感觉浑身疼得厉害,尤其是后背上还被野人的大棒槌给砸了一下,要不是当时有身后的背包挡了一下的话,现在肯定废了,我走了一百多米的时候,就感觉后背疼得那叫一个钻心,每走一步都疼得难受。
听到老键还在那里磨磨唧唧的诅咒莫可将来找不到男人的事情,我说你赶紧别扯淡了,过来扶我一把,老键一看我的脸色,赶紧两步窜过来扶着我,急声道:“你小子的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受伤了?”
我苦笑了一下,接过老键递给我的水壶喝了两口,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你小子要是被野人的大棒槌给砸一下,恐怕早就挂了,哥们我撑了这么久了,这还不能算是运气么?”
老键一听顿时大惊失色,叫道:“我靠,你什么时候被野人大棒槌的给砸到了啊?你小子怎么不说啊,快赶紧坐下我看看……”
我赶紧瞪了一眼老键,我说你小子能不能别这么大惊小怪的啊?我又不是要死了,现在咱们不能停下,我们都受了伤,人困马乏,体能严重透支,必须要尽快找到宿营的地方,天马上就要黑了,丛林里的野兽都要出来觅食了,咱们要是待在这里,那就等于是给丛林里的野兽做点心了,我都坚持了这么久了,还能坚持。
老键把我的胳膊不由分说的架在他的肩膀上,顿时触碰到了我背后的伤口,疼得我差点叫了出来,我只能是咬牙忍着,满头的大汗,我让老键留意看看周围有没有阿狸留下来的暗号,顺便我们再给大k留下暗号让他追上来的时候,不用走弯路,就直接能找到我们。
我们在丛林里往前走了五百多米的时候,就发现了阿狸在地面上用石子给我拼凑出来的一个三角形的暗号,这是我们菜鸟特工组独创的暗号标记,我看到剪头指向了我们的左侧,老键拿出了指南针鼓捣了半天,我一看指南针肯定是刚才再和野人搏斗的时候被摔坏了。
我转头问毛孩道:“我们距离神的坟墓那处金字塔还有多远?”
毛孩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低声说道:“咱们的路线是对的,还有两天的路程就能赶到圣湖了。”
约翰逊那帮美国佬本来就比我们快一天的路程,我担心阿狸的安慰,就想着看看有没有什么近路能走,扭头问毛孩有没有近路,毛孩想了一下,然后说:“有一条近路能走,不过那里很危险。”
我先是一喜,听到毛孩说有危险,心里忍不住就沉了下来,问道:“危险?有什么危险啊?”
毛孩犹豫了一下才说道:“那里有食人蚁,所以很少会有人走那个地方的。”
我一听到食人蚁就明白了,这是一种有拇指大小的蚂蚁,通体成血红色,最是厉害,要说是丛林里的美洲豹厉害,可是美洲豹也惧怕这种食人蚁太恐怖了,瞬间就能让一头大象致命,只需要一天的时间,食人蚁就能把大象啃噬的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毕竟食人蚁胜在数量上。
不过,我知道这种食人蚁也有一个最惧怕的天敌,那就是黑猩猩,黑猩猩会用树枝在嘴里抿湿了,然后沾上它们的唾液之后就把树枝伸进食人蚁的洞穴里,这样食人蚁就会被黑猩猩的唾液给黏住,被树枝带上来以后,对黑猩猩来说那就是一顿丰盛的美餐。
这种丛林里的生存法则,都是围绕着一个庞大的食物链来的,再厉害凶猛的野兽也有能制住它的动物,而人类正好是处在这个食物链的顶端的,不仅仅是因为人类会使用火,更重要的是人类开发了大脑的思维,学会用陷进去抓野兽,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所为的人心。
老键听我讲了这么多,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说要是撞上食人蚁的话,那岂不是跑都没地方跑了?我说你这小同志也不要这么悲观吗?食人蚁虽然凶猛无比,可是我们毕竟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还会惧怕一个小小的食人蚁么?拿出我军的英雄气概来,要不畏艰难险阻,誓死也要完成任务,必须要具备铁一样的决心和勇气。
老键听完,并没有表现出兴奋激动的神色,而是直接给我来了一巴掌,叫道:“你小子,还动不动就给我上政治课了,你这么不畏艰难险阻的话,你岂不是早就成首长,再说了,那可是食人蚁不是别的东西,沾上咱就没办法摆脱,我看咱们还是沿着阿狸留下暗号的这条路前进比较靠谱,再说了,要是毛孩这小子记错了路,咱们想抄近路反而迷路了,那不是更得不偿失了,到时候咱们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也是鸡飞蛋打的结果。”
我说你小子说的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啊,近路咱们是必须要走的,绝对不能比约翰逊那帮美国佬慢,要不然,咱们就会一直被美国佬牵着鼻子走,更何况阿狸现在还在这帮人的手里,所以咱们必须抄近路,不然根本不可能赶到美国佬的前面去。
莫可倒是完全过滤性的无视了老键的存在和怒气,反倒是和白灵两个人聊的很投缘,又说又笑的,好像一下变回了那个青春洋溢的美少女,让人很难把她和那个心狠手辣,杀伐果断的美国佬雇佣兵的队长联系起来,我心说这个女人转换角色的手段还真是高明啊!
我和毛孩,还有老键我们三个人一起走在后面,老键看着前面莫可纤细的身影,低声诅咒道:“老子祝你以后都找不到男人,寂寞空虚冷一辈子!”
我摇头苦笑了一下,刚才经历了生死劫难,我感觉后背疼得厉害,还有之前被美洲豹抓伤的胳膊和后背,之前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下现在才感觉浑身疼得厉害,尤其是后背上还被野人的大棒槌给砸了一下,要不是当时有身后的背包挡了一下的话,现在肯定废了,我走了一百多米的时候,就感觉后背疼得那叫一个钻心,每走一步都疼得难受。
听到老键还在那里磨磨唧唧的诅咒莫可将来找不到男人的事情,我说你赶紧别扯淡了,过来扶我一把,老键一看我的脸色,赶紧两步窜过来扶着我,急声道:“你小子的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受伤了?”
我苦笑了一下,接过老键递给我的水壶喝了两口,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你小子要是被野人的大棒槌给砸一下,恐怕早就挂了,哥们我撑了这么久了,这还不能算是运气么?”
老键一听顿时大惊失色,叫道:“我靠,你什么时候被野人大棒槌的给砸到了啊?你小子怎么不说啊,快赶紧坐下我看看……”
我赶紧瞪了一眼老键,我说你小子能不能别这么大惊小怪的啊?我又不是要死了,现在咱们不能停下,我们都受了伤,人困马乏,体能严重透支,必须要尽快找到宿营的地方,天马上就要黑了,丛林里的野兽都要出来觅食了,咱们要是待在这里,那就等于是给丛林里的野兽做点心了,我都坚持了这么久了,还能坚持。
老键把我的胳膊不由分说的架在他的肩膀上,顿时触碰到了我背后的伤口,疼得我差点叫了出来,我只能是咬牙忍着,满头的大汗,我让老键留意看看周围有没有阿狸留下来的暗号,顺便我们再给大k留下暗号让他追上来的时候,不用走弯路,就直接能找到我们。
我们在丛林里往前走了五百多米的时候,就发现了阿狸在地面上用石子给我拼凑出来的一个三角形的暗号,这是我们菜鸟特工组独创的暗号标记,我看到剪头指向了我们的左侧,老键拿出了指南针鼓捣了半天,我一看指南针肯定是刚才再和野人搏斗的时候被摔坏了。
我转头问毛孩道:“我们距离神的坟墓那处金字塔还有多远?”
毛孩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低声说道:“咱们的路线是对的,还有两天的路程就能赶到圣湖了。”
约翰逊那帮美国佬本来就比我们快一天的路程,我担心阿狸的安慰,就想着看看有没有什么近路能走,扭头问毛孩有没有近路,毛孩想了一下,然后说:“有一条近路能走,不过那里很危险。”
我先是一喜,听到毛孩说有危险,心里忍不住就沉了下来,问道:“危险?有什么危险啊?”
毛孩犹豫了一下才说道:“那里有食人蚁,所以很少会有人走那个地方的。”
我一听到食人蚁就明白了,这是一种有拇指大小的蚂蚁,通体成血红色,最是厉害,要说是丛林里的美洲豹厉害,可是美洲豹也惧怕这种食人蚁太恐怖了,瞬间就能让一头大象致命,只需要一天的时间,食人蚁就能把大象啃噬的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毕竟食人蚁胜在数量上。
不过,我知道这种食人蚁也有一个最惧怕的天敌,那就是黑猩猩,黑猩猩会用树枝在嘴里抿湿了,然后沾上它们的唾液之后就把树枝伸进食人蚁的洞穴里,这样食人蚁就会被黑猩猩的唾液给黏住,被树枝带上来以后,对黑猩猩来说那就是一顿丰盛的美餐。
这种丛林里的生存法则,都是围绕着一个庞大的食物链来的,再厉害凶猛的野兽也有能制住它的动物,而人类正好是处在这个食物链的顶端的,不仅仅是因为人类会使用火,更重要的是人类开发了大脑的思维,学会用陷进去抓野兽,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所为的人心。
老键听我讲了这么多,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说要是撞上食人蚁的话,那岂不是跑都没地方跑了?我说你这小同志也不要这么悲观吗?食人蚁虽然凶猛无比,可是我们毕竟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还会惧怕一个小小的食人蚁么?拿出我军的英雄气概来,要不畏艰难险阻,誓死也要完成任务,必须要具备铁一样的决心和勇气。
老键听完,并没有表现出兴奋激动的神色,而是直接给我来了一巴掌,叫道:“你小子,还动不动就给我上政治课了,你这么不畏艰难险阻的话,你岂不是早就成首长,再说了,那可是食人蚁不是别的东西,沾上咱就没办法摆脱,我看咱们还是沿着阿狸留下暗号的这条路前进比较靠谱,再说了,要是毛孩这小子记错了路,咱们想抄近路反而迷路了,那不是更得不偿失了,到时候咱们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也是鸡飞蛋打的结果。”
我说你小子说的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啊,近路咱们是必须要走的,绝对不能比约翰逊那帮美国佬慢,要不然,咱们就会一直被美国佬牵着鼻子走,更何况阿狸现在还在这帮人的手里,所以咱们必须抄近路,不然根本不可能赶到美国佬的前面去。